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关于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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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关于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关于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 2019年5月20日 在××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本次人大常委会报告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法律监督工作回顾
2019年10月以来,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扣“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临澧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一定贡献。
一、充分行使检察权,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对刑事法律的监督。
依法审查各类刑事犯罪案件444件662人,其中逮捕犯罪嫌疑人183人,提起公诉326人,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防止无罪受究。
严把事实证据关,对不构成犯罪的5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捕决定,对证据不足的27名犯罪嫌疑人作出存疑不捕决定;对不构成犯罪的2名犯罪嫌疑人作出绝对不起诉决定,贯彻疑罪从无原则,对证据不足的6名犯罪嫌疑人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
贯彻落实宽缓政策。
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构成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36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对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24名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适用刑事和解政策,建议人民法院从轻判处57人。
积极探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工作机制,依法对2名涉案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重视涉案精神病人的人权保障。
审查强制医疗案件2件,决定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申请1件,不提出强制医疗申请1件。
去年,我院办理的叶某强制医疗案件,因叶某与婆婆熊某发生口角后,将熊某打死,经鉴定叶某患有间歇性精神病,作案时无刑事责任能力。
审查人员通过走访调查,了解到叶某经治疗,精神已恢复正常,且其丈夫同意履行监护人职责,遂作出了不提出强制医疗申请的决定。
强化对职务犯罪的查办和监督。
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13人,已判决6人。
立案查处渎职侵权犯罪嫌疑人8人(含刑事原案3人),已判决5人。
一是立足三大领域查办贪贿案件。
以基础建设领域、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涉农惠民领域为切入点,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查办了××乡××村村支委4人贪污土地征收款案;在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查办了××区管理局总工程师××受贿案;在涉农惠民领域查办了××局党组成员、工会主席××贪污燃油补贴资金案。
二是透视三大现象发现渎职犯罪。
紧盯一度“医患纠纷”、“一房多卖”、“滥砍滥伐”情况突出的现象,及时介入刑事原案调查,立案查处了县××科邵××涉嫌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案;县房管局产权所罗××、工作人员甘××涉嫌玩忽职守案;县林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舒××涉嫌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案。
三是把握三个环节开展同步预防。
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基础上,办理个案预防14件,专项预防3件。
参与土地平整、金宝滩大桥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7次。
深入国土、卫生、畜牧、移动、国税等部门开展专题讲座3场、预防座谈6场,有1000余名公职人员接受教育。
强化对侦查活动的监督。
加强了对公安机关的立案监督,监督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1件2人,通知公安机关撤案1件2人;注重行政执法机关以罚代刑情形的监督,会同公安、卫生、烟草等部门出台联合打击刑事犯罪工作规定,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7件7人。
围绕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遗漏罪行积极开展追捕追诉工作。
发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16份,建议追捕19人,已追捕到案4人;发出《补充移送审查起诉意见函》22份,建议追诉22人,已追诉到案并判决19人,追诉的杜××因犯盗掘古墓葬罪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
围绕“两个证据规则”的工作要求,加大了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环节涉及技术性证据的审查力度,出具文证审查52份,其中改变原鉴定结论3份,法院采纳1份。
强化对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
提起公诉165件326人,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对法庭审理案件有无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情况进行监督。
审查刑事判决书、裁定书201份,提出刑事抗诉3件3人。
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强化对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监督,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1次。
如被告人王××受贿案审理过程中,检察长及时列席审判委员会,对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认识分歧,充分发表意见,法院予以采纳,王××一审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
依照《人民检察院开展量刑建议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规定,监督规范审判人员自由裁量权,提出量刑建议284条,法院采纳269条,采纳率为94.7%。
强化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
积极构建以抗诉为中心向多元化转变的监督格局,会同商业银行、国土局、环保局等部门建立了工作联系制度,监督领域不断拓展。
重点围绕国有资产流失,民事执行滞后、行政职能部门履职不力等问题,创新民行监督方式方法,办理督促起诉案件8件,督促履职案件11件,执行监督1件。
强化对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
开展对留所服刑人员的专项监督检察,对余刑一年以上留所服刑罪犯梅××依法予以纠正,监督纠正了张某等5名罪犯未按期移送监狱执行的违法情形。
以拓宽刑罚执行监督视野为重点,全面开展监外执行罪犯交付执行、减刑的监督检察,对交付执行活动中的183名监外执行罪犯进行两次全面考察,发现脱管漏管7人,督促相关行政司法机关和社区及时整改。
在开展上述法律监督工作中,为了保障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我们针对有关行政职能部门制度缺失、管理混乱、执法违法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书》11份;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9份,其中纠正强制措施违法10份、纠正看守所监管活动违法9份、纠正脱管漏管违法7份、纠正判决书制作不规范6份、纠正办案期限违法4份、纠正告知违法4份、纠正其他违法7份;发出《纠正审理违法意见书》3份,其中纠正审理超期1份、纠正未成年被告人法定代理人未到庭诉讼1份、纠正刑事判决书遗漏扣押款物处理事项1份。
二、注重内部监督制约,确保文明规范执法
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认真贯彻落实县第十六届人大二次、三次会议决议,切实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采取派员参加议政日活动、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走访人大代表、编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专刊》等形式,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及时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纳入检委会、院务会议题,认真研究,落实整改。
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按照全程、全面、全部的工作要求,开展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400余小时。
强化职务犯罪侦查权的监督,严格执行职务犯罪案件立案报备和撤案报批、审查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上提一级等制度。
统一涉案款物管理,建立了涉案款物追缴、管理和监督机制。
开展案件集中管理。
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平台,实现业务信息网上录入、业务流程网上管理、业务活动网上监督、业务质量网上考评,以加强对执法办案的全面、实时、动态监督管理,取得了“三增强、四减少”的法律效果。
法律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法律监督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党委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
回顾两年多来的各项工作,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法律监督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少数部门和干警仍存在“重办案轻监督”、“重配合轻制约”的执法观念,认为监督多了“伤和气”,影响了监督工作的开展。
个别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缺乏理性认识,理解、支持、配合不够,使得具体工作中存在立案难、取证难、处理难的问题。
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少数青年干警监督能力和水平不高,审查甄别证据、突破案件、适用法律等能力不强,不能及时发现执法、司法中的违法问题,对于一些疑难复杂、敏感案件的处理缺乏从全局高度把握的能力。
虽然检察队伍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有了一定改观,但学历向能力的转化还需要有个锻炼的过程,整体水平有待提高。
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办案力量急需充实。
我院现有检察编制54个,由于编制空缺6个、在编不在岗6人,实际在岗干警42人,加之6名司法警察和2名书记员没有独立办案资格,有检察官资格的只有34人。
当前检察队伍正面临新老交替、人员异动的活跃期,仅一年多就有2人退休、2人调离、1人辞职,空缺的编制又很难招录到优秀法律人才。
而新形势下的法律监督工作任务重、要求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办案工作的开展。
法律监督手段有待进一步健全。
现行法律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程序和手段规定得比较原则和笼统,导致在实际工作中缺乏操作性和针对性,后续监督的手段刚性不足。
实践中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及外部协调配合机制建设步伐不快,监督渠道和信息沟通不够畅通等因素,致使检察机关难以全面掌握有关部门的具体执法情况,不能进行及时监督。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上述问题和不足,我们将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做到敢于“亮丑”、逐条“销号”。
同时,恳请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进一步加大对法律监督工作的监督力度,帮助检察机关协调解决法律监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与困难。
强化法律监督工作的设想
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根本职责。
新形势下的法律监督工作迫切需要我们在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上下功夫。
一、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夯实法律监督的思想基础。
要以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对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内容,切实查找执法司法工作中存在的本本主义、经验主义等制约法律监督工作发展的错误认识和不良倾向,切实落实整改。
要正视监督意识不强的问题,高度重视省检察院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的转变执法理念专项活动,采取听讲座、看读本、写心得等学习形式,引导检察人员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观,真正将公正意识、效率意识、为民意识贯穿于法律监督工作的始终。
二、进一步明确监督重点,突出法律监督的主要领域。
坚持把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摆在法律监督的最前沿,重点打击黑恶势力、两抢一盗犯罪;着力监督公安机关有案不立、以罚代刑以及随意变更强制措施等违法情形;加强对人民法院审判活动违法的监督,以法律监督工作成效取信于民。
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和决心,查办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和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办案成效回应人民关切。
三、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强化法律监督的制度保障。
抓信息共享机制建设,逐步建立检察机关与公安、法院以及行政职能部门的信息共享平台,有效保障检察机关对司法执法活动的知情权。
抓内部工作联动机制建设,出台科学管理与考核办法,细化业务部门具体职责,明确专项诉讼监督活动的牵头部门及其责任,防止法律监督工作出现“越位”和“空位”,促进监督权的依法正确行使。
四、进一步提高监督能力,丰富法律监督的知识储备。
坚持把政治过硬、业务过硬、素质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贯穿于素质兴检战略之中。
深入开展“全员学习建设年”活动,把准确适用新增法律法规、熟悉检察业务工作流程、掌握全国统一业务应用软件操作技能作为当前首要的学习任务;全面开展“青年检察官育才工程建设年”活动,激发青年干警爱岗敬业的工作热情,选派青年干警参加上级检察机关的业务培训,丰富青年干警的理论知识,提升青年干警独当一面的能力;加大专业化、职业化检察人才培养力度,全面提升干警的实战能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法律监督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我们决心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依法履职,用实实在在的成效诠释“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