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五项管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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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五项管理
中小学生“五项管理”
2021年1月以来,教育部相继出台重要文件,对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睡眠、读物、作业、体质管理(以下简称“五项管理”)作出部署。
手机管理 6 问
1.问: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手机管理通知》)对学生将手机带入校园有什么规定?
答:
原则上学生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
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2.问:
《手机管理通知》对学校制定手机管理办法有什么要求?
答:
学校应将手机管理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制定具体办法,明确统一保管的场所、方式、责任人,提供必要保管装置。
3.问:
《手机管理通知》对学校细化手机管理措施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
学校应通过设立校内公共电话、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探索使用具备通话功能的电子学生证或提供其他家长便捷联系学生的途径等措施,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
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4. 问:
《手机管理通知》对学校加强教育引导提出了什么要求?
答:
学校要通过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心理辅导、校规校纪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避免简单粗暴管理行为。
5.《手机管理通知》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做好家校沟通提出了什么要求?
答: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积极引导家长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学校要将手机管理的有关要求告知学生家长,讲清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
6.问:
《手机管理通知》对督导检查有何规定?
答: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学校细化手机管理规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及时解决学校手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学校手机管理情况纳入日常监督范围,确保有关要求全面落实到位,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睡眠管理 7 问
7.问: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睡眠管理通知》)对各地各校加强科学睡眠的宣传教育提出什么要求?
答:
各地各校要把科学睡眠宣传教育纳入课程教学体系、教师培训内容和家校协同育人机制,通过体育与健康课程、心理健康教育、班团队活动、科普讲座以及家长学校、家长会等多种途径,大力普及科学睡眠知识,广泛宣传充足睡眠对于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极端重要性,提高教师思想认识,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睡眠卫生习惯,引导家长重视做好孩子睡眠管理。
8.问:
《睡眠管理通知》对学生睡眠时间的要求是什么?
答:
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 10 小时,初中生应达到 9 小时,高中生应达到 8 小时。
学校、家庭及有关方面应共同努力,确保中小学生充足睡眠时间。
9.问:
《睡眠管理通知》对统筹安排学校作息时间作出什么规定?
答: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从保证学生充足睡眠需要出发,结合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中小学作息时间。
一是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 8:
20,中学一般不早于 8:
00;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对于个别因家庭特殊情况提前到校学生,学校应提前开门、妥善安置。
二是合理安排课间休息和下午上课时间,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应保障学生必要的午休时间。
三是寄宿制学校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确保学生达到规定睡眠时间要求。
10.问:
如何防止学业过重挤占睡眠时间?
答:
《睡眠管理通知》明确:
一是中小学校要提升课堂教学实效,加强作业统筹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合理调控学生书面作业总量,指导学生充分利用自习课或课后服务时间,使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避免学生回家后作业时间过长,挤占正常睡眠时间。
二是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 20:
30,不得以课前预习、课后巩固、作业练习、微信群打卡等任何形式布置作业。
11.问:
如何合理安排学生就寝时间?
答:
《睡眠管理通知》明确,中小学校要指导家长和学生制订学生作息时间表。
小学生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 21:
20;初中生一般不晚于 22:
00;高中生一般不晚于 23:
00。
个别学生经努力到就寝时间仍未完成作业的,家长应督促按时就寝不熬夜,确保充足睡眠;教师应有针对性帮助学生分析原因,加强学业辅导,提出改进策略,如有必要可调整作业内容和作业量。
12.问:
《睡眠管理通知》对校外培训机构、线上培训网课平台、
网络游戏的规范管理有什么要求?
答:
各地教育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切实加强对辖区内注册登记或备案的线上培训网课平台、网络游戏的规范管理,采取技术手段进行监管,确保线上直播类培训活动结束时间不得晚于 21:
00,每日 22:
00 到次日 8:
00 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游戏服务。
13.问:
如何加强学生睡眠监测督导?
答:
《睡眠管理通知》规定:
第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中小学生睡眠管理与指导工作,将学生睡眠状况纳入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教育质量评价监测体系,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学生睡眠管理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二,各地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或网络平台,畅通家长反映问题和意见渠道,及时改进相关工作,确保要求落实到位。
第三,各地教育督导部门要把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纳入日常监督范围和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
读物管理 6 问
14.问:
教育部出台《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读物管理办法》)的基本考虑是什么?
答:
《读物管理办法》的出台,既要治理以往课外读物进校园过程中产生的乱相,又要鼓励优质读物进校园,营造学校良好的阅读氛围,达到良法善治的目标。
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立规矩。
围绕进校园课外读物存在的问题,明确进校园课外读物的范围、原则、推荐程序及要求,并列出正面和负面清单进行规范引导;明确课外读物购买原则、监督检查机制和追责处理纪律要求。
二是划边界。
围绕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职责和推荐主体问题,明确国家、地方和学校分别承担的工作职责,将进校园课外读物的推荐权赋予学校,将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责任压实到学校。
三是促发展。
围绕怎样用好进校园课外读物的问题,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阅读导向,推动书香校园建设,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建立阅读激励机制,充分发挥课外读物帮助学生开阔视野、陶冶情操、增长知识、启迪智慧、塑造良好品质和健康人格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15.问:
《读物管理办法》主要包括哪几个方面内容?
答:
一是目的和范围。
明确了《管理办法》制定的目的意义,界定了进校园课外读物的范围是除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二是管理职责。
明确国家、地方和学校在课外读物进校园中的管理职责及其管理边界,解决权责不清的问题。
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政策、推荐标准与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的全面指导与管理,地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进校园的监督检查,中小学校负责推荐和管理工作。
三是质量要求。
明确坚持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和适度性的推荐原则,要求符合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和启智增慧的推荐标准,列出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的 12条负面清单。
四是推荐主体、程序和导向。
明确了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主体和可选择的推荐目录范围,确定了推荐的“初选—审议—确认—备案”程序。
另外,考虑到欠发达地区规模较小学校的特殊性,明确可由上级教育部门负责推荐。
五是购买原则和其他渠道管理。
明确课外读物坚持自愿购买原则,规范校园内销售课外读物行为,对校园书店经营管理提出要求,强调对受捐赠读物的审核把关。
六是监督检查和追责处理。
明确了学校对学生携带进校园读物的监督管理,夯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要求。
列出追责处理清单,防止出现利益输送,防范读物推荐廉政风险。
16.问:
《读物管理办法》规定哪些情形的读物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答:
(一)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六)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八)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一)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17.问:
学校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以及推荐程序是什么?
答:
《读物管理办法》明确,学校是中小学生课外读物推荐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
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
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欠发达地区规模较小的学校,可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推荐。
18.问:
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有哪些?
答:
《读物管理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学校要明确校园书店经营管理要求。
校园书店要建立进校园读物的审核机制,严格落实本办法的原则、标准和要求。
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19.问:
《读物管理办法》规定须追责处理的情形有哪些?
答: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需要追究其他纪律或法律责任的,依纪依法移交相应主管部门处理。
(一)进校园课外读物未按规定程序组织推荐的;
(二)进校园课外读物不符合本办法原则、标准、要求的;
(三)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四)接受请托、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五)有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规干预课外读物推荐的。
作业管理 5 问
20.问: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作业管理通知》)对各地各校把握作业育人功能提出什么要求?
答:
各地各校要把作业作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课堂教学活动的必要补充,要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
学校要合理布置书面作业、科学探究、体育锻炼、艺术欣赏、社会与劳动实践等不同类型作业,充分体现“五育并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1.问:
《作业管理通知》对学校严控书面作业总量提出什么要求?
答:
学校要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可在校内安排适当巩固练习;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 60 分钟;初中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 90 分钟;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也要控制书面作业时间总量。
22. 问:
《作业管理通知》对教师加强作业指导、认真批改反馈作业提出什么要求?
答:
教师要充分利用课堂教学和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学生尽量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指导小学生基本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初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
教师对布置的学生作业要全批全改,并采取集体讲评、个别讲解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及时反馈,特别要强化对学习有困难学生的辅导帮扶。
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让作业回归到学校育人环节中来。
切实避免机械、无效训练,严禁布置重复性、惩罚性作业。
23.问:
《作业管理通知》对各地严禁校外培训作业提出什么要求?
答:
各地要按国家有关规定,把禁止留作业作为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坚决防止校外培训机构给中小学生留作业,切实避免校内减负、校外增负。
24.问:
《作业管理通知》对各地各校健全作业管理机制提出什么要求?
答:
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作业管理纳入县域义务教育和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导学校完善作业管理细则;经常性组织开展教师培训和教研活动,定期组织开展优秀作业评选与展示交流活动。
督导部门要将作业管理作为规范办学行为督导检查和责任督学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
教研机构要加强对学校作业设计与实施的研究和指导。
学校要切实履行作业管理主体责任,加强作业统筹和全过程管理,每学期初要对学生作业作出规划,建立作业总量审核监管和质量定期评价制度,把作业设计、批改和反馈情况纳入对教师专业素养和教学实绩的考核评价。
体质管理 4 问
25.问: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体质管理通知》)对中小学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的要求是什么?
答:
《体质管理通知》要求,中小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体育与健康课程刚性要求,小学一至二年级每周 4 课时,小学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 3 课时,高中每周 2 课时,有条件的学校每天开设1 节体育课,确保不以任何理由挤占体育与健康课程和学生校园体育活动。
26.问:
对学生体育活动时间有何要求?
答:
《体质管理通知》要求,合理安排学生校内、校外体育活动时间,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 1 小时体育活动时间。
全面落实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中小学校每天统一安排 30 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每节课间应安排学生走出教室适量活动和放松。
27.问:
《体质管理通知》对中小学校提高体育教学质量提出了什么要求?
答:
中小学校要聚焦“教会、勤练、常赛”,逐步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学校体育教学模式,让每位学生掌握 1 校体项运动技能。
要创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鼓励学生利用课余和节假日时间积极参加足球、篮球、排球等项目的训练。
要组织开展“全员运动会”“全员体育竞赛”等多种形式的活动,构建完善的“校内竞赛—校级联赛—选拔性竞赛”中小学体育竞赛体系。
28.问:
《体质管理通知》对体质健康监测提出哪些要求?
答:
各地各校应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系列文件要求,对体质健康管理内容定期进行全面监测,建立完善以体质健康水平为重点的“监测—评估—反馈—干预—保障”闭环体系。
认真落实面向全体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制度和抽测复核制度,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真实、完整、有效地完成测试数据上报工作,研判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制定相应的体质健康提升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