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业务指南单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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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业务指南单位

武汉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业务指南

(单位篇)

一、申请社会保险网上办事资格

(一)业务说明

单位向辖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社会保险网上办事资格,领取用户名、密码和数字证书,凭用户名、密码和数字证书登录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办理有关业务和查询工作。

(二)所需资料

1、《社会保险网上办事承诺书》(网上下载《承诺书》模板);

2、申请单位经办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办事程序

1、申请单位经办人员携带以上资料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窗口申请社会保险网上办事资格;

2、社保经办人员核实资料后,留存单位签字盖章的《武汉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承诺书》及相关资料;

3、申请单位领取网上办事用户名、密码和数字证书,取得社会保险网上办事资格;

4、社保经办机构可对参保单位网上办理社保业务的能力及管理水平进行评估,对评估达到相关条件的单位可分配VIP单位网上办事用户权限。

(四)注意事项

1、申请单位获得网上办事资格后,应尽快下载安装数字证书,并修改初始登陆密码;

2、申请单位须妥善保管用户名、密码和数字证书,不要随意向他人透露。

如用户名、密码和数字证书丢失请及时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重新领取。

二、网上办理职工新增及续保业务

(一)业务说明

参保单位可以通过网上提供的“增员(续保)”模块为本单位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的首次参保及续保业务。

(二)所需资料

1、职工公民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

2、劳动合同书或其他用工证明材料;

3、参保职工电子相片(系统内无电子相片时需提供);

4.《企业参保人员增员表》(系统下载打印)。

(三)办事程序

1、点击网上“增员(续保)”办事菜单,参考“网上办事操作指南”完成相关业务操作;

2、非VIP用户还需携带以上资料于当月20日前到所在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审核手续;

3、VIP用户须妥善留存以上资料并归档备查。

(四)注意事项

1、输入信息时应仔细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后再进行保存和提交审核操作。

提交审核后如发现信息输录错误,需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信息订正手续;

2、网上办理职工首次参保登记时,职工年龄需满足女年满16周岁小于40周岁、男年满16周岁小于50周岁,超过年龄界限的,网上不提供此类人员新增操作,需携带相关资料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办理;

3、网上办理职工新增及续保业务要求参保职工未参保或原参保险种(含居民医疗保险)为停保状态;

4、如参保职工属于特殊人群(如:

军转干、劳动模范等)时,请先在网上办理新增或续保业务,再携带职工档案等相关资料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特殊人群认定手续;

5、如单位未及时为职工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时,根据劳动合同实际情况,可补缴参保职工社会保险费,但补缴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含当月);如补缴社会保险费超过3个月的,要携带相关资料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办理;

6、职工个人所参加险种须与该单位参保险种一致;

7、需申请制作社会保障卡的,请同时上传电子照片,并及时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制卡申请手续。

三、网上办理职工暂停缴费业务

(一)业务说明

职工发生辞职(退)、终止合同等情况时,参保单位可以通过网上提供的“暂停缴费”模块为本单位职工办理社会保险费暂停缴费业务。

(二)所需资料

1、职工公民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

2、单位与职工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辞职报告或其他相关资料;

3、《企业参保人员减员表》。

(系统下载打印)

(三)办事程序

1、点击网上“暂停缴费”办事菜单,参考“网上办事操作指南”完成相关业务操作;

2、非VIP用户还需携带以上资料于当月20日前到所在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审核手续;

3、VIP用户还需妥善保存相关资料,并提交一份资料到所在辖区社保经办机构留存。

(四)注意事项

1、如参保人存在社会保险欠费,则不能办理暂停缴费业务。

参保单位需通过“单位员工欠费补缴”模块为职工办理欠费补缴业务(具体参考本文欠费补缴业务说明),社会保险欠费缴清后,再办理暂停缴费业务;

2、办理暂停缴费业务次月起,单位不再缴纳暂停缴费职工的社会保险费;

3、办理暂停缴费业务后,如有待遇核定等后续相关业务,须携带职工档案等相关资料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办理。

四、网上办理职工个人工资变更

(一)业务说明

职工工资发生变更时,参保单位可以通过网上提供的“个人工资变更”模块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个人工资变更业务,核定新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二)所需资料

1、职工公民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

2、工资单或其他相关收入证明资料。

(三)办事程序

1、点击网上“个人工资变更”办事菜单,参考“网上办事操作指南”完成相关业务操作;

2、须妥善留存以上资料并归档备查。

(四)注意事项

1、办理个人工资变更业务后,系统自动对变更后的工资进行保底或封顶处理,重新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2、办理个人工资变更业务次月起,参保单位需按核定后的缴费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

五、网上办理职工欠费补缴

(一)业务说明

如因客观原因,单位未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可通过网上提供的“单位员工欠费补缴”和“生成欠费补缴单”模块为职工办理在本单位欠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业务。

如有在其他单位的欠费,须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二)办事程序

1、点击网上“单位员工欠费补缴”办事菜单,参考“网上办事操作指南”完成相关业务操作,核定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2、上述业务提交审核通过后,点击网上“生成欠费补缴单”办事菜单,参考“网上办事操作指南”完成相关业务操作,生成并打印《单位社会保险费核定表》和《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

3、携带《单位社会保险费核定表》和《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及时到地税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

4、携带《单位社会保险费核定表》、《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和缴费税票原件及复印件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缴费到帐确认手续。

(三)注意事项

1、必须对所有参保险种欠费进行同步处理;

2、请于每月20日之前办理职工欠费补缴业务,当月20日以后办理的,可能会影响其它相关业务的办理;

3、如因各种原因未正常完成该业务的,在地税部门未开具税票前,必须通过网上提供的“欠费补缴回退”模块取消该业务。

六、网上办理职工当月欠费注销

(一)业务说明

如因客观原因未及时办理职工暂停缴费业务,生成参保单位需缴纳的社会保险欠费时,可通过网上提供的“当月欠费注销”模块办理职工当月社会保险欠费核销业务。

(二)所需资料

1、经职工本人签字确认的欠费注销的情况说明材料;

2、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办事程序

1、点击网上“当月欠费注销”办事菜单,参考“网上办事操作指南”完成相关业务操作;

2、须妥善留存以上资料并归档备查。

(四)注意事项

1、必须对所有参保险种欠费同步注销;

2、请谨慎操作此模块,一旦欠费注销成功将无法恢复;

3、网上仅提供当月的社会保险欠费注销功能。

七、网上办理职工一般信息变更

(一)业务说明

职工如发生文化程度、婚姻状况、联系方式等情况的变化,与系统登记信息不一致时,可通过网上提供的“个人一般信息变更”模块为职工办理信息的修改业务。

(二)所需资料

经职工本人签字确认的信息变更相关的证明及说明材料。

(三)办事程序

1、点击网上“个人一般信息变更”办事菜单,参考“网上办事操作指南”完成相关业务操作;

2、须妥善留存以上资料并归档备查。

(四)注意事项

1、文化程度、婚姻状况、民族、参保人联系手机、参保人联系电话、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地址、照片等一般信息发生变化时可通过“个人一般信息变更”模块进行办理。

2、除以上信息外的其他职工重点信息变更时,要携带相关资料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办理。

八、网上办理单位一般信息变更

(一)业务说明

单位如更换地址、联系人等相关信息时,与系统登记信息不一致时,可通过网上提供的“单位一般信息变更”模块办理相关信息的修改业务。

(二)所需资料

信息变更相关的证明及说明材料。

(三)办事程序

1、点击网上“单位一般信息变更”办事菜单,参考“网上办事操作指南”完成相关业务操作;

2、须妥善留存以上资料并归档备查。

(四)注意事项

1、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传真号码、邮箱地址、邮政编码、单位联系电话、单位地址等一般信息发生变化时,可通过“单位一般信息变更”模块进行办理;

2、除以上信息外的其他单位重点信息需要变更时,要携带相关资料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办理。

九、网上办理职工及退休人员年度工资申报

(一)业务说明

参保单位可通过网上提供的“个人工资年度申报”和“非统筹退休人员工资申报”模块,每年按规定据实申报本单位职工缴费工资,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二)所需资料

根据每年工资申报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

(三)办事程序

1、点击网上“个人工资年度申报”办事菜单,参考“网上办事操作指南”完成相关工资申报业务操作,并打印相关表格;

2、如存在未在我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职工,点击网上“非统筹退休人员工资申报”办事菜单,参考“网上办事操作指南”完成相关工资申报业务操作,并打印相关表格;

3、携带相关资料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办理。

(4)注意事项

社保经办机构每年安排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工作,并下发相关操作办法,具体操作事项以对应年度下发的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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