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CI自行车公路赛规则.docx
《UCI自行车公路赛规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UCI自行车公路赛规则.docx(14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UCI自行车公路赛规则
公路赛ROADRACES
页码
第一章日程
第二章总则
第一节参赛
第二节组织
第三节比赛程序
第四节新闻采访规定
第五节比赛期间的驾驶
第三章一日赛
第四章个人计时赛
第五章团体计时赛
第六章多日赛
第七章绕圈赛
第八章公路个人赛
第九章其他比赛
第十章个人排名
第十一章世界杯公路赛
第十二章世界杯23岁以下级挑战赛
第十三章国际自盟世界杯青年男子挑战赛
第十四章国际自盟精英女子个人排名
第十五章世界杯精英女子公路赛
第十六章商业车队
第十七章TT3级商业车队
第十八章女子商业车队
共同协议
第二部分公路ROADRACES
第一章日程CALENDAR
2.1.0011、公路比赛应根据2.1.002,2.1.003和2.1.005中所规定的级别划分列入日程表。
通常由国际自盟管理委员会、四级以上的比赛由职业自行车委员会根据一定的准则来确定每个比赛的级别。
2、以下级别的比赛最多可以有的场次如下表:
1.HC(一日顶级赛)
5
2.HC(多日顶级赛)
7
1.1(一日一级赛)
15
2.1(多日顶级赛)
7
3、对于按照2.1.002和2.1.003的规定被列为顶级或1至6级的比赛,在同时遵守条款1.2.014的前提下,还须遵守以下规定:
如果一个比赛在某一年中中断举行,其在下一年度中将被降为下一级的比赛。
除非该比赛目前的级别是3,5或6级。
如果一个比赛连续两年或更多时间中断举行,该赛将被降为最低的级别。
3级及3级以上的比赛例外,这些比赛将被列为3级。
(2002年1月1日修订)
2.1.002世界比赛日程表WorldCalendar
比赛种类
参加者
世界锦标赛
-遵照世界锦标赛规则执行
奥运会
-遵照奥运会自行车比赛规则执行
世界杯
-遵照条款2.1.006和2.15.004执行
顶级环多日赛
-遵照条款2.6.003附则执行
超级比赛(1.HC和2.HC)(*)
―1.HC:
-须邀请顶级俱乐部
—邀请TT/1级与TT/2级队伍
―2.HC:
-遵照条款2.6.003附则执行
(2002年1月1日修订)
2.1.003洲际比赛日程表ContinentalCalendars
比赛种类
参加者
洲际锦标赛
地区运动会
-遵照特殊规则执行
S级
-遵照条款2.1.010执行
第1级(1.1+2.1)(*)
―1.1:
-须邀请顶级俱乐部
-邀请TT/1级与TT/2级队伍
―2.1:
-遵照条款2.6.003附则执行
第2级(1.2+2.2)(*)
-邀请TT/1、TT/2和TT/3车队,也可
-任选国家队
第3级(1.3+2.3)(*)
-邀请TT/1、TT/2和TT3车队以及混合车队参加,也可
-任选国家队
-其他车队(欧洲比赛除外)
第5级(1.5+2.5)(*)
-主办国的TT/1级车队、(顶级车队除外)和其他国家的TT/2级与TT/3级车队,希望参赛的混合车队及其他车队
第6级(1.6+2.6)
-TT/3级车队和包括TT/3车队选手的混合车队及其他车队
第7.1级
-23岁以下TT/3级车队和其他车队
第7.2级
-23岁以下TT/3级车队和其他车队
第8级
-青年其他车队
第9.1级
-女子精英商业车队,其他车队及混合车队
第9.2级
-女子精英商业车队,其他车队及混合车队
第10级
-女子青年其他车队
第11级
-大师级(男或女)其他车队
(*)表示级别根据国际自盟个人排名的规定来确定(第十章)
(2002年1月1日,2003年1月1日,2004年1月1日修订)
2.1.004至少要有5支外国车队参加,第5-6-7-8-9和11级的比赛才能被列入洲际比赛日程表。
混合车队或其他由不同国际选手组成的队伍,如果其大多数的运动员为外国国籍,则该队应当被视为外国队。
(99年1月1日修订)
2.1.005国家比赛日程表NationalCalendar
比赛种类
参加者
全国锦标赛
-由国家协会负责
第12级
-23岁以下+来自主办国的TT/2级商业车队精英运动员+不属于商业车队的精英运动员,最多只有三个外国车队参赛
-国家协会可以对属于TT/2与TT/3级商业车队的精英运动员的参赛加以更多的限制。
第13级
-23岁以下,最多只有三个外国车队参加
第14级
-青年比赛,最多只有三个外国车队参加
第15级
-精英女子,最多只有三个外国车队参加
第16级
-青年女子,最多只有三个外国车队参加
第17级
-青少年
第18级
-大师级选手,最多只有三个外国车队参加
2.1.006对于第12级至18级的比赛,国家协会可以与邻国达成协议,让居住在边境区域的运动员可以不算作外国运动员参赛。
关于各种称呼的定义Definitionofthetermsused
2.1.007世界杯赛,顶级多日赛,超级比赛以及第1至6级比赛:
-顶级俱乐部,
TT/1和TT/2队
条款2.16.002中所指的商业车队。
-TT/3队
条款2.17.001中所指的商业车队。
-混合车队
指的是组成车队的运动员属于未参加本次赛事的TT/1或TT/2车队,或是
组成车队的运动员属于未参加本次赛事的TT/3车队。
一个混合车队必须根据其所参加的赛事,依照所有相关文件严格组成。
-其他车队
国家队(由同一国籍的运动员组成),或由国家协会批准的地区队(由同一国家协会发给会员证的运动员组成)、俱乐部队或者其他车队,这些车队的组成可为不属于商业车队的精英运动员和23岁以下级运动员。
TT/3车队运动员除外。
国家协会应对其23岁以下级运动员的参赛进行更多的限制。
例外情况:
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国家队的组成成员可以有属于商业车队的运动员,即使该商业车队也在参加同一场比赛。
-队伍必须着国家队队服
-有关运动员必须持有其所在商业车队的书面同意件
(2002年1月1日修订,2004年1月1日修订)
2.1.008女子精英世界杯赛和第7至11级比赛:
-商业车队
条款2.18.001中所指的商业车队。
除了女子精英世界杯比赛以外,商业车队参加一场比赛可以有两名不属于该车队的选手参加比赛。
如果这两名选手属于另外一个商业车队,则该商业车队不允许参加同一场比赛。
-混合车队
指的是一个包含有女子商业车队运动员的车队,且该商业车队没有参加同一场比赛。
一个混合车队必须根据其所参加的赛事,依照所有相关文件严格组成。
-组合车队
指的是一个包含有并非属于女子商业车队的精英选手的车队,且该选手所在的国家队没有参加同一场比赛。
-其他车队
国家队(由同一国籍运动员组成),由国家协会批准的地区队(由同一国家协会发给会员证的运动员组成)、俱乐部队或者其他车队。
在女子精英级比赛中,商业车队的运动员不允许代表其他队伍参赛,只有国家队例外且符合以下条件:
-队伍必须着国家队队服
-有关运动员必须持有其所在商业车队的书面同意件
-该商业车队不得参加同一场比赛
(2001年1月1日,2004年1月1日修订)
2.1.009TT1或TT2车队的运动员或是TT/3车队的运动员在下面的情况下不可以同时参加一场比赛:
即该TT1或TT2车队与TT3车队是属于同一家赞助公司或主合作方。
个人赛与绕圈赛除外。
(2002年1月1日修订)
2.1.010不同于条款2.1.001、2.1.002和2.1.003的规定的比赛且不违反规则的规定,经国际自盟管理委员会、职业自行车委员会或国家协会的确定后,也可以列入世界、洲际和国家比赛日程表。
(2000年3月2日修订)
第二章总则GENERALPROVISIONS
第一节参赛Participation
2.2.001参加公路比赛的运动员人数限制是200人。
2.2.002每个队报名参赛的运动员人数最少4人,最多10人。
组委会应该在比赛前颁发的比赛方案或技术指南以及报名表中指明各队的参赛的最多人数。
各队的参赛人数应该是相同的,任何参赛队均不允许超过某一比赛规定的人数。
如果每队参赛人数的最大限制为4,5或6人,则少于4人的队伍不予参赛;如果每队参赛人数的最大限制为7或8人,则少于5人的队伍不予参赛;如果每队参赛人数的最大限制为9或10人,则少于6人的队伍不予参赛。
2.2.003(N)除正式队员外,每个队还可以报候补队员,后补队员的人数不超过正式队员的一半。
只有报名的候补队员才能代替正式队员参赛。
2.2.004(N)最少在正式比赛三天前,各队要以书面形式向组委会确认正式队员和3名候补队员的名字。
只有确认文件中出现的运动员才能进行比赛。
2.2.005如果每个队报名参赛的运动员数均超过规定参赛人数,应将允许各队参赛的人数减为一个相等的数字。
在另外一些比赛中,应当根据组织者收到报名表的先后顺序将优先权给先到的队伍。
组委会应将减员情况尽快通知这些队或或将没选上的情况通知相关队员。
2.2.006如果在比赛3天前,报名参赛的人数少于100人,组委会有权要求报名的队增加比赛人数,但每队最多不能超过12人。
第二节组织Organisation
比赛规程和技术指南RaceProgrammeorTechnicalGuide
2.2.007(N)每次比赛,组委会都应准备比赛规程和技术指南。
2.2.008(N)比赛规程和技术指南,应包含所有组织工作细则,至少要包括以下几点:
根据比赛的不同类型,比赛的特定规则须包括:
-必须要提到比赛使用国际自盟规则;
-该次比赛的级别和可获得的UCI积分;
-参赛者的等级;
-每队的运动员数目(最多与最少);
-赛事总部的开放时间;
-参赛确认,发放号码布的时间、地点;
-领队会议的时间和地点;
-比赛总部和兴奋剂检测室所在的准确地点;
-比赛中使用的对讲机频率;
-次要的排名系统,包括所有必要的信息(分值,并列情况等等);
-各个排名的奖金额;
-适用的时间奖励;
-完整的关门时间;
-符合条款2.6.028的冲刺;
-正式的颁奖仪式的程序;
-团体计时赛的时间计入个人总排名的方法;
-摩托车服务(如有);
-个人计时赛或多日赛的供给区(如有)及相应的规定;
-用于决定计时赛或序幕赛出发顺序的准则;决定队车顺序的准则;每个队须自行决定其运动员的出发顺序。
对比赛路线或赛段进行描述,包括总况,距离,供给点,如果需要,绕圈赛情况;
赛道上的障碍(隧道、水平交叉、危险地段等等)
详细的路线和预计的赛程;
途中冲刺点,爬山赛段和特殊赛段;
最后三公里的安排与设置;
确切的起终点;
路线附近的医院;
裁判团的组成;
赛事总监的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以及官员们的姓名。
(2002年1月1日修订)
赛事总部——秘书处RaceHeadquarters-secretariat
2.2.009(N)在比赛期间或在每个赛段期间,组委会都必须提供一个设备齐全的秘书处,必须有一名工作人员代表组委会时刻在此处盯班。
2.2.010(N)比赛指挥部应在比赛出发前2小时设于起点处,并于比赛结束前至少2小时设于终点处。
2.2.011(N)设在终点的比赛指挥部应该一直保持到比赛的结果传送到国际自盟为止,如果裁判没有完成工作,应该一直等到他们完成工作为止。
2.2.012(N)比赛指挥部应该至少装备一台电话机。
设在终点的比赛指挥部应该装备一部传真机。
比赛成绩Results
2.2.013(N)一旦每场比赛或每段比赛成绩出来,组委会就应该立即通过传真发到国际自盟和其国家协会,并附上出发运动员的名单。
2.2.014(N)当组织者发布的成绩出现变化的时候,组委会所属的国家协会应该立即把这些变化上报国际自盟。
安全Security
2.2.015组委会应该确保足够的保安措施,并且要与警察部门进行有效的协调。
2.2.016尽管有一些法律和行政方面的规定,以及每个人都有相应的注意职责,组委会依然要保证赛道不会对运动员、随行人员和公众构成危险。
2.2.017组委会要事先预计可能会给运动员与随行人员带来危险的障碍,通过安置的标志,提示大家注意安全。
因此,组委会特别要注意:
保证隧道中照明,尤其是入口处及其间各处,令10米距离能够通过裸视辨认汽车牌号,50米距离看得见一辆暗颜色汽车。
(N)在比赛方案和技术指南上要明确标明障碍,对于一日赛,特别须在领队会议上进行说明。
(2003年1月1日修订)
2.2.018组委会要安排一辆先导车,在前面指出任何可能出现的障碍。
2.2.019(N)至少应该在离终点线前的300米区域和终点线后的100米区域内设立护栏。
它只能由组委会、运动员、医务人员、领队和持证的新闻人员进入该段区域。
(2000年1月1日修订)
2.2.020不论在何种情况下,国际自盟将不对因赛道的原因而出现的事故负责。
医疗保护Medicalcare
2.2.021从运动员到检录区域至离开终点期间的医疗保护,只能由医生或组委会指定的医生来进行处理。
2.2.022当运动员在山路段和爬山时,需要进行较大的治疗时,医生要停下来对运动员进行治疗。
医生要保证自己的小车和车上的工作人员不能给接受治疗的运动员提供帮助,使其继续保持赶上大集团(拖或者用车牵引运动员)
比赛对讲机系统RaceRadio
2.2.023(N)组委会要提供比赛对讲系统。
须要求所有的车辆上装备接收器,以便随时接收比赛无线广播。
2.2.023到达Arrival
附则对于3级及以上的比赛,组织者必须在终点区为每个队提供三个车位,以便于各队在终点接其运
动员。
第三节比赛程序
传动比Chaingearratios
2.2.024对男女青年运动员,最大传动比是7.93米。
赛中对讲系统In-racecommunications
2.2.024男女青年赛中,运动员与本队领队间不得使用对讲系统或其它远程对讲方式进行交流。
附则
运动员行为Conductofriders
2.2.025运动员不能随意随地滥扔食物、食品袋、水壶和衣服等物。
运动员不能在公路上随意扔任何东西,可以把东西背在肩上,对其进行妥善地处理。
2.2.026严禁携带和使用玻璃容器。
2.2.027严禁偷窃他人物品。
运动员身体号码布Riders’BodyNumber
2.2.028运动员要戴两块号码布,但计时赛只戴一块。
车架号码Framenumber
2.2.029除了计时赛外,运动员要在车架上挂一个与其身体号码相同的车架号码牌,这个号码牌要固定在车架前方的显著位置。
(如此处无法固定,可以置于其它部位)
裁判小组CommissairesPanel
2.2.030根据条款1.2.109的规定,组建裁判小组。
比赛事故RaceIncidents
2.2.031当比赛出现事故并可能在全部或者特定赛段中影响比赛正常进行时,总指挥在征得裁判组同意后,并通知计时员,可随时决定:
改变赛道;
暂停或中立赛事或赛段;
该赛段的比赛不予考虑;
取消部分赛程和可能产生的途中冲刺成绩,在事故附近地点重新出发;
保持比赛成绩或;
重新出发,考虑事故发生前运动员之间的差距。
退出比赛Droppingoutoftherace
2.2.032运动员如退出比赛,要立即摘下其身体号码并把它交给裁判,或交给收容车。
该运动员不得通过终点线。
除非该运动员受伤或重病,他必须上收容车。
车辆Vehicles
2.2.033进入赛道内的所有车辆,都要带有显著标志。
2.2.034除了计时赛外,所有队车的高度不得超过1.6米。
(2003年1月1日修订)
2.2.035所有车辆需遵守比赛国的交通规则行驶。
2.2.036组委会要为每名国际裁判提供敞篷小车,并且安装无线电收发器。
2.2.037(自2003年1月1日起删除)
跟随者Followers
2.2.038所有跟随比赛的人,除了持证的记者和贵宾外,都必须是持会员证者。
队车里须乘坐着本队领队,该领队须持有相应证件并对本车负责。
对于商业车队的队车,该领队还须向UCI注过册。
2.2.039跟随者不得在赛道上滥扔物品。
2.2.040车上的人不能向运动员喷水。
第四节新闻采访规定(N)Pressspecifications
定义Definition
2.2.041这些规定是针对需要在摩托车或轻便摩托车上完成自己工作的文字、广播、电视、电影新闻界的代表,以及摄影记者。
证件Accreditation
2.2.042比赛组委会须根据条款2.2.008,向有关的新闻机构发出证件的模板。
2.2.043由所在新闻机构颁发证件的新闻记者须持有:
国家记者证;
或者是由以下机构承认的证件:
I.A.C.J(国际自行车记者协会);
I.S.P.A(国际体育记者协会)。
2.2.044只有在组委会与国际自行车记者协会的指定代表就有关事宜达成协议之后,记者才能获得证件。
国际自行车记者协会代表的名字要事先通知组委会。
2.2.045组委会要向每人提供一个绿色的徽章,上面有比赛的名称和日期。
比赛前的信息Informationpriortorace
2.2.046在比赛举行前,组委会要向各个新闻单位提供尽可能多的比赛信息,包括比赛的线路、参赛运动员名单、出发程序等。
特别是,要向确认的记者提供报名参赛的运动员名单(在比赛指挥部发传真),周末的赛事应在周五中午前完成,其余应在赛前一天中午完成。
比赛期间的信息Informationduringtherace
2.2.047持证人员须在比赛管理部门指定的位置,由其提供比赛进程方面的信息和指导。
2.2.048如果出于安全原因,比赛管理部门指挥新闻车辆行驶在与运动员平行的路面或在距离比赛运动员前几公里的地方行驶,则须持续向记者提供比赛的进程赛况。
2.2.049提供途中的比赛信息要用英语或法语和比赛国家的当地语言进行传递。
新闻车队PressMotorcade
2.2.050除了组委会认可外,任何新闻机构如果没有征得组委会的同意,只能在车队中拥有1辆小车和1辆摩托车跟踪比赛。
2.2.051这样的车辆前后都要有一个车证,这样才允许其跟随整个比赛。
所有的车队都装配无线电接受装置,可以持续接受到比赛情况的广播报道。
2.2.052由于比赛地形原因,考虑到安全问题面有必要限制车辆数目时,组委会如没有得到国际自盟和国际自行车记者联合会同意前,不能作出这样的限制。
2.2.053组委会要选择有经验的司机驾驶新闻车在运动员旁边行驶,司机要熟悉自行车比赛,知道如何操纵。
该司机可以是文字记者或技师。
每个新闻机构都要对其指定的司机或者摩托车驾驶员的驾驶技术负责。
第五节比赛期间的驾驶
一般评论Generalcomments
2.2.054汽车驾驶员和摩托车手要对自己的车辆负责,并能迅速遵守比赛指挥者和组委会指令与指挥。
2.2.055在最后500米冲刺时,新闻车辆不允许跟随运动员至终点线,除非在比赛的出发前作出例外的决定。
2.2.056如果车辆司机和摩托车手不遵守上述指令与指挥,根据其违反规定的情节轻重,可以暂时没收其车证。
这一处罚可由裁判小组的一名成员在征得竞赛指挥者或其代表同意后,立即执行或在比赛结束后执行。
2.2.057如果在世界杯赛期间,车证被没收,这样的措施在以后的世界杯赛期间仍然适用。
如果在多日赛中,车证被没收,该车辆可有一段或若干段禁止其跟随车队行列。
2.2.058如果新闻人员允许运动员扒自己的车辆,他们将被驱逐出比赛并视情节轻重暂时中止比赛一段时间。
小车Cars
2.2.059在运动员前方的新闻车队不能包括广告车或队车。
2.2.060在新闻车队内部,新闻车辆应该比那些由组委会邀请的贵宾搭乘的车辆有优先权。
2.2.061在比赛中,新闻车队要听从比赛指挥车的指示。
他们不能越过标记区(红旗标明),除非他们事先得到许可。
2.2.062禁止在行进的记者小车中进行摄影和摄像。
2.2.063新闻车辆要遵守比赛所在国的高速公路法规,车辆不得并行,除非在征得竞赛指挥者的同意或应竞赛指挥者的要求做快速超队行驶。
摩托车:
摄影者Motorcycles:
photograhers
2.2.064在比赛队伍前的摩托车应在先导裁判车的前方,如此形成机动的“屏幕”。
2.2.065摄影时,记者须轮流地到运动员前面进行拍照,但是拍完后要立即回到“屏幕”中。
2.2.066不允许在领先运动员与先导裁判车之间有摩托车。
而当摩托车手在不知道的情况下被运动员追近时,应先让运动员超越,他不能回到原来的位置(“屏幕”中),直到被比赛指挥者批准。
2.2.067在比赛运动员后方,摩托车要行驶在比赛指挥者车后的同一车道上,并要让路给那些队车和需要超越队伍的车辆。
2.2.068在山路和爬山时,摩托车驾驶员要注意不能阻碍运动员或官员们的小车,原则上,摄影记者只能定点拍照。
2.2.069在终点处,摄影记者要穿有明显辨认的服装,排在路的一旁,如图2.2.089所示。
广播和电视播音记者车Motorcycles:
RadioandTVreporters
2.2.070在比赛运动员的前方,这些摩托车要保持在摄影记者的“屏幕”的前面,绝不能行驶在裁判车与运动员之间。
他们不能行驶在两个集团运动员之间,除非得到比赛指挥者的批准。
2.2.071在比赛运动员后方的车队,车辆应与队车同一车道行驶,并要让路给那些队车和需超越的车辆。
2.2.072禁止在比赛中采访运动员,可以在最后10公里以外的赛道上采访领队,采访须在摩托车中进行。
如果商业车队的领队在最后10公里内接受采访,其将受到200瑞士法郎的罚款。
电视摄像车Motorcycles:
TVcameraman
2.2.073允许3辆载有摄像机、1辆载有录音设备的摩托车上路。
这些摩托车既不能帮助也不能阻碍运动员的骑行。
(98年1月1日修订)
2.2.074摩托车要让路给那些队车和要超越运动员的车辆。
2.2.075摄像者须在与运动员同一车道或者后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