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部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大全记录文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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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部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大全记录文稿
分部工程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中宁县第二小学项目部
分部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清单
安3-6-1
标识
分部工程名称
交底人
备注
安3-6-1-1
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
项目技术负责人
安3-6-1-2
主体结构分部工程
项目技术负责人
安3-6-1-3
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工程
项目技术负责人
安3-6-1-4
建筑屋面分部工程
项目技术负责人
安3-6-1-5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分部工程
项目技术负责人
安3-6-1-6
建筑电气分部工程
项目技术负责人
注:
施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组织项目主管生产的副经理、施工负责人、安全员、操作班组长等,就分部施工的安全技术要求,作出详细交底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分部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分部工程名称
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
作业内容
基坑开挖、回填、地下防水、桩基、基坑降水、基础混凝土、砌体
交底内容:
一、基坑开挖前,必须摸清基坑下的管线排列和地质开采资料,以利考虑开挖过程中的意外应急措施。
二、施工前负责项目部管理的技术人员要组织对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就基础施工的各项安全技术要求,作出详细交底说明,交底要分不同工种和不同对象进行,内容要有针对性,明确告知安全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并采用书面形式,双方签字确认。
三、开挖土方必须有挖土令。
基坑开挖时,挖土机械的通道布置、挖土顺序、土方驳运等必须严格按照土方开挖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行施工,避免引起对围护结构、基坑内的工程桩、支撑立柱和周围环境等的不利影响。
基坑开挖同时,必须设置确实可行的排水措施,以免基坑积水,影响基坑土壤结构。
四、机械挖土,其机械使用前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司机必须持证上岗;人工挖机坑时,操作人员之间要保持安全距离,一般大于2.5m,多台机械开挖,挖土机间距应大于10m,挖土要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先挖坡脚的危险作业。
五、项目施工部门应为基础施工机械作业提供必要的道路、机械停放场地等条件,并消除对机械作业有妨碍或不安全因数,如基础土质过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夜间作业应设置充足的照明。
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项目施工负责人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的交底,使操作人员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明确操作规程,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六、运土汽车道路不宜平行靠近机坑,运输过程中要落实专人负责指挥引导,明确车辆安全畅通。
七、坑槽施工,应经常检查边壁土质及支撑稳固情况,发现有裂缝、疏松或支撑走动,要随时采取加固措施。
根据土质、沟深、水位、机械设备重量等情况,确定堆放材料和施工机械距坑边的距离。
往坑槽运材料,应有信号联系。
八、地下防水堵漏施工照明用电应将电压降到36—12V以下,以防触电;配置促凝剂时,要督促操作人员戴好口罩、手套;处理漏水部位,需用手接触掺促凝剂的砂浆时,要戴胶皮手套或胶皮手指套。
九、混凝土预制桩施工时,吊桩前应将桩锤提升到一定位置固定牢靠,防止吊桩时桩锤坠落;起吊时吊点正确,速度均匀,桩身平稳,必要时桩架应设缆风绳;要清除桩身附着物,起吊后人员不准在桩下通过,当吊桩与运桩发生干扰时,应停止运桩。
十、打预制桩应采取与桩型、桩架和桩锤相适应的桩帽及衬垫,发现损坏应及时修整或更换;打桩时锤击不宜偏心,开始落距要小,如遇贯入度突然增大,桩身突然倾斜、位移、桩头严重损坏、桩身断列、桩锤严重回弹等应停止,经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作业。
十一、套送桩时,应使送桩、桩锤和桩三者中心在同一轴线上;拨送桩时应选择合适的绳扣,操作时必须缓慢加力,随时注意桩架、钢丝绳的变化情况;送桩拨出后,地面孔洞及时回填或加盖。
分部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分部工程名称
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
作业内容
基坑开挖、回填、地下防水、桩基、基坑降水、基础混凝土、砌体
交底内容:
十二、灌注桩施工时,桩管沉入到设计深度后,应将桩帽及桩锤升到4m以上琐住,方可检查桩管或浇注混凝土;耳环及底盘上骑马弹簧螺丝,应用钢丝绳绑牢,防止折断时落下伤人,耳环落下时必须用控制绳,禁止让其自由落下;钻孔灌注桩浇注混凝土前,孔口应加盖板,附近不准堆放重物。
十三、基坑开挖深度小于3m时,可采用重力排水,开挖深度超过3m时,宜采用井点降水,降水深度超过6m时,宜采用多级轻型井点或喷射井点降水,也可采用深井井点降水,或在深井井点中加设真空泵的综合降水方法;放坡开挖或无隔水帷幕围护的基坑,降水井点宜设在基坑外,有隔水帷幕围护的基坑,降水井点宜设在基坑内。
十四、井点降水时设备的排水口应与坑边保持一定距离,防止排出的水回渗入坑内,降水过程中必须与坑外水位观测密切配合,注意可能由于隔水帷幕渗漏在降水时影响周围环境;坑外降水,应采取在降水管与受保护对象之间设置回灌井点或回灌砂井、砂沟等措施,减少井点降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十五、基础施工,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零线或接地,并设置单一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琐。
十六、安排专人在基坑四周设置1.2m高的防护栏杆和18cm高的挡脚板,张挂密目式安全网,并确保具有一定的侧向受压力,上下基坑要设置一定数量的临时楼梯,其平面位置按方案要求考虑不同位置的作业人员上下方便。
十七、支撑作为坑内架空便道使用时,必须在支撑两侧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防护要求按临边防护的标准,其它无防护措施的支撑上一律不得行人,并采取措施将其封堵。
十八、有支护结构的基坑必须做好监测工作,并对监测值的发展和变化情况进行评述,遇接近报警值时应及时通报现场监理,提请有关方予以关注。
十九、钢筋混凝土支撑采用爆破的方法拆除,应分块分批施爆,以减少一次爆破时使用的药量,减小噪声和振动;在所要爆破的支撑范围内搭设防护棚,三面覆盖几层湿草包或湿麻袋,必要时在基坑周边搭设防护挡板,选择适当的爆破时间,减轻其噪声对周围居民或过往行人的影响。
交底方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
接受交底人员签字:
(施工员)
分部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分部工程名称
主体结构分部工程
作业内容
模板、钢筋、混凝土、砌体结构、钢木结构、设施设备的搭拆及使用等
交底内容:
一、施工前负责项目部管理的技术人员要组织对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就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安全技术要求,作出详细交底说明,交底要分不同工种和不同对象进行,内容要有针对性,明确告知安全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并采用书面形式,双方签字确认。
二、安排工作时,对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安排高空作业。
三、机械作业场地设置防雨棚,防坠区域设置防坠棚,机棚内应有良好的通风、采光、防冻设施;并有良好的排水条件,不得有积水,机械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使用前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向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的交底,使操作人员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明确操作规程,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四、按照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的原则设置现场临时用电。
并对所有用电设施(包括变配电装置、架空线路或电缆干线的敷设、分配电箱等),在通电投入使用前,按临时用电施工组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通电使用;施工过程中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接地(接零),并设置单一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琐。
五、脚手架(含特殊类脚手架)及大型设施、设备的搭拆、模板支拆及搭设在危险部位的安全设施的装拆有专人指挥,指挥人员应熟悉装拆作业方案,遵守装拆工艺和操作规程;并落实专人进行监控,对监控人员进行培训发证,提高对事故隐患的识别、判断能力,对监控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采用措施迅速处理。
六、对脚手架(含特殊脚手架)、井架和龙门架、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包括人货二用电梯)等组装、搭设完毕,应进行验收与检查,并按规定进行检测、验收、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七、轨道式塔机行驶轨道不得有障碍物或下沉现象,轨道压板螺栓完整有效,轨道未端设置止档装置和限位器撞杆;附着式和内爬式塔机升节和爬升应按说明书规定步骤进行,注意较正垂直度,并按方案要求设置好附着装置和固定好套架,超过四级风时不准爬升,每次升节后必须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
八、高空作业要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上、下要使用梯子。
遇有六级以上的大风时,应暂停室外的高空作业。
九、对施工过程中的洞口、临边、高空作业应按安保计划和有关专项方案的要求,落实专人设置安全防护措施,高度不足80cm的临边,也应按规定设置防护,并组织检查、验收,保证安全可靠。
十、模板工程作业高度在2m和2m以上,应根据高空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和防护,在4m以上或二层以上周围安装与拆除模板的装拆,应搭设脚手架,并设防护栏杆和安全网,严禁上下在同一垂直面操作。
高空进行复杂结构模板的装拆,事先应有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
支设高度在3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应设立操作平台,低于3m的可用马凳操作。
分部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分部工程名称
主体结构分部工程
作业内容
模板、钢筋、混凝土、砌体结构、钢木结构、设施设备的搭拆及使用等
交底内容:
十一、模板支撑不能固定在脚手架或门窗上,避免发生倒塌或模板位移;在模板上施工时,堆物不宜过多,不宜集中一处,大模板的堆放应有防倾措施。
十二、模板拆除前,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并由施工员提出申请,经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拆除模板时必须设置警戒区域,并派专人监护。
拆模必须拆除干净彻底,不得留有悬空模板,高处作业应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设支架,必要时应系好安全带;拆下的模板不准随意向下抛掷,应及时清理并妥善堆放。
十三、钢筋冷拉加工场地两端和两侧应采取防护措施和设施警戒标志,冷拉钢筋时正对钢筋两端不允许站人,以防因钢筋被拉断或滑钩脱钩时钢筋弹力伤人;用切断机切钢筋时,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刀口处的断头或杂物;搬运钢筋时要注意附近有无障碍物、架空电线和其他临时电气设备,防止钢筋在回转时碰撞电线或发生触电事故。
十四、起吊钢筋时,规格必须统一,不准长短参差不一,不准一点吊;起吊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持钢筋降到距模板1m以下才准靠近,就位后方可摘钩。
十五、现场绑扎悬空大梁钢筋时,不得站在模板上操作,必须在脚手板上操作;绑扎独立柱头钢筋时,不准站在钢箍上绑扎,也不准将木料、管子、钢模板穿在钢箍内作为立人板。
十六、用塔吊、料斗浇捣混凝土时,指挥扶斗人员与塔吊驾驶员应密切配合,当塔吊放下料斗时,操作人员应主动避让,应随时注意料斗碰头,并应站立稳当,防止料斗碰人坠落;浇灌混凝土应搭设操作平台,并有安全防护措施,严禁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上操作,以避免踩滑或踏断而发生坠落事故。
十七、砌筑墙体在脚手架上操作时,同一块脚手板上的操作人员不得超过2人,脚手架上堆料量不得超过规定荷载和高度;脚手板不允许有空头现象,不准用方木料或钢模板作立人板。
交交底方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
接受交底人员签字:
(施工员)
分部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分部工程名称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作业内容
地面,抹灰,门窗,吊顶,轻质隔墙,饰面板,幕墙,涂饰,
裱糊与软包,细部,设施设备的拆除等
交底内容:
一、施工前负责项目部管理的技术人员要组织对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就装饰装修施工的各项安全技术要求,作出详细交底说明,交底要分不同工种和不同对象进行,内容要有针对性,明确告知安全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并采用书面形式,双方签字确认。
二、装饰装修阶段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主要有:
大型机械、井字架及龙门架、脚手架(含特殊类脚手架)的拆除、临时用电、动用明火、临边洞口、中小机械的使用,特别是手提电动工具的使用以及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等危险行为,应加强对危险源的控制。
对大型机械等设施、设备的拆除,施工前,必须组织相关人员讲行交底,并严格按照经审批的方案组织实施,施工时设置警戒区,专人指挥,指挥人员应熟悉作业方案,遵守工艺要求和操作规程;落实监控人员进行监控,对监控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对事故隐患的识别、判断能力,监控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迅速处理。
三、外墙抹灰工程施工时,不得随意拆除、折断脚手架的拉结,不得随意拆除脚手架上的安全措施,如妨碍施工必须经施工负责人批准后,并采取相应的加固补救措施后方可拆除妨碍部位;装饰易燃材料堆放处禁止吸烟,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施工中尽量避免垂直立体交叉作业;使用各种瓷砖、大理石等装饰面层,加工切割石材板时,不要两人面对面作业,尤其在使用砌砖机、磨砖机、锯片机时,要防止锯片破碎、石渣飞溅伤害眼睛。
四、油漆施工场地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如在通风条件不好的场地施工时,必须安装通风设备方能施工。
油漆仓库应通风良好,不准住人,并设置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和“严禁烟火”的明显标志。
库房与其它建筑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明火不准进入库房内,不准装小太阳灯。
在喷涂硝基漆或其他具有挥发性、易燃性溶剂稀释的涂料时,不准使用明火,不准吸烟。
为防止静电引起事故,罐体或喷漆作业机械应安装导电接地装置。
在配料或提取易燃品时不得吸烟,浸擦过清油、清漆、油的棉纱、擦手布不得随便乱丢,应全部收集存放在有盖的金属箱内,待不能使用时集中销毁。
五、对树脂类防腐蚀工程施工,应组织操作人员进行体格检查,患有气管炎、心脏病、肝炎、高血压以及对某些物质有过敏反应的,均不能安排其参加施工。
采用毒性较大的材料施工时,应督促施工操作人员穿戴好防护用品,并适当增加操作人员的工间休息,施工前制定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执行安全技术及劳动防护制度。
分部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分部工程名称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作业内容
地面,抹灰,门窗,吊顶,轻质隔墙,饰面板,幕墙,涂饰,
裱糊与软包,细部,设施设备的拆除等
交底内容:
六、门窗中的玻璃作业人员在搬运时应戴手套或用布、纸垫住边口锐利部分,以防被玻璃划伤;裁玻璃时应在规定场所进行,边角料要集中堆放,并及时处理,以防扎伤他人;安装窗扇玻璃时要按顺序依次进行,不得在垂直方向的上下两层同时作业,以免玻璃掉落伤人。
七、在地下室、基础、池壁、管道、容器内等场所进行有毒、有害的涂料防水作业,应落实专人进行监护,并安排定时轮换间歇,通分换气。
八、吊顶、涂饰等施工活动架子应牢固、平稳,移动操作平台面积不应超过10m2,高度不超过5m,平台作业面不得超出底脚。
九、室内涂刷大面积场地时,照明和电气设备必须按防火等级规定进行安装。
交底方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
接受交底人员签字:
(施工员)
分部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分部工程名称
建筑屋面工程
作业内容
卷材防水,涂膜防水,刚性防水,瓦屋面,隔热屋面等作业
交底内容:
一、装卸、搬运、熬制、铺涂沥青,必须使用规定的防护用品。
所用参加沥青工作的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手套、穿翻毛皮鞋并有帆布护盖等,使皮肤不和沥青接触。
二、熬制沥青的地点不得设在电线的垂直下方,地下5m内不得用电缆,一般应距建筑物25m以外。
沥青、燃料的堆放场地,离锅不小于5m。
三、熬油前应清除锅内杂质和积水。
四、熬油的作业人员必须坚持岗位,熬油量不得超过锅容量3/4。
下班熄火,一定要将余火熄灭,关闭炉门,盖好锅盖。
五、锅内沥青着火,应立即用铁板盖住,停止鼓反,封闭炉门,熄灭炉火。
严禁向燃烧的沥青浇水,应用干砂或麻袋灭火。
六、装运沥青的勺、桶、壶等工具,不得用焊锡,盛油量不得超过容器的2/3。
肩挑或手推车,道路要平坦畅通,跳板要搁牢,要有防滑措施,绳具要结实。
垂直运输时附近10m范围内禁止站人,屋面上的油桶、油壶必须放置平稳。
七、屋面铺贴卷材,四周应设置1.2m高的围栏如遇斜屋面周边防护的高度视坡度增高,靠近屋面四周沿边应侧身操作。
八、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操作。
九、患有皮肤病、眼病、刺激过敏者,不得参加防水作业。
施工过程中发生恶心、头晕、过敏等,应停止作业。
十、配制材料的现场应通风良好,有安全放火措施。
十一、配制胶泥的稳定剂,有的是有毒粉末,应防止吸入鼻内。
十二、施工操作时,应戴手套、防毒口罩和防护镜、穿工作服。
十三、搅拌材料时,加料口及出料口要关严,传动部件加防护罩。
十四、患有皮肤病、眼病、刺激过敏者,不得参加加防水作业。
施工过程中发生恶心、头晕、过敏等,应停止作业。
十五、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操作。
十六、凡患有严重心脏比病、高血压、神经衰弱及贫血症等不适合高空者不得进行屋面工程施工。
上屋面前检查有关安全设施,如栏杆、安全网等是否牢固,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高空作业。
十七、用屋架承重结构时,运瓦上屋面要两坡同时进行,脚要踏在椽条或桁条上,不要踏在挂瓦条中间,不要穿硬底易滑的鞋上屋面操作;在屋面踩踏行动时应特别注意安全,谨防绊脚跌倒,在平瓦屋面上行走,要踩踏在瓦头处,不能在瓦片中间部位踩踏。
分部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分部工程名称
建筑屋面工程
作业内容
卷材防水,涂膜防水,刚性防水,瓦屋面,隔热屋面等作业
交底内容:
十八、冬期施工要有防滑措施,屋面有箱雪必须清扫干净,不要时系好安全带。
十九、碎瓦、杂务工具等应集中下运,不能随意乱丢乱抛。
二十、除应遵守有关屋面高空操作安全要求外,由于波形瓦面积大,特别是石棉波瓦薄而脆,施工时必须搭设临时走道板,走道板宜长一些,搁支在桁条上。
架设和移动走道板时,必须特别注意安全,屋面上操作人员不宜过多在波瓦上行走,应踩踏在钉位或桁条上边,不应在两桁之间的瓦面上行走,严禁在瓦上跳动、踩踏或随意敲打等。
石棉波瓦质量应严格检查,凡裂纹超过质量要求规定者不得使用,在边缘操作人员必须带好安全带。
二十一、在坡屋面上工作,首先检查屋面檩条是否平稳、牢固。
波瓦要顺坡堆放。
每垛不得超过三张,禁止将材料放置在不固定的横椽上,以免滚下或被大风吹落,发生事故。
二十二、在坡屋面上钉铺薄钢板时,必须用带楞的防滑板梯,没有屋面板的工程,必须将防滑板反面两头钉牢挂钩及木楞。
二十三、在有霜、结冰或刮六级以上时禁止进行工作。
二十四、无任何时剪下的碎钢板,都应及时进行清除,以免刺伤腿脚。
交底方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
接受交底人员签字:
(施工员)
分部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分部工程名称
建筑电气工程
作业内容
室外电气、变配电室、供电干线、电气动力、电气照明安装、
备用和不间断电源安装、防雷及接地安装,通信网络系统等作业
交底内容:
一、电工作业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非电工严禁进行电气作业。
二、电工作业时,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酒后不准操作。
三、所有绝缘、检测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保证正确可靠接地或接零。
所有接地或接零处,必须保证可靠电气连接。
保护零线PE必须采用绿/黄双色线,严格与相线、工作零线相区别,不得混用。
四、电气设备的装置、安装、防护、使用、维修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规范》(JGJ46—88)(以下简称《规范》)的要求。
五、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采用1N—S接零保护。
六、电气设备不带电金属外壳、框架、部件、管道、金属操作台和移动式碘钨灯的金属柱等,均应做保护接零。
七、定期和不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的接地、设备绝缘和漏电保护开关进行检测、维修、发现隐患及时清除,并建立检测维修记录。
八、建筑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应按顺序切断电源后拆除。
不得留有隐患。
九、施工现场的供电系统必须实施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十、配电箱及其内部开关、器件的安装应端正牢固。
安装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上的配电箱为固定式配电箱,其箱底距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
移动式配电箱不得置于地面上随意拖动,应固定在支架上,其箱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雨0.6m,小于1.5m。
十一、配电箱内的开关、电器,应安装在金属或非木制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内,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做保护接零。
保护零线必须通过零线端子板连接。
十二、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面,并加护套保护。
进、出线应分路成束,不得承受外力,并做好防水弯。
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线口直接接触。
十三、配电箱内的开关及仪表等电器排列整齐,配线绝缘良好,绑扎成束。
熔丝及保护装置按设备容量合理选择,三相设备的熔丝大小应一致。
三个及其以上回路的配电箱应设总开关,分开关应标有回路名称。
三相胶盖闸开关只能作为断路开关使用,不得装设熔丝,应另加熔断器。
各开关、触点应动作灵活、接触良好。
配电箱的操作盘面不得有带电体明露,箱内应整洁,不得放置工具等杂务,箱内应设有线路图。
下班后必须接闸断电,锁好箱门。
十四、配电箱周围2m内不得对方杂务。
电工应经常巡视检查开关、熔断器的接点处是否过热。
各接点是否牢固,配线绝缘有无破损,仪表指示是否正常等。
发现隐患立即排除。
配电箱应经常清扫除尘。
分部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分部工程名称
建筑电气工程
作业内容
室外电气、变配电室、供电干线、电气动力、电气照明安装、
备用和不间断电源安装、防雷及接地安装,通信网络系统等作业
交底内容:
十五、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箱制”,严禁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十六、两级漏电保护。
分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
十七、施工现场的漏电保护开关在分配电箱上安装的漏电保护开关的漏电动作电流应为50mA,保护该线路;开关箱安装漏电保护开关的漏电动作电流应为30mA以下。
十八、漏电保护开关不得随意拆卸和调换零部件,以免改变原有技术参数。
并应经常检查实验,发现异常,必须立即查明原因,严禁带病使用。
十九、施工现场照明应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光源。
工作场所不得只装设局部照明,对于需要大面积的照明场所,应采用高压汞灯,高压钠灯或碘钨灯,灯头与易燃物的净距离不小于0.3m。
流动性碘钨灯采用金属支架安装时,支架应稳固,灯具与金属支架之间必须用小于0.2m的绝缘材料隔离。
施工照明灯具露天装设时,应采取防水式灯具,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m。
工作棚、场地的照明灯具,可分路控制,每路照明支线上连接灯数不得超过10盏,若超过10盏时,每个灯具上应装设熔断器。
二十、室内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4m。
每路照明支线上灯具和插座数不宜超过25个,额定电流不得大于15A,并用熔断器保护。
二十一、一般施工现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灯具,不得使用带开关的灯头,应选用螺口灯头。
相线接在与中心触头相连的一端,零线接在与螺纹口相连的一端。
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损伤和漏电,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做保护接零。
单项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开关。
二十二、现场局部照明工作灯,室内抹灰、水磨石地面等潮湿的作业环境,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
在特别潮湿,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工具,其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手持灯具应用胶把和网罩保护。
二十三、36V的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二次线圈、铁芯、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保护接零。
一、二次侧应分别装设熔断器,一次线长度不应超过3m。
照明变压器必须有防雨、防砸措施。
三十四、照明路线不得拴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或井字架上,严禁在地面上乱拉、乱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