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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新三矿人员定位系统制度汇总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新三矿

关于下发新三矿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的

通知

 

矿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矿人员定位系统的管理水平,结合《煤矿安全规程》《AQ1048-2007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管理规范》以及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有关新三矿人员定位系统的各项制度,请各单位严格执行。

 

附近:

1.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管理规定

2.人员紧急撤离预案

3.人员定位系统监控员岗位责任制度

4.人员定位系统维修工操作规程

5.人员定位系统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

6.人员定位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7.人员定位系统值班制度

8.人员定位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修制度

9.人员定位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

10.人员定位系统故障报告制度

11.人员定位系统监测监控异常上报制度

12.人员定位系统监控员操作规程

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管理规定

按冀中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管理规定的通知》[2012]53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我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管理,保证集团公司文件精神落实,特制定本规定。

一、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管理领导小组及职责范围:

组长:

矿长

副组长:

总工程师、机电矿长

组员:

通风副总工程师、机电副总、机电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组长:

负责对人员定位系统人、财、物等方面提供保障,确保人员定位系统的正常运行。

副组长:

负责人员定位系统建设工作的资金保证、全面协调工作。

组员:

对人员定位系统设备安装、规章制度及人员操作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深入现场解决人员定位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对弄虚作假、信息传输异常等情况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分析处理。

二、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组织机构及职责范围:

组长:

通风区长

副组长:

通风区主管副区长

成员:

通风区主管技术员、通风区主管队长、通风区井上、下监测工

组织机构主要职责

1、组长对人员定位系统总体负责。

2、副组长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协助解决人员定位系统疑难问题,对人员定位系统负直接管理责任。

3、通风区主管技术员:

负责地面监控室电脑的正常使用,人员定位系统技术资料的整理,对人员定位系统各种记录及报表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做好上传下达工作,负责人员定位系统24小时的监控工作。

4、通风区主管队长:

负责各地点人员定位设备安装工作,保证位置合理,数量充足;负责井下设备安装、所有传输电缆的管理,保证人员定位系统正常运行,通讯良好。

5、通风区井上、下监测工:

负责人员定位系统安装、维护、调试、相关报表打印等工作,确保人员定位系统正常运行。

二、实施细则

1、人员定位系统必须有设计图、系统施工图、系统竣工图和竣工报告,系统竣工后必须现场验收,保证系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行业标准规定。

2、井下生产地区发生变化时,通风区要及时增加、迁移或拆除人员定位设备,新增生产地区投入生产前,必须同步增加人员定位设备,否则不得生产。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移或故意破坏人员定位设备,出现擅自破坏、拆、移人员定位设备及线路或冲、洒、喷人员定位设备造成系统工作异常的,对责任人罚款300元,对责任单位罚款500-1000元。

3、人员定位系统图必须按设备的使用情况实时更新,系统图上必须标明人员定位分站、电源、接收器、光端机、中心站等设备的位置、电缆连接等情况,并经相关领导审批后,报矿生产技术部(调度室)备案,图纸要求保存1年以上。

否则,对主管技术员罚款100元。

4、人员定位系统所有设备必须保证有20%备用量,当低于20%时,应及时进行补充。

5、通风区负责建立各项记录,并保证各项记录真实、有效。

各项记录的填写必须认真、字体规范,凡出现记录未按时填写或填写不规范、不完整、假填、漏填、少填等现象的,对责任人罚款30元/次,通风区负责监督、检查。

6、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携带自己的人员定位识别卡,发生问题要及时报修,不得丢失、损坏、私自拆卸、转让或携带他人识别卡入井;凡私自拆卸、转让或携带他人识别卡入井的,对责任人罚款1000元;凡没有安装人员定位识别卡入井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凡丢失、损坏人员定位识别卡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并由单位出据书面证明,到通风区补办,并由通风区系统管理员对识别卡进行注销。

7、在人员定位识别卡的使用过程中所携带人员发现定位识别卡缺电或没电时,到通风区进行登记,通风区负责对其进行更换,并留有换卡记录。

8、由于退休等原因不从事井下作业时,相关人员到通风区由系统管理员对识别卡进行注销,不注销的对原所在单位罚款200元。

9、临时工(包工队)等人员安装人员定位识别卡时必须交200元押金,通风区负责安装,退还人员定位识别卡时对其返还,否则不得入井。

12、人员定位系统中心站设在矿调度室,上监测工必须做到持证上岗,并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工作期间严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工作,否则罚款50元/次。

交接班时,交班人员必须向下班人员交清当班的系统运行情况,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元。

13、监测工必须熟练掌握定位系统监控操作技能,要做到实时监测各种信息,系统运行状态,并填写记录,否则罚款50元/次;系统发出报警后,监测工要按程序及时通知通风区值班领导。

否则罚款100元/次。

14、维护人员每周必须对井下所有定位系统线路和分站全部巡检一遍,并留有记录。

否则对通讯组班长罚款100元。

15、人员定位系统维护人员应每半年进行一次业务培训和考核,否则对通风区主管技术员罚款100元。

16、通风区每月必须对系统运行的可靠性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技术性检查,填写检查记录,并由主管领导的签字后存档。

否则,对通讯组班长、主管技术员各罚款100元。

17、中心站数据每季度必须备份一次,并保存1年以上。

18、维护人员接到故障通知后,必须及时到达工作现场,进行故障排除,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人员紧急撤离预案

1、无论井上下任何地点发生事故,事故现场的所有人员、跟班领导或班组长等应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及矿值班领导,矿调度室立即通知矿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值班成员和领导小组其他成员。

汇报后要安排专人在电话旁留守,在汇报的同时采取必要的措施组织抢救,以控制灾情,减少损失,防止事故扩大。

2、矿调度室接到事故汇报后,应立即积极组织现场人员有效地实施抢救工作,控制灾情,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3、矿值班领导和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其他成员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奔赴现场察看灾情,并组织相关人员抢救遇难人员和撤退所有受灾害威胁人员。

4、调度室要根据汇报地点,通过人员定位系统及时掌握发生灾害地点的人员分布情况,并及时通知人员延避灾路线撤离。

 

人员定位系统监控员岗位责任制度

1、矿井人员定位系统监控员工必须认真学习关于人员定位系统管理的文件精神,严格按要求操作和运行系统,对当班人员定位系统的安全运行负全面管理责任,精通业务,坚守岗位,精心操作系统。

2、监控值班人员负责人员定位系统的运行情况,实行24小时值班制,严格按上级有关规定管理系统运行。

3、监控值班人员及时填报人员定位系统的各项记录,对数据信息异常情况要及时作出正确分析判断、处理和汇报,保持完整的原始记录,认真填写值班运行日志。

所有资料、记录定期存档保管。

4、保证中心站网络通畅,传递信息准确及时,因数据不能正常传递信息时,要及时向通风区进行汇报,通风区安排人员迅速检查排除故障。

5、监控值班人员要严格按交接班制度,履行交接班手续,不得脱岗、上岗和做与本岗无关的事情。

 

人员定位系统维修工操作规程

1、井下设备系统应具备良好的接地措施,金属线入井的设备应具备良好的防雷措施。

人员定位设备应放置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查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

2、检修人员定位设备时,必须保证20米范围内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5%,方可进行检修,否则不得在井下检修。

3、人员定位电缆悬挂,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4、分线盒和过渡电缆及各种电话之间的接头一定要封闭在接线盒内。

5、、井下每天24小时必须有人值班,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负责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维护工作,确保人员定位系统运行正常。

若遇到故障,当班无法处理的向下班进行交接。

6、人员定位系统主机的蓄电池必须保持一定的电量,电网停电后,系统至少能够正常工作两个小时以上。

7、每班检查、维护,发现问题立刻解决。

8、人员定位系统设备在井下连续运行6-12个月,须进行全面检修,检修完毕后,做好检修记录。

检查与装置关联的电器设备需要人员定位系统停止运行时,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9、人员定位系统使用过程中应保持清洁,确保人员定位系统正常运行,严禁非工作人员擅自拆开仪器。

10、对需要移动、拆除的人员定位设备、电缆等由人员定位承包人员负责移动、拆除,大巷线路每天必须巡检一次,各头面线路及设备每星期巡检一次,并留有记录。

 

人员定位系统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

1、通风区负责井上、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的设备及线路日常维护工作。

2、各个掘进头、回采工作面进出口处通风区必须安装人员定位设备,回采结束后通风区负责拆除人员定位设备及电缆。

3、井下各个单位如果发现设备工作异常或损坏要及时上报通风区、调度室,通风区组织人员分析损坏原因,填写故障记录,如需更换及时做出计划上报相关矿领导,待批示到货后及时安装使用。

 

人员定位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1、建立以下账卡及报表:

1)设备、仪表台账;

2)设备故障登记表;

3)检修记录;

4)巡检记录;

5)中心站运行日志;

6)监测日(班)报表;

7)设备使用情况月报表。

2、煤矿应绘制设备布置图,图上标明分站、电源、中心站等设备的位置、接线、传输电缆、供电电缆等,根据实际布置及进修改,并报矿技术负责人审批。

3、中心站每3个月对数据进行备份,备份数据应保存1年以上。

4、图纸、技术资料应保存1年以上。

 

人员定位系统值班制度

1、井上下人员定位系统必须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班人员必须提前到达岗位,对上一班未处理的事项要向下一班交代清楚。

2、人员定位系统井上值班人员未经通风区值班领导同意,不得擅自离岗。

当班人员因离开岗位或迟到时,必须有专人替岗并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上岗。

严禁不办理交接手续而离岗,严禁用电话等通讯方式交接班。

3、人员定位系统井上值班人员及时填报人员定位系统的记录报表,对数据信息异常情况要及时作出正确分析判断、处理和汇报。

4、人员定位系统井上值班人员负责人员出入井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

5、人员定位系统井上值班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中的违法行为记录、汇报有关单位进行处理。

6、人员定位系统井上值班人员保持完整的原始记录,认真填写各项记录。

所有资料、记录定期存档保管。

7、人员定位系统井上值班人员认真做好人员定位故障信息收集反馈工作,对上级部门和有关领导指示要及时督察贯彻落实。

8、人员定位系统井上值班人员保证和上级中心站网络通畅,传递信息准确及时,因数据不能正常传递信息时,要用电话及时与上级联系并迅速检查排除故障。

9、人员定位系统井下值班人员必须执行每小时汇报制度,对井下定位系统及时进行维修。

10、交接手续履行之前,岗位一切工作由当班(交班)人员负责,交接完成后,岗位一切工作由接班人员负责,因交接班手续履行不认真造成工作失误,由接班人员负责,由于遗漏事项未交待清楚由交班人员负责。

两方都未交接清楚工作,由双方负责。

人员定位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修制度

1、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维护人员要每天对大巷所有线路巡检一次,每七天对各头面及片口处的人员定位系统设备巡检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填写记录并上报调度室,并制定相关的处理办法,及时处理所发现的问题,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

2、人员定位系统机构成员要经常浏览矿井信息传输情况,保证传输信息真实可靠,经常分析故障类别及解决办法。

3、当遇到我矿技术人员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联系厂家,由厂家进行故障处理。

 

人员定位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

1、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处理,在故障期间应采用人工监测,并填写故障登记表。

2、安全监测工应24小时值班,应每天对大巷所有线路巡检一次,每七天对各头面及片口处的人员定位系统设备巡检一次,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升井后及时填写相关记录。

3、当电网停电后,备用电源不能保证设备连续工作2小时,应及时更换。

4、设备使用前,应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调试设备,并在地面通电运行24小时,合格后方可使用。

防爆设备应经检验合格,并贴合格证后,方可下井使用。

5、矿调度室应设置显示设备,显示井下人员位置等。

 

人员定位系统故障报告制度

1、井下识别分站出现无法识别定位卡、数据中断、出现无法读取识别卡、超时等系统异常报警,立即向通风区、调度室、值班领导汇报,由通风区组织人员对异常分站进行抢修,并将异常原因记录在案,及时汇报处理结果。

2、识别卡异常,当系统无故显示定位卡超时、无定位时等异常情况时,通风区立即通知持卡人员升井后进行检查故障原因。

识别卡电源损坏、机械损伤出现故障或该识别卡不能正常显示,原识别卡必须进行更换。

4、设备出现一般故障时通风区要及时安排专人进行抢修,直接恢复正常。

识别卡出现故障立即按规定进行更换。

5、识别卡出现异常时,通风区负责通知相关单位,接到通知的单位负责通知相关人员,相关人员到通风区对识别卡进行更换,更换后方可入井,否则不得入井。

 

人员定位系统监测监控异常上报制度

人员定位系统分站出现故障或断线,造成信号采集,显示及信息反馈中断,不能及时传输数据信息,人员随身携带的识别卡不能在地面基站显示为异常情况。

1、井下识别分站出现无法识别定位卡、数据中断、出现无法读取识别卡、超时等系统异常报警,立即向通风区、调度室、矿值班领导进行汇报,由通风区组织人员对异常分站进行抢修,并将异常原因记录在案,及时汇报处理结果。

2、识别卡异常,当系统无故显示定位卡超时等异常报警时,通风区立即通知持卡人员升井后进行检查故障原因。

识别卡电源损坏、机械损伤出现故障或该识别卡不能正常显示,原识别卡必须进行更换。

3、发生异常时立即上报通风区、矿调度,同时必须对故障及时检查分析,并填写维修记录,对故障积极组织抢修,在48小时内不能修复正常的要及时联系厂家进行维修。

4、一般故障时,要及时向通风区、矿调度报告,并安排专人进行抢修,直接恢复正常。

识别卡出现故障立即按规定进行更换。

5、识别卡出现异常时,通风区负责通知相关单位,接到通知的单位负责通知相关人员,相关人员到通风区对识别卡进行更换,更换后方可入井,否则不得入井。

 

人员定位系统监控员操作规程

一、系统登陆:

1、双击桌面上的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图标即可启动。

二、开启前(接班后)检查准备

1、班前准备

上班前值机员应对各类报表及当班情况进行检查询问,对当班重点问题及当前处理异常做全面了解,并检查系统运行正常。

2、交接班

监控员应提前到岗位交接班,在交接班时,当班人员应将本班系统存在的问题向接班人认真交代清楚,并对遗留问题处理情况进行记录汇报,使问题能够及时得到处理,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三、班中要求

1、文明作业

衣冠整洁,随身携带上岗证,文明用语,接听外线来电用普通话,态度和善,待人友好。

2、检查线路运行情况

接班后认真检查各种线路连接情况,要保持线路连接牢固,发现线路连接问题立即通知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3、检查UPS运行情况

手动断开网络电源,启动备用电源,使备用电源连续运行15分钟。

如在运行过程中出现不能连续供电现象,立即启动网络电源,并更换UPS。

4、查询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员工的活动轨迹

进入KJ376管理系统之后-查询统计-活动轨迹查询,在“活动轨迹查询”中可以根据员工识别卡卡号、编号、姓名进行查询,可以通过在起始和结束后面的图标来选择起始时间和结束时间(起始时间和结束时间一样即查询的是具体某天员工的活动轨迹).然后点查询即可。

5、熟练操作以下程序

1)报警人员查询

2)入井出井人数查询

3)部门机构管理

4)基站和区域的设置

5)区域设置

6)禁区检查

四、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文件规定,会处理日常机房的主机故障,并负责打印规定的报表。

2)必须严格执行手上交接班制度和填报签名制度。

3)雷雨天气,防止雷击设备,打雷较严重时,立即请示分管领导停电,熟悉停送电秩序,停电顺序是主机→显示器、打印机等外围设备→不间断稳压电源→配电柜电源。

送电顺序是配电柜电源→不间断稳压电源→显示器、打印机等外围设备→主机。

送电前应将所有设备的电源开关置于停止位置,严禁带负荷送电。

4)进入机房要穿工作服,不得将带磁性和带静电的材料、绒线和有灰尘的物品带进机房,保持设备无尘、干净。

5)上班时间严禁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脱岗、假报、瞒报、不报、漏报。

6)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和调度室处理。

五、做好汇报

1、处理故障情况及时向相关部门及主要领导进行汇报、登记

2、当天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向调度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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