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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竞争性谈判

******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编号:

****************

代理机构:

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

二○一六年*月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委托,对******采用竞争性谈判式进行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编号:

*******************

二、采购名称:

******************

三、采购容:

本次谈判共一个包,采购**************。

(本项目采购预算:

****万元)

四、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五、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备《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根据各包采购的特殊资格性条件:

(如医疗)

若提供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提供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人民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和注册登记表;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可证;

3、供应商非提供产品制造厂家需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对提供产品的授权,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提供产品的授权(且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提供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需要提供授权的产品有:

**)

4、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提供承诺函)

5、供应商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提供承诺函)

6、供应商对是否存在受到财政部门或有关部门认定的失信行为(有效期)以及认定次数进行承诺。

(提供承诺函)

六、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

2016年*月*日至*月**日(每天上午9:

00-12:

00,下午13:

00-16:

30),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并登记备案,如在规定时间未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供应商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应出示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请自带U盘拷取电子文档。

供应商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记录表中*号项(投标单位全称、公司地址、、购买日期、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及账号、购买单位代表、手机、)必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供应商若是一般纳税人的,须携带一般纳税人证明并加盖鲜章,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影响了本次投标事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供应商欲变更报名登记的项目信息,请于保证金截止日前到我单位重新填写报名登记表)

七、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

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800号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17楼。

八、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购买人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及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

以上资料身份证明文件带原件查验,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加盖鲜章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原件。

九、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

人民币**元/份(文件售后不退,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十、谈判保证金,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前,应提交规定数额的谈判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元;谈判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月**日下午17:

00整。

交款式:

谈判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所有递交式均以到帐时间为准。

收款单位:

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市第一支行

银行账号:

708

十一、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6年*月*日*午**:

00,供应商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之前将响应文件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将被拒绝。

十二、谈判时间、地点:

2016年*月**日*午**:

00,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800号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17楼开标厅。

十三、联系人及联系

采购人:

****

地址:

****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

代理机构:

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省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800号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17楼

联系人:

*小姐、*先生

电话:

-87797107,87796339,87793103,87797837-******

传真:

-87793161邮政编码:

610072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市第一支行

银行账号:

708

 

第二章谈判须知

1、适用围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谈判邀请书中所叙述项目的采购。

2、定义

2.1“采购人”系********。

2.2“供应商”系指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并提交报价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3“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采购事宜的采购机构。

本次竞争性谈判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3、本项目合格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3.1供应商应具备第一章第五节所述的资格条件。

4、关系供应商限制。

4.1供应商家数计算。

若响应产品为单一品目的,响应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视为一家,如果有多家供应商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谈判的,应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以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者为该品牌及型号产品的唯一有效供应商。

若响应产品包含多个品目的,响应产品价值超过60%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视为一家,如果有多家供应商以超过投标总价60%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谈判的,应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以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者为该品牌及型号产品的唯一有效供应商。

4.2关系供应商限制。

制造厂商只有一个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者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谈判的,以制造厂商作为有效供应商,分销商或者经销商或代理商响应文件应当作为无效处理。

制造厂商只有一个品牌,只有分销商、经销商或代理商以取得不同型号的产品参加谈判的,最多只能有2家分销商或者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谈判,超过2家参加谈判的,以价格最低的2家作为有效供应商,其他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谈判,响应产品为同一品牌不同型号的,以制造厂商作为有效供应商,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响应产品为不同品牌的,制造厂商响应产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的有效供应商,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响应产品应为其他品牌产品,且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所投品牌以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价格最低的1家供应商作为有效供应商,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谈判,响应产品为不同品牌的,所投品牌产品以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价格最低的1家供应商作为有效供应商,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谈判,响应产品为同一品牌不同型号的,最多只能有2家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谈判,超过2家参加谈判的,以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价格最低的2家作为有效供应商,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总公司和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供应商身份参加同一包的谈判。

参与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供应商不能参加谈判,参加谈判的也不能作为有效供应商。

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4.3供应商的失信惩罚。

供应商在编制的投标(响应)文件中,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评审时实行6%/次的报价加成,无限制累加制,予以惩戒。

供应商的失信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司法惩处的,不再对其以价格加成的式进行惩戒。

5、竞争性谈判采购费用

无论竞争性谈判采购的结果如,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争性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

6、竞争性谈判文件

6.1竞争性谈判文件是采购人用以阐明所需提供的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的程序和评定成交供应商的标准、合同草案条款等容的文件。

6.2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

(1)竞争性谈判邀请通知

(2)谈判须知

(3)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4)合同草案条款(参考文本)

(5)谈判程序

(6)服务及商务要求

(7)响应文件格式

(8)谈判过程中形成的书面变更通知

6.3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容,并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

6.4供应商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任异议的均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天前向谈判小组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在规定时间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完全认同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

7、响应文件

供应商须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容:

文件一:

资格性响应文件

符合谈判文件第三章规定的资格证明材料。

文件二:

其他响应文件

包括响应函、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表、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服务计划及承诺、报价组成因素(参与响应的货物或服务清单)等文件。

8、报价

8.1所有报价一律以人民币报价。

采购人不接受任非人民币币种的报价。

8.2供应商报价应为完成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要求的货物/服务/工程所应包括容的所有价格。

8.3本次谈判采购采用现场报价,通过资格审查的谈判供应商按谈判小组要求进行报价。

9、响应文件的递交

9.1响应文件分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应分册密封装订。

资格性响应文件用于谈判小组资格审查,其他响应文件用于供应商与谈判小组谈判。

9.2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为一式三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两份。

响应文件正本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中文书写或打印,并装订成册。

并在响应文件封面标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副本”字样。

9.3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签字或加盖公章。

9.4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任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0、谈判保证金

10.1供应商应提交一笔不少于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人民币金额的谈判保证金。

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全额退还,未成交者的谈判保证金转账退还。

谈判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人在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第10.4条的规定不予退还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

10.2未按规定时间和数额交纳谈判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应视为非响应性响应予以拒绝。

10.3未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全额退还(非现金形式)。

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退还(非现金形式)。

退还时请返还采购合同(原件)1份及经采购盖章确认的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如要求)后,到本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办理。

10.4下列任情况发生时,谈判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10.4.1供应商在有效期撤回其响应文件的;

10.4.2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违纪行为的;

10.4.3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10.4.4成交供应商未按谈判文件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10.4.5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10.4.6成交供应商未交纳成交服务费的。

11、确定成交候选人

11.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11.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12、成交通知书

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在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13、签订合同

13.1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30日,按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以及谈判过程中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13.2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谈判中的最终报价、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成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的组成容。

14、成交服务费:

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

服务费以成交价金额为基数,参照原《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有关规定收取。

15、验收

成交人与采购人应按照《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第三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一、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

①在有效期;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③复印件加盖公章。

)。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注:

①发证机关有年检要求的,应按规定通过年检;②在有效期;③复印件加盖公章。

)。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

①在有效期;②复印件加盖公章。

)。

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4)2014或2015年度完整有效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包含三表一附注、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资质、注册会计师证书等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公司注册时间至投标截止日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

)。

(5)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可提供承诺函)

(6)谈判截止日期前十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应缴纳情况提供),不能提供的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提供该项材料存在困难的,可提供承诺函)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记录的承诺函;

(9)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10)若提供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提供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人民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和注册登记表;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可证。

(11)供应商非提供产品制造厂家需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对提供产品的授权,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提供产品的授权(且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提供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需要提供授权的产品有:

**)

(12)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提供承诺函)

(13)供应商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提供承诺函)

(14)供应商对是否存在受到财政部门或有关部门认定的失信行为(有效期)以及认定次数进行承诺。

(提供承诺函)

(1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参与谈判时不需要提供);

(16)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17)谈判保证金缴纳凭证。

说明:

1)供应商提供的以上资格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第四章货物服务技术规格、商务条件说明

一、采购清单

1.1采购清单:

1.2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超过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二、商务要求

三、技术、服务要求

 

四、其他

4.1商务及技术要求中★参数不允负偏离,非★参数负偏离不得超过3项。

★参数负偏离或非★参数负偏离达到3项及以上的视为不能满足采购项目最低要求,不允参与报价。

4.2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同时根据川财采[2015]33号文,对供应商的失信行为给予6%/次的报价累加加成,用调整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第五章谈判程序

1、谈判小组及专家组成

根据《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式管理办法》、《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式实施办法》等的规定并结合本次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面的专家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若谈判项目预算达到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谈判小组为五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负责本次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和评审工作。

2、谈判组织

谈判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具体谈判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

3、谈判程序

3.1在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谈判小组对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谈判小组对各供应商资格审查后,凡符合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均进入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谈判小组资格审查结束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资格审查报告,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应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3.2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谈判小组出具的资格审查报告后,当场向所有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宣布通过及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并在谈判结果公示中向社会公布。

3.3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终止。

3.4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谈判小组成员按谈判文件规定集中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谈判的顺序以现场抽签的式确定。

3.5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调整谈判轮次。

谈判小组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并将变更的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变动通知为本次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3.6谈判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容形成书面材料送谈判小组。

变更容应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供应商书面材料应当签字确认,否则无效。

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3.7谈判达到供应商响应文件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谈判小组应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

供应商响应文件满足或者高于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时,即视同供应商响应文件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

3.8谈判小组经过三轮及以上谈判后,供应商响应文件仍然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的,或者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纪行为的,谈判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淘汰,不允其参加最后报价。

谈判小组淘汰供应商的,应当书面通知该供应商,并说明理由。

3.9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应当在谈判室外填写报价单,密封递交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收齐后集中递交谈判小组。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能拆封供应商报价单。

供应商报价单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

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在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提供合理的成本分析和价格解释后,未被谈判小组认可的,视为无效报价。

3.10谈判结束后,部分供应商响应文件优于谈判文件要求的,不能以此作为高价成交的依据,谈判小组也不能接受其高价成交。

3.11谈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失败:

(一)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被淘汰,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三)供应商最后报价均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次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且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其他无法继续开展谈判或者无法成交的情形。

4、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标准

4.1本次谈判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

谈判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按报价从低到高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4.2供应商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供应商报价相同的,由谈判小组组织供应商抽签确定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谈判小组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三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

4.3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评审报告。

4.4对于违反谈判纪律的将可能被取消成交供应商资格或视为无效响应。

 

第六章合同草案条款(参考文本)

合同草案条款

一、针对本章所包含的全部容,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容。

谈判小组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会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二、合同草案条款如下:

(以下简称“甲”)为一和(以下简称“乙”)为另一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1.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成交后双签订的采购合同;(包括服务案、项目验收标准和验收法等)

1.2买针对本项目的谈判文件;

1.3卖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及谈判过程中相关承诺;

1.4成交通知书。

2.合同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3.合同期限

4.服务容与质量标准

4.1

4.2

4.3

4.4

4.5

5.服务费用及支付式

5.1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

5.1.1万元;

5.1.2万元;

5.1.3万元。

5.2服务费支付式:

6.知识产权

乙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第三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7.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且无任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违约。

乙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8.履约保证金

8.1乙交纳人民币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8.2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因乙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9.甲的权利和义务

9.1甲有权对合同规定围乙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

有权定期核对乙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

对甲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限期整改。

9.2甲有权依据双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

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9.3负责检查监督乙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9.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9.5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承担的其它责任。

10.乙的权利和义务

10.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围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10.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围管理及合理使用。

10.3及时向甲通告本项目服务围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10.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的监督。

10.5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承担的其它责任。

11.违约责任

11.1甲乙双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11.2如因乙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对任第三的法律责任等,乙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12.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2.1在合同有效期,任一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2.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2.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3.解决合同纠纷的式

13.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13.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具有约束力。

13.3除另有裁决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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