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实务国际货物运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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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国际货物运输
《国际贸易实务》教学内容
模块一合同的条款
第三章国际货物运输与交接
(理论教学环节)
摘要:
本章主要讲述国际货物运输采用的几种运输方式,合同中的装运条款如何拟订,以及如何运用好有关装运单据,重点讲述海洋运输方式中的相关问题。
第一节:
运输方式
第二节:
装运期与交货期
第三节:
装运地(港)与目的地(港)
第四节:
分批装运与中途转运
第五节:
装卸时间、装卸率与滞期、速遣费
第六节:
装运通知
第七节:
其他装运条款
第八节:
运输单据
物流
东头村社区
第一节运输方式
一、约定运输方式的意义
二、运输方式的类别及其特点
(一)海洋运输(OceanTransport)
1、海洋运输的特点
优点:
(1)通过能力大
(2)运量大
(3)运费低
(4)对货物适应性强
缺点:
(1)运输速度慢
(2)受气候和自然的影响较大,航期不易准确,且风险较大
2、海洋运输船舶的经营方式
(1)班轮运输(LinerTransport)或定期船运输
班轮运输又称定期船运输,是指船舶在特定航线上和固定的港口之间按事先公布的船期表和运费率往返航行,从事客货运输业务的一种运输方式。
(2)班轮运输的特点:
①具有“四固定”的特点,即固定航线、固定港口、固定船期和相对固定的费率。
②船方管装管卸。
班轮运价内包括装卸费用,即货物由承运人负责配载装卸,承托双方不计滞期和速遣费。
③承托双方的权利义和责任豁免以签发的提单条款为依据并受。
④班轮承运货物的品种、数量比较灵活,货运质量较有保证,且一般采取在码头仓库交接货物,故为货主提供了较便利的条件。
[注意]
班轮运输的特点:
“四固定”、“一负责”
3、租船运输(CharterTransport)或不定期船运输
又称不定期船(TRAMP)运输。
它与班轮运输的营运方式不同,是船舶所有人,为了赚取运费,把船舶按照事先商定的条件,租给租船人,租船人支付租金,以完成特定的海上货运任务。
(1)租船运输的特点:
①大宗货物,整船运输。
②运价不固定。
③按租船合同安排航行。
(2)租船运输的方式:
①定程租船(VoyageCharter)或航次租船
定程租船的定义:
它是船舶所有人负责提供船舶,在指定港口之间进行一个航次或数个航次,承运指定货物的租船运输。
定程租船的形式:
定程租船就其租赁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单程租船、来回航次租船、连续航次租船等。
②定期租船(TimeCharter)
是指由船舶所有人将船舶出租给承租人,供其使用一定时期的租船运输。
承租人也可将此期租船充作班轮或程租船使用。
③定程租船与定期租船的区别:
A、程租船是按航程租用船舶,而期租船则是按期限租用船舶。
B、程租船的船方直接负责船舶的经营管理,他除负责船舶航行、驾驶和管理外,还应对货物运输负责。
但期租船的船方,仅对船舶的维护、修理、机器正常运转和船员工资与给养负责,而船舶的调度、货物的运输、船舶在租期内的营运管理的日常开支,如船用燃料、港口费、税捐以及货物装卸、搬运、理舱、平舱等费用,均由租船方负责。
C、程租船的租金或运费,一般按装运货物的数量计算;而期租船的租金一般是按租期每月每吨若干金额计算。
D、采用程租船时要规定装卸期限和装卸率,凭以计算滞期费和速遣费;而采用期租船时,则船、租双方不规定装卸和滞期速遣费。
4、光船租船(BareboatCharter)或净船期租
是指租船,不带船员,在租船期内,由租船人配备全套人员,支配船舶进行经营管理和航行.在当前国际贸易中很少使用.
5、航次期租(TimeCharteronTripBasis,TCT)
6、海上货物运输费用物流
东头村社区
(1)、班轮运费
①班轮运费的计收标准。
根据不同商品,通常采用下列几种:
A、按货物毛重计收运费,故称重量吨,运价表内用“W”表示。
B、按货物的体积/容积计收,故称尺码吨,运价表中用“M”表示。
重量吨和尺码吨统称运费吨。
运费吨是指据以计收运费的吨数。
C、按重量或体积计收,由船公司选择其中收费较多的作为计费吨,运价表中以“W/M”表示。
D、按商品价格计收,即称从价运费,运价表内用“A.V”或”AD.VAL”表示.从价运费一般按货物的FOB价格的百分之几收取.
E.在班轮运价表中还有下列标志”W/MORAD.VAL”及”W/MPLUSA.V.”.前者表示运费按照货物重量、体积或价值三者较高的一种计收;后者表示先按货物重量或体积计收,然后另加一定百分比的从价运费。
F、按货物的件数计收,一般只对包装固定,包装内的数量、重量、体积也是固定不变的货物,才按每箱、每捆或每件等特定的运费额计收。
G.由货主和船公司临时议定,这种方法通常是在承运粮食、豆类、矿石、煤炭等运量大、货价较低、装卸容易、装卸速度快的农副产品和矿产品时采用。
上述计算运费的重量吨和尺码吨统称为运费吨(FREIGHTTON),又称计费吨,现在国际上一般都采用公制(米制),其重量单位为公吨(METRICTON缩写为M/T)尺码单位为立方米(CUBICMETRE,缩写为M3).计算运费时1立方米作为1尺码吨.
②班轮运费的计算。
班轮的基本运费包括基本运费和附加费两部分。
前者,是指货物从装运港运到卸货港所应收取的基本运费,它是构成全程运费的主要部分;后者,是指对一些需要特殊处理的货物,或者由于突然事件的发生或客观情况变化等原因而需另外加收的费用。
附加运费的种类:
A、超重附加费B、超长附加费C、选卸附加费D、直航附加费E、转船附加费F、港口附加费
计算班轮运费的公式为:
运费=基本运费+附加费=运费吨X基本运费X(1+附加费率)
[例1]设由天津新港运往莫桑比克首都马普托门锁500箱,每箱体积为0.025M3,毛重为30KG,计收标准为W/M,去东非航线马普托每运费吨为450港元,另收燃油附加费20%,港口附加费10%.问该批门锁的运费为多少?
解:
W=30X500/1000=15运费吨
M=0.025X500=7.5运费吨
因为W>M,所以采用W计费
运费=基本运费率X(1+附加费率)X运费吨
=450X15X(1+20%+10%)
=8775港元
答:
这批门锁的运费为8775港元.
[例2]出口箱装货物共100箱,报价为每箱4000美元FOB上海,基本费率为每运费吨26美元或1.5%,以W/MorAdVal选择法计算,每箱体积为1.4m×1.3m×1.1m,毛重为每箱2公吨,并加收燃油附加费10%,货币贬值附加费20%,转船附加费40%,求总运费。
[例3]我某公司出口箱装货物一批,报价为CFR利物浦每箱35美元,英国商人要求改报FOB价。
该批货物的体积为45×40×25(厘米),每箱毛重为35公斤,商品计费标准为W/M,基本运费为120美元/运费吨,并加收燃油附加费20%,货币贬值附加费10%。
问:
我方应如何报价?
(2)、定程租船运费
(1)定程租船运费的计算方式
主要有两种:
一种是按运费率(RATEFREIGHT),另一种是整船包价(LUMPSUMFREIGHT)。
(2)影响定程租船运费的主要因素
租船市场运费水平、承运的货物价格和装卸货物所需设备和劳动力、运费的支付时间、装卸费的负担方法、港口费用高低及船舶经纪人的佣金高低等。
(3)定程租船运费的支付方式
运费预付(FreightPrepaid)和运费到付(FreightCollected)
(4)、定程租船的装卸费
①船方负担装货费和卸货费(GrossTerms)
②船方管装不管卸(FO)
③船方管卸不管装(FI)
④船方装和卸均不管(FIO)
⑤船方不管装卸费、理舱费和平舱费。
F.I.O.S.T(FREE&OUT,STOWED&TRIMMED).
(二)铁路运输(RailTransport)
1、国际铁路货物联运
凡是使用一份统一的国际联运票据,由铁路负责经过两国或两国以上铁路的全程运送,并由一国铁路向另一国铁路移交货物时,不需发货人和收货人参加,这种运输称为国际铁路货物联运。
[注意]
《国际货约》与《国际货协》
2、国内铁路运输
国内铁路运输是指仅在本国范围内按《国内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的规定办理的货物运输。
我国出口货物经铁路运至港口装船及进口货物卸船后经铁路运往各地,均属国内铁路运输的范畴。
供应港澳地区的物资经铁路运往香港、九龙,也属于国内铁路运输的范围。
物流
东头村社区
(1)对香港的运输
(2)对澳门的运输
(三)航空运输(AirTransport)
航空运输是现代化的国际贸易运输方式,具有速度快、时间短、安全性能高、货物破损率小及不受地面条件限制等特点。
因此,航空运输长期特别有利于鲜活商品、易腐烂商品和季节性较强的商品运输。
国际空运货物的运输方式
1、班机运输(SCHEDULEDAIRLINE)
班机是指在固定时间、固定航线、固定始发站和目的站运输的飞机,通常班机是使用客货混合型飞机,一些大的航空公司也有开辟定期全货机航班。
2、包机运输(CHARTEREDCARRIER)
包机是指包租整架飞机或由几个发货人(或航空货运代理公司)联合包租一架飞机来运送货物。
3、集中托运(CONSOLIDATION)
集中托运是指航空货运公司把若干单独发运的货物(每一货主货物要出具一份航空运单)给成一整批货物,用一份总运单(附分运单)整批发运到预定目的地,由航空公司在那里的代理人收货、报关、分拨后交给实际收货人。
4、航空急件传送方式(AIREXPRESSSERVICE)
航空急件传送是目前国际航空运输中最快捷的运输方式,被称为“桌到桌运输”(DESKTODESKSERVICE)。
航空运输的承运人:
(1)航空运输公司
(2)航空货运代理公司
航空运输的运价:
运价一般是按重量(公斤)或体积重量(6000立方厘米折合1公斤)计算的,而以两者中高者为准。
(四)集装箱运输(ContainerTransport)和国际多式联运
1、集装箱运输的含义及种类
集装箱运输是以集装箱作为运输单位进行货物运输的一种现代化运输方式,它可适用于海洋运输、铁路运输及国际多式联运等。
[注意]
不同型号的集装箱一般折算成TEU计算。
(1)集装箱运输的优点
集装箱海运具有以下优点:
①有利于提高装卸效率和加速船舶的周转。
②有利于提高运输质量和减少货损货差。
③有利于节省各项费用和降低货运成本。
④有利于简化货运手续和便利货物运输。
⑤把传统单一运输串连为连贯的成组运输,从而促进了国际多式联运的发展。
(2)集装箱运输的交接方式和交接地点
集装箱的托运方式分整箱(FULLCONTAINERLOAD,缩写为FCL)托运和拼箱托运(LESSTHANCONTAINERLOAD,LCL)两种。
凡装货量达到每个集装箱容积之75%或达到每个集装箱负荷量为95%的即为整箱货,由货主或货代在工厂或仓库自行装箱后直接运交集装箱堆场(CONTAINERYARD,CY)以箱为单位向承运人进行托运,货到目的地(港)后,收货人可直接从目的港(地)集装箱堆场提货;凡货量达不到上述整箱标准的,须按拼箱托运,即由货主或货代将货物送交集装箱货运站(CONTAINERFREIGHTSTATION,CFS),货运站收货后,按货物的性质、目的地分类整理,而后将去同一目的地的货物拼装成整箱后再行发运,货到目的地(港)后,由承运人拆箱分拨给各收货人。
2、国际多式联运(InternationalMultimodalTransport)
它是在集装箱运输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一种综合性的连贯运输方式,它一般是以集装箱为媒介,把海、陆、空各种传统的单一运输方式有机地结合起来,组成一种国际间的连贯运输。
(1)国际多式联运的定义
国际多式联运是指按照多式联运合同,以至少两种不同的运输方式。
由多式联运经营人把货物从一国境内接运货物的地点运至另一国境内指定交付货物的地点。
(2)构成国际多式联运的条件
①必须有一个多式联运合同。
②必须使用一份包括全程的多式联运单据。
③必须是国际间的货物运输。
④必须至少是两种不同运输方式的连贯运输。
⑤必须由一个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负总责。
⑥必须是全程单一运费率。
(3)多式联运经营人(MultimodelTransportOperator)
多式联运经营人是事主,而不是发货人的代理人或参加多式联运的承运人的代理人,并负有履行合同的责任。
他可以是实际承运人,也可以是无船承运人(NVOCC)。
(4)国际多式联运的优点
开展国际多式联运是实现“门到门”运输的有效途径,它简化了手续,减少了中间环节,加快了货运速度,降低了运输成本,并提高了货运质量。
货物的交接地点也可以做到门到门、门到港站、港站到港站、港站到门等。
3、大陆桥运输(LandBridgeTransport)
(1)大陆桥运输的含义
是指使用横贯大陆的铁路(公路)运输系统,作为中间桥梁,把大陆两端的海洋连接起来的集装箱连贯运输方式。
[注意]
大陆桥运输是“海——陆——海”的运输方式,属于国际多式联运。
(2)世界主要的大陆桥运输路线
目前世界上最主要的大陆桥有美国大陆桥、加拿大大陆桥,这两条是平行的,统称为北美陆桥,另一条是连接太平洋和大西洋、波罗的海以及黑海的西伯利亚大陆桥,因地跨欧亚两洲又称为欧亚大陆桥。
此外,1992年,东起我国连运港,途经陇海、兰新、北疆铁路进入独联体直达荷兰鹿特丹的第二条亚欧大陆桥运输正式开运。
(五)其他运输方式
1、公路运输(RoadTransportation)
2、内河运输(InlandWatertransportation)
3、邮政运输(ParcelpostTransport)
4、管道运输(PipelineTransportation)
三、约定运输方式的注意事项
(一)要充分考虑各种运输方式的特点
(二)要考虑成交商品的种类及其特点
(三)要考虑成交商品数量的大小
(四)要考虑运输距离的远近
(五)要考虑轻重缓急
(六)要考虑运费因素
(七)要考虑货运安全
第二节装运期与交货期
一、装运期与交货期的含义及其区别
装运时间(Timeofshipment)又称装运期,是指卖方将合同规定的货物装上运输工具或交给承运人的期限。
交货时间是指交付货物的时间。
装运时间与交货时间通常是一致的。
但在目的港交货(DES、DEQ等)以及在其他目的地交货的价格条件下,装运与交货就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
[注意]
区分“装运时间(Timeofshipment)与“交货时间(TimeofDelivery)”
二、约定装运期与交货期的意义
根据国际贸易中有关法律与惯例的解释,装运期与交货期都是买卖合同中的主要条件,如合同一方当事人违反装运期或交货期,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要求赔偿损失,甚至撤销合同。
三、约定装运期与交货期的方法
(一)规定明确、具体的装运时间
装运时间一般不确定在某一个日期上,而是确定在一段时间内,这种规定方法是在合同中订明某年某月装运或某年跨月装运、或某年某季度装运等。
如:
7/8/9月份装运(SHIPMENTDURINGJULY/AUG./SEP.)或9月底或以前装运(SHIPMENTATORBEFORETHEENDOFSEP.)等。
(二)规定收到信用证后若干天装运
如规定:
收到信用证后30天内装运(SHIPMENTWITHIN30DAYSAFTERRECEIPTOFL/C)。
为防止买方不按时开证,一般还规定:
买方必须不迟于某月某日将信用证开到卖方(THERELEVANTL/CMUSTREACHTHESELLERNOLATERTHAN…)的限制性条款。
主要适用于下列情况:
①按买方要求的花色、品种和规格或专为某一地区或某商号生产的商品,或者是一旦买方拒绝履约难以转售的商品,为了防止遭受经济上的损失,则可采用此种规定方式。
②在一些外汇管制较严的国家和地区,或实行进口许可证或进出口配额制的国家,为促成交易,有时也可采用这种方法。
③对某些信用较差的客户,为促使其按时开证,也可酌情采用这一方法。
(三)规定近期装运术语
如规定:
立即装运(IMMEDIATESHIPMENT)、即期装运(PROMPTSHIPMENT)、尽快装运(SHIPMENTASSOONASPOSSIBLE)等。
四、约定装运期与交货期的注意事项
(一)应充分考虑货源的供应与需求情况
(二)应充分考虑运输方面的各种因素
(三)装运期与交货期的长短要适度
(四)应注意装运期或交货期同开证日期之间的衔接
(五)应注意装运期或交货期与信用证有效期之间的间隔
(六)约定装运期与交货期应考虑装卸地的具体情况和气候条件
(七)约定装运期或交货期应当明确、具体而又留有余地
(八)某些季节性商品的装运期或交货期可与增减价条款结合使用
第三节装运地(港)与目的地(港)
一、约定装运港(地)和目的港(地)的意义
装运港(PORTOFSHIPMENT)是指货物起始装运的港口。
装运港一般由出口方提出,经进口方同意后确定。
目的港(PORTOFDESTINATION)是买卖合同中规定的最后卸货港口,目的港则由进口方提出,经出口方同意后确定。
[注意]
此条款只在采用F组和C组术语时才涉及到
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约定装运地(港)和目的地(港),既有利于卖方按约定地点组织货源和发运货物,也有利于买方按约定地点接运或受领货物。
二、约定装运港(地)与目地港(地)条款的方法
1、在一般情况下,装运港和目的港分别规定各为一个
如装运港:
上海(PORTOFSHIPMENT:
SHANGHAI),目的港:
伦敦(PORTOFDESTINATION:
LONDON)。
2、有时按实际业务的需要,也可分别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装运港或目的港
如装运港:
新港/上海(XINGGANG/SHANGHAI)。
目的港:
伦敦/利物浦(LONDON/LIVERPOOL)。
3、在磋商交易时,如明确规定装运港或目的港有困难,可以采用选择港(OPTIONALPORTS)办法。
规定选择港有两种方式:
一种是两个或两个以上港口中选择一个,如CIF伦敦/汉堡/鹿特丹(CIFLONDON/HAMBURG/ROTTERDAM);另一种是笼统规定某一航区为装运港或目的港,如:
地中海主要港口---EMP:
EUROPEANMAINPORT。
三、约定装运地(港)和目的地(港)的注意事项
(一)要注意装运地(港)与目的地(港)的具体条件
(二)要注意装卸地(港)与目的地(港)有无重名问题
(三)合理运用选择港办法
(四)应按就近的原则选定装运地(港)与目的地(港)
(五)装运地(港)与目的地(港)的规定应当明确
第四节分批装运和转运
一、分批装运(Partialshipment)
(一)分批装运的含义
是指一个合同项下的货物分若干批装运。
出现分批装运的原因很多,比如运输工具的限制、港口的装卸能力,卖方的生产能力和买方一定时间内某种货物的市场容量等等。
(二)约定分批装运的意义
(1)只规定允许分批装运,但对时间、批次和每批的数量不做规定。
(2)在规定允许分批装运的同时,订立每批装运的时间和数量。
(3)规定不许分批装运。
(三)规定分批装运的注意事项
1、不明确规定不准分批装运,则视为允许分批装运;
2、运输单据表明货物是使用同一运输工具并经同一路线运输的即使运输单据注明装运日期不同及(或)装运地(港)不同只要目的地相同,也不视为分批装运。
3、如信用证规定在指定的时间内分批装运,若其中任何一批未按约定的时间装运,则该批和以后各批均告失效。
[案例1]某粮油进出口公司于1994年4月以CIF条件与英国乔治贸易有限公司成交一笔出售棉籽油贸易。
总数量为840吨,允许分批装运。
对方开来信用证中有关装运条款规定:
840吨棉籽油,装运港:
广州,允许分二批装运。
460吨于1994年9月15日前至伦敦,380吨于1994年10月15日前至利物浦。
粮油进出口公司于8月3日在黄埔港装305吨至伦敦,计划在月末再继续装155吨至伦敦的余数,9月末再装至利物浦的380吨。
第一批305吨装完后即备单办理议付,但单据寄到国外,开证行提出单证不符,即装运港和分批装运不符信用证规定。
[分析指导]开证行所提出的异议是正确的,粮油进出口公司违反了装运港和分批装运的问题应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本案的关键是装运港和分批装运问题,也是装运条款的具体内容之一。
[案例2]北京某公司出口2000公吨大豆,国外来证规定:
不允许分批装运。
结果我方在规定的期限内分别在大连和青岛各装1000公吨于同一航次的同一船只上,提单上也注明了不同的装货港和不同的装船日期,试问:
我方做法是否违约?
银行能否议付?
一、中途转运(Transshipment)
(一)转运的含义
转运(TRANSHIPMENT)是指货物没有直达船或一时无合适的船舶运输,而需通过中途港转运的称为转船。
(二)约定转运条款的意义
1、转运的原因
没有直达船或船期不定或航次间隔太长。
2、《UCP600》规定:
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可准许转运。
(三)约定转运条款的注意事项
1、载明交易双方同意转运,并对转运的办法和转运费的负担作出明确具体的约定。
2、转运条款通常是与装运时间结合起来规定的。
3、合同中是否规定允许转运或不准转运条款,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案例]某公司向坦桑尼亚出口一批货物,目的港为坦塥。
国外来证未明确可否转船,而实际上从新港到坦塥无直达船。
问:
这种情况下是否需要国外改证加上“允许转船”字样?
第五节装卸时间、装卸率与滞期、速遣费
一、装卸时间、装卸率、滞期费和速遣费的含义和意义
[注意]
本条款只在程租船运输方式下才出现,而且实际业务中,负责装卸货物的不一定是租船人,而是买卖合同中的一方当事人,所以在买卖合同中要规定以上几项。
(一)装卸时间(要与装运时间相区分)
是指允许完成装卸任务所约定的时间,它一般以天数或小时数来表示,装卸时间的规定方法很多,主要有:
1、日(DAYS)或连续日(RUNNINGDAYS;CONSECUTIVEDAYS)
从装货开始到卸货结束,整个经过的日数,就是总的装货或卸货的时间,其中没有任何折扣,24小时为一个连续日。
这种规定,对租船人很不利。
2、累计24小时好天气工作日(WEATHERWORKINGDAYSOF24HOURS)
好天气情况下,不论港口习惯作业为几小时,均以累计24小时作为一个工作日。
这种规定对租船人有利,而对船方不利。
3、连续24小时好天气工作日(WEATHERWORKINGDAYSOFCONSECUTIVEHOURS)
在好天气情况下,连续作业24小时算一个工作日,中间因坏天气影响而不能作业的时间应予扣除。
国际上采用这种规定的较为普遍,我国一般都采用此种规定办法。
[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