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语文知识竞赛主持全过程实录礼仪主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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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语文知识竞赛主持全过程实录礼仪主持
小学生语文知识竞赛主持全过程实录礼仪主持
男、女主持:
同学们!
我们的祖国是一个具有五千年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
而中华古诗文又是我国古代珍贵的文化瑰宝。
一篇篇脍炙人口的佳作,内容极其丰富。
有的写景,有的写物;有的抒情,有的叙事;有的写人民的悲欢离合,有的写国家的治乱盛衰;有的情意缠绵,有的豪迈奔放。
(男女主持人采用一应一和的方式朗诵。
)“读千古美文,做少年君子”,这是我们西张小学读书特色活动的口号。
今天,让我们倘佯在中华古诗文的长河中,再次感受博大精深的中华古文化。
男:
钱怡,告诉你一个秘密。
听说要举行这次班队活动,大家的兴致可高了。
不少同学拿起手中的画笔,描绘了自己最喜欢的诗歌画面。
女:
是吗?
那就请这些小画家们给我们展示一下他们的才艺。
男:
行,有请我们的小画家上台。
(带头鼓掌)
生:
依次上台展示图画并背诵相应古诗。
(贴于黑板)
女:
小画家们画得真不错,不过我们其他同学也不赖,大家的脑袋里可都收藏了不少的古诗文。
要不,趁这个机会我们来个知识竞赛,你们说怎么样?
生:
同意。
女:
那这次比赛我们就以小队为单位,每一小队分别通过必答、抢答、风险题这三关,最后以比分高低评出一、二、三等奖,并颁发自制奖杯。
(出示计分卡,每一小队推选一人上前计分。
)
知识竞赛题目:
必答题:
第一小队巧填地名
1、、天下三分明月夜,二分无赖是()。
2、()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
3、暖风曛得游人醉,直把()作()。
4、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
第二小队巧填颜色
1、一年好景君须记,最是橙()桔()时。
2、风中()叶树,灯下()头人。
3、千里()云()日曛,北风吹雁雪纷纷。
4、()云翻墨未遮山,()雨跳珠乱入船。
第三小队巧填数量词
1、举()而反(),闻()而知()。
2、忽如()夜春风来,()树()树梨花开。
3、死去元知()事空,但悲不见()州同。
4、黄河远上白云间,()片孤城()仞山。
第四小队巧填动物名
1、故人西辞()楼,烟花三月下扬州。
2、草枯()眼疾,雪尽()蹄轻。
3、独怜幽草涧边生,上有()深树鸣。
4、泥融飞(),沙暖睡()。
抢答题:
(每小队推荐两名代表上前答题,准备摇铃,在主持人读完题目说开始之后以铃声为准确定答题人选。
答对加分,答错扣分。
)
1、“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
”中的“乃翁”是指()
a、苏轼b、陆游c、王维d、杜牧
2、名句“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
”中的“二十四桥”现在在()
a、杭州b、苏州c、常州d、扬州
3、“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
”中的“佳节”指()
a、元宵节b、端午节c、重阳节d、中秋节
4、“京口瓜洲一水间,钟山只隔数重山。
”的“钟山”在()
a、南京b、镇江c、扬州d、杭州
5、“绿遍山原白满川,子规声里雨如烟。
”诗句中的“子规”指()
a、黄鹂b、杜鹃鸟c、燕子d、白鹭
6、“鸡声茅店月,人迹板桥霜。
”这句名句出自()的《商山早行》
a、李商隐b、温庭筠c、贺之章d、杜甫
7、“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
”的作者龚自珍是()人
a、宋代b、唐代c、清代d、明代
8、孔子说:
“学而不厌,()人不倦。
a、悔b、侮c、诲
10分风险题
说出与太阳有关的诗句(二句)
说出与月亮有关的诗句(二句)
说出与雨有关的诗句(二句)
说出与雪有关的诗句(二句)
20分风险题(看插图背古诗)
男:
经过了刚才的热脑运动之后,下面让我们静下心好好地品味一些名诗佳作。
女:
世上的万物都来自大自然,在诗人的笔下,一篇篇描写自然美景的诗篇,让人感到妙不可言。
生:
《望庐山瀑布》(男齐)
《春日》(女齐)
《咏柳》(各排轮流)
《归园田居》(男女对背)
女:
哇,好一派迷人的自然风光。
男:
这算得了什么。
古代的文学家们不仅善于写景,也长于叙事。
不论是叙事诗还是叙事散文,都言简意赅,让人赞叹不已。
《七步诗》是队员们比较熟悉的。
大家知道曹植当年是在什么情况下写出这首诗来的吗?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七步诗》的创作过程吧。
(三人上场,表演小话剧《七步诗》。
一人旁白,其他两人以简易古装分别饰曹丕和曹植。
)
旁白:
曹丕和曹植都是曹操的儿子,曹植曾是曹丕继承帝位的劲敌。
曹丕登上帝位以后,对曹植历史学家忌恨,总想加害于他。
一天,兄弟俩在宫中想见……
曹丕:
(围着曹植踱步)贤弟,我一直非常欣赏你的才学。
今天,我要你在七步之内作出一首诗来。
(冷笑)要不然,可别怪我不客气。
曹植:
(吃惊)和、皇兄,你……你这不是存心刁难我吗?
曹丕:
(发怒)少废话,今天你做也得做,不做也得做。
否则,哼,等着瞧。
(狂笑)
曹植:
(低头,叹气,向前走)煮豆持作羹,漉鼓以为汁。
萁向釜下燃,豆在釜中泣。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旁白:
曹植运用自己的才华再一次使曹丕的阴谋陷害没有得逞,而曹丕听后,也不由得惭愧地低下了头。
女:
景迷人,事简洁。
其实啊,我认为古代的文学家们最擅长的还是写情。
人有喜怒哀乐,古代的文学家把这些情感都刻画的非常细腻。
我这里就有一些写亲情,友情的诗篇,会背的我们一起来背诵一下。
亲情:
《游子吟》《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
友情:
《赠汪伦》《送友人》
男:
你知道古代的文人们为什么能写出这些好的诗作吗?
女:
不知道。
男:
就因为他们游遍名山大川呗,见多识广嘛。
不过古时交通不发达,一出门少则几个月,多则几年,这又使古人们多了一种情思——思乡情。
女:
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
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在思乡的句中,又以李白的这首《静夜思》最为出名了。
男:
大家还知道哪些思乡的诗文。
指名四到五人背诵。
男:
中华民族是坚强的民族,对于外来侵略者,从来就进行着不屈不挠的斗争。
古代的文人们,也拿起手中的笔,抒发爱国情思,描绘战斗的场面和战士的军旅生活。
下面请欣赏歌曲《满江红》
播放歌曲《满江红》,前阙欣赏,后阙配乐朗诵。
女:
请我们的辅导员老师也朗诵一首,好不好?
辅导员:
王翰的《凉州词》,简介古诗内容、作者情感,感情朗诵。
男:
在古诗文中,有许多作品都蕴涵着深刻的哲理,到现在还能指导我们的思想、行为。
女:
是的,让我们通过相声《慈母心》来感受一下吧。
甲:
(背诗状)“日暮苍山远,天寒白屋贫……”
乙:
(出场)哟,许怡宁,今天怎么这么刻苦啊?
甲:
孔子不是说了嘛:
“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
”
乙:
话是这么说,可没见你以前这样啊?
甲:
嗨,快别说了。
(低头,不快状)这,这都是我妈逼的。
我觉得我妈根本就不爱我……
乙:
嗬,什么话!
古语说: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
天下哪有父母不心疼子女的。
甲:
不信?
那我给你说说,就说上周六吧。
我想,好不容易挨到双休日,一定要好好睡个大觉,可才早上六点半,就被妈妈叫了起来,还说什么“三更灯火五更天,正是男儿立志时。
”我又不是男儿,哼!
乙:
这有什么不对?
古人云:
“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少年时。
”
甲:
去去去,少来这一套!
唉,起床就起床吧,可是一看书就心烦啊。
嘿,干脆就在卫生间呆着吧。
我一呆就是半小时。
我妈可又嚷起来了:
“嘿,干什么呢?
古诗云: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你这样懒散,长大可怎么得了。
”
乙:
你妈说的没错啊。
甲:
好不容易捱到吃饭时间了。
一个馒头,还有半个实在吃不下了,我刚要扔,又被妈妈制止了,妈妈又向我背起唐诗了……
乙:
(抢先说)“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是不是?
甲:
(点头)嗨,既然是农民伯伯的汗水,我还是吃了吧。
整个上午就是学习。
看书写字,写字看书,真是“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
”
乙:
有那么严重吗?
甲:
下午妈妈说要带我去登到凤凰山,我一听,兴奋得是“漫卷诗书喜欲狂”。
乙:
怎么样,这下体会到母爱了吧。
甲:
唉,我高兴得太早了,我妈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啊。
乙:
(惊奇)此话怎讲?
甲:
到了公园,我妈一本正经地对我说:
许怡宁,为了锻炼你的身体,也为了磨练你的意志,妈陪你用十分钟爬上山顶。
乙:
那山高吗?
甲:
不怎么高,可是要爬上顶,少说也得二十分钟。
我不得不向妈妈告饶。
“妈,饶了我吧,这也太难了吧。
”“什么,难?
天下事有难易乎,为之,则难者亦易矣,不为,则易者亦难矣,你不去做,再小的困难也克服不了。
”
乙:
有道理。
甲:
嗨,我真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爬上了山顶。
乙:
在山顶看到了什么?
甲:
真是“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
”
乙:
怎么样,品尝到成功的快乐了吧。
甲:
到了晚上,妈妈要让我总结总结今天的收获。
我说,有什么好总结的。
我妈又来了:
“古人云:
吾日三省吾身。
不善于总结,怎么能提高。
”
乙:
你妈说得对。
甲:
唉,总之,我遇到这样的老妈可够倒霉了。
乙:
你啊,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好好珍惜吧。
甲:
但愿如此吧!
女:
在古诗文中,有许多诗句到现在还广为流传,被誉为“千古绝唱”。
男:
请听六位同学为我们朗诵十二则经典名句。
(播放古典音乐,六生入场,以多种形式朗诵经典名句。
)
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
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
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忽如一夜春风来,行树万树梨花开。
春色满园关不住,一枝红杏出墙来。
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
两岸青山相对出,孤帆一片日边来。
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
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
男、女:
中华古诗文浩若烟海,华夏文明光辉灿烂。
让我们多学习中华经典文化,领悟五千年文化精华,继承民族优秀传统,争做现代社会君子。
女:
最后,让我们在《明月几时有》的歌声中结束我们今天这个话题。
全班齐唱歌曲
辅导员:
读千古美文,做少年君子。
希望同学们通过今天的活动,受益于千古诗文的文学滋养,拥有“天下为公”的理念,“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风骨,“先天下之忧而优,后天下之乐而乐”的胸怀,“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操守,“无为而无不为”的智慧,“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德原则。
让我们站在五千年文化的历史巨人肩上,面向世界,开创未来。
活动到此结束。
小学生语文知识竞赛主持全过程实录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离婚时,原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这是指夫妻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对共同债务有向债权人全部给付的责任。
其基本特征为:
一是夫妻双方所负债务必须是共同债务。
只有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设定的债务以及夫妻双方从所负债务中获取利益的债务,才能真正成为夫妻共同债务。
如,夫妻一方从事正当教育、体育等活动或夫妻一方因行使了家事代理所负的债务,都是共同债务。
二是夫妻任何一方都有义务满足债权人的同一给付利益。
债权人拥有向夫妻中的任何一方主张全部给付的权利。
三是夫妻中任何一方完全清偿后,可以使另一方所负担的债务归于消灭。
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可以最大程度上保护债权人的利益,防止夫妻双方恶意串通欺骗债权人,促进了财产交易的安全性。
为此,基于这种理论和理由,不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婚姻关系解除后,夫妻如何协议分割财产,甚至经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对夫妻财产进行分割处理的,仍然不能改变夫妻双方连带清偿责任。
夫妻个人债务与共同债务发生纠纷时,谁承担举证责任,在理论上有两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应当由承担义务方举证。
这种观点认为,债务与财产在某种程度上是相对应的,是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就应由承担义务的一方举证。
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另一种观点认为,应当由主张共同债务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
这种观点认为,夫妻一方举债,另一方不认可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他方不承担偿还义务,除非举债人能证明该款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他方利益。
上述第一种观点认为应当由承担义务方举证,而承担义务方到底是哪一方?
不够明确。
但从其表述中可以看出,是主张个人债务的非举债一方承担举证责任。
对于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该论者认为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这实际上是说夫妻一方举债,非举债的另一方不能证明是举债者的个人债务,就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我们认为,要非举债方去证明举债方的举债资金是否用途家庭共同生活,是十分困难的;由非举债方承担举不能的法律后果,显然也是不公平的。
这样,容易助长另一方恶意举债。
从维护夫妻共同生活的安定性和夫妻共同财产的安全性出发,防止一方恶意举债,对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之争,原则上应有主张共同债务者举证,不能举证者,应认定为举债一方的个人债务,他方不承担偿还义务。
因而,我们原则上同意后一种观点。
但从现实生活来看,夫妻债务并非都是单方举债,也有共同举债的情况。
同时,夫妻债务也并非只有个人债务与共同债务之争,有时也可能互相主张属于对方的个人债务,以及一方承认曾有债务,但认为债务已还等情形。
遇到上述情况,应如何确定举证责任和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对待:
1、夫妻债务纠纷单方举债的举证责任
2、夫妻债务纠纷共同举债的举证责任
3、夫妻债务纠纷一方承认曾有债务,但认为债务已还清的举证责任
一方承认曾有债务,但认为债务已还清,对此,不发生举证责任转换或倒置问题,仍应由主张债务存在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
实践中,有人认为,既然承认债务存在,实际是对债务的自认。
那么,债务是否偿还,就应转换给主张债务已偿还清者举证,即应由其提供偿还债务证明。
我们认为,这是错误的。
主张债务已还清者,只是承认原来曾有债务,并没有承认现在还有债务。
对此,不能认为是对债务的自认,而应当认为是抗辩。
在这种情况下,仍应由主张债务存在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
因为主张债务已还清,债权债务关系已消灭,在债权债务关系已消灭的情况下,一般双方都不可能继续持有债权债务关系凭证,如借款者将借款还清后,就会将借条收回消灭。
如果属于分次还款,借款还清后,也不会继续保留原来还款时对方所出具的收条。
因而,在这种情况下,要求主张债务已还清者举证,显然是不公平的。
相反,如果债务还存在,债权人就会有债权债务存在的有关凭据,因而,要求主张债务存在的一方举证,才是合理的。
夫妻债务纠纷解决裁判方法选择
1、运用证据裁判原则确认借款事实。
客观事实就是实际发生过的原汁原味的案件事实,是曾经存在过的事实真相,而法律事实则是所谓的法律真实,是指法院在审判程序中认定的案件事实,也是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对客观事实的再现或者复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3条规定:
人民法院应当以证据能够证明的案件事实为依据作出裁判。
这一规定体现的是证据裁判原则,或称证据裁判主义,即以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即法律事实作为裁判的事实根据。
证据裁判原则的本质是对法律事实的认可,也是对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之间关系的准确定位,它说明根据证据认定法律事实乃是法院裁判的基础,也是法院发现客观事实的必由之路。
就该案而言,原告戴建义主张借款事实存在,提供了被告戴善德亲自出具的两张借条为据,被告戴善德在庭审中也自认借款33000元的事实。
虽然当今社会上存在为离婚而虚假欠债的现象,被告戴善德在两被告夫妻关系恶化分居生活的情况下,补写出具了两张借条给自己的父亲,存在虚假借款以图在今后离婚诉讼中吞占夫妻共同财产的可能。
然而该案客观事实如何法官不得而知,但从法律事实认定与证据裁判原则出发,可以确认被告戴善德与原告戴建义之间存在借款事实。
2、运用举证责任分配承担原则界定债务性质。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对外借款,该债务性质如何界定,不能机械适用《婚姻法》解释
(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而应根据举证责任分配原则确定,一般应由举债人承担举证责任,举债人不能举证的,由债权人承担替补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这是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即谁主张谁举证。
该案中原告戴建义主张被告戴善德向其借款33000元,提供了两张借条为据,被告戴善德也已承认借款事实,原告戴建义对被告戴善德已完成了举证,但原告戴建义和被告戴善德均主张本案债务属两被告夫妻共同债务,却没有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杨英秀又予以否认,因此原告戴建义和被告戴善德就该事实主张相对于被告杨英秀而言尚未完成举证,对此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因此,该案借款性质应确认为被告戴善德个人借款,不属被告戴善德与被告杨英秀夫妻共同债务。
3、运用法益衡量方法寻找最佳裁判法律答案。
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李国光指出:
审判的法律效果是通过严格适用法律来发挥依法审判的作用和效果;审判的社会效果是通过审判活动来实现法律的秩序、公正、效益等基本价值的效果。
法律效果是以法律和事实演绎推理、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为主要内容;社会效果则以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利益,维护社会正义和公德,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保障审判结果可实现性和高公认度为主要内容。
法律效果倾向于法律的证明,侧重于法律条文的准确适用,社会效果倾向于法律价值的实现,侧重于司法目的的实现。
因此,两者之间是互为因果,互相包含的统一关系,追求两个效果的统一是人民法院的一项基本司法政策。
该案在审理过程中,对借款真实性及债务性质是个人债务还是两被告夫妻共同债务发生争议并存在三种不同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该案借款不真实,应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第二种观点认为,该案借款真实且属两被告夫妻共同债务,应判决由两被告共同连带清偿;第三种观点认为,该案借款真实,但属被告戴善德的个人债务,应判决由被告戴善德个人负责偿还。
第一种观点忽视自认法律效果和事实认定与证据裁判原则关系,存在损害原告合法权益的可能性,是不可取的;第二种观点受制于《婚姻法》解释
(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限制。
该观点机械地理解和适用法律,忽视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极有可能损害被告杨英秀的合法权益,也是不可取的;第三种观点兼顾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一方面,可以防止损害该案债权人的利益,另一方面,也可以防止原告戴建义与被告戴善德父子恶意串通虚假债务损害被告杨英秀权益,并能有效遏制当前社会上夫妻一方虚假债务以吞占夫妻共同财产这种现象的漫延和恶化,达到净化社会风气,培育诚信理念的效果。
同志们:
倍受世人瞩目的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于10月14日在北京胜利闭幕。
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
为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全市的经济体制改革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我们召开全市企业民主法治建设经验交流会。
出席今天会议的领导有:
市委常委、李福全副市长
国家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姜金方副司长
省依法治省办公室任国平秘书长
市建委傅阳副主任
市总工会朱兆全副主席
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副主任、市司法局王淑琴副局长
参加今天会议的人员有:
全市各大中型企业的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区县依法治理办公室和全市工会系统有关负责同志,共180余人。
今天会议的主要议程有三项:
一是进行大会交流发言,二是请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姜司长讲话,最后请市委常委、李福全市长讲话。
下面进行第一项议程,大会交流。
首先发言的单位是南京供电公司,发言的题目是:
《完善机制建设,深化民主管理,切实保障企业职工的权益和主人翁地位》,大家欢迎。
下面请市公交总公司领导发言,题目是:
《开展民主法治建设,促进企业改革发展》,大家欢迎。
下面请秦淮区企业法制建设协会秘书长左涤湘同志发言,题目是:
《以协会为载体,拓展依法治企工作新途径》,大家欢迎。
下面请外商投资公司工会联合会发言,题目是:
《突出重点,履行职能,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外资企业民主法治建设中的作用》,大家欢迎。
下面请扬子石化领导发言,题目是:
《深化依法治企,为公司改革发展保驾护航》,大家欢迎。
由于时间关系,大会发言就到这里。
这次企业民主法治建设经验交流会的预备通知下发后,许多单位都进行了认真准备,共提交了经验材料近30份,许多材料的做法和经验都很好,我们准备会后将这些材料进行汇编,发到各单位,供各单位在工作中参考。
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
我们南京是国家司法部依法治市工作的联系点,多年来,我市的依法治市工作一直得到司法部的重视和指导。
这次会议,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姜司长在百忙之中,来南京莅临指导。
下面,请姜司长讲话,大家欢迎。
下面,请市委常委、李福全副市长作重要讲话,大家欢迎。
全市企业民主法治建设经验交流会主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