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监测辐射安全措施及环评要求落实情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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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辐射安全措施及环评要求落实情况
附图1现场监测点位示意图1
附图2现场监测点位示意图2
附图3现场监测点位示意图3
1、建设项目概况
1.1概述
常州市武进中医医院创建于1989年,该单位位于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人民路6号,占地50亩,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现开设床位400张,职工511人。
目前医院设有心血管内科、消化内科、神经内科、儿科等科室。
医院拥有全身CT机、DR、CR,彩超,多参数监护仪等先进医疗设备。
该单位核技术应用项目中的射线装置1台DSA为II类射线装置,其余11台为III类射线装置(其中2台已报废)。
该项目中的DSA项目委托江苏省辐射环境保护咨询中心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于2008年10月得到省环保厅批复;该项目中的III类射线装置项目于2008年填写了环境影响登记表,并于2009年5月得到省厅批复,环评批复使用1台II类射线装置和11台III类射线装置,目前该单位在用射线装置10台,已建设安装并调试完毕,配套环保治理项目与主体工程已同步建成并投入运行,具备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监测条件。
1.2项目建设概况
1.2.1项目名称、建设地点
项目名称:
常州市武进中医医院核技术应用项目
建设地点:
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人民路6号
1.2.2项目建设情况
现有核技术应用项目环评审批及建设情况见表1-1.
表1-1现有核技术应用项目环评审批情况及建设情况一览表
环评批复时间
医用项目
环评情况
环评批复
实际建设情况
备注
2008年10月20日
DSA机
1台
1台
1台
与环评一致
2009年5月25日
Ⅲ类X射线装置
11台
11台
11台(在用9台)
与环评一致
1.2.3核技术应用项目基本情况
该公司使用射线装置进行医疗诊断,其使用射线装置技术参数见表1-2.
表1-2X射线装置装置技术参数
序号
名称型号
管电压
输出电流
用途
类别
备注
1
MX8000型CT扫描仪
140kV
250mA
诊断
III
本次验收
2
Definilion型CT扫描仪
140kV
200mA
诊断
III
本次验收
3
BuckyTH型X线摄片机
125kV
500mA
诊断
III
本次验收
4
DigitalDiagnost型直接数字化成像系统
125kV
500mA
诊断
III
本次验收
5
NSX-RF2900型数字遥控诊断X射线机
125kV
800mA
诊断
III
本次验收
6
BVPulsera型C臂X线机
90kV
8mA
诊断
II
本次验收
7
DigitalDiagnost型直接数字化成像系统
125kV
500mA
诊断
III
本次验收
8
GX100型遥控透视机
120kV
5mA
诊断
III
停用
9
muleimobil型移动式X光机
80kV
100mA
诊断
III
停用
10
南京普爱型直接数字化成像系统
125kV
500mA
诊断
III
本次验收
11
HOLOGIC型乳腺钼靶机
40kV
100mA
诊断
III
本次验收
12
HB-ESWL-VG型体外冲击波碎石机
125kV
500mA
诊断
III
本次验收
1.3工作原理及产生的主要污染物
X射线装置主要由X射线管和高压电源组成,高压电源在X射线管两极间形成一电场,电子在射到靶体时产生X射线。
X射线装置在工作状态时产生的X射线是本项目的主要污染物。
X射线装置在工作状态时,会在探伤室内产生少量臭氧和二氧化氮。
1.4污染防治和安全管理措施
1.4.1X射线外照射防护措施
C型臂X射线(DSA)机房采用20cm钢筋混凝土屏蔽墙和屋顶,机房防护门采用3mm铅防护门,控制室观察窗采用2mmPb的铅玻璃。
该机房通过屏蔽墙、铅防护门和铅玻璃观察窗对X射线进行屏蔽。
CT等III类X射线机机房均采用30cm实心砖墙,屋顶采用22cm混凝土墙;机房均采用3mmPb的铅观察窗。
C型臂X射线机及CT等医护人员均配备有铅屏风及铅衣、铅眼镜、铅围脖、铅帽等个人防护用品。
1.4.2X射线探伤辐射安全管理措施
该单位已建立辐射安全防护组织机构和各项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为工作人员配备了个人剂量计、建立了个人剂量管理档案,辐射工作人员经过了辐射安全知识培训。
1.4.3非放射性污染防治
空气在射线作用下会产生少量臭氧和氮氧化物,少量臭氧和氮氧化物的排放对环境影响很小。
1.5环保设施试运行情况
该单位辐射污染防治等环保设施已按环评要求建成并投入试运行,达到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条件。
2、验收依据
2.1环评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3年10月);
⑵《建设项目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35号令);
⑶《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
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第13号令);
⑸《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安全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31号);
⑹《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0】38号文);
⑺《江苏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42号,2008年1月);
⑻《关于发布射线装置分类办法的公告》(国家环保总局公告2006年第26号);
⑼《迁建C型臂X射线机及迁、扩建CT等III类X射线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江苏省辐射环境保护咨询中心编制)及省环保厅批复意见(2013年9月2日)、《新建一台乳腺钼靶机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及批复(2014年10月8日)。
2.2验收标准
(1)执行环评文件中采用的评价标准,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DSA工作人员和周围公众的年有效剂量需满足表2-1中的限值。
表2-1职业照射和公众照射的剂量限值
照射类别
剂量限值
环评管理目标
职业照射
连续5年的年平均有效剂量不应超过20mSv
6mSv
公众照射
关键人群连续5年的年平均有效剂量不应超过1mSv
0.3mSv
注:
取国家标准的3/10作为剂量约束值
(2)江苏省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天然辐射水平(见《中国环境天然放射性水平》)。
表2-2江苏省环境天然放射性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调查结果(nGy/h)
原野
道路
室内
范围
33.1~72.6
18.1~102.3
50.7~129.4
均值
50.4
47.1
89.2
标准差
7.0
12.3
14.0
(均值±3s)*
50.4±21.0
47.1±36.9
89.2±42.0
注:
评价时参考数值
3、监测分析方法和质量保证措施
监测方法见表3-1
表3-1监测方法
监测项目
监测方法
X-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
《环境地表γ辐射剂量率测定规范》(GB/T14583-1993);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
本次监测按照常州市固废与辐射环境管理中心编制的管理体系和《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
监测人员均经过了考核并持有合格证书,所有监测仪器均经过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期内,监测报告实行三级审核。
4、验收监测、辐射安全措施及环评要求落实情况
4.1监测内容
X-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
4.2监测验收期间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各项环保设备和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射线装置均为平常工作工况,达到环保竣工验收监测条件。
4.3监测结果与评价
监测点位:
对设备开机时机房周围进行监测,监测点位见附图1、附图2、附图3;
监测仪器:
FH40G型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巡测仪,主机型号FH40G,探头型号FHZ672E-10(检定有效期:
2014年6月4日至2015年6月3日);
监测日期:
2015年3月17日;监测结果见表4-1;
监测环境条件:
温度:
15.1℃;湿度:
60.2RH%。
表4-1机房周围环境X-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监测结果
序号
测点描述
测量结果
1
控
制
区
控
制
区
控
制
区
DSA机房铅玻璃左缝外30cm处
78.5nSv/h
2
DSA机房铅玻璃中间外30cm处
76.4nSv/h
3
DSA机房铅玻璃右缝外30cm处
76.2nSv/h
4
DSA机房东门左缝外30cm处
75.4nSv/h
5
DSA机房东门中间外30cm处
75.8nSv/h
6
DSA机房东门右缝外30cm处
68.2nSv/h
7
DSA机房北门左缝外30cm处
71.6nSv/h
8
DSA机房北门中间外30cm处
64.8nSv/h
9
DSA机房北门右缝外30cm处
64.9nSv/h
10
①DSA机房西墙外30cm处(右)
87.2nSv/h
11
②DSA机房西墙外30cm处(中)
83.8nSv/h
12
③DSA机房西墙外30cm处(左)
88.6nSv/h
13
DSA机房南窗左缝外30cm处
90.9nSv/h
14
DSA机房南窗中间外30cm处
89.7nSv/h
15
DSA机房南窗右缝外30cm处
88.4nSv/h
16
①DSA机房二楼地面上方30cm处
76.3nSv/h
17
②DSA机房二楼地面上方30cm处
71.4nSv/h
18
③DSA机房二楼地面上方30cm处
68.5nSv/h
19
钼靶机房铅玻璃外5cm处
65.3nSv/h
20
钼靶机房铅玻璃外1m处
71.7nSv/h
21
钼靶机房南门外5cm处
76.4nSv/h
22
钼靶机房南门外1m处
79.3nSv/h
23
钼靶机房北门外5cm处
90.8nSv/h
24
钼靶机房北门外1m处
98.4nSv/h
25
钼靶机房二楼地面上方5cm处
69.3nSv/h
26
钼靶机房二楼地面上方1m处
66.2nSv/h
27
CT1机房铅玻璃外5cm处
99.0nSv/h
28
CT1机房铅玻璃外1m处
98.4nSv/h
29
CT1机房东门外5cm处
99.6nSv/h
30
CT1机房东门外1m处
96.1nSv/h
31
CT1机房南门外5cm处
623nSv/h
32
CT1机房南门外1m处
135nSv/h
33
CT1机房北窗外5cm处
112nSv/h
34
CT1机房北窗外1m处
111nSv/h
35
CT1机房二楼地面上方5cm处
77.2nSv/h
36
CT1机房二楼地面上方1m处
75.1nSv/h
37
摄片机房铅玻璃外5cm处
103nSv/h
38
摄片机房铅玻璃外1m处
98.2nSv/h
39
摄片机房东门外5cm处
91.2nSv/h
40
摄片机房东门外1m处
93.7nSv/h
41
摄片机房北门外5cm处
84.7nSv/h
42
摄片机房北门外1m处
80.7nSv/h
43
摄片机房南窗外5cm处
421nSv/h
44
摄片机房南窗外1m处
287nSv/h
45
摄片机房二楼地面上方5cm处
114nSv/h
46
摄片机房二楼地面上方1m处
95.4nSv/h
47
DR1机房东门外5cm处
104nSv/h
48
DR1机房东门外1m处
109nSv/h
49
DR1机房铅玻璃外5cm处
105nSv/h
50
DR1机房铅玻璃外1m处
111nSv/h
51
DR1机房南门外5cm处
95.2nSv/h
52
DR1机房南门外1m处
98.6nSv/h
53
DR1机房二楼地面上方5cm处
114nSv/h
54
DR1机房二楼地面上方1m处
103nSv/h
55
DR2机房铅玻璃外5cm处
119nSv/h
56
DR2机房铅玻璃外1m处
116nSv/h
57
DR2机房西门外5cm处
113nSv/h
58
DR2机房西门外1m处
114nSv/h
59
DR2机房南门外5cm处
108nSv/h
60
DR2机房南门外1m处
114nSv/h
61
DR2机房二楼地面上方5cm处
118nSv/h
62
DR2机房二楼地面上方1m处
95.1nSv/h
63
透视机房东门外5cm处
120nSv/h
64
透视机房东门外1m处
111nSv/h
65
透视机房铅玻璃外5cm处
109nSv/h
66
透视机房铅玻璃外1m处
105nSv/h
67
透视机房北门外5cm处
112nSv/h
68
透视机房北门外1m处
105nSv/h
69
透视机房西墙外5cm处
119nSv/h
70
透视机房西墙外1m处
115nSv/h
71
透视机房南窗(左)外5cm处
116nSv/h
72
透视机房南窗(左)外1m处
113nSv/h
73
透视机房南窗(右)外5cm处
126nSv/h
74
透视机房南窗(右)外1m处
121nSv/h
75
透视机房二楼地面上方5cm处
114nSv/h
76
透视机房二楼地面上方1m处
95.2nSv/h
77
CT2机房铅玻璃外5cm处
115nSv/h
78
CT2机房铅玻璃外1m处
114nSv/h
79
CT2机房东门外5cm处
118nSv/h
80
CT2机房东门外1m处
103nSv/h
81
CT2机房南门外5cm处
106nSv/h
82
CT2机房南门外1m处
109nSv/h
83
CT2机房二楼地面上方5cm处
115nSv/h
84
CT2机房二楼地面上方1m处
88.8nSv/h
85
碎石机房铅玻璃外5cm处
72.8nSv/h
86
碎石机房铅玻璃外1m处
75.1nSv/h
87
碎石机房北门外5cm处
76.2nSv/h
88
碎石机房北门外1m处
82.0nSv/h
89
碎石机房南门外5cm处
104nSv/h
90
碎石机房南门外1m处
95.1nSv/h
91
碎石机房东墙外5cm处
112nSv/h
92
碎石机房东墙外1m处
99.4nSv/h
93
移动式摄片机外12m处
2.14µSv/h
94
公众区
DSA候诊区
98.7nSv/h
95
钼靶候诊区
97.5nSv/h
96
CT1候诊区
95.7nSv/h
97
摄片候诊区
109nSv/h
98
DR1候诊区
109nSv/h
99
DR2候诊区
125nSv/h
100
透视候诊区
125nSv/h
101
CT2候诊区
112nSv/h
102
碎石候诊区
92.0nSv/h
注:
以上监测结果均未扣除仪器宇宙射线响应值。
医用X射线装置正常工作情况下,机房周围的X-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为64.8~623nSv/h,按机房周围的最大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为623nSv/h、年工作2000小时计算,工作人员年最大有效剂量为1.25mSv;
公众区X-γ辐射剂量率为92.0~125nSv/h,按最大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为125nSv/h、时间取2000小时/年,居留因子取1/16估算,则保守计算最大年有效剂量为0.016mSv,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中对公众的年有效剂量限值要求;移动式医用X射线装置正常工作情况下,移动式摄片机外12m处的X-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为2.14µSv/h,按年工作2000小时计算,工作人员年最大有效剂量为4.28mSv,满足根据《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制定的项目管理目标要求:
工作人员年有效剂量不大于6mSv,公众年有效剂量不大于0.3mSv。
4.4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及环境影响评价要求落实情况
本次验收监测根据《常州市武进中医医院迁建C型臂X射线机及迁、扩建CT等III类X射线机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批复意见以及环评对该公司提出的环境管理要求,对该公司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结果如下:
检查内容
执行情况
结论
“三同时”执行情况
该单位已按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法规的要求,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工程相应的环保设施已建成,目前已投入使用
满足要求
管理体系、制度、机构设置情况
该公司建立了辐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并制定了辐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并制定了《放射防护管理人员职责》、《放射安全责任制度》、《放射安全操作规章制度》、《放射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剂量监测规章制度》、《安全装置定期检查与维护规章制度》、《放射事故处理、应急处置规章制度》等规章制度。
满足要求
环境辐射监测
为辐射安全管理工作人员配备了个人剂量计、建立了健康档案;已配备了1台辐射巡测仪和2台个人剂量报警仪,该公司制定了监测计划,定期自行检测,承诺每年请有资质的监测单位进行全面的辐射环境监测。
满足要求
安全防护措施
DSA
安装有工作指示灯和电离辐射警告标志,且均正常
满足要求
Ⅲ类射线装置
安装有工作指示灯和电离辐射警告标志,且均正常
人员培训情况
共30名辐射工作人员,均已参加辐射防护安全知识培训。
满足要求
5、结论与建议
5.1结论
常州市武进中医医院核技术应用项目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了辐射防护和安全管理措施,经验收监测和检查表明:
DSA机房和III类射线装置机房屏蔽效果满足相关的标准要求;各机房入口醒目处设有“当心电离辐射”的警告标志,工作指示灯有效;医院内部辐射安全管理体制已建立,相关的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较为完善;医院已配置1台辐射仪、2台个人报警仪;医院共有30名辐射工作人员通过了辐射安全培训和考核。
该项目在正常工况运行时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的要求,建议通过验收。
5.2建议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人员培训,不断提高企业安全文化素养和安全意识;
(2)严格执行辐射安全规章制度,确保放射源安全辐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培训考核
(3)按规定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并建立职业健康档案;
(4)发生辐射事故或其他异常情况,应及时向环保、公安、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5)每年请有资质单位对项目周围辐射水平监测1~2次,监测结果上报环保主管部门;
(6)辐射工作单位每年编写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并于次年1月31日前报环保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