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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来尘埃落定读后感

  阿来尘埃落定读后感【1】

  想起近日的布置,要求写读后感,便不由得记起矛盾文学奖获奖书系之一的阿来的《尘埃落定》,很有意思,所以决定写它的读后感。

  作者阿来,1959年出生于西藏。

  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还有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和芬芳。

  也许因为阿来就是出生并且生长在那个地方,他才能写出那种地道的味道。

  也许因为他对藏文化的耳濡目染以及对这片土地的深深的长期的依恋,所以才能让我们作为读者有种置身其中的感觉。

  也可能正是因为这样,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的认知与思索。

  老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天生愚钝,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仆役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

  老麦其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

  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

  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

  是年风调雨顺,小麦丰收,而其他土司的土地上鸦片供过于求,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

  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

  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

  这足以看出这个所谓的傻瓜少爷超前的目光和超人的智慧。

  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应有尽有。

  在黄师爷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

  这样,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

  这位二少爷虽然被人们认定为傻子,但他为阿坝地区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可是这又引起了他那哥哥仇恨的目光,就这样,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血雨惺风又悄然拉开了帷幕。

  后来,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

  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说来也有趣,常人眼中的傻子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

  我认为他是真正的英雄。

  任何阻挡历史车轮前进的人,终将被碾得粉碎。

  对于这个所谓的傻子,人们褒贬不一。

  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

正是有了这个名不副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

  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在崩溃前的最后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

  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

  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罢了。

  到最后不过也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

  当一切成为一种趋势,一种潮流时,即使你是颗最有主见的尘埃,也难免要随风漂流,最后找一个没有谁会来祭奠的角落安心的沉睡。

  也不知千百年后会不会有一阵风再来聚敛这些旧识的尘埃,再上演一部相同或是相似的剧目。

  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有时候它让人发笑,有时候它引人深思,有时候我觉得它荒谬得过于智慧。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

  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

  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从题目看来已经给人一种哲理的思索,正如文章结尾处的“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

”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

  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

  阿来尘埃落定读后感【2】

  老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喜欢战争,喜欢女人,对权力有强烈兴趣,理所当然,他被大家看成了最理所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但老土司认为他在重大的事情上没有足够的判断力。

  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

  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

  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了远近闻名的“傻子”。

  老土司认为他有的时候却又比任何人都要聪明。

  他天生愚钝,成天混在丫鬟仆役的队伍之中,但另一方面,正是因为他一直和身份卑微的人们在一起,他也清清楚楚地看见了奴隶们的悲惨生活。

  麦其土司的二少爷,是个傻子。

  却同时也是一个思想超越现代的人物。

  他总是在卖傻的同时做出一些非常现代非常英明的决定。

  历史总是永不停滞的,向左也好,向右也罢,它永不会在原地踏步。

  神秘而浪漫的土司制度作为一种制度,它曾经一度繁荣,但是它是不合于历史发展大趋势的,它不合民主,尤不合人道,崩溃是必然的,灭亡与消逝是注定的。

  它已经被历史的车轮碾了过去。

  在时代的前进面前,土司制度的辉煌与庞大都显得那么脆弱无力,犹如一场风暴扬洒的尘埃最终落定在历史的卷页之间。

  在解放军进剿国名党的残酷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倒塌了。

  纷争,仇杀消弭了,一个旧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傻子”种种不可理喻、出乎意料的思维和举止。

  我们看到曾经辉煌显赫的土司们,曾经被美女簇拥的英雄们,是怎样“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

  可是,到最后不过也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

  正如文章结尾处麦其傻子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说,“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象傻子。

  “我看到土司官寨倾倒腾起了大片尘埃,尘埃落定后,什么都没有了。

  是的,什么都没有了。

  尘土上连个鸟兽的足迹我都没有看到。

”这几句话可以说是点明了本书的主旨。

  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

  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

  阿来尘埃落定读后感【3】

  一口气读完了阿来的长篇小说《尘埃落定》,自己仿佛也变成了小说中藏族土司的傻儿子,很长时间都痴痴呆呆地沉浸在小说史诗一般的浪漫神秘的异质情调中,被小说字里行间挥发出来的那种深厚浓郁的人类和宗教情感所震撼,被小说所包含的深沉厚重的藏族文化底蕴所折服。

  如今,象这样让人越读越放不下的小说佳作越来越少了。

  因此,如同喝到了一口馥郁浓香的陈年老酒,忍不住要从心底大叫一声“好---!

  一.小说独特的视角拓展了小说的叙事空间,带来了新颖奇特的叙事方式和欣赏效果,让人耳目一新。

  本书以一个傻子的自身感受和所见所闻展开叙事,这种构思确实让人觉得很新颖,拿起书很快就会被主人公的遭遇所深深吸引,跟随这他的经历逐步深入,仿佛自己真的是那个让人又爱又怜的傻儿子。

  傻子有着超人一般的眼光,灵魂能够脱离沉重肉体的束缚,轻飘飘地飘到空中,引领读者看到他的目光所及之处,经历了最后一个藏族土司在时代浪潮中从兴盛走向灭亡的历史过程,剖析了人类所普遍具有的种种的人性,感受到傻子眼中的一个沉溺梦幻般的“水从高处的盆子里倾泻出去,跌落在楼下石板地上,分崩离析的声音会使她的身子忍不住痉挛一下。

  “我只一伸腿,绸缎被子就水一样流淌到地板上。

  来自重叠山口以外的汉地丝绸是些多么容易流淌的东西啊。

  满世界的雪光都汇聚在我床上的丝绸上面。

  我十分担心丝绸和那些光芒一起流走了。

  心中竟然涌上了惜别的忧伤。

  闪烁的光锥子一样刺痛了心房”,

  “我听到风呼呼地从屋顶上刮过。

那感觉好像一群群大鸟从头顶不断飞过。

  “我看到天空的深蓝里泛起了浅浅的灰色。

云彩丝丝缕缕被风吹动,比贴着墙根游走的蛇还快。

”世界。

  在傻子眼中,声音,色彩感觉的描述都象披上了一层魔幻般的轻纱。

  关于主人公是否真傻,我觉得作者并没有给一个肯定的答案,有时候让人感觉他并不傻,而似乎是一名智者,有时候又感觉他是真的傻了,然而他却比他那不傻的哥哥和土司们做的事情更让人信服,更然百姓们拥戴,这不仅仅是命好吧。

  傻与不傻本身就没有界定,似是而非更能展示出高深莫测,或许这就是作者的至高境界。

  二、当我们的思绪在那朴实无华的辞藻中穿行,感受到是那么的顺畅,没有一丝阻拦,看似一部儿童书籍,然而其中却又蕴含着深刻的意义。

  与文体优美新颖的艺术性相比,小说《尘埃落定》所揭示的丰富深刻的思想内涵则更是它的独特之处。

  小说塑造了聪明人和傻子两种不同类型的统治者,在聪明人眼中,人是要按骨头分出三六九等,“骨头沉重高贵的人是制作这种规范的艺术家。

  骨头把人分出高下。

  土司。

  土司下面是头人。

  头人管百姓。

  然后才是科巴(信差而不是信使),然后是家奴。

  这之外,还有一类地位可以随时变化的人。

  他们是僧侣,手工艺人,巫师,说唱艺人。

  对这一类人,土司对他们要放纵一些,前提是只要他们不叫土司产生不知道拿他们怎么办好的感觉就行了。

”而在傻子身上,却天生的有着和那些聪明人不同的一种悲天悯人的性格,在他看来,“即使是奴隶;有人也有权更被宠爱一点。

  对于一个统治者,这可以算是一条真理。

  是一条有用的真理。

”正是因为这个,他对下人们一些哪怕是犯上的行为也不以为然,照样和他们嘻嘻玩耍。

  他还把他的下人们引见给那些高高在上的土司,让他们在这些土司面前露出有尊严的面容。

  聪明的统治者可以把奴隶看成任何的东西,就是不肯把他们看作人,他们要求奴隶无条件服从,而傻子说:

“看看吧,这些自以为聪明,自以为漂亮有头有脸的人要体面而不要忠诚,”傻子没有看轻奴隶,在大饥之年,向土司父亲提出减轻老百姓赋税的建议。

  因此他得到了最宝贵的忠诚。

  聪明人只能看清楚人眼前的那么一步两步,而傻子却总能看到更远的地方,但在聪明人看来应该聪明的地方却有莫名其妙地变傻了。

  聪明人用尽心机,处处碰壁,傻子看似无心,却犹如神助歪打正着,无心插柳柳成荫。

  三、欲望与诱惑

  书中给人们展现了一片纯净的天空,在主人公空荡荡的脑袋中和他朦胧的睡眼中,世界总是那么美好的,然而随着故事的推进,一些肮脏的东西不断跳出来,玷污了这片净土也弄脏了傻子的灵魂。

  这本书里本来没有爱情,只有欲望,许多赤裸的欲望。

  傻子对欲望的表白很直接,因为他傻。

  见到塔娜之后,他才很想坐下来好好说说话儿,好象找到了自己的所爱。

  而这个漂亮妇人是不贞的,多次背叛了他,傻瓜也心痛了。

  漂亮妇人象罂粟花,是有毒的,让人象吸了毒品一样麻醉。

  其实,小说一样开始就有一个不祥之兆,人们被有毒罂粟花麻醉了;麦其土司为了一个漂亮妇人央宗杀死了自己对忠诚的查查头人,央宗很少说话,也没有仇恨,只会用美色吸引这个拥有至高无上权力的男人。

  如嘎济活佛预测的一样,一切祸源起于美丽而有毒的罂粟花,来自美丽的诱惑使人无法拒绝,欲望麻醉了,理性死了。

  这个边境小镇染了这片土地从未有过的梅毒,这是欲望的诱惑带来的。

  傻瓜二少爷本来不明白人世的诱惑,而身边有了娜塔之后,就被迷惑了:

由傻瓜变成了疯子,疯子又变回傻子,这与电视剧改编过的《尘埃落地》完全不同。

  爱与权力、仇恨、欲望诱惑交织在一起变成了有如罂粟花一般美丽毒品,让人欲罢不能,久食伤神。

  傻子是自己躺在床上被仇人杀死的,刀子,锋利的刀子,像一块冰,扎进了我的肚皮。

  不痛,但是冰冰凉,很快,冰就开始发烫了。

  傻子也是麻醉的,麻醉他的是仇恨,因为被仇恨杀死的人———不痛。

  血滴滴喀塔地落在地板上,店主朋友哑声说再见;傻瓜的灵魂便与:

欲望、诱惑、权力、聪明与仇恨一道说再见,他最后想喊一声塔娜,终于也没喊出声。

  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

  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

  风起云涌,尘起尘落。

  正因为有一个高潮,也就必然有低潮的来临。

  解放军的脚步响起的时候,麦其家也就到了消亡的时候。

  局部来交待整体,整个西藏也就随之解放。

  而我们的主人公,在解放军大官的好感后,因为麦其家的世仇,最后死于仇人刀下。

  当身体变冷、当血变黑的时候,所有这个世界就从我的视角消失,尘埃最终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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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撩开窗的刹那,当推开门楣的倥偬,当抬头仰望天空时刻,秋阳光芒,总是令你防不胜防,把它光和热,幻化成清晰影子,将你打得,招架难熬,只有默默承受,从早到晚,变为它之囚徒,渴望于之脱逃。

但它还是温情脉脉,一早一晚,总会搅起微凉,让一丝丝风儿,轻轻吹拂,漫过肌肤,沁入骨髓,透进心灵,将凉之感觉和寓趣,成为相伴你欣慰舒朗。

在艳阳的秋高气爽,正以闲情逸致放飞畅想,思绪飘零,以平生芳华,一颦一笑,走出蜗居,到大自然里,旅游行走,穿街过巷,沟过河,感受秋的五彩缤纷,树木,植被,丛林,蒿草,河流,山川,田园,……一切只要人能寻觅处所,均可潇洒而去,而非徒走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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