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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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书
10KV西江线线路改造用电工程
工程施工合同书
发包单位:
齐齐哈尔市昂昂溪益鑫电力安装处
承包单位:
齐齐哈尔富拉尔基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合同书
甲方:
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益鑫电力安装公司
乙方:
齐齐哈尔富拉尔基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为了维护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数量,减少工程造价,做到安全生产,方明施工,强化工程管理,增强民主意识,提高经济效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主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并严格履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10KV西江线线路改造用电工程
2、工程地点:
富拉尔基区
3、工程内容:
配电安装
第二条合同价款:
1、工程造价:
85,591.51元
2、付款方式:
工程验收合格,一次付清。
第三条:
施工期限:
乙方自2014年10月05日开工,须将本合同要求的工程数量于2014年11月10日前完成,乙方要按照要求的工期保质保量完工,如不能按期完工,延误工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质量管理
乙方施工期间,必须按交通部公路施工有关规范严格操作,监理工程师,甲方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负责人对乙方不按设计文件、规范要求施工,所有筑路材料不符合质量要求施工,均有权令其停工或当场返工,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五条:
安全管理
1、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坚决贯彻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把安全生产放在重要的议事日程,认真落实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定。
2、乙方必须遵照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不违章指挥,保障现场作业人员安全。
要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经常检查施工现场,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施工现场要设立安全标志、标语牌,随是提醒施工现场人员注意安全。
3、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意外事故,(人身、机械)一切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负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交工验收后阶段性终止,保修期满后完全终止。
2、本合同除国家重大经济政策变动外,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按工程造价的5%赔偿违约金。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无法解决时,由当地合同仲裁机关仲裁。
甲方单位:
(盖章)乙方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2014年10月03日2014年10月03日
10KV砖瓦甲乙线改造工程
工程施工合同书
发包单位:
齐齐哈尔市昂昂溪益鑫电力安装处
承包单位:
齐齐哈尔富拉尔基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合同书
甲方:
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益鑫电力安装公司
乙方:
齐齐哈尔富拉尔基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为了维护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数量,减少工程造价,做到安全生产,方明施工,强化工程管理,增强民主意识,提高经济效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主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并严格履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10KV砖瓦甲乙线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
富拉尔基区
3、工程内容:
配电安装
第二条合同价款:
1、工程造价:
63,173.37元
2、付款方式:
工程验收合格,一次付清。
第三条:
施工期限:
乙方自2014年10月10日开工,须将本合同要求的工程数量于2014年11月10日前完成,乙方要按照要求的工期保质保量完工,如不能按期完工,延误工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质量管理
乙方施工期间,必须按交通部公路施工有关规范严格操作,监理工程师,甲方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负责人对乙方不按设计文件、规范要求施工,所有筑路材料不符合质量要求施工,均有权令其停工或当场返工,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五条:
安全管理
1、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坚决贯彻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把安全生产放在重要的议事日程,认真落实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定。
2、乙方必须遵照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不违章指挥,保障现场作业人员安全。
要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经常检查施工现场,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施工现场要设立安全标志、标语牌,随是提醒施工现场人员注意安全。
3、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意外事故,(人身、机械)一切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负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交工验收后阶段性终止,保修期满后完全终止。
2、本合同除国家重大经济政策变动外,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按工程造价的5%赔偿违约金。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无法解决时,由当地合同仲裁机关仲裁。
甲方单位:
(盖章)乙方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2014年10月09日2014年10月09日
鹏程农作物种植合作社10KV外电源
工程施工合同书
发包单位:
齐齐哈尔市昂昂溪益鑫电力安装处
承包单位:
齐齐哈尔富拉尔基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合同书
甲方:
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益鑫电力安装公司
乙方:
齐齐哈尔富拉尔基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为了维护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数量,减少工程造价,做到安全生产,方明施工,强化工程管理,增强民主意识,提高经济效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主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并严格履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鹏程农作物种植合作社10KV外电源
2、工程地点:
富拉尔基区
3、工程内容:
配电安装
第二条合同价款:
1、工程造价:
11,196.83元
2、付款方式:
工程验收合格,一次付清。
第三条:
施工期限:
乙方自2014年10月10日开工,须将本合同要求的工程数量于2014年11月10日前完成,乙方要按照要求的工期保质保量完工,如不能按期完工,延误工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质量管理
乙方施工期间,必须按交通部公路施工有关规范严格操作,监理工程师,甲方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负责人对乙方不按设计文件、规范要求施工,所有筑路材料不符合质量要求施工,均有权令其停工或当场返工,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五条:
安全管理
1、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坚决贯彻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把安全生产放在重要的议事日程,认真落实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定。
2、乙方必须遵照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不违章指挥,保障现场作业人员安全。
要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经常检查施工现场,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施工现场要设立安全标志、标语牌,随是提醒施工现场人员注意安全。
3、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意外事故,(人身、机械)一切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负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交工验收后阶段性终止,保修期满后完全终止。
2、本合同除国家重大经济政策变动外,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按工程造价的5%赔偿违约金。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无法解决时,由当地合同仲裁机关仲裁。
甲方单位:
(盖章)乙方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2014年10月09日2014年10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