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资料台帐之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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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资料台帐之二
安全技术资料台帐之二
安全生产责任与目标管理制度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浙江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印制
目录表
序号
文件名称
1
企业主要从业人员及安全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2
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或经济承包协议书
4
项目部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5
项目部安全生产组织网络
6
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目标考核规定
7
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记录表
8
项目部安全目标责任考核记录表
说明:
1、企业主要是指:
法人代表、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部门负责人。
2、企业主要部门是指:
安全管理部门、技术部门,如提供安全防护用品与施工机械设备以及负责专项拆架等部门。
3、项目部管理人员是指:
项目部管理班组组成成员,还应包括班组长。
4、企业与项目部、总包与分包应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或经济承包责任书。
5、项目部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中应包括项目部与各管理人员和项目部与班组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并有分解的责任目标内容。
6、项目部安全生产组织网络应由项目经理(第一责任人)及有关人员组成,其中安全员(按规定配备)、工地专(兼)职消防员、治安保卫人员、卫生责任人员和保健急救人员必须参加。
7、项目部必须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目标责任考核规定和方法,并定期作为考核记录。
一、企业主要从业人员及安全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强化安全管理,切实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循“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理顺安全职责,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促使工程施工的顺利进展,特制订本责任制。
第二条本责任制适用于公司所有单位、部门和全体作业工人。
下属单位的职能部门比照公司机关相应部、室的职责执行。
在有几个公司内部施工单位联合施工时,应由总包单位统一组织管理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指挥。
第三条本责任制也适用于公司的联营分包队伍。
凡资质审查和安全管理不具备条件的分包联营队伍,不得办理分包联营手续。
总包单位应负责对分包联营队伍的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安全设施的监督检查工作。
对承包点清工的分包队伍,还应提供技术资料,解决工程必需的安全防护设施。
第四条分包联营队伍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安全防护设施,解决操作人员必备的保护用品,服从总包单位的管理。
第二章各级职责
第五条公司经理
一、公司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本公司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消防保卫、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有关指示,以及组织开展上述工作负总的领导责任。
二、应把安全生产工作列为经理任期的目标之一,领导编制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定期部署并组织落实;审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奖惩办法,建立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三、协调、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支持安全部门履行职责。
四、审批年度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计划及费用安排。
五、接受党委和工会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和措施,接受职工代表所反映的情况。
六、根据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意见,督促和落实整改措施的执行,决定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
七、及时布置有关部门做好冬季“三防”和夏季防暑降温工作。
八、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遵章守纪及劳动保护法制教育,督促各级职能部门及广大职工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第六条公司生产副经理
一、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组织和落实以经理为首的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在安排计划和布置、检查落实工作以及总结;评比时,安全工作必须同步进行。
对本公司安全生产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二、领导和组织编制本公司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制度,并督促下级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三、及时组织各级生产指挥人员的安全教育,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新工人、转岗工人和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严格控制加班加点。
四、领导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责成有关单位和部门限期整改,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五、主持安全生产会议,及时分析安全生产情况,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结经验,表彰先进。
六、领导各级合理组织生产、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秩序,合理使用经费。
七、督促公司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内部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前,必须落实主管安全的负责人和有上岗证的专(兼)职安全员。
八、组织有关人员对重大伤亡事故进行调查与分析,坚持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制订和落实整改措施。
九、认真抓好冬季“三防”和夏季防暑降温工作。
第七条公司总工程师
一、本着“积极预防”的原则,积极参与以经理为首的安全管理保证体系,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中的有关技术问题,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
二、协助主管生产副经理组织有关部门制订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审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组织贯彻实施。
三、在领导、组织审批大中型工程、重要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技术措施时,应同时审批安全技术措施,使之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
四、审批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新设备、新机具方案时,应同时审批或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消防措施。
五、提出改善劳动环境的条件措施,并付诸实施。
六、教育技术人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实事求是和科学态度,忠于职守。
七、督促各单位技术负责人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做好重要改进措施,总结技术上的经验教训。
第八条项目经理
一、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规章制度和公司领导的指示,制订规划并组织落实。
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支持并督促副职和技术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组织制订所属各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协调好各职能人员之间,以及职能人员和分公司人员之间的安全生产配合关系。
三、组织编制本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落实安全措施所需费用,提供安全设施,对不符合安全运行的或安全防护装置不齐的机械、电气、设备,不准交给作业人员操作和使用。
四、深入施工现场,发现隐患督促有关人员及时采取措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五、本工程项目发生伤亡事故或其它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并做处理报告,并落实整改措施。
六、完成上级临时交办与安全生产有关的任务,接受上级和有关地方政府安全生产方面的检查、监督和处罚。
督促有关人员及时上报各类安全报表。
第九条项目副经理
一、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把安全生产工作列为重要内容,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有具体领导责任。
二、领导和组织编制本项目的五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即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和实施办法、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教育制度、安全值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单项工程的安全生产目标、计划、措施,并督促有关人员认真实施,定期检查实施情况。
三、对安全设施、机具、设备、垂直运输、塔吊、架子搭设等,在使用前应事先组织检查验收,验收合格作好验收记录,挂上统一使用牌后才能交付作业人员使用。
四、认真接受和配合上级及地方政府组织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落实人员如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向检查部门回复。
同时应主动与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监察单位及时办理行政监察手续。
五、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及时完成上级交办与安全生产有关任务;组织制订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安全检查,并作好记录,存档。
六、本工程项目需要联营、分包或包清工来完成施工任务的,必须严格进行资质审查,凡安全管理达不到标准的队伍不准使用,合理组织生产,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
七、组织推行全面(全员、全面、全过程、全天候)安全管理,坚决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及时召开安全例会,分析安全生产情况,研究解决存在问题。
八、健全管理网络,成立本项目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认真履行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值日,并做好安全管理记录。
九、密切配合甲方或地方政府的各项活动,代表公司积极主动参加甲方或地方政府要求加入的各种管理或会议。
一十、对本工程项目内发生的工伤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上级。
同时组织事故的调查、分析,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督促有关人员及时上报各类安全资料和报表。
第一十条项目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
一、必须贯彻“积极预防”的原则,管好本项目部单位工程的安全技术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中的有关技术问题,对工程项目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等的技术工作负领导责任。
二、协助项目经理组织有关部门制订落实本工程项目安全技术工作计划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已审批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三、认真实施上级技术领导已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或大纲;审批单位工程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或组织设计);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或组织设计);在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向施工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和措施交底;实施中需要更改的必须重新审批后更改。
四、对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应积极采纳,并认真摸索,提出各项安全技术的依据,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消防措施。
五、在工程技术实施的全过程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和科学的态度,经济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改善作业条件;忠于职守,尽职尽忠。
六、参加本项目部和上级、建设单位等组织的安全检查和本工程项目内发生的重大伤亡事故、机械设备事故以及较严重的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技术方面的坚定意见和改进措施;及时总结安全技术上的经验教训。
第一十一条单位工程施工员
一、单位工程施工员应本着“积极预防”的原则,对本单位工程安全技术工作负直接责任。
二、及时编制本工程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设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单独编制临时用电和高处作业施工组织设计或制定临时用电和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报上级技术领导审批后,严格贯彻实施。
三、认真将批准的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及在施工过程中的分部、分项安全操作技术措施向专业队长、作业班组长与其他有关人员作详细交底;对高、险、难、深(如架子搭设、垂直运输的安装与拆除、工程吊装等)特殊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编写安全技术措施,认真做好被交底人的确认、双方做好签字手续,各类安全设施(包括外架、垂直运输)搭设、安装或拆除前后,必须组织验收,作好记录。
四、研究解决改善本单位工程的劳动条件和劳动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忠于职守,做到不违章指挥,制止工人不违章作业;经常督促作业人员按操作规程操作。
五、参加本单位工程的安全检查和工伤事故、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和改进安全技术措施,总结安全技术上的经验教训。
第一十二条专业公司经理
一、执行“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方针,按照规章制度和公司领导的指示以及工程项目经理部的生产计划、要求,具体负责并组织、落实职工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支持、督促副职和生产、调配负责人、安全员履行职责,协调好各职能人员之间以及职能人员与工程项目经理部之间的安全生产配合关系。
三、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安全活动,包括树典型,组织安全竞赛等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培训或送培;提高职工安全技术水平,增强安全意识。
四、在检查生产的同时检查安全生产;认真听取和采纳职工提出安全生产和安全防护措施的改进与建议。
发现隐患,督促有关人员限期整改,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五、及时向公司有关部门报告。
六、评选先进集体和个人时,应严格把关凡由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而造成事故或未遂事故的,以及隐瞒事故的施工队、班组、个人,不得评为先进。
七、发生伤亡事故或其它事故,应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参加事故与分析,督促有关人员按要求提出事故的处理意见,并落实整改措施。
八、完成公司领导临时交办的安全生产有关任务,负责向上级报告工作,接受职工代表的质询。
第一十三条专业公司副经理
一、执行“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的方针,自觉履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坚持“五同时”制度,把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列为重要内容,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二、充分利用安全活动时间,组织职工学习劳动保护政策、法令和安全生产指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遵章守纪教育,对新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三、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议,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定人、定时、定措施限期整改。
对确实解决不了的,应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把存在的难题和主要矛盾进行认真的分析与讨论,研究制订落实改进措施,或者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
四、认真开展对生产一线管理人员、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对特殊作业工种人员,未经有关部门考核取证,一律不准安排单独上岗操作。
五、配齐专兼职安全员并支持他们的工作,发挥其参谋和助手作用。
六、发生伤亡事故或其它事故,应立即赶赴抢救,并及时报告上级,同时按“四不放过”原则,查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落实整改。
七、完成上级临时交办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其它有关任务。
八、招用临时用工时,必须具备“五证“:
即个人身份证、劳务输出证、临时住宿证、临时用工证、计划生育证并报人才公司备案,并作好日常安全教育与交底工作。
第一十四条作业队长(小包头)、车间主任(车间承包人)
一、作业队长是一线生产指挥员,对本队安全生产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二、严格贯彻执行上级对安全生产的决议、决定、指示、要求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带领全体作业人员模范地遵守劳动纪律、安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准违章和冒险作业,服从正确指挥。
三、布置本队施工(生产)任务时,负责向作业人员根据施工特点、工艺、环境等情况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作好确认会签手续。
四、坚持每天进行班前安全活动,并作好班前活动记录;发动群众互相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同时督促检查做好下班后的落手清工作。
五、对安全设施、设备、机具、作业场所(操作面)等,应事先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待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后,方可交付使用。
并督促、检查本队作业人员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电动机械的防护装置。
六、在检查施工(生产)进度的同时,随时检查安全情况,对安全措施不当、环境不良、条件不利等情况,应及时向项目经理部(单位)反映,并采取措施,在未消除隐患之前,要停止施工。
七、支持本队安全员开展工作、指导、组织开展全面安全管理活动,服从上级安排;对高、难、深、险的作业点,要精心组织安排好安全监督岗(安全监护人)进行专人监护,做到作业不完不撤岗。
八、合理进行劳动组合,注意劳逸结合,及时掌握本队成员的思想、身体反常情况,采取相应对策,包括调离危险作业部位。
总结本队安全经验。
九、积极配合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和特殊作业的传、帮、带工作,对未经教育或虽经教育但不及格的新工人、调换工种或岗位的工人,无证的特殊作业人员,没有签订传帮带协议的,不准分配单独上岗,承包和发放其它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等工作。
一十、本队发生事故,要尽快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上级和业务部门,组织本队有关人员分清事故原因,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按规定时间和“四不放过”原则要求填写事故报表。
第一十五条作业工人
一、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二、正确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各类防护装置;爱护、保养、使用好本工种的机械、设备和工具。
三、积极参加上级布置、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改进安全管理的意见;主动消除自己作业面及场所的事故隐患。
四、搞好友邻的团结协作,认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努力提高安全技术水平和自我保护能力,做到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别人,我不被别人伤害的安全作业行为。
五、发生工伤事故,积极自救和抢救,保护好现场,如实向上级报告。
第一十六条各级安全员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上级的指示和决定;检查、监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规章制度。
二、根据本单位(项目)施工、计划进度和部位,提出安全生产年、季、月安全管理措施的重点和计划、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指标。
三、参与制订或修订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办法或细则,以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四、督促有关人员及时提出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具体负责检查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及时提出信心反馈和整改处理意见,协助领导对班组、职工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被交底人的确认和回签手续。
五、协助领导或有关人员落实冬、雨、夏季和各种气候、环境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并及时检查、督促各项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六、协助领导组织好安全活动,检查安全活动状态;参加上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巡回检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或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做好日检记录,及时向领导提供检查信息。
七、在检查中,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状况,有权先行停止生产,立即报告领导,协助有关人员及时处理。
八、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和劳动保护卡的留档,帮助,指导兼职安全员开展正常业务工作。
九、本单位内发生的工伤事故,未遂事故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尽快掌握第一手资料,参加事故的调查或处理,提出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一十、按公司及上级规定做好安全档案(职工劳动保护记录卡等),安全资料的分析管理工作,及时上报安全报表。
一十一、认真学习安全技术业务,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及时发现、总结、传递安全生产管理、安全设施改进经验和信息,协同工会组织做好职工的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工作。
第一十七条经理办公室
一、及时印发、转发有关安全生产文件,传达经理有关指令和意见。
二、协助安全部门调查安全生产情况,并向领导提供准确信息。
三、协调处理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来信、来访工作。
四、加强对小车班的车辆管理,确保行车安全。
第一十八条工程部
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程,标准编制施工、工艺等技术文件,提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新材料、新设备、新机具或施工条件变更时,要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组织书面交底。
三、在安排、检查施工计划时,要考虑安全生产条件,提出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同时将安全生产列为一项重要的检查内容。
四、编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必须有相应的安全技术、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符合消防技术要求。
五、认真贯彻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督促各单位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及时督促项目经理部消除安全部门提出的重大事故隐患。
六、主持安全技术专题会议,解决安全技术方面问题,对安全设施进行技术鉴定。
七、合理组织生产,加强现场平面管理,做好均衡施工,及时解决各种作业环境的安全生产配合问题,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建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秩序。
八、协同有关部门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九、加强对各级下层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一十、对公司内部项目经理部招投标,如发现未落实安全主管负责人、专(兼)职安全员的,不准参与招投标和签订承包责任合同。
在签订承包合同时,必需把公司安全生产奖罚条例列入考核内容,承包过程中,凡发生由于项目管理责任所导致的死亡事故(或重伤3人/次)三年内不准参与招投标和不签订承包责任合同。
第一十九条设备公司
一、制订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管理等规章制度,并贯彻执行。
二、配齐一切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及时对机电设备、生产用锅炉和压力容器(气瓶、压缩机)的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安全运行。
三、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机操工等特殊工种培训考核工作。
四、对新购(调入)或自行革新等机械设备、组织审查、鉴定和试运转,培训操作人员,并制订其安全操作规程。
五、负责组织机电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二十条材料公司
一、保证供应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的材料和工具。
二、采购、供应各种工程材料、工具、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质量标准;对绳、杆、架、木、安全网、安全帽等定期检查验收,不合格的要报废更新。
三、根据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做好劳保用品的计划、采购和发放工作。
四、做好材料装卸、运送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回收现场剩余材料和废旧材料,做到工完料清。
五、加强对仓库保管员的安全教育,建立文明仓库,做好仓库防爆、防盗工作,对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危险品的运输、储存、保管、发放等规定。
第二十一条经营部
一、招标、投标及签订工程合同时,不得忽略安全生产,必须从安全角度进行可行性研究。
二、认真做好对联营、分包队伍的资质审查工作,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队伍,不得发包工程。
三、编制、审查概预算时应按规定考虑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不得任意削减。
四、对未落实安全生产主管负责人、专(兼)职安全员的项目经理部,不准参与招、投标和不签订承包合同时,必须把公司生产奖罚条例列入考核内容;承包过程中,凡发生由于项目(或单位)管理责任所导致的重大伤亡事故,三年内不准其参与招投标和不签订承包责任合同。
第二十二条质保部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组织制订、修订或补充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制度,并贯彻落实。
三、编制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确定管理目标,提出事先计划目标的安全技术措施。
四、审查重点工程、重点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提出改善安全生产的建议,检查和督促落实基层(项目)对方案、措施的执行。
五、收集安全生产信息,进行安全生产管理预测、预防工作。
六、协调、解决下属单位与外部单位或下属单位之间的安全生产配合问题。
七、组织全公司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掌握重点工程、重点区域,重要部位的安全生产动态。
八、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发证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和领导。
一十、布置、检查、总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同时积极引进、推广安全生产管理技术的经验,表彰安全生产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第二十三条安全科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执行上级的指示和公司的标准、制度、规定,并对这些制度、标准、规定执行情况负责监督、检查。
二、拟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和细则,并贯彻落实。
三、编制安全生产中、短期规划,明确管理目标,提出具体措施。
四、参加重要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审核,审查重要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督促、检查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情况。
五、参与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新材料、新设备、新机具的鉴定与采用,提出安全技术方面的建议。
六、督促落实冬、雨夏季安全生产技术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及时解决防尘、防毒和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七、配合劳动部门做好新招职工的安全教育;同时配合做好公司内部的发证、存档工作。
八、协助各级领导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组织参加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同时经常深入工程项目抽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遇有特别紧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