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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志愿服务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

2011/05/11  北京市社区服务中心供稿

                                 北京市志愿服务调研报告

导言

   如象全国许多地方的情况一样,北京市的志愿服务事业在近些年来获得了很大的发展。

2008年奥运会在北京召开,更是为北京市志愿服务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一个重要契机。

同时,北京市的志愿服务事业在发展中也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问题,有的需要通过法律规范来加以明确和解决。

   在此背景下,北京市人大将北京市志愿服务立法列入了今年的立法计划。

为配合立法工作的需要,同时也为了完整准确地掌握北京市志愿服务的现状、趋势与问题,为北京市志愿服务的整体发展提供指引,有关方面组织开展了此次北京市志愿服务调研活动。

   本次调研工作由共青团北京市委、北京志愿者协会、北京市志愿服务立法起草小组办公室联合领导,具体组织工作由北京志愿者协会负责。

北京志愿者协会委托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社会工作与管理系具体承担了调研方案的设计和实施任务。

   从今年春开始,北京志愿者协会指导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社会工作与管理系调研课题组,围绕调研的整体方案、工作计划等进行了设计。

今年5月,完成了调研的整体实施方案和具体问卷设计。

6月到7月,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社会工作与管理系课题组实施了对北京市公益组织志愿服务的普查性问卷调查、对北京市志愿者的抽样问卷调查。

8月,完成了两项问卷调查的数据统计和分析。

本报告即是基于这两项问卷调查的结果所做的报告。

   按照计划,此次北京市公益组织问卷调查共向北京市278个公益组织发放和回收了调查问卷,基本上是凡能接触到的北京市公益组织都进行了调查;志愿者问卷调查共向1753名北京市的志愿者发放和回收了调查问卷,这些志愿者对象主要是通过被调查的公益组织提供的。

   由于本次调研涉及面广、时间有限,还存在着某些疏漏之处,需要在今后进一步调研中弥补和完善。

   一、北京市志愿服务发展的基本现状

   北京市志愿服务经过这些年的发展,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规模,成为社会生活中的一股重要力量。

这体现在无论是主要使用志愿服务的公益组织,还是直接从事志愿服务的志愿者的数量和结构,都达到了一定的水平。

   

(一)公益组织的发展状况

   公益组织是主要使用志愿服务的组织。

北京市公益组织达到了一定的数量,并且呈现出类型上的某些特点,其所拥有的人员构成社会生活中不可忽视的一股力量。

   1、公益组织总数与类别

   此次调查共调查到278家在北京市的公益组织。

按所属系统分类,其中最多的是共青团系统的组织(包括学校共青团、企业共青团和其他共青团),总共有106家,占总数的将近四成;其次为民政系统的组织,共有40家,占总数的14.8%;再次为其他体制内系统或单位(例如大学中的党群工作办公室所办),有37家组织,占总数13.7%;然后是民间组织(即通常所谓草根组织),共有29家,占总数的一成。

其余系统的组织数目都不多,均约在10家上下,占总数的比例都在百分之几:

红十字13家,占4.8%,残联11家,占4.1%,工会8家,占3%。

这些系统的组织加起来占到总数的一成多一点。

另外,还有企业组织10家,占总数3.7%;而国际及港澳台组织有13家,占被调查总数的4.7%。

   总的来看,共青团系统的公益组织最多。

若加上共青团和民政系统,两者所属的组织超过一半。

而体制外的民间组织现在只有一成多,如果再加上港澳台和企业组织,也占不到总数的二成。

换言之,目前北京市的公益组织绝大部分是体制内的组织,超过80%,其中又尤以共青团系统的组织为最多,占其半数。

   2、公益组织分支机构情况

   除了公益组织自身的情况显示其已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不少组织还拥有自己的分支机构,进一步表明使用志愿服务的组织机构有相当的发展。

   在被调查的278家公益组织中,有100家(超过三分之一)回答有自己的分支机构。

这一百家组织回答拥有分支机构的总数达到1257家,平均每家组织有超过12个分支机构。

   分支机构虽然没有公益组织那样结构完善、存在稳定和相对规范,但是其大量的存在和扮演角色,也表明志愿服务的使用主体涉及的面是相当广大的。

这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北京市有关志愿服务的组织团体的发展达到了相当的水平。

   3、公益组织机构人员情况

   公益组织的有关机构人员也达到了相当的数量,构成社会生活中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

   由于公益组织被访人在填答其人员情况时不很完整,我们仅根据回答了有关问题的数据来部分地反映这一点。

   有246家被调查的公益组织回答了管理人员人数的问题,根据其回答,246家组织共拥有的管理人员总数为2393人,也就是说,最保守的计算,从事公益组织管理工作的这支队伍的总人数约2400人。

同时,各公益组织拥有管理人员的数量存在着较大的差别,最多的为60人,最少的为1人。

平均各组织拥有管理人员数则为9.73人,也就是不到10个人。

   回答管理人员中专职人员数的组织有186家,根据其回答,186家组织共拥有专职人员1124人。

同样,不同组织间也存在较大的人数差异。

与此相应,回答管理人员中兼职人员数的有158家组织,根据其回答,158家组织共拥有兼职管理人员1428人,同样,各组织间存在较大差异。

   4、公益组织服务领域情况

   就公益组织自身服务的主要领域分布来看,反映公益组织所属系统类型的特点,与共青团和民政的主要工作领域有一定的联系。

   根据被访者的回答,排在第一位的服务领域的依次为:

教育(占19.3%),特殊人群服务(占17.2%),贫困救助(占12%),社会一般服务(占11.3%),这四大领域占到了全部服务的约六成,是主要的服务领域分布。

   若加上排在第二位的领域,则比重由高到低排列靠前的是:

特殊人群服务(回答合计有29.2%),社会一般服务(回答合计有27.7%),教育(回答合计有27%),贫困救助(回答合计有22.6%),环境(回答合计有16.8%),为大型社会活动服务(回答合计有11.7%)。

   总的来看,服务领域的分布情况与公益组织所属系统类型的分布特点是一致的。

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公益组织的服务尚未呈现明显的专业化趋势,而是存在多元化的特点。

   5、公益组织注册登记情况

   公益组织的注册登记情况是反映其规范化发展水平的一个指标。

就本次调查结果来看,这方面的情况不容乐观。

   全部278家公益组织回答在相关机构正式登记或注册的有147家,占到总数的53.6%,而有113家明确回答没有,占总数的41.2%,还有少部分未做回答。

据此可见,有超过半数的公益组织在取得了正式合法身份的组织,但仍有四成并未取得此种身份。

   而从取得登记注册的机构情况来看,同样不容乐观。

147家组织中,在民政部门注册的有60家,占总数的40.8%,工商注册的20家,占13.6%,另有在其他机构注册的37家,占总数25.2%。

也就是说,即使注册的公益组织,真正在民政部门注册的也只有四成,其余的都未以合理的方式实现注册。

   因此,总的来看,北京市公益组织取得了相当的发展,在社会生活中也构成了一股重要的力量。

但是,现有的组织主要是体制内的,并以共青团、民政系统举办为主,其他组织发展不均衡。

此外,在管理队伍的结构、注册登记等方面,还有不少不平衡之处。

   

(二)志愿者的情况

   1、公益组织拥有志愿者网络(或库)的情况

   公益组织和志愿者之间存在着相辅相成的关系。

志愿者是公益组织实现其公益使命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伙伴,公益组织也给志愿者提供了奉献社会、实现其身价值的舞台。

公益组织拥有或使用的志愿者越多,其在促进公民参与、增强社会融合、增进社会福利、推动社会进步方面所发挥的社会职能就越大。

因此,建立志愿者网络,拥有稳定的志愿者队伍是公益组织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部分;也是其管理工作规范的标志之一;同时还是公益组织发挥其社会职能多少的参考。

   在问及机构拥有志愿者总数时,278个机构中的250个提供了数据;在问到机构拥有的固定志愿者总数时,有186个机构提供了数据。

在以“支”为单位询问志愿者队伍时,214个机构回答现有志愿者队伍2514支;最少拥有1支志愿者队伍,最多的拥有296支。

另外,129个机构回答拥有专业志愿者队伍共585支;最少的拥有1支专业志愿者队伍,最多的60支。

这些数字充分说明大多数的公益机构掌握自己的志愿者的相关信息,建立了基本的志愿者库。

   2、公益组织拥有志愿者总数及类型

   278个机构中250个提供了志愿者总数,为人;其中186个机构有相对固定的志愿者人数,总人数为人,占上面总数的41.5%。

调查显示北京市志愿者队伍包括了来自社会各个行业和阶层的男女老少。

机构问卷将志愿者分为在校志愿者、在职人员志愿者、退休人员志愿者、未就业人员志愿者和其他志愿者等五个类型,每种类型的志愿者的平均比例数都不低。

而1753份志愿者个人问卷反映出来的类别更丰富:

从党员到群众;从军人到普通市民;从未成年人到退休的七旬老翁;从城市白领到进城农民工、下岗职工;等等。

人数之众、范围之广,充分说明志愿服务在我市开展的深入广泛。

   从公益组织的管理角度来看,志愿者被分为三大主要类别:

管理型志愿者--参与组织日常或项目的管理工作;日常性志愿者--参与组织日常性的工作;和项目性志愿者—为完成某个志愿服务项目招募的志愿者。

前两者是公益组织志愿者网络的主干成员。

   3、拥有志愿者的结构情况

   以下是所填答数的统计平均数据。

在250个机构的名志愿者中,男性占46.48%,女性占53.82%。

女性志愿者比例高于男性志愿者比例。

若以年龄为标准,16岁以下志愿者比例,为27.52%;16(足岁)-18岁以下,为14.75%;18(足岁)-25岁,为55.92%;26–40岁,为36.51%;41–60岁,为31.04%;61岁以上志愿者比例,为27.70%。

数据显示18-25岁志愿者比例最高。

若以职业为标准,在校生的志愿者比例为60.28%;在职人员的志愿者比例为53.96%;退休人员的志愿者比例为31.78%;未就业人员志愿者比例为26.02%;其他志愿者比例为26.12%。

数据显示在校生志愿者比例最高,其次为在职人员志愿者。

1753份志愿者个人问卷中包括的职业有学生(从中学到大学)、机关干部、文教人员、公司或企业职员、工人、个体经营者、军人、农民、退休人员、自由职业者、私营企业主、失业下岗职工、农民工、和未就业人员。

   相关的志愿者数据统计结果与机构问卷中关于志愿者的数据统计结果相符合。

1753名被调查的志愿者中,女性占54.6%,男性占45.6%。

女性比例高于男性比例。

以年龄划分,18岁以下,2.7%;18–24岁,51.5%;25–34,30.6%;35–54岁,9.5%;55岁以上,2.6%。

年龄在18至24岁之间的志愿者比例最高。

以志愿者填表时的身份为标准分组,发现大学生和研究生的比例最高,38.8%;随后为公司或企业人员,20.5%;再后是机关干部,15.8%。

   另外,1753份志愿者个人问卷还以其他标准进行了统计调查。

如以政治面貌为标准,党团员比例高达86.8%。

以志愿者所学的专业分类,文科志愿者比例最高,为38.7%,理科为20.5%,工科为15.9%,医学为4.6%,艺术、体育、农林及其他专业共占19.5%。

   总之,志愿者队伍组成十分多元化,为开展志愿服务奠定了广泛的社会基础。

其队伍特征是女性比例较高,党团员比例较高,大学生比例较高。

   4、公益组织开展志愿服务项目使用志愿者数量情况(累计使用和05年使用情况)

   206个机构自成立以来,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中使用志愿者的总人次为。

仅2005年一年,208个公益机构为开展志愿活动而使用的志愿者总人次为。

   不同的机构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频率和使用志愿者的数量是不同的。

如果从志愿服务规模的角度看,在206所机构中,开展小规模(每次活动不超过100人)志愿服务活动的机构有50个,是总数的24.2%;开展中型规模(100–1000人)活动的机构有78个,占总数的37.9%;活动规模较大(1000–10000人)的机构有53个,占总数的25.7%;超过10000人的特大志愿活动的机构有25个,占总数的12.1%。

   不难看出,公益组织在志愿服务领域十分活跃,在规划和管理不同规模和类型的志愿服务活动中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5、志愿者的注册情况

   和公益机构注册一样,志愿者的注册要求是志愿服务管理规范的一个标志。

此次调研显示,虽然公益机构和志愿者本身对注册这一行为在认识上十分重视,但实际行动的落实不够。

在问及“对志愿者的管理、监督、指导”的必要性时,1753名志愿者中有1599名回答非常必要或比较必要;但只有一半左右的人(765)表示是某个志愿者协会或志愿者组织的成员。

278个机构中,使用的志愿者全部注册了的有85个;一部分志愿者注册了的有99个;其余73个机构使用的志愿者均没有注册。

   为了建立完善的志愿者网络或信息库,加强志愿服务管理、监督和指导,完善志愿者注册制是有必要的。

   综上所述,北京市的公益组织为北京市民参与社会提供了一个广阔的舞台,并在他们长期的实践中,逐步意识到对志愿者管理的重要性,采取了一些行动,如专业和普通志愿者的分类,注册和非注册志愿者的分类,志愿者人数统计等等,为志愿者的管理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但是,这种对志愿者的管理仍然停留在被动的阶段,即是公益组织为了实施其志愿服务项目而不得不采取行为,而不是将它作为制度来自觉执行的。

为提高志愿服务的质量及其规范性,如何通过系统的制度或统一的措施,建立志愿者网络,高效地管理、监督、协调和指导志愿者,是此次调研关注的问题。

   二、公益组织开展志愿服务的情况

   公益组织是使用志愿服务的主要组织主体。

而在实际上也是如此,北京市的公益组织在开展其服务活动中大量地运用了志愿服务。

在这方面,表现了志愿服务依托公益组织活跃开展的局面,但同时,公益组织在使用志愿服务开展服务活动的过程中,也还存在着各种复杂的情形,公益组织对志愿服务的组织管理的总体状况不平衡。

   

(一)基本情况

   1、开展志愿服务项目情况

   根据本次调查,北京市的公益组织大量开展了各类志愿服务活动项目,显示了在志愿服务领域活跃的角色和作用。

   以回答至今为止组织开展了志愿服务项目的情况来看,回答开展了志愿服务项目的总数为9986个,平均每个组织开展了51.74个项目。

而2005年开展的志愿服务项目,回答总数为2692个,平均每组织开展项目13.46个。

很明显,公益组织是各种志愿服务项目的主要组织主体,正是它们,在组织开展志愿服务中扮演着突出重要的角色。

   2、志愿服务项目对象情况

   各公益组织在开展志愿服务项目时,多数是既面向组织也面向个人提供有关志愿服务,没有明显的有组织要求有关服务的情况。

   在回答组织所开展的志愿服务项目是以个人还是组织为对象时,回答有个人也有组织的最多,占到六成,而回答只有个人和只有组织的均各占15.7%,还有少量是由组织自行出于公益目的开展,占2.6%。

这表明,北京市公益组织开展志愿服务项目时,尚未出现较多的有组织提出需求,再由公益组织回应的情况。

一般是各公益组织自行根据情况和自身目标开展有关项目为主。

   3、到外地开展项目情况

   北京市的公益组织虽身处北京,但其服务范围不仅限在北京市,这也表明北京市公益组织所开展的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对其他地区也会产生某种影响。

   调查显示,刚好有一半公益组织到外地开展过志愿服务。

而其中,每年都有一次以上的服务在外地开展的达到了32.8%,接近三分之一。

这说明北京市的公益组织不仅活跃在当地,而且其志愿服务延及全国,是我国整个志愿服务事业发展中的一种力量。

   4、使用志愿者的原因

   同时可以看到,大多数北京市的公益组织在开展服务中使用志愿者,不是出于人力方面的考虑,而是更多从吻合组织基本属性、促进社会效益的角度。

   在回答开展服务时使用志愿者的原因时,超过半数(53.3%)的组织回答是为了“弘扬志愿精神”,另有近三成(27%)回答是为“促进社会文明”,两者合计占到总数的八成多,占绝大多数。

而回答出于“节约考虑”的占不到3%。

至少从自觉的认识来看,绝大部分公益组织选择在服务中使用志愿者,是从社会目标的角度出发,节约成本不是主要考虑。

   总的来看,北京市的公益组织在组织开展志愿服务中扮演了突出重要的角色,是各类志愿服务活动的最活跃的组织主体。

同时,其组织开展志愿服务的范围较广,不局限于北京本地。

而在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时,他们主要是从自身属性出发,自行开展,并未较多考虑人力成本等问题。

   

(二)志愿服务的组织管理

   本次调查显示,北京市的公益组织在组织开展志愿服务过程中,对于志愿服务的组织管理存在着不平衡的状况。

在有些方面,组织管理有一定的规范性,但也普遍在某些环节还有较薄弱之处。

   1、志愿服务计划情况

   大多数公益组织对于志愿服务有关工作有计划,或者清楚应当制定计划,使之有序地开展。

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公益组织作为志愿服务的主要组织主体,对志愿服务有关工作是比较重视的。

   有67.9%的公益组织回答自身有有关志愿服务的(年度)计划,还有15.7%的回答虽然暂时没有、但正在酝酿制定中。

而关于这种计划的重点,多数公益组织是限于志愿服务活动本身,占到51.5%,但也有二成多组织把计划的重点放在了志愿者的培训或机构人员志愿服务管理培训上面。

不过相对而言,对于机构人员进行有关志愿服务管理培训受到的重视还很低,只有6.9%的组织回答以此为重点。

   这一结果喜忧参半。

一方面,表明大多数公益组织对开展志愿服务工作是有计划和理性思考的,但是另一方面,其计划的重心还不够全面,从而对其志愿服务工作的有效开展带来一些不利影响。

   2、志愿服务口号或徽标情况

   志愿服务口号和徽标的有无,在一定程度上是反映公益组织志愿服务活动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高低的标志。

就本次调查所显示的情况来看,多少公益组织认识到这一问题,但实际的做法却还有差距。

   有四成(40.5%)的组织回答有志愿服务的口号或徽标,另有三成多(35%)的组织尚没有但在酝酿中,因此大多数组织对此是有清楚的认识和行动的。

但是,也有近二成(19%)的组织认为没有必要有。

   3、志愿者的招募情况

   从志愿者的招募来看,北京市公益组织在这方面的组织管理的规范性问题较多。

   首先,从招募方式来看,较多采取的是学校招募的方式,有近四成(39.4%)的组织回答有此方式;其次为社会招募(28.5%)和志愿者互相介绍(27.7%),也有各约二成的组织回答采用了网上招募和政府动员的方式。

简言之,北京市的公益组织在招募志愿者时是多种方式并用的,而其中最常用的一种方式是在学校招募。

   其次,从招募条件来看,多数组织强调志愿者对志愿服务的信念是优先考虑的特征,有超过六成(61.3%)的组织回答此点最重要,其次是注重报名者的能力,超过三成(35.8%)的组织重视这一点,再次是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时间保证(占25.2%)及心理及身体健康(占22.6%),最后是报名者的年龄,只有6.2%的组织强调此点。

   关于年龄问题,进一步来看,就是否实际招收过18岁以下的志愿者来说,大多数组织(占62.8%)都招收过。

并且大多数组织明确表示在招收志愿者时没有年龄限制(占66.1%,超过六成)。

根据调查的具体数据,这次被调查的北京市公益组织中,招收最小年龄的志愿者的最低年龄为8岁。

这表明,在年龄问题上多数公益组织未做严格限定。

   再次,从招收志愿者时对其专业能力的要求情况来看,多数公益组织对此并无明确要求,这更清楚地显示北京市志愿服务发展的专业化程度尚处于较低水平。

在全部278家公益组织中,只有一成(10.9%)明确表示只招收有专业能力者,而明确表示对此不做任何要求的有三成(占29.6%),还有近三成(27%)表示不是必须的要求。

   实际上,根据前述关于北京市公益组织主要服务领域的分布来看,不少的服务是需要一定专业知识和技能的。

因此,在志愿者招募上的这些特点与其并不十分吻合,是公益组织对志愿者组织管理中的一个问题。

   4、志愿者的权利保障情况

   大多数组织都为志愿者提供一定的权利保障,所涉及的内容也较全面。

不过,从侧重来看,这些权利保障尚较多放在物质性的方面,而较为深入的制度化的保障并不充分。

   回答所招募的志愿者享有获得相关教育培训权利的最多,有六成以上(62%)的组织都回答有此保障,其次较多的是遇到困难时得到志愿服务组织帮助的权力和要求志愿组织提供志愿服务经历证明的权利(各有超过四成的组织答有此权利),也有超过三成(36.1%)的组织回答志愿者享有在从事志愿服务时获得一定补助的权利,而回答志愿者有与公益组织签订服务协议的近占二成(22.6%),只有一成(10.2%)的组织认为志愿者有要求志愿组织或服务对象提供人身保险的权利。

这表明,在对从事志愿服务者享有培训权、物质帮助权、经历证明权以及必要的工作条件等方面,大多数公益组织有正确的认识,但在组织同时应当满足志愿者在服务的契约保证、人身安全方面的权利方面,认识则还有明显不足。

   如果再考虑组织招募但未正式注册的志愿者的情况,则更不乐观。

从本次调查反馈来看,公益组织内注册与非注册志愿者在权利待遇方面还是存在一定的差别的,明确回答两者没有任何差别的组织只占二成。

而具体的差别方面,最多的是获得相关教育和培训的差别待遇,其次是遇到困难时获得志愿服务组织帮助、要求志愿组织提供志愿服务经历证明、及从事志愿服务时获得一定补助和与组织签订服务协议几个方面。

因此,公益组织内未注册的志愿者的权利保障更是存在较多的问题。

   从实际情况来看,多数公益组织未与志愿者签订正式合同,占53.6%,超过一半;另有约三成(26.3%)有的签有的不签。

都签订的只有一成多(11.7%)。

   在为志愿者购买保险方面,有近半数公益组织未曾为志愿者购买过保险,占48.5%,有两成多(22.6%)只是为部分项目购买保险,而所有项目都为志愿者买保险的只有一成(9.9%)。

   再从公益组织认为志愿者容易受到侵害的权益方面来看,也能明显地发现其所提供的那些保障不能有效应对志愿者易受侵害的问题。

回答志愿者易受侵害的权益方面,最多的是精神伤害方面(占到26.6%),其次为人身伤害(12.4%)和物质财产损失(14.6%)。

   这里的问题主要是可能在于目前没有适合为志愿者提供权利保护和相关管理的法理依据。

在回答对志愿者进行管理和保护的最主要依据时,可以看出,主要是靠组织内部的规定,有过半数(52.9%)的组织回答靠它。

   5、绩效评估制度情况

   最后,公益组织对于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实行一定的绩效评估制度,是确保志愿服务的社会责任的一项措施。

在这方面,北京市公益组织的情况也不容乐观。

   就实际是否实行了这种绩效评估制度来看,多数组织没有实行,占到56.9%;就主观认识上是否认为应当实行这一制度来看,情况差不多,有43.1的组织认为“要区分不同组织,没必要都建立”,而有5%的组织明确认为根本无此必要。

   总的来看,北京市的公益组织在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时,对志愿者的管理方面虽然已经有一些基本的进展,某些方面也比较注意,但还有不少地方存在很不规范和严谨的地方。

而这种情况,跟多数组织主要依靠内部规定来开展有关管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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