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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改革创新之路

宿迁调研:

积极探索欠发达地区改革创新之路(第7期)

 

积极探索欠发达地区改革创新之路

市政府研究室

宿迁建市以来的十二年,是经济社会制度不断创新、改革发展活力不断增强的十二年。

宿迁在改革中,准确把握政府的角色定位,充分发挥政府的职能作用,切实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走出了一条政府主导下的改革创新之路。

一、改革的历史背景与动因

宿迁市位于江苏省北部,于1996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在四个省级贫困县基础上组建而成,人口531万,面积8555平方公里,辖三县两区。

1996年建市时,宿迁经济基础十分薄弱。

三次产业结构为47.7:

30.8:

21.5,而同期江苏省三次产业结构为16.1:

51.2:

32.7,全国三次产业结构为20.0:

48.9:

31.1;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499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30%、全国的45.1%;人均财政收入160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26.6%、全国的26.4%。

作为东部沿海发达省份的欠发达市份,宿迁既有一般欠发达地区的共性和面临的困难,同时还有自身的特殊性和面临的特殊挑战,概括起来主要表现为“四特”,即:

特殊的市情、特殊的区位、特殊的地位和特定的发展阶段。

1、特殊的市情。

1996年实施区划调整,原地级淮阴市分设为淮安市和宿迁市两个地级市,地级宿迁市行政中心设在原省级贫困县的县级宿迁市。

由于中心城市零基础、零起步,到2000年宿迁中心城市建成区人口仅25.2万人,占全市人口的4.96%,市本级一般财政收入4094万元。

由于中心城市极为弱小,宿迁突破工业经济缺乏城市大工业支撑、加快城市化进程缺乏中心城市支撑、发展改善民生缺乏中心城市的科教文卫体系支撑。

用时任市委书记仇和同志的话说,就是宿迁建市以后人为形成了一套生产关系,却没有形成对应的生产力;人为形成了一套上层建筑,却没有形成对应的经济基础;人为形成了一套与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领导、管理、服务体系,却没有对应的财政供养能力。

2、特殊的区位。

为发挥各自优势,推进区域共同发展,江苏省实施了“四沿”发展战略,即大力建设沿沪宁线高新技术产业带、沿江基础工业产业带、沿东陇海产业带和沿海经济带,而宿迁均无缘进入,有被“边缘化”的危险。

从经济区位看,宿迁处于全省谷底。

多数人均经济指标在江苏和沿海地区处于落后位置,与苏北其他四个地级市相比也存在不小差距。

建市之初,全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分别为苏南、苏中、苏北平均水平的17.8%、19.67%和44.94%;人均财政收入分别为苏南、苏中、苏北平均水平的14.97%、30.9%和60.6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比苏南、苏中、苏北平均水平低3249元、2594元和1517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比苏南、苏中、苏北平均水平低2040元、1144元和327元;工业占GDP比重为28.9%,比全省平均水平低17个百分点。

宿迁虽地处苏北,但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可谓苏南、苏中、苏北之后的“第四区域”。

在这种地理、经济区位条件下,如与周边发达地区采取同等策略竞争,宿迁必将长期处于明显被动的劣势地位。

3、特殊的地位。

根据中央精神,江苏提出了“两个率先”发展战略,即江苏在全国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

宿迁市人口占全省人口1/14,如果宿迁市不能如期实现全面小康,那么江苏的小康将是不完整、不全面、不彻底的。

在江苏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战略中,宿迁处于非常关键而特殊的地位。

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宿迁应在2019年基本建成全面小康。

宿迁在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特殊地位表明,必须发挥后发优势,敢试敢闯,走一条追赶型、跨越式的发展道路。

为此,宿迁自加压力,提出力争2017年之前人均GDP跨过3000美元大关,决不拖全省“两个率先”进程的后腿。

4、特定的发展阶段。

由于没有中心城市,宿迁是全省农业、农民、农村“三农”比例最高、比重最大的地级市,也是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三化”进程最慢的地级市,经济社会发展与其他地区相比处在不同的平台上。

1996年,宿迁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不足400美元,按照钱纳里经济发展模型测算,处于工业化的初级阶段;城市化水平仅10.1%,处于城市化初始阶段。

面对特殊的市情、特殊的区位、特殊的地位和特定的发展阶段,市委、市政府认为,宿迁只有把握好发展机遇,锐意改革创新,实行差别竞争,才能实现洼地崛起,后发快进。

第一,大力推进改革创新,是顺时之策。

改革创新历来是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和生产力飞跃的强大力量,是从根本上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诸多矛盾和问题的必由之路。

改革开放30年,中国经济社会每一轮大发展、每一次质的飞跃都得益于改革创新。

宿迁要实现跨越发展、富民强市的目标,就必须以更大的决心不断改革创新,冲破妨碍发展的思想观念,改变束缚发展的做法和规定,革除影响发展的体制弊端。

改革创新既是最大的政策、最大的资源,也是必须坚持的工作导向。

党的十七大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改革创新的事业”。

省委、省政府则明确提出,“在不违背国家政策法规的前提下,允许和支持宿迁市采取比其他地区更加灵活的政策措施”,“集中力量帮助宿迁实现更大突破”。

所有这些,都为宿迁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创造了机遇,指明了方向,拓展了空间。

第二,大力推进改革创新,是应势之举。

当前正处于区域经济发展竞争极为激烈的关键时期,惟有敢试敢闯、敢为人先,走改革创新发展的新路子,才能在新一轮区域竞争中赢得主动,才能破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种种矛盾和问题。

宿迁作为经济欠发达地区,受计划经济的影响根深蒂固,从人的思想观念、工作方式方法,到经济运行体制机制,都难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特别是因缺乏竞争机制、利益机制,各种生产要素得不到充分竞争,难以实现资源的优化整合和配置。

因此必须通过深化改革,努力消除影响科学发展的各种体制机制障碍,纠正各种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行为方式。

通过不断创新,赢得改革和发展的先机和主动权,不断创新思想理念、思维模式、工作方法,向创新要发展的动力、发展的资源、发展的空间,努力以制度建设和体制创新来推动宿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第三,大力推进改革创新,是责任所在。

宿迁是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不可忽略的板块。

把宿迁早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实现富民强市,既是市委、市政府的庄严责任和神圣使命,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

建市十二年的巨大变化充分表明,改革创新是宿迁加快发展的根本动力,是改变宿迁贫困落后面貌的治本之策。

现阶段,宿迁经济社会发展依然比较滞后,实现宿迁洼地崛起,必须继续走改革创新之路,保持改革的锐气、创新的勇气,不断改革体制机制弊端,实现宿迁经济社会发展的后发快进。

宿迁作为欠发达地区,没有多少包袱可背,也没有任何退路可走;作为新建市,最大的优势是改革,最大的希望在改革,最根本的出路也在改革。

改革是发展之需,也是群众所愿,更是形势所逼,不改就没有出路,就没有希望。

唯有依靠改革,在创新体制机制上求突破,才能得以生存和发展,这是现实的呼唤、历史的选择。

二、改革的历程与效果

建市以来,宿迁遵循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从体制、体系、机制、制度和队伍入手,大力度、全方位、深层次推进经济社会制度改革和创新,有力地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

产生较大影响的改革创新之举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大力推进产权制度改革,重塑经济发展主体。

1997年,宿迁确立了“能售不股、能股不租、能租不包、以售为主”和“大中小企业齐改,一二三产业联动”的改革思路,全面深化企业改革。

至2000年底,全市城镇集体以上企业改制面达95%。

但从企业改制的具体情况来看,真正触及产权制度、一步到位改革的比例还不大。

一些企业虽然实行了股份合作制,但由于人人持股、人人不负责任、人人没有压力,形成新的平均主义,未能有效调动经营者和职工的积极性。

为此,市委、市政府于2001年10月召开了全市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就加快推进“两化”(即股份化、民营化),“三置换”(即产权置换、职工身份置换、土地使用权置换),“一保障”(即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进行了部署。

至目前,全市122户国有企业中除洋河、双沟、箭鹿3个企业还持有国有股份外,其余都进行了较为彻底的改制。

全市国有中小型企业土地使用权通过转让、冲抵负债和用于职工身份补偿等途径基本得到了置换;有16213名职工置换了身份,企业的经营者、经营层持股比例明显提高,基本达到了经营层持股占总股本50%、经营者持大股的要求。

董事会成员与经理层重复比例明显下降,基本建立了责权统一、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

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普遍实行了按需设岗、竞争上岗、绩效挂钩制度,经营机制得到明显转换。

一大批国有集体工商企业焕发出了新的生机活力。

至2007年底,全市规模以上企业数量从1998年的340家增加到1328家,洋河酒厂销售收入突破24亿元,双沟酒厂销售收入突破11亿元。

(二)准确定位政府职能,努力增加社会公共产品供给。

政府是社会公共产品的投入主体,保障社会公共产品有效供给是政府应尽的职责。

2000年以来,宿迁市把社会事业领域改革作为重头戏来抓,坚持“四个分开”原则,即将社会事业领域的市场行为和政府行为分开、竞争性领域和非竞争性领域分开、产业性质和事业性质分开、经济性和社会性分开,努力推进教育卫生领域改革。

一是按照“一保三放开”的改革思路大力发展民办教育。

根据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和社会事业发展方向,从2001年起,宿迁市按照“办学形式多样化、投入渠道多元化、学校办学主体化、资源效益最大化”的总体目标,创新教育发展路径,创造性地提出了“一保三放开”的教育事业改革思路,即在保住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基础上,逐步放开学前教育、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鼓励各类社会资本投资兴办民办教育,致力打破体制机制约束,实现多主体办学,增强发展活力和动力,积极探索穷市办大教育、强教育、新教育、富教育和人民满意教育的新路子。

为此,市委、市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事业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快民办教育发展的规定》等文件,实行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同等对待、同样管理和同步发展,实现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的平等竞争、平等招生、平等办学、平等待遇。

为进一步加大对民办学校政策扶持力度,市委、市政府又分别于2005年12月和2006年2月出台了《关于加快建设教育强市打造教育产业集聚城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加快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进一步深化办学体制改革,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可以吸纳社会资本进行股份制改造,可以试行“国有民办”,可以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学校,可以整体转制为民办学校。

同时,在土地使用、税费减免等方面对新建民办学校进一步放宽政策。

目前,全市民资教育投入累计达到24.8亿元,举办民办中小学和幼儿园816所,其中高中26所、初中59所,在校生43.3万人。

在高等教育上,采取“省市共建,八校联建,公有民营,高层推进”的办学机制创办宿迁学院,不仅实现了高等学校零的突破,而且实现了超常规、跨越式发展,学院在校生已达到1.6万人。

二是集中精力加强职业教育和劳动力技能培训。

为迅速改变职业教育和培训机构数量少、规模小、自我发展能力弱的局面,实现职业教育跨越发展,2003年以来,宿迁按照“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办学思路,大力开展职教招商活动,积极引导、鼓励社会资本、民间资本投资兴办职业教育,对公办、民办职业学校教师学生一视同仁,并出台了“以奖代补、以奖代投”政策,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民办职业学校,有力促进了全市民办职业教育的迅猛发展。

同时,大力实施“两后双百工程”(初中毕业后、高中毕业后不能升学的毕业生进行100%职业技能培训,100%推荐就业)、“三就三百工程”(农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被征地农民和农村贫困劳动力在就业、就医、子女就学方面得到100%援助)和“四全工程”(城乡劳动力进行全员普查登记、全员分类建档、全员培训发证、全员转化就业),积极组织城乡新增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在职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其他社会成员,参加长短结合、多种形式、多种层次的职业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文化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

目前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已发展到35所,在校生9.6万人,职业中学毕业生就业率高达98%以上。

三是大力推进医疗卫生事业改革。

2000年以来,市委、市政府从特殊市情出发,在没有任何先例的情况下,按照“政府主导、理性发展、实事求是”的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积极推进“管办分开、医卫分离、医防分设”改革,加大公共卫生投入,吸引社会力量办医,并积极建立医疗保障制度。

改革中,严格区分市场行为与政府行为、竞争性领域与非竞争性领域,把竞争性医疗服务全面推向市场,政府全力做好公益性预防保健服务,走出了一条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符合宿迁实际的卫生事业发展新路,全市医疗卫生事业状况发生了积极而深刻的变化,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为保证改革稳步推进,2000年在沭阳县分别挑选好、中、差条件乡镇卫生院各一家进行试点,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于2001在全市全面展开,所有乡镇医院以净资产转让、无形资产竞拍、股份合作制、兼并托管等形式进行了改制,实现对乡镇医院机构的民营化改造,同时本着“靠外、靠大、靠强”原则,对县级以上11家医院进行了改制。

在强力推进现有医疗机构股权置换、全力盘活存量医疗资源的同时,全面放活医疗市场,大力开展“招商引医”,积极鼓励民间、社会资本投资兴办各类医疗机构。

通过改革,全市医疗卫生资产从2000年初的4.95亿元增加到2007年底的23.61亿元,卫技人员由8519人增加至11472人,病床由5406张增加至9535张,门诊人均收费水平、每床日平均收费水平和出院病人平均费用连续8年基本持平,目前宿迁地区的医疗服务价格明显低于周边地区。

同时,紧紧把公共卫生防疫体系建设抓在手上,切实加大对公共卫生事业投入,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防保网络。

2003年开始实施公共医疗卫生“521”工程,建成了市级五大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防治中心、公共医疗卫生救护中心、妇幼保健中心、血液采供中心),全市防保领域资产由1999年的0.41亿元上升到2007年6.53亿元,占比由8%上升到27.66%。

2006年起建立了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按人均6元标准用于农村公共卫生服务;2006年8月起,对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8000元,院长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1万元,聘用的村防保员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2000元;加大对城乡合作医疗、大病统筹资金投入,各级财政每年直接投入3500万元左右,连同省财政转移支付达到1.7亿元。

市、县级公共卫生机构建设得到明显加强,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达到95.2%。

通过实行乡镇卫生“医防分设”、“一乡两院”,基层卫生“重医轻防”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为规范医疗市场和解决农村医护人员紧缺问题,我市近年还建立了农村基层医师津贴制度(对在乡镇医院从事临床工作满一年,具有住院医师以上职称的医生进行津贴补助,发放标准为:

住院医师1200元/年,主治医师2000元/年,副主任医师4800元/年,主任医师6000元/年)、医疗保险平等开放制度、激励人才流动制度、医院考评制度、诚信档案和医德档案制度、基本药物制度等。

同时,全面开展惠民医疗,进一步完善农村卫生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努力推进全市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首创勤政廉政公示制度,切实加强公共权力运行监督。

公开是腐败的天敌,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

宿迁近年首创了勤政廉政公示制度,从源头上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取得了较好成效。

制度主要包括勤政和廉政两方面内容:

勤政方面涵盖近三年来执行党的政策、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完成党委政府部署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执行“富民优先”方针、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执行民主集中制、分管工作和职责范围内其他各项工作开展等7个方面情况。

廉政方面主要包括职务消费、干部选拔任用、遇事操办、公车使用、工程建设、依法行政、执行纪律和廉洁自律等14个方面。

沭阳县实施的“政绩公示”制度开启了勤廉公示的先河。

2003年2月,在全县38个乡镇(场)设立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政绩公示栏,党委书记、乡镇长主要政绩向群众公开。

泗阳县实施的“廉政公示”是勤廉公示制度创新的又一源头,2004年3月,该县78个单位的92名党政主要负责人、1633名乡镇(部门)副职和重点岗位中层干部按照规定的12项内容、近三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分两批撰写述职述廉报告,然后通过纪委审廉、党内评廉、张榜公示、总结评定等环节开展“廉政公示”,结果有12名干部被查处,36名干部受到诫勉谈话,在干部群众中产生了强烈反响,有效遏制了腐败行为的发生。

市委、市政府在总结两县“政绩公示”和“廉政公示”的基础上,2004年7月出台了《关于对全市党政领导干部实施勤政廉政公示制度的意见》,在全市广泛推行“勤政廉政公示”制度。

通过公布公示对象、群众点题、个人报告、纪委审核、班子和群众评议、对外公示等方式,在强化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制度性监督方面进行了大胆创新,收到了明显成效。

2004年7月到2005年底,全市有485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参加了勤廉公示。

在参加勤廉公示的各级领导干部中,诫勉谈话的39人、免职或调整岗位的12人;勤政方面被评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17人,廉政方面被评定为基本满意或不满意的16人;廉政账户新增180万元,梳理案件线索95条,建立健全各类制度170多项,整改存在问题1897个,建立个人廉政档案2521份,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震动,被干部群众称之为“廉政风暴”。

(四)着力构建大信访格局,破解影响社会稳定难题。

信访权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公民寻求公力救助的重要途径。

2003年下半年开始,宿迁从欠发达地区信访工作实际出发,着手探索信访工作改革创新,创新了信访工作体系框架,形成了“128大信访工作格局”,即一个中心、两个网络和八大运行机制。

“一个中心”:

即大信访接待中心,在市、县两级建立大信访接待中心作为接处信访问题的综合载体,实行一个窗口对外。

“两个网络”:

即大信访管理网络和监督网络。

实行中心+管理网络的办法,要求涉及解决重点、热点、疑难问题的单位长期派人进驻中心,现场提供政策法律服务、受理群众信访举报。

纪检监察机关派驻信访监察室,专司信访工作效能监察。

“八大机制”:

即大信访工作格局运行过程中的基础性工作及相关配套制度,包括重大信访事项排查机制、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信访秩序管理机制、信访事项交办会办机制、信访事项听证终结机制、信访工作督查督办机制、信访工作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及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运行机制。

在构建大信访格局过程中,还开展了无理上访听证终结机制试点工作,具体工作程序实行乡镇初审初定、县(区)组织会商、公开听证、市(地)认定、省终结认定、社会公示“六步工作法”操作,在全省乃至全国引起了较大反响,得到了时任省委书记李源潮同志的支持和肯定,作出了“宿迁经验很好”的批示;国家信访局王学军局长将其归纳为“六步工作法”;时任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同志在江苏视察工作时强调“这个经验值得总结推广”。

目前这一制度已在全国、全省推广,并被写入了新修订的《信访条例》。

(五)创新选人用人机制,激发各级干部工作热情。

为打破干部选拔制度中“少数人选人”和“在少数人中选人”的弊端,宿迁按照“公开+竞争”的原则,变“伯乐相马”为“赛场选马”,大力推进干部选任制度改革,先后探索实施了干部任前公示制、中层干部准入制和任期制、干部正常进退机制、公推公选和公推直选等干部选任制度改革,一大批有理论素养、战略眼光,懂经济、会管理,掌握科学技术的优秀人才被选入各级干部队伍,干部队伍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

一是率先实行任前公示。

所谓任前公示,就是对拟提拔或拟重用的干部,正式任用前由管理干部的党组织通过公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其基本情况、主要工作实绩及拟任用职务,广泛接受党内外干部群众监督,根据社会反映情况决定是否任用。

沭阳县于1997年8月开始推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至2005年8月共对18批430名拟提拔干部进行了公示,其中421人得到任用,9人延期任用,9人未予任用。

市委、市政府在总结沭阳县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并在全市全面推开,明确规定对所有拟提拔的领导干部一律进行任前公示。

2002年以来,全市共对1064名干部进行了任前公示,其中县处级领导干部168人,科级干部896人。

先后有38人因群众举报查实而未予任用,14人经核实不影响使用后被任用。

2002年7月,中共中央将任前公示作为一项制度写进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推动全国干部队伍建设的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是大力实施公推公选。

任前公示开启了宿迁市干部选任制度改革大门,但仅是个别环节增加了透明度和群众参与度,依然没有能够突破传统选任制度“少数人选人”和“在少数人中选人”的弊端。

2003年起宿迁市开始推行公推公选改革。

同年4月确定以宿豫区(原宿豫县)曹集乡党委书记、侍岭镇镇长两个职位进行公推公选试点,先由上到下推荐候选人,再进入演讲、答辩等程序,由当地党员群众代表现场提问,并经民主投票选举产生乡镇主要负责人,迈出了干部选任制度改革实质性突破的关键一步。

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当年6月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建立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公推公选制度的意见(试行)》,规定“凡乡镇(街道)党政正职职位出现人员空缺时,都需经公推公选产生任职人选”,明确了公推公选具体操作步骤,并进一步把公推公选扩大到市直机关、县(区)直机关。

截止2004年底,全市经公推公选产生乡镇党政正职89名,县区部门正职9人,县处级后备干部152人,市直机关专业技术领导干部10人、女干部(助理)30名、市直机关“一把手”7名。

三是积极探索公推直选。

为确保选出人民群众满意的领导干部,从2004年3月起,市委、市政府将“公推公选”进一步深化为“公推直选”,即由乡镇全体党员直接参与选举乡镇领导。

探索过程分为“公推直选”乡镇党委书记、党委全体成员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

2004年3—4月,全市用“公推直选”的办法产生了2名乡镇党委书记。

第二阶段:

2004年9月至2005年底“公推直选”乡镇党委全体成员。

2005年1月沭阳县陇集镇、泗阳县八集乡、泗洪县孙园镇和宿城区南蔡乡四个乡镇,率先在全省开展“公推直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试点工作,由1923名党员直接选举产生了三个乡镇新一届党委,其中党委书记3名,副书记6名,委员14名,试点取得圆满成功。

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05年7月开始先后在泗洪县、宿豫区、宿城区全面推开,三县两区54个乡镇产生了新一届乡镇党委全体成员,新当选书记54人、党委委员397人。

(六)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升政府运转效能。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上层建筑领域的一场革命。

建市以来,我们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为导向,以提高政府行政能力为重点,不断更新行政理念,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创新行政管理体制,努力提升政府管理效能,初步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营造了良好环境。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行政审批制度是一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的集中体现,也是政府职能发挥好坏的一个标尺。

宿迁在充分调研和摸底基础上开展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清理压缩行政许可事项。

市域内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和核准项目,由清理前的119个下降到70个,下降41%。

在江苏省及淮海经济区28个地级市中,宿迁市的行政审批、告知和核准项目总数最少,压减幅度最大。

减少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

仅保留行政事业性收费部门39个,收费项目269项,在江苏省及淮海经济区收费项目最少,收费标准最低,收费总额最少。

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强化服务措施。

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组织了59个市直部门进行公开承诺,新制定服务承诺措施200多项,当日办结项目和即到即办项目占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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