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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双反案例集锦

2009年1月28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不锈钢焊接压力管作出反补贴终裁,裁定中国涉案产品的补贴率为1.10%~299.16%。

2009年1月28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不锈钢焊接压力管作出反倾销终裁,裁定中国涉案产品的倾销幅度为10.53%~55.21%。

2009年2月1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通知,对原产于或出口自中国的不锈钢焊接压力管作出肯定性反倾销产业损害裁决。

2009年2月1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通知,对原产于或出口自中国的不锈钢焊接压力管作出肯定性反补贴产业损害裁决。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6位委员投票决定,原产于中国的不锈钢焊接压力管的补贴行为给美国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

根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肯定性损害裁决,美国海关将按照商务部最终裁定的补贴率对原产于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反补贴税。

2009年4月8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无缝钢铁管作出反倾销初裁。

涉案产品在欧盟合并名目编码ex73041100、ex73041910、ex73041930、ex73042200、ex73042300、ex73042400、ex73042910、ex73042930、ex73043180、ex73043958、ex73043992、ex73043993、ex73045189、ex73045992和ex73045993下。

在本案中,没有中国企业获得市场经济待遇,欧盟以美国作为计算中国涉案产品正常价值的替代国。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6位委员投票决定,原产于中国的不锈钢焊接压力管的倾销行为给美国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

根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肯定性损害裁决,美国海关将按照商务部最终裁定的倾销幅度对原产于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2009年4月15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油井管产品进行反补贴与反倾销损害调查。

根据美国法律规定,ITC作出启动损害调查的决定不会对美国商务部(DOC)最终立案的决定产生实质影响。

ITC损害调查目的在于确定是否有合理的迹象表明,美国内油井管产业受到被指控获得政府补贴并以倾销价格对美销售的中国油井管产品的实质损害或实质损害威胁,或美国内产业建立受到实质阻碍。

如果DOC不延长立案时限,ITC将于5月26日前作出本案损害调查的初步裁定。

2009年4月18日,应土耳其国内制造商SardoğanEndüstriveTicaret、RSATesisatMalz.San.、Tic.A.Ş.tarafındanyapılan、ÇedisanLtdŞti.、UysallarÇelikDirsekSan.Ltd.Şti.和NalcıSınaiMamüllerİmalatPazarlamaLtd.Şti.的申请,土耳其对原产于中国的法兰以及对焊接肘管和弯管等(外径不超过609.6毫米)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3079100.00.00(法兰)和73079311.00.11、73079311.00.12和73079319.00.00。

2009年5月5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石油管材产品进行反倾销和发补贴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3042910.10、73042910.20、73042910.30、73042910.40、73042910.50、73042910.60、73042910.80、73042920.10、73042920.20、7304.292030、73042920.40、73042920.50、73042920.60、73042920.80、73042931.10、73042931.20、73042931.30、73042931.40、73042931.50、73042931.60、73042931.80、73042941.10、73042941.20、73042941.30、73042941.40、73042941.50、73042941.60、73042941.80、73042950.15、73042950.30、7304295045、73042950.60、73042950.75、73042961.15、73042961.30、73042961.45、73042961.60、73042961.75、73052020.00、73052040.00、73052060.00、73052080.00、73062910.30、73062910.90、73062920.00,73062931.00、73062941.00、73062960.10、73062960.50、73062981.10、73062981.50、73043900.24、73043900.28、73043900.32、73043900.36、73043900.40、73043900.44、7304.390048、73043900.52、73043900.56、73043900.62、73043900.68、73043900.72、73043900.76、73043900.80、73045960.00、73045980.15、73045980.20、73045980.25、73045980.30、73045980.35、73045980.40、73045980.45、73045980.50、73045980.55、73045980.60、73045980.65、73045980.70和73045980.80。

2009年5月14日,《俄罗斯商业咨询日报》报道,俄罗斯政府决定对中国生产的508毫米以上大口径钢管征收8%的特别关税。

此决定于5月8日通过,有效期为2009年6月13日~12月21日。

俄政府此举意味着将中国与发达国家等同视之。

俄罗斯从2006年12月起,对来自发达国家的大口径钢管征收8%的特别关税,有效期为3年,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当时不在受限制之列。

中国对俄钢管出口近年来大幅增长,俄罗斯钢管工业发展基金会一直要求对中国产的大口径钢管加征特别税。

该基金会主席杰伊涅科说:

“中国不是不发达国家,其工业发展与俄罗斯、巴西、印度处在同一水平,俄罗斯此前为什么要给中国优惠?

”他表示,基金会可能会争取延长特别税的期限。

俄罗斯乌拉尔西伯利亚投资公司分析师斯莫林指出,8%的关税算不上是禁制关税,对中国钢管出口商不会构成大的障碍。

但他同时也认为,中国钢管供应商在产品价格和供货时间上无法与俄罗斯供应商展开竞争。

俄罗斯企业向国内供应商订货后一个半月至两个月就能拿到产品,而中国产钢管通常要在四、五个月后才能到货。

2009年5月22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石油管材产品作出产业损害初裁,6位委员一致投票裁定,进口自中国的石油管材产品的补贴和倾销行为给美国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

根据该肯定性裁决,美国商务部将对进口自中国的石油管材产品继续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根据相关程序,美国商务部将于2009年7月2日对该案作出反补贴初裁,2009年9月15日对该案作出反倾销初裁。

2009年8月5日,墨西哥经济部在《官方日报》上发布公告,宣布对原产中国的碳钢管接头(税号为73079301)进行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期为2008年4月1日~2009年3月31日。

2009年8月20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的碳钢紧固件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对原产于台湾地区的不锈钢紧固件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裁定若终止对上述涉案产品的反倾销措施,将导致倾销行为继续发生,因此,将继续对涉案产品实施反倾销措施。

按照法律程序,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将对该案进行产业损害调查,以确定涉案产品在终止反倾销措施后对加拿大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是否继续存在,并将于2010年1月6日作出裁决。

2009年8月24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发布立案公告,应TenarisCanada、EvrazInc.NACanada和LakesideSteelCorporation的申请,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石油管材产品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3042900.31、73042900.39、73042900.51、73042900.59、73042900.61、73042900.69、73042900.71、73042900.79、73043910.00、73045910.00、73062910.11、73062910.19、73062910.21、73062910.29、73062910.31、73062910.39、73062910.41、73062910.49、73062990.11、73062990.19、73062990.21、73062990.29、73062990.31、73062990.39、73062990.41、73062990.49。

调查期为2008年7月1日~2009年6月30日。

2009年8月24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原产于中国的石油管材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3042900.31、73042900.39、73042900.51、73042900.59、73042900.61、73042900.69、73042900.71、73042900.79、73043910.00、73045910.00、73062910.11、73062910.19、73062910.21、73062910.29、73062910.31、73062910.39、73062910.41、73062910.49、73062990.11、73062990.19、73062990.21、73062990.29、73062990.31、73062990.39、73062990.41和73062990.49。

2009年10月23日,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对该案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初裁,裁定涉案产品的倾销和补贴行为给加拿大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

2009年8月24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原产于中国的石油管材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3042900.31、73042900.39、73042900.51、73042900.59、73042900.61、73042900.69、73042900.71、73042900.79、73043910.00、73045910.00、73062910.11、73062910.19、73062910.21、73062910.29、73062910.31、73062910.39、73062910.41、73062910.49、73062990.11、73062990.19、73062990.21、73062990.29、73062990.31、73062990.39、73062990.41和73062990.49。

2009年8月25日,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已向利害关系方发放调查问卷,并将于2009年10月23日对涉案产品是否对加拿大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实质性损害威胁作出初裁。

若为肯定性裁决,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将继续对涉案产品进行调查,并将于2009年11月23日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初裁。

2009年8月25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进行反补贴行政复审调查。

2007年7月5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环状焊接碳素钢管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3063010.00、73063050.25、73063050.32、73063050.40、73063050.55、73063050.85和73063050.90。

2008年5月30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裁定中国涉案企业的倾销幅度为69.20%~85.55%,补贴率为29.57%~615.92%。

2009年9月4日,墨西哥经济部在《官方日报》上发布公告,应TAMSA公司的申请,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无缝钢管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涉案产品税号为73041902、73041999、73043906和73043999,调查期为2008年4月1日~2009年3月31日。

2009年9月9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石油管材作出反补贴初裁(见下表)。

据统计,2006~2008年,美国自中国进口的石油管材总量增长了203%,2008年进口总额约为26亿美元。

根据相关法律程序,美国商务部将于2009年11月对该案作出反补贴

终裁。

2009年9月15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石油管材作出反补贴紧急情况初裁,由于涉案产品在“相对较短的期间内”不存在“大量进口”情况,因此裁定紧急情况不存在。

背景资料:

美国的反倾销和反补贴法案中都有“紧急情况”条款,法案许可在一定条件下征收有限的追溯性关税。

申诉人可在申诉书中提出处于紧急情况,也可在距商务部作出最后决定前20日内对申诉书进行修改中提出。

在征收这种追溯性关税前,美国商务部和国际贸易委员会必须分别独立作出处于紧急情况的肯定性裁决。

一旦对紧急情况作出肯定性裁决,就将对未完税通关的进口商品追溯90天征税,即对在正常起征日前90日内进口的或从海关仓库中出库的商品征税。

法律规定“紧急情况”的裁决应考虑以下3个因素:

(1)被调查商品的进口数量;

(2)此商品的进口对国内相同或类似产品在美国市场上的价格造成的影响;

(3)在美国国内生产经营环境中考察此类商品的进口对国内相同或类似产品的国内生产商的冲击。

2009年9月15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作出反补贴紧急情况初裁,由于涉案产品在“相对较短的期间内”不存在“大量进口”情况,因此裁定紧急情况不存在。

2009年9月16日,美国钢铁公司(UnitedStatesSteelCorporation)和V&MStarL.P.公司联合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对原产于中国的碳钢和合金钢制无缝标准管和压力管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2009年10月7日,欧盟决定对中国输欧无缝钢管征收反倾销税后仅一天,美国商务部表示,已经对中国输美部分无缝钢管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合并调查(下称“双反”调查)。

此次调查涉及的产品包括无缝碳钢和合金钢标准管、管线管和压力管,主要用于工业输送系统,输送水、蒸汽、油品、天然气及其他液体与气体。

2009年9月,应TAMSA公司的申请,墨西哥经济部对原产于中国的无缝钢管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2009年9月16日,UnitedStatesSteelCorp.、V&MStarLP、TMKIPSCO和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USW),向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出“双反”调查申请。

他们称,中国向美国低价倾销钢管,并认为中国政府疑似提供补贴。

美国商务部称,2006年至2008年,中国输美无缝钢管增长132%,2008年达到3.82亿美元。

中国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发布的信息显示,这是2007年以来,美国产业对中国钢管产品发起的第六起“双反”调查。

此前,美国曾对标准管、管线管,以及压力管中的焊接管、薄壁矩形钢管和油井管发起“双反”调查。

根据美国国内程序,ITC将于11月初做出初步损害裁定。

如果ITC裁定中国输美钢管对美国产业造成或可能造成实质性损害,美国商务部将于2009年12月和2010年2月分别做出反补贴和反倾销初裁。

2009年9月24日,欧盟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无缝钢管和铝箔征收为期5年的正式反倾销税,税率分别高达39.2%和30%。

正式反倾销税适用于圆截面和外部直径不超过406.4毫米的无缝钢管,此外还涉及铝箔产品。

正式反倾销税是在为期6个月的临时关税到期后实施的,上述决定将从欧盟官方刊物上公布之日起开始生效,相关裁决将于10月8日之前发表。

另外,欧盟当天还决定对产自巴西和亚美尼亚的铝箔征收为期5年的正式反倾销税,税率分别为17.6%和13.4%。

尽管盟领导人此前多次承诺反对保护主义,但今年以来欧盟接连对从中国进口的钢盘条、葡萄糖酸钠、无缝钢管和铝箔等商品实施所谓反倾销行动。

对此,中国政府表示了强烈反对。

早在欧盟2009年4月8日发布公告对中国产无缝钢管征收临时反倾销税之后,中国商务部官员4月9日表示,欧盟仅以损害威胁为由对中国产无缝钢管征收临时反倾销税,是向业界发出了一个错误的信号,希望欧盟尽快终止对中国产无缝钢管的反倾销调查。

世界贸易组织反倾销协议对损害威胁的规定十分严格,要基于事实,而不是仅依据指控、推测和极小的可能性,造成的损害也必须是能够明显预见和迫近的。

中国反对欧盟随意使用损害威胁标准进行贸易救济调查。

2009年10月6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无缝钢铁管作出反倾销终裁(见下表)。

涉案产品在欧盟合并关税编码ex73041100、ex73041910、ex73041930、ex73042200、ex73042300、ex73042400、ex73042910、ex73042930、ex73043180、ex73043958、ex73043992、ex73043993、ex73045189、ex73045992和ex73045993下。

在损害裁决中,欧盟委员会维持了初裁中的结论,即尽管在调查期内,自中国进口的涉案产品未对欧盟成员国内产业造成明显的实质性损害,但对欧盟成员国的脆弱产业造成了损害威胁。

2009年10月7日,美国商务部发布立案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无缝碳钢和合金钢标准管、管线管和压力管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3041910.20、73041910.30、73041910.45、73041910.60、73041950.20、73041950.50、73043160.50、73043900.16、73043900.20、73043900.24、73043900.28、73043900.32、73043900.36、73043900.40、73043900.44、73043900.48、73043900.52、73043900.56、73043900.62、73043900.68、73043900.72、73045150.05、73045150.60、7304596.00、73045980.10、73045980.15、73045980.20、73045980.25、73045980.30、73045980.35、73045980.40、73045980.45、73045980.50、73045980.55、73045980.60、73045980.65、73045980.70。

据统计,2006~2008年,美国自中国进口的无缝钢管总量增长了131.52%,2008年的进口额约为3.82亿美元。

根据相关法律程序,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于2009年11月2日就涉案产品是否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损害作出初裁,若为肯定性裁决,美国商务部将继续对涉案产品进行调查,并将于2009年12月和2010年2月分别对该案作出反补贴初裁和反倾销初裁。

2009年10月8日,澳大利亚海关对原产于中国的焊缝管作出反倾销期中复审终裁,决定继续维持对华焊缝管的反倾销税和部分公司的价格承诺。

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3063000、73066100和73066900。

2009年10月14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无缝碳钢和合金钢标准管、管线管和压力管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3041910.20、73041910.30、73041910.45、73041910.60、73041950.20、73041950.50、73043160.50、73043900.16、73043900.20、73043900.24、73043900.28、73043900.32、73043900.36、73043900.40、73043900.44、73043900.48、73043900.52、73043900.56、73043900.62、73043900.68、73043900.72、73045150.05、73045150.60、7304596.00、73045980.10、73045980.15、73045980.20、73045980.25、73045980.30、73045980.35、73045980.40、73045980.45、73045980.50、73045980.55、73045980.60、73045980.65和73045980.70。

2009年10月14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无缝碳钢和合金钢标准管、管线管和压力管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3041910.20、73041910.30、73041910.45、73041910.60、73041950.20、73041950.50、73043160.50、73043900.16、73043900.20、73043900.24、73043900.28、73043900.32、73043900.36、73043900.40、73043900.44、73043900.48、73043900.52、73043900.56、73043900.62、73043900.68、73043900.72、73045150.05、73045150.60、7304596.00、73045980.10、73045980.15、73045980.20、73045980.25、73045980.30、73045980.35、73045980.40、73045980.45、73045980.50、73045980.55、73045980.60、73045980.65和73045980.70。

2009年10月2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立案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和墨西哥的无缝精炼铜管材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涉案产品为长度≥6英寸(152.4毫米)、外径<12.130英寸(308.102毫米)的所有环状无缝精炼铜管,海关编码为74111010.30和74111010.90。

2009年,美国自中国进口石油管材总额约为11亿美元。

2009年10月23日,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石油管材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初裁,裁定涉案产品的倾销和补贴行为给加拿大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

2009年10月28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由于申诉者提出撤诉请求,因此决定取消对原产于中国的环状焊接碳素钢管的反补贴行政复审。

2009年11月3日,阿根廷生产部发布第29/2009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钢管(主要用于石油或天然气开采)进行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南方市场共同税号为73042910、73042931、73042939、73042990和73062900。

在本案中,阿方初步选定美国作为替代国。

这是2009年阿根廷对华发起的第17起反倾销调查。

2009年11月5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石油管材作出反倾销紧急情况初裁,通过分析提交的调查问卷答复,可以获知强制应诉企业(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和天津钢管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和单独税率申请企业(共37家)在“相对较短的期间内”不存在“大量进口”情况,因此裁定其紧急情况不存在,但是由于其他中国涉案企业未提供调查问卷答复,美国商务部无法获得这些企业在调查期内对美出口数据,因此,裁定这些企业存在紧急情况。

2009年11月5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石油管材作出反倾销初裁(见下表),同时根据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和天津钢管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的申请,决定延期终裁,但不会超过自初裁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35天。

2009年11月23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石油管材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初裁

2009年11月24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作出反补贴终裁,裁定涉案产品的补贴率为10.36%~15.78%。

2009年12月7日,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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