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 样板房精装修工程招标文件汇总大全 共计38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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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样板房精装修工程招标文件汇总大全共计38页

 

******置业有限公司

样板房精装修工程招标文件

 

建设单位:

****置业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样板房精装修工程

第一章招标文件

第一条投标单位须知

1.1凡参加投标者,必须是已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

1.2此招标文件及答疑会议纪要是投标单位编制投标书的重要依据,也是日后签定合同的重要依据。

与中标单位的中标书同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望投标单位予以重视。

1.3投标单位应认真研究设计任务书和招标条款,了解一切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资料。

但投标单位必须对所获资料、信息的正确性负全部责任,且所需费用由投标单位自理。

一旦中标,投标单位不得以不完全理解招标条款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赔偿,或延长工期的要求。

若提交要求,招标单位不做任何考虑。

1.4投标单位拟采用的竞争措施应在投标书内详细列明,并在投标书中有关报价中予以说明不计或减免。

1.5投标单位在参加本工程招标活动中,必须由本企业的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及工程项目经理、预算员参加。

不得委派其他施工单位的人员参加,若有发现均按中途退标处理。

1.6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日程安排,准时参加本工程的招标各项活动,并在开标时带齐应验的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的证明书、经营手册、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等证件。

如证件不符、不全者即取消投标资格,如缺席按中途退标处理。

1.7中标单位必须按照招标单位最终签字确认的设计图纸和装修材料封样施工,招标单位保留进一步修改的权利。

1.8本装修工程造价根据工程量清单包干。

第二条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

****精装修工程

2.2.工程地点:

****

2.3.工程承包范围:

****及样板房全部硬装修工程(图纸中注明不包括的范围除外),详见报价清单中的招标范围.

2.4.施工面积:

平方米左右。

第三条施工工期

开工日期:

年7月16日(暂定,以甲方现场通知为准),

竣工日期:

年8月30日。

具体工期以项目部要求为准。

第四条工程质量目标及奖罚

4.1.工程质量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施工合同协议条款》第17条。

4.2.处罚要求:

经建设单位核定,装饰工程达不到建设单位验收要求或有明显质量隐患时,罚中标单位合同总造价的1%。

第五条工程保修期限

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

保修期自交付使用之日算起。

第六条工程履约保函

第七条工程承包方式

7.1.实行包工、包料(除甲供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图纸范围内总价包干的承包方式。

7.2.中标单位不得将工程转让给其他单位,一经发现,招标单位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单位负责。

7.3.除合同文件有约定外,中标单位若对部分工程采取分包,应事先将分包工程和分包单位上报招标单位,征得招标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

并实行分包对总包负责,总包对招标单位负责的责任制。

7.4.中标单位应对全部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等负完全责任。

7.5.本工程中标单位确定的项目经理,必须是中标单位提供的考察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否则,招标单位在中标单位进场后有权终止合同,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退场,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工程投标报价须知

8.1.根据要求工程量清单报价,图纸范围内总价包干

8.2.编制依据:

a、招标图纸b、材料表c、本招标文件及答疑会等会议纪要(补充招标文件);

8.3.编制要求:

a、中标单位的中标价将是该部分工程的包干价,如无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将不做调整;b、需严格按照附件一:

《工程量清单表》《主要材料价格表》的格式及相应说明进行报价;对回标价格(指综合单价及主材单价)明显不合理的地方,甲方有权要求澄清,如无正常理由,甲方可将其标书列为废标;c、招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有权对报价进行核实和询问。

第九条评标原则

9.1.有严格的保证措施,确保工程按投标工期完成。

9.2.报价合理。

9.3.能保证工程质量:

a.施工组织设计具体、全面、合理;

b.施工方案、措施明确、有力;

c.选用机械设备合理;

d.质量目标明确,组织、技术措施落实;

e.施工管理严密,制度健全。

9.4.对本招标文件所述各项要求,在投标书中应体现出上述要求满足程度,作为竞争条件。

第十条投标文件编制

10.1.投标单位编写的投标文件应由下列文件组成:

a.投标书;

b.授权书;

c.投标附件;

d.投标单位的其他承诺及说明。

10.2.投标单位毫无例外地使用本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书格式及投标报价表等。

第十一条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1.1.投标单位按第十条的规定,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一份副本,并装订成册。

正本须加盖正本章,一切以正本为准。

11.2.投标单位应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并授权一个人签署。

11.3.全套招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种删改是根据招标单位的要求进行的,或者是投标单位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

在后一种情况下,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证明。

第十二条投标日程安排

12.1.发标时间:

年7月10日9:

00

12.2.现场踏勘时间:

****年7月11日上午9:

00,联系人:

12.3.截标时间:

****年7月16日14:

00,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期前将投标文件送到

12.4.对投标文件分析后,确定中标单位(具体日期另行电话通知)。

第十三条投标文件及样板递交

13.1.招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在一个包封中,并在包封上盖公章,标明“正本”和“副本”。

13.2.包封都应写明投标单位的名称和地址,并具有下列标志:

a.“投标承包投标书”;

b.****年7月16日15:

00前不得开封。

13.3.招标单位在规定的投标截至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一律按废标处理,同时将原封退给投标单位。

13.4.招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将所有选用材料的色板粘贴在整板上提供给投标单位。

第十四条无效投标书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无效投标书:

14.1.未密封;

14.2.未按照规定填写,内容不全,字迹模糊不清;

14.3.未加盖单位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

14.4.投标书逾期送达;

第十五条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有效期指从截止投标日起至授予合同为止60天(不超过60天)。

在此期间,所有的投标书均保持有效。

15.2.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将顺延至工程竣工结束。

第十六条其他

16.1.除本招标文件外,招标单位在招标期间发出补遗漏书和其他正式有效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6.2.投标单位可在截止投标前2天就招标文件中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单位修改。

16.3.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单位可以要求投标单位澄清其投标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但不应提出更改投标的实质性内容。

16.4.凡属对招标文件条款误解造成的误差,开标后不得再作任何调整。

16.5.中标与否均书面通知。

16.6.施工合同协议书、施工合同协议条款、施工合同协议专项条款在回标时不必填写但需盖章予以确认,如有不同意见请另附说明。

 

第二章施工合同协议书(合同范本,不需填写)

建设单位(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简称乙方):

鉴于乙方拟承包工程,合同总价为元整(包干总价),大写计:

人民币整。

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施工合同协议书另有规定外,其组成部分和解释顺序如下:

(a).合同中止前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补充协议;

(b).施工合同协议书;

(c).施工合同协议条款、施工合同专项条款、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协议;

(d).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e).现行国家及****市有关施工、设计方面的规范、标准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说明。

(f).廉政管理协议书

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

2.乙方必须在本合同每页都加盖骑缝公章,表示其对该页的全部内容认同。

3.其他条款详见施工合同协议条款、施工合同专项条款。

 

建设单位(签章):

施工单位(签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经办人:

经办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协议订立时间:

 

第三章廉政管理协议书

建设单位:

(甲方)

施工单位:

(乙方)

为了加强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廉政管理,确保工程项目高效优质按时竣工投产,经甲乙双方同意签订廉政管理协议书并作为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的廉政行为准则。

建设单位(甲方)廉政管理职责:

1、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政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

2、甲方有责任对单位工程项目人员进行廉政教育。

3、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执行廉政情况实行监督,由甲方每月召开一次甲乙双方廉政管理会议。

4、甲方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单位制定的《万科职员手册》,如违反此规定除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外,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给予相应的经济或纪律处罚。

5、甲方人员参加乙方单位的宴请及各种会议,需经主管领导同意,会议所发的礼品、礼券(现金)均应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6、甲方人员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发现乙方单位有不廉政的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终止其不廉政行为的继续发生,并报告主管领导。

施工单位(乙方)廉政管理职责:

1、乙方应了解甲方单位有关廉政管理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遵守执行。

2、乙方有责任对本单位工程项目人员进行廉政教育(包括甲方单位制定的《万科职员手册》等有关廉政方面的制度和规定),按时出席甲方召集的廉政管理会议。

3、乙方不得宴请甲方人员或向甲方人员赠送各种礼品、礼券(现金),如乙方确有特殊情况需宴请甲方人员或向甲方人员赠送礼品、礼券(现金)应先征得甲方单位主管领导的同意并报送甲方人员的名单,如有违反规定除批评教育外,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给予乙方当事人200-500元罚款,后果严惩的扣除乙方单位工程建设项目总造价的1.5%,直至终止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单位承担。

4、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采用不正当的手段拉拢甲方人员,损害甲方利益,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扣除乙方单位在工程项目总造价的1-5%直至终止工程项目合同,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单位承担。

5、如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贿赂甲方人员,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取消或终止工程项目施工合同。

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单位承担,并向甲方单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6、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发现甲方人员有不廉政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积极有效地终止其不廉政行为的连续发生,并及时告知甲方单位主管领导。

7、乙方任何人员向甲方人员行贿,无论是甲方索贿,还是乙方主动行贿,一旦此事被确认,乙方均自愿在原合同基础上让利1%。

 

第四章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第一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法规

1.1.合同语言:

本合同使用汉语书写和解释、说明。

1.2.适用法律法规:

本合同文件的适用法律是中国和****市法律、法规,及合同文件规定的部门法律、法规。

1.3.适用标准、规范:

本合同适用的标准、规范为国家和****市颁布的标准、规范。

当对同一问题国家和****市颁布的标准、规范产生不一致时,以国家和****市颁布的标准、规范和规定严格者为主。

第二条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

2.2.工程地点:

2.3.承包内容:

****及样板房全部硬装修工程(图纸中注明不包括的范围除外),详见报价清单中的招标范围.

第三条施工工期

开工日期:

****年7月16日(暂定,以甲方现场通知为准),

竣工日期:

****年8月30日。

第四条工程质量目标及奖罚

4.1.工程质量要求详见本章第17条。

4.2.经建设单位核定,装饰工程达不到建设单位验收要求或有明显质量隐患时,罚中标单位合同总造价的1%。

第五条工程保修期限

从交付使用之日起算,保修两年。

第六条工程付款方式

6.1.完成隐蔽工程经甲方验收合格并书面确认后七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工程款;

6.2.工程竣工且达到验收要求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0%进度款;

6.3.工程余款待竣工结算完成后付至结算价的97%。

6.4.余下结算总价的3%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二年满后,在扣除乙方在保修期内的责任款后15天内支付保修金余额。

第七条工程承包方式

7.1.实行包工、包料(除甲供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总价、包文明施工的承包方式。

7.2.乙方不得将工程转让给其他单位,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7.3.除合同文件有约定外,乙方若对部分工程采取分包应事先将分包工程和分包单位上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并实行分包对总包负责,总包对甲方负责的责任制。

7.4.乙方应对全部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等负完全责任。

第八条图纸

8.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方案图纸及说明各一套,或另行约定分批交付图纸计划。

8.2.装修完成并经甲方确认后,由乙方单位编制竣工图,该竣工图经甲方设计部、项目部、监理签字确认后作为甲方留档的依据。

第九条工程监理

工程监理单位工作职责包括:

9.1.审查施工单位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9.2.审查施工单位编制及被施工单位领导机构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且监督检查实施,帮助甲方审查施工分包单位资格。

9.3.督促施工单位施工管理制度及质保体系的建立、健全与实施。

9.4.深入施工现场,督促、检查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合同及国家和地方现行技术规范、标准、以及施工图纸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安装。

核查施工过程中的各个部位、环节以及隐蔽工程的施工质量,并验收工程签证内容。

9.5.对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设备的出厂合格证、材料质保书等进行核定;对施工过程中需用的材料,提出抽查及复验意见,责成施工单位进行检查,防止不合格的材料、设备等用于本工程。

9.6.对于施工过程中发现的一般质量问题,及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如整改不力或发现较大的施工质量问题,有权向施工单位发出书面施工质量整改通知书,直至停工整改(事先需征得甲方的同意)。

9.7.根据施工承包合同的各阶段、各部位、各环节工程检验申请报告,负责组织初验,签署检查验收报告。

9.8.根据施工承包合同的付款规定,对已完成部分的施工质量和数量核实后,审核并签发施工单位的工程款支付凭证,确保甲方支付的每一笔工程款项都具有公正合理性。

9.9.督促、检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及其实施情况,对因施工单位组织不力而造成的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不符及时分析原因,并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措施,按原进度计划施工;对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不符时,及时组织施工单位修正原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同意,并按修正后的施工进度计划检查其实施情况。

9.10.督促检查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及安全防护措施。

9.11.参加由甲方组织的竣工验收。

9.12.代表甲方处理工程中出现的全部质量问题。

9.13.做好日常的监理日记,每月向甲方提交一份建设监理情况报告,竣工验收后15天内提交一份建设监理总报告。

9.14.负责收集和整理监理资料,竣工时需归档的监理资料提交甲方一份。

第十条甲方代表

甲方委派翁瑞栋为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0.1.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24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于执行。

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3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后3天内不给予答复,应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

乙方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应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做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在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仍决定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以执行。

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应相应顺延。

10.2.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件、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

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批件有异议,乙方可在接到指令、批件24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代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书面回复,逾期视作认可。

10.3.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第十一条乙方代表

11.1.乙方委派为乙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11.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

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或监理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

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工期不能顺延。

11.3.乙方在任命乙方代表前,应将拟任命的乙方代表的资历报甲方批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的乙方代表或其他员工。

11.4.乙方代表一旦确定,乙方不能易人。

11.5.乙方代表应常驻施工现场,请假半天以上的必须书面向甲方代表请假,获准后方可请假。

第十二条甲方责任

12.1.组织乙方、监理单位、设计方进行图纸会审,由设计方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12.2.对隐蔽工程等关键工序,甲方可请权威机构或部门进行复核或检验,复核或检验合格则甲方承担相应费用;如不合格,乙方承担相应费用及一切造成的损失。

12.3.牵头组织装修单位办理装饰施工前的移交工作。

12.4.甲方不按合同完成上述工作而造成工期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十三条乙方责任

13.1.乙方在签订合同之前已查看了工地及周围的环境,掌握了所有与工程施工有关或对施工有影响的情况。

甲方将施工场地移交给乙方后,乙方有责任和义务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应对施工场地上发生的一切负责,若发生非甲方指令而影响施工导致工期拖延及财产损失,甲方概不负责,由乙方自行消化。

13.2.乙方收到施工图后,应在五天内做出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报甲方及监理总监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等供应进场计划,人员安排、质保体系、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施工机械设备配置情况、产品保护措施等内容。

甲方接到乙方报来的施工组织设计后五天内组织审核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不按时送审符合要求的施工组织设计,造成甲方无法判断工程进展顺利与否,甲方可拒付相应部分工程进度款,责任由乙方承担。

13.3.开工前乙方根据现场实际测量情况绘制测量成果平面图,报甲方、监理甲方确认后方可开始施工。

13.4.施工前乙方应对施工图纸认真核查,积极配合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交底及会审工作,指出图纸上任何不符施工常规或惯例之处。

如因乙方未能协调解决此类矛盾而造成工程费用增加和工期损失,乙方将承担80%的责任。

13.5.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意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而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因乙方施工现场安全措施不力而引起的第三方事故,其责任应由乙方承担。

13.6.参加各类施工协调、配合会。

13.7.其它分包工程施工由乙方进行总承包管理,对于由于甲方分包单位工程施工产生的问题,乙方有义务进行协调解决。

13.8.在施工范围内,不允许住人(除现场看守人员外)。

13.9.所有防水工程,乙方必须请专业防水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防水单位的专业资质、营业证书、操作人员上岗证等资料复印件须报甲方同意后才能进场施工。

13.10.已竣工工程未交付使用前,乙方应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失窃,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13.11.乙方须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包括摄影资料。

负责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和施工现场的组织管理工作。

13.12.乙方办理自己在施工场地的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用。

13.13.如乙方在施工中发现的问题或发生的变更应本着“文来文去”的原则,而且必须提前两天发文给甲方,口头汇报不作依据。

13.14.本合同规定的工程项目,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乙方不得将任何工程项目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若经确认有未经甲方批准的第三方施工单位进场施工,甲方有权拒绝验收分包商施工的工程,并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且免除以后的合作机会。

13.15.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

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3.16.施工中若甲方提出修改的,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设计部签发、现场工程师签字的设计变更单后方能施工。

13.17.施工中如发生超出合同范围的工作内容,在征得甲方工程师和监理同意后办理现场签证单,甲方工程师签字后生效。

如擅自施工,所发生的费用甲方一律不予承认。

13.18.乙方须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动报酬等内容,并严格履行,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对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乙方有拖欠、克扣工人劳动报酬行为的,甲方有权采取下列任一或全部措施,乙方并应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相应款项,直接支付给乙方所属工人。

2、解除合同。

13.19.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而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应对甲方的损失给予全部赔偿。

第十四条开工及延期开工

14.1.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指定的开工日期开工。

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招标文件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

甲方代表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

甲方代表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4.2.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照甲方指定的开工日期开工,甲方代表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日期,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五条暂停施工

15.1.甲方代表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

乙方应当按甲方代表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

乙方实施甲方代表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

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管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

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甲方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十六条工期延误

16.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a.甲方未能按招标文件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b.甲方代表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c.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d.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e.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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