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塔吊吊装方案与施工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处理方案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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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塔吊吊装方案与施工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处理方案汇编
施工塔吊吊装方案与施工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处理方案汇编
施工塔吊吊装方案
塔吊安装完成后,报重庆市建委安监站备案,并办理许可手续。
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高架桥结构钢筋在现场加工,塔吊运至施工作业面安装;砼采用商品砼,运输罐车运至作业面,输送泵泵送入模,人工振捣。
塔吊吊装过程中安排专人指挥。
针对塔吊吊装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现场狠抓施工环境安全条件的改善,尽可能排除不安全因素,确保起重机械、机具和索具等的安全使用,进一步完善防护用品和防护措施。
针对作业者本人的不安全行为,则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教育提高其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则的自觉性和习惯性,使作业者对安装规程有充分的了解,养成正确操作的习惯。
主要安全措施如下:
1.吊装前必须详细检查被吊材料或构件的状况,如捆绑点是否牢固等,在塔机施工范围内设置警戒线和明显的警戒标志。
机具的安全检查包括外部检查,使用正确性检查,验证检查和性能试验等;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通报项目设物部门并立即进行处理,不得马虎凑合。
2.严禁在六级以上大风时吊装物体,钢模板及钢筋等大型物件的吊装,风速不得超过5级。
吊装作业应在白天进行,如在夜间吊装作业时,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拆移起塔吊时不得在大雾、大雨或大雪天进行。
在吊装过程中,如因故中断时,必须及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不得使物体悬空过夜。
3.吊装物体时,在塔机施工范围内设置警戒线和明显的警戒标志,派专人对现场进行维护,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
4.吊装作业中要作到五不吊:
指挥手势或信号不清不吊;重量、重心不明不吊;超荷载不吊;视线不明不吊;捆绑不牢或挂钩方法不对不吊。
5.拴挂吊具时,应按物件的重心确定拴挂吊具的位置。
用两支点或多支点起吊时,吊钩处千斤绳中间的夹角不宜大于60度。
拴挂吊具的位置、方向应正确,使用的千斤绳、卡环和起重钢丝绳等,均应符合起重作业安全规定。
吊具拴挂应牢靠,吊钩应封钩,以防在起吊过程中千斤绳滑脱。
捆扎有棱角或利口的物件时,千斤绳与物件的接触处,应垫以麻袋、橡胶等物。
起吊长、大物件时,应拴缆绳。
禁止用大直径的绳索凑合捆扎较小的构件进行吊装。
对薄壁圆柱形物体捆扎时必须有防止绳扣滑脱的措施,且应沿圆周方向垫入等厚的木板,以增加其间的摩擦力和分散绳索对筒壁的挤压力。
同时对捆绑处容器的局部稳定性进行核查,必要时,须在容器内采取补强措施。
6.起重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信号。
信号员应由责任心强、生产经验丰富的人担任。
起吊前应与司机约定好指挥信号,作业时必须集中精力。
起重作业指挥信号,采用对讲机并结合手势信号进行指挥,信号应清晰,准确。
司机应听从信号员指挥,禁止其他人员与司机谈话或随意指挥,如发现起吊情况不良时,必须通过信号员处理,紧急情况除外。
7.起吊物件前,应确认所起吊物件的实际重量,并保持垂直起吊,如有不明确时,应经操作者或技术人员计算确定。
按起重吊装要求进行试吊,物件起吊时,先将物件提升离地面10~20厘米,经检查确认无异常现象后,方可继续提升,物体受力后还须检查地锚、桅杆、缆风绳、滑车组、卷扬机及各受力部件的受力变化情况。
严禁用吊钩在倾斜方向拖拉或斜吊物件,禁止拔埋在地下或地面上重量不明的物件。
严格禁止超载起吊重物,安排专职人员定期检修,发现异常定期检修。
8.起吊物件时,起重臂回转所涉及区域内和重物的下方严禁站人,不许靠近被吊物件或将头部伸进起吊物下方观察情况,也禁止站在起吊物件上。
作业人员不得在已受力索具附近停留,特别不能停留在受力索具的内侧。
起吊物件旋转时,应将工作物提升到距离所能遇到的障碍物0.5米以上为宜。
放置物件时,应缓慢下降,确认物件放置平稳牢靠,方可松钩,以免物件倾斜翻倒伤人。
施工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处理方案
1、方案制定的目的
为有效防范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强化施工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责任,最大限度的控制事故危害,减少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损失,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处理方案。
2、施工安全事故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 长:
贺飞
副组长:
赵创卫
应急领导小组成员:
牛婷婷、陈晨、高利、陈彩英、乔利霞、郑榆梁、秦变
2.1各级人员在事故发生时,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遇事不慌,沉着冷静、果断处理。
当事故发生后,与公司应急小组组成临时应急救援小组,开展救援工作。
应急救援小组组织指挥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抢救和善后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积极落实抢险救灾的具体方案和措施。
2.2应急组织职能
救援指挥中心:
事故发生后,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及事故单位一把手组成,负责组织、指挥抢险工作。
救援指挥中心的职责如下:
⑴分析事故情况,确定救援方案,制定各阶段的应急对策。
⑵为救援提供物质保障及其它保障条件。
⑶负责内外信息的收发和发布。
⑷组织处理方案的学习、演练、改进。
⑸负责向上级部门做事故及救援报告。
2.3应急救援专业队及主要职责
应急救援专业队由工程抢险人员、消防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如下:
⑴抢救事故现场人员,抢救被事故破坏的设备、设施。
⑵修复用电设施,或者铺设临时线路,保证事故应急用电。
⑶扑灭已发生的火灾,及时撤走易燃、易爆、有毒物品或物质。
⑷控制重大危险源灾害的进一步发展。
⑸维修各种因事故或致事故扩大的设备、设施停止运行。
2.4后勤保卫及主要职责
⑴维持现场秩序,阻止无关人员进入。
⑵进行人员疏散,保证人员安全撤离。
⑶保证救援物资顺利抵达目的地。
⑷保证各种抢险工具,机械设备,随叫随到。
3应急处理方案的启动
3.1事故发生或有潜在事故发生的危险时,现场人员立即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现场情况及其它事宜。
3.2应急处理指挥人员接到报警后,务必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迅速开展应急处理的指挥工作。
应急现场指挥进入应急状态。
3.3事发现场负责人在第一时间要迅速组织开展抢险和自救互助,尽最大可能抢救人员,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处理方案指挥小组主要负责人及专业救援队,必须在第一时间达到现场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有关各部门单位开展抢险救治,人员疏散,现场监控、安全救护等应急措施。
3.4有救援任务的员工应根据本单位处理方案规定的应急程序及现场指挥,按照自己的职责,迅速执行救援任务。
3.5没有救援任务的员工,做好自救,听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撤离。
应急救援组织领导要亲自带班、亲自督导,深入一线,竭尽全力,加强工作协调,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4施工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原则
4.1迅速报告原则
事故发生的单位或事故发生地的责任人、事故当事人或目击者,有责任和义务在安全事故发生后,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4.2主动抢险原则
在特大事故发生后,公司全体职工,都有尽可能抢救受伤人员及公司财产的责任和义务。
对有能力、有条件实施救助而坐视不管甚至逃逸的,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惩处和追究。
4.3生命第一的原则
特大事故发生后,公司有关部门及有关负责人,要把抢救受伤人员、确保群众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的实施救护,及时疏散处于危险之中的群众。
4.4科学施救,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的原则
事故抢救过程中,要迅速判明事故现场状况,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控制危险源,严防发生此类事故,避免抢救过程汇总的人员伤亡,控制事故蔓延。
4.5保护和抢救公司财产,确保重要设施安全的原则
特大事故发生后,要积极抢救所有能抢救的公司财产,要尽一切可能确保仓库、电力设施、通讯设施、交通设施及其他重要场所的安全,把事故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4.6保护现场,收集证据的原则
在对事故实施抢救过程中,要尽可能对事故现场进行有效保护,收集有关证据,为日后查找事故原因和正确处理事故提供依据。
5处理方案的预警分析
5.1危险性预测分析
根据建筑行业野外施工且露天作业的工作特点,遇有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在所难免,暴雨、雷击,高温等恶劣天气都可能会造成对人的伤害以及对生产的影响或破坏;另外,新上工程大多施工复杂,交叉作业、机械作业、临时用电等,存在的危险系数较大,如砸伤、触电、机械伤害、着火等危险;还有在开挖过程中由于不熟悉地下情况,挖断电缆使人触电身亡,影响生产造成损失;挖好的基槽未加围栏致人坠落摔伤等等。
6不同类型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
6.1暴雨:
停止施工作业,远离沟槽,如遇塌坍砸伤人员及时叫救护车或送医务室抢救。
6.2雷击:
停止施工作业,远离导致雷电袭击的危险地域,如有伤员,及时送往医院抢救。
6.3高温:
轮流作业,准备一定的防暑用品,如绿豆汤茶叶等降温用品,对中暑人员进行物理降温,抬至通风地带进行“冷”处理,重者,马上送医院治疗。
6.4塌方及高处坠物砸伤:
事故发生后,如有人员伤亡,现场负责人及时拨打120叫救护车,通知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并判断现场坑道及土质情况,在避免再次塌方的情况下,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抢救。
6.5着火:
立即切断电源,用灭火器扑灭,初级以上火情要报火警119。
如有人员伤亡,现场负责人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并由经过培训的工作人员对触电人员进行救治,并通知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6.6漏电触电:
立即切断电源,将触电者救出,如已停止呼吸,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送医院救治,并通知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6.7机械伤害:
立即将受伤者从事故现场救出,轻伤送医务室救治,重伤及时叫救护车送医院抢救。
并通知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6.8恶劣天气:
施工现场负责人如遇大风,雨,雪等恶劣天气,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时清除现场的积水、积雪,在采取有效的防冻、防滑措施后方可进行正常施工。
6.9临时电源故障:
认真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操作规程要求,不乱拉乱搭设电线,如遇人员触电,立即终止施工作业,现场负责人负责组织抢救,并拨打120、110电话,按规定程序上报,启动应急救援处理方案;如遇电路故障导致火灾,现场负责人即刻组织人员迅速进行灭火,并拨打报警电话110,119及救护电话120。
6.10其他安全事故:
事故发生后,有人员伤亡的,现场条件不能进行救治的,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无人员伤亡的,应立即根据应急处理方案要求采取措施控制事态,避免及减少损失,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进入应急状态。
7保障措施
7.1技术保障
7.1.1各施工队成员要做好本岗位处理方案的学习、日常管理和认真执行。
备好灭火器,并请专人监护。
7.1.2新上的电器设备要有可靠的保护接零装置和重复接地装置,其接地装置电阻不大于4Ω。
7.1.3正确穿戴、使用劳保用品、护具,高处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等。
7.1.4对地下设施要作到心中有数,沟槽要设围档和警示标志。
并留有安全通道,保持畅通无阻。
7.1.5要保持施工现场安全,施工场地清洁,暂时不用的物品要定置存放,做好防雨维护的准备工作。
7.1.6项目负责人要定时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检,发现隐患和异常及时进行处理,必要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7.2物资、车辆、应急队伍保障
7.2.1认真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7.2.2设备发生故障要及时进行处理,严禁带病运行。
7.2.3爱护、会用消防设施。
7.2.4定期检查应急所需物资及车辆,保证所需物资车辆处于良好状况。
7.2.5保障应急队伍人员的数量和质量,经常性的进行培训和演练,作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7.3制度保障
7.3.1值班制度:
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并定做好值班检查及各种记录。
值班人员接到报警后,按照规定报警程序向上级领导及各救援队伍报告。
7.3.2例会制度:
各级应急救援小组应定期召开会议,汇报阶段性工作,及时解决现存的问题,布置下一阶段的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
7.3.3培训制度:
在平时工作期间,对应急救援组织人员及工程施工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及救援知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