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楚雄师范学院本科学生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10149814 上传时间:2023-02-08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18.4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5楚雄师范学院本科学生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5楚雄师范学院本科学生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5楚雄师范学院本科学生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5楚雄师范学院本科学生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5楚雄师范学院本科学生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5楚雄师范学院本科学生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docx

《5楚雄师范学院本科学生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5楚雄师范学院本科学生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5楚雄师范学院本科学生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docx

5楚雄师范学院本科学生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

楚雄师范学院本科学生导师制实施办法

(试行)

(楚师字[2014]49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推进大学生素质教育,指导学生学习和成才,突出学生个性发展,提高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专业素养,逐步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学校决定实施本科学生导师制。

为规范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导师制是为学生配备指导教师的一种制度,建立导师制是学校确立“以学生为本”的教育教学理念,深化学分制改革的重要配套举措,是加强师生交流、促进教学相长、引导和激励学生创新的有效途径。

第三条学校成立本科学生导师工作领导小组,分管教学工作的学校领导任组长,二级学院院长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负责制定本科学生导师制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实施措施,定期就导师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第四条各二级学院成立本科学生导师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具体负责本科学生导师的遴选、聘任工作,导师工作过程的具体指导、管理,导师的年度工作考核,导师制工作评估、经验总结等。

 

第二章导师任职条件

第五条学生导师应具有较高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其任职条件是: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师德高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工作责任心强,关心学生的成长和成才。

(二)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合理的知识结构;了解学校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的规章制度、学分制的有关规定;熟悉本专业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方案、各教学环节的相互关系及全部培养过程。

(三)所聘任导师原则上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未受党纪政纪处分,学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考核称职。

第三章导师工作职责

第六条学生导师的工作内容主要集中在专业辅导、学业指导上,其工作职责是:

(一)帮助学生了解所学学科、专业的发展趋势及前景,了解专业的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方案;根据社会需要和学生自身的特点、志向、兴趣,结合学生的实际能力,按照培养计划和教学规律,指导学生制定适合学生本人特点的学期、学年直至全程学习计划,并督促学生按学习计划进行学习。

(二)帮助学生了解专业方向领域,指导学生选择专业方向或第二专业、专业及公共选修课程,制定选课计划,确定每学期的修读课程。

(三)以职业技能为导向,指导学生积极参加实践教学、专业学科技能竞赛、大学生科研训练等活动。

(四)帮助学生了解《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关于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使学生熟悉学校学分制学籍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毕业与取得学位的条件。

(五)关心并了解学生的学习进程、生活情况和心理状况,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标、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促进学业进步。

(六)导师应就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业、学习情况进行客观评价,协助所属学院做好一年一度的奖学金评定和毕业鉴定工作。

第四章导师的聘任

第七条担任导师是我校教师的本职工作,凡我校讲师(含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教师均有义务服从需要出任导师工作。

对有条件出任导师而拒绝受聘者,视为拒绝接受教学任务处理,年度考核记为不合格。

第八条导师由各二级学院在符合条件的教师中选定聘任,选聘时应与班主任、辅导员、实习指导、论文指导有机结合起来。

导师一经聘任,可发给二级学院领导签发的导师聘任书作为承担导师任务的证明。

第九条学生导师的安排,采用师生双向选择或各二级学院指定的方式确定。

学生根据自己的意愿、兴趣和发展选择导师,导师也可以根据自己的要求选择学生。

第十条导师聘任程序

(一)每学年开学初,各二级学院根据新生人数,选聘导师,每位导师指导每级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5人,总计指导四级学生人数不超过60人。

鼓励指导经验丰富、科研条件好的教师多带学生。

(二)各二级学院确定导师名单后,向学生公布导师信息、指导学生人数等,安排咨询。

各二级学院召开学生会议,介绍实施导师制的指导思想、实施方案及操作程序等,并组织学生选择导师。

(三)根据学生填报选择导师志愿,在教师与学生之间进行双向选择,二级学院作最终协调,确定每位导师所指导的学生名单。

(四)每年10月中旬各二级学院完成导师聘任工作,并将导师及所指导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二级学院建立导师业务档案,作为核算导师工作量的依据。

第十一条各二级学院也可根据具体情况,成立导师协作组指导学生。

第十二条导师要保持相对稳定,任期一般为四年,特殊原因需要更换或调整的,经二级学院同意后进行更换或调整。

考核不合格者应及时解聘。

第十三条教务处每学年下发《楚雄师范学院导师工作手册》,导师应认真填写,作为导师履职工作考核依据。

各二级学院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导师考核办法制定相应的《导师工作手册》。

第五章导师工作方式

第十四条采取集体指导与个别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导师就学生的共性问题召集学生集体指导,而个别问题则给予个性化的指导。

第十五条每学期期初、学生选课前、期末各对学生进行一次集中指导,平时认真接受学生的咨询,对学生发出的咨询邮件、短信,须在48小时内回复。

对学生的指导要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有效果,并及时记录在《导师工作手册》上。

 

第六章导师工作考核及待遇

第十六条导师工作考核纳入学校学年履职考核内容之一,每学年考核一次。

导师考核由导师所在二级学院具体负责实施,主要考核导师是否履行导师职责,以及指导效果,考核细则由各二级学院自行制定。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结果作为专业技术履职考核加分或减分的依据,与评先选优、进修提高、晋升职称和岗位聘任等结合起来。

各二级学院每学年可组织优秀学生导师评选,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导师,给予表彰。

第十七条各学院导师工作量酬金纳入各二级学院绩效津贴内计发。

对考核合格和基本合格的导师,分两个档次发放导师工作量酬金;对考核不合格的导师或应承担但未承担导师工作的教师,应扣减其一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具体发放和扣减办法由各学院自行制定,并报组织人事部、教务处备案。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楚雄师范学院导师工作手册》

 

楚雄师范学院导师工作手册

二级学院:

工作时间:

20—20学年

姓名:

职称:

 

教务处制

导师工作手册说明

1、《楚雄师范学院导师工作手册》依据《楚雄师范学院本科学生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为加强学分制下导师工作管理,发挥导师职能作用而定。

2、《楚雄师范学院导师工作手册》为学年工作手册,是导师履职情况的考核手册。

本手册由教务处于学年之初下发,各二级学院学年结束收回,存入导师业务档案。

3、导师应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如实填写工作情况,填写中应反映以下工作内容:

指导学生制订学习计划情况,指导学生选课情况,被指导学生落实教学计划及学生学习、学习效果情况等。

 

指导学生基本信息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年级

专业

学号

家庭详细地址

个人特长

联系电话

QQ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年级

专业

学号

家庭详细地址

个人特长

联系电话

QQ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年级

专业

学号

家庭详细地址

个人特长

联系电话

QQ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年级

专业

学号

家庭详细地址

个人特长

联系电话

QQ

指导学生基本信息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年级

专业

学号

家庭详细地址

个人特长

联系电话

QQ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年级

专业

学号

家庭详细地址

个人特长

联系电话

QQ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年级

专业

学号

家庭详细地址

个人特长

联系电话

QQ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年级

专业

学号

家庭详细地址

个人特长

联系电话

QQ

上学期教师指导记录

指导

时间

指导

学生

主要指导内容

指导

方式

学生

签名

下学期教师指导记录

指导

时间

指导

学生

主要指导内容

指导

方式

学生

签名

 

指导教师学年工作总结

 

教师签字:

年月日

 

二级学院领导签字:

年月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职业教育 > 其它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