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孔校本部财产管理制度.docx
《学孔校本部财产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孔校本部财产管理制度.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学孔校本部财产管理制度
学孔小学校本部财产管理制度
目录
序号
内容
1
财产管理责任制度
2
财产管理流程图
3
采购制度
4
验收制度
5
财产物资清点制度
6
财产管理移交制度
7
财产使用管理制度
8
教室多媒体使用规则
9
精密贵重仪器管理制度
10
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制度
11
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12
财产物品领用制度
13
物品出借制度
14
失窃物品处置制度
15
赔偿制度
16
物品报废管理制度
17
财产管理安全制度
学孔小学校本部财产管理责任制度
一、校长对学校的全部财产物资负责。
二、总务部门在校长的领导下对全校的各类财产物资负有管理责任。
三、各专用室和组室在总务部门的配合下,对本部门的财产物资负有管理责任。
四、会计人员掌握全校财产的总金额。
五、财产管理人员对全校财产物资进行管理。
做到验收严肃认真,进出手续清楚,记录齐全,定期与使用部门核对检查,经常保持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建立全校的财产总帐,控制全校各使用部门的分户明细帐。
六、使用部门管理人员负责管好用好本部门的各种财产物资,并认真做好分户明细帐。
分级管理示意图:
学孔小学校本部财产管理流程图
学孔小学校本部采购制度
一、作好财产物资的采购计划,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防止盲目采购造成积压、浪费。
二、学校在资金综合安排的情况下,根据事业发展的计划,以及各科教学的需要,结合有关规定,按照优先保证教学需要与兼顾一般的原则,编制切实可行的年度采购计划。
三、年度采购计划的编制,须经行政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经校长批准后按期执行。
四、专用室的教学仪器设备采购,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颁布的有关配备标准,结合本校的实际需要制定采购计划。
五、大额财产物资的采购以及计划中列入当年财政预算专项经费的项目,按区教育局有关规定办理项目审定手续。
并由区教育局设备组统一实施政府采购。
六、财产物品的采购一般由总务处负责采购,特殊规格的物品总务处可委托有关人员协助进行采购。
大额资金的物品采购必须有教务会讨论通过,并由2人或2人以上进行采购。
七、财产物资的采购必须遵守市府及有关部门的规定,不得收受任何“回扣”、“小费”,对劣质产品以及不正当的推销手段,要坚决予以抵制。
八、凡没有列入计划的,又未经领导审核批准采购的物品,一律不准擅自采购。
2011年3月修订
学孔小学校本部物品验收制度
一、学校财产管理员对采购(调拨、捐赠、自制)来的物品都应根据采购(调拨、捐赠、自制)进来的实物和有关凭证对其名称、数量、金额、型号、规格、产品质量(产品合格证)、保修日期、安装调试等逐一进行核对验收。
对精贵仪器设备应会同专业人员一起验收。
二、验收无误后由财产管理员或(验收人)填写“财产物品验收单”,验收单必须由采购人员、财产管理员(或验收人)、主管领导签名,验收单一式三份,一份由财产管理员自己留存,并根据此单入帐。
一份连同有关凭证交于会计入帐。
一份可连同实物交使用部门作为记帐凭证。
三、物品验收后,要按规定的分类代码对物品进行编号(编号位置要固定,书写要醒目、整洁)。
同时将物品入库,定位存放,以便于清点和取用。
四、经费报销者必须持采购物品的发票和由财产管理员以及主管领导签字的验收单,到财务部门报销,凡未经验收的发票,财务部门应拒绝办理报销。
2011年3月修订
财产物资清点制度
一、定期对财产物资进行清点,做到账账、账卡、账物相符;财产物资每年清点两次(期中、期末)。
二、、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财产物资清点小组”,负责组织单位财产物资清点工作,写出财产物资清点情况报告,列出“财产物资清点清单”;财产物资清点情况报告内容要包括:
财产物资清点时间、参加清点人员名单、每个人负责的内容、清点的实物与“财产物资清点清单”上的数量和金额是否相符。
三、“财产物资清点情况说明报告”和“财产物资清点清单”(一式三份)要经单位清点小组审核,并有校长确认签名盖章。
四、财产管理人员根据财产清点后的准确数据,与财产登记册的物品核对,列出盘盈盘亏物品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
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和程序与财务会计一起登记入帐。
五、单位财产物资清点方法如下:
单位财产物资清理首先要将散落在外的财产物资集中,并及时收回出借的财产物资(如图书等)。
清理时要有秩序,切忌前清后乱,边清边乱。
清点过的要有“验讫”标记,以免重记、漏记,清理同时检查物资完好程度,清理时间要统一。
六、财产物资的清点步骤:
1、由财产物资清点小组和各使用部门管理员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各自清理本部门的财产物资,并将清点数量、存放地点记录下来;然后将清点清单交财产管理员汇总。
2、财产管理员将记录好的“财产物资清点清单”归类,并与财产帐簿核对数量,同时将财产帐簿中有关的单价、金额、购置年份等一一填写在“财产物资清点清单”上。
3、“财产物资清点清单”与财产帐簿、财务会计帐簿核对,列出财产物资盘盈、盘亏表(发生盘盈或盘亏时列)。
4、盘盈、盘亏原因,写出书面情况报告,交当事人确认签名。
盘盈盘亏物品按有关规定程序登记入帐。
5、列出需要报废的“财产物资清单”。
6、将盘盈、盘亏、报废物资的清单和情况说明报告一起交相关领导审核并签名盖章。
7、写相关单据:
盘盈用兰字填写“资产物品验收单”,盘亏用红字填写“资产物品验收单”,报废按审批权限的规定填写相应的财产物资报废单。
8、依据记帐方法和有关程序调整帐簿数据。
学孔小学校本部
2011年3月修订
财产管理移交制度
一、财产管理人员必须相对稳定,因调动或离岗时,要报教育局设备组备案。
二、财产管理员变动,应办理移交手续,待移交手续办完后方可离开。
三、移交人必须填写移交清单,由学校领导监交。
四、移交清单必须有移交人、接受人、监交人的签名和学校盖章。
五、移交清单一式三份,一份由移交人自己保管,一份由接受人保管,一份由学校归档。
六、学校根据移交清单的内容对财产物品进行清点,并核对帐本是否相符。
财产使用管理制度
一、组室及专用室的管理人员对财产物资不仅有使用权而且还有管理权。
二、认真负责管好用好本部门的各种财产物资,并认真做好分户明细帐。
三、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对财产使用管理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四、认真执行学校财产管理上的各项规章制度。
做好财产保养保管工作,不要遗失或损坏。
如遗失或损坏将按有关制度处理。
学孔小学校本部
2011年3月修订
教室多媒体使用规则
一、教室多媒体设备由班主任负责保管。
二、未经班主任同意,任何人不得使用。
三、班主任必须填写使用记录。
四、多媒体设备使用完毕,立即上锁。
五、多媒体设备发生故障,由学校统一安排维修。
六、多媒体设备如发现人为损坏,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学校做好安全技防措施,确保学校财产安全。
精密贵重仪器管理制度
一、精密贵重仪器有专人保管,做到精心维护,定期检修和检测,防止障碍性事故发生。
二、学期结束前要对精密仪器进行检查、保养和统一收藏保管。
三、精贵仪器设备必需选派具有专业知识的同志负责管理和指导使用,对上机操作人员应进行必要的培训,达到要求后方可使用仪器。
学孔小学校本部
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制度
一、保证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可用状况,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率和完好率。
二、普通仪器设备应做到随时保养和维修。
并作好维修记录。
三、精贵仪器设备应做到精心维护,定期检修和检测,防止障碍性事故发生。
不用时应有专人收藏保管,并且每次保养和维修都必须有文字记录。
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一、对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等危险品,要加强安全防范措施。
由工作认真负责,并且有一定保管知识的专业人员(二人以上)进行管理。
二、危险物品的使用必须有详细的记录,用剩数量及时退还保管。
三、危险物品的空容器、变质料、废液渣应妥善处理或交由专业单位统一回收处理,严禁随意抛弃。
四、危险品必须由二人双锁保管,必须二人同时在场才能取出物品。
专人管理员应作好危险品领用和库存记录。
学孔小学校本部
2011年3月修订
财产物品领用制度
一、领用物品必须填写清楚所要领取物品的名称、规格、型号、领取的数量。
经使用部门负责人、总务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到财产管理部门领取。
二、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必须由学校主管领导同意签名后方可领取。
三、财产管理员在财产物品领用登记簿上填写清楚领用日期、保管部门、并让领用人签名后发放物品。
学孔小学校本部物品出借制度
学校的财产物品专供本校教学使用,在不影响教学的前提下方可出借。
出借财产物品必须填写出借单,并经学校总务处负责人,或学校分管领导的批准后,由学校总务处开具统一编号的“物品出门证”,传达室有权检查。
无“出门证”的财产物品一律不准带出校门。
校内其它部门借用,须经学校总务处负责人批准;校外其他单位借用,须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
财产管理员对借用的物品作好登记,写清日期、名称、数量、规格、单价、用途,并要求借用人签名。
教育系统外,贵重财产物品原则上不出借。
出借的财产物品要按期归还,到期不能归还的应到财产管理员处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手续与出借手续相同。
归还财产物品时要当面验收,如有损坏或遗失,按赔偿制度执行。
失窃物品处置制度
一、财产管理员、总务主任填写书面失窃单,写清失窃时间,物品名称、数量、价值、以及查找情况交校长确认后备案。
二、如系贵重物品或金额较大的物品则报公安部门。
学校保存好公安部门出具的失窃调查单,并报教育局设备组备案。
三、失窃物品如系个人借用未归还,则追究借用者保管责任。
四、失窃物品如系学校保管,又属责任事故,则追究保管者责任。
五、财产登记册上不得随意删除失窃物品的记录。
应将失窃单留存备查。
以便今后处理。
赔偿制度
一、财产、物品损坏,因本身质量问题或使用年限已满属自然老化的免于赔偿。
二、财产、物品损坏,因使用不当而损坏,使用者须写清原因报校长室,学校按具体情节确定赔偿金额。
三、财产、物品损坏,因违反操作规则的要赔偿,赔偿金额由校长室决定。
四、外单位借用的物品损坏,照价赔偿。
物品报废管理制度
一、财产物资报废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由财产管理员根据审批权限,填写报废单,报送有关领导审核批准后注销。
二、单价在1500元以下,一次报废值在5万元以下的物品,由校长审批;单价在1500元以上(含1500元),一次报废值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物品,报教育局设备组审批。
三、凡经批准报废的物品交总务处集中处理。
个人或部门不得自行处理。
四、报废物品处置后,应将处置情况登记在“报废物品处置登记表”中,以备后查。
五、处理后的残值按财务制度规定由会计入帐。
财产管理安全制度
一、各专用室要有专人管理。
二、大楼走道及重要部门必须配置灭火器,并定期更换。
三、电脑室和财务室必须安装防盗门窗。
四、电脑室、多功能室、财务室、西大楼教室、东大楼走道配置防盗探头连通110报警装置,定期检查,保持完好有效。
学孔小学校本部
2011年3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