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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矿山检查表

生产矿山检查表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含小型采石场)安全隐患检查表

 

单位名称:

所属地区:

检查机构:

检查时间: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含小型采石场)安全隐患检查表

企业名称:

检查时间:

年月日

检查

内容

序号

检查依据及要求

检查方法及注意事项

存在问题及检查结果

备注

*证照

情况

1

(1)工商营业执照;

(2)采矿许可证;(3)安全生产许可证;(4)安全标准化建设及运行情况;(5)民用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6)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查阅相关证照,重点注意各项证书有效期及营业执照应注意年检情况。

*基础

资料

2

露天矿山应保存下列图纸,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更新:

1、地形地质图2、采剥工程年末图3、防排水系统及排水设备布置图4、采场剖面图

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在每年年末测绘采石场开采现状平面图和剖面图,并归档管理。

山坡露天矿(含小型采石场)采用自流排水的不再查阅防排水系统图及排水设备布置图。

露天矿山(含小型采石场)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有设计单位提供的、规范的开采设计、附图及安全专篇。

查阅企业初步设计安全专篇原件、专家审查意见、安全专篇批复,重点注意设计附图是否齐全。

企业应有有资质的单位编制的安全评价报告

首次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应查阅安全

验收评价报告,其余查阅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查阅企业资料

检查

内容

序号

检查依据及要求

检查方法及注意事项

存在问题及检查结果

备注

*教育培训取证情况

3

(1)矿山主要负责人经依法培训合格,取得安全任职资格证书。

(2)矿山企业应设立专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查阅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证书,包括证书是否参加复训。

查阅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文件。

4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制度;矿业企业、施工单位应制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三项岗位”人员必须经培训持证上岗。

检查相关资料

5

新进矿山的职工,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72小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查企业培训计划、记录,随机抽查询问矿工

6

所有作业人员,每年接受在职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20小时。

查企业培训计划及培训记录

7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对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

查企业培训计划及执行记录

8

调换工种的人员,应进行新岗位安全操作的培训

查企业培训计划及培训记录

9

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和考核结果,应记录存档。

查培训档案

10

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查阅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应注意是否按规定参加复训。

11

企业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和考核结果,应记录存档。

矿山企业应设立专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每班必须确保有专职安全员在岗。

查阅培训计划、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职工的应知应会情况(抽查职工)。

检查

内容

序号

检查依据及要求

检查方法及注意事项

存在问题及检查结果

备注

*技术人员配备情况

12

非煤矿山企业要设立技术总负责人,并明确技术总负责人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对矿山生产技术工作负总责。

与此同时,要设立生产技术管理机构,配备采矿、机电、地质及测量等专业技术人员。

没有条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的矿山,必须聘请专业技术人员或委托评价、咨询、技术服务等中介机构提供技术服务。

(小采除外)

检查技术总负责人、生产技术管理机构及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或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技术服务的协议。

*劳动

保护

13

.矿山企业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矿山企业应与从业人员签定劳动合同,说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社会保险事项。

检查工伤保险缴纳情况,含缴费票据、缴费人员花名册。

*安全

投入

14

风险抵押金应由企业按时足额存储。

查阅风险抵押金缴费票据或相关证明材料。

非煤矿山开采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提取安全费用:

金属露天矿山:

5元/吨。

非金属露天矿山:

2元/吨。

小型露天采石场:

1元/吨。

查阅企业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检查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情况,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

检查

内容

序号

检查依据及要求

检查方法及注意事项

存在问题及检查结果

备注

*应急

救援

15

(1)应急预案是否审查及备案。

(2)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生产规模较小可以不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

织的,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与邻近的矿山救护队或者其他应急救援组织签订救护协议。

(3)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查阅企业应急预案、救护协议、应急预案培训记录及应急预案修订情况记录。

现场检查企业应急救援器材、设备配备,应急预案要点、程序展示标志。

*三项

制度

16

“三项制度”是否审查备案。

查阅企业“三项制度”文件,应注意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档案、原始记录、台帐按规定填写情况,保存情况。

检查资料

设备检验检测

17

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检测检验。

查阅检测报告,应注意设备要求的检测周期

检查

内容

序号

检查依据及要求

检查方法及注意事项

存在问题及检查结果

备注

*安全

设施

18

安全设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建设。

查安全设施建设情况

矿山办公区、生活区、生产区应相对独立分开。

查现场。

*隐患排查与处理

19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查安全检查记录、隐患排查处理记录

20

隐患排查治理的制度、整改方案、排查台账。

台账应包含检查人员、隐患内容、整改措施、检查时间、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复查时间、复查人员、复查结果等内容。

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整改方案与排查治理台账

21

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查重大危险源档案及处理情况

22

高陡边坡应有监测监控措施

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安全生产承诺制建设

23

逐级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

检查各级承诺书签订情况

*事故

处理

24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

查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处理情况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查落实防范措施和整改措施的情况

*外包

管理

25

承包单位应具有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应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矿山企业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不得与承包单位施工队或项目部签订

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管理协议

检查

内容

序号

检查依据及要求

检查方法及注意事项

存在问题及检查结果

备注

*采剥

作业

26

应在进入矿区的道路两旁设置警示标志;露天矿边界应设可靠的围栏或醒目的警示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误入。

露天矿边界上2m范围内,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树木及其他植物、不稳固材料和岩石等,应予清除。

露天矿边界上覆盖的松散岩土层厚度超过2m时,其倾角应小于自然安息角。

现场检查进入矿区的道路旁及露天矿边界有无警示标志,杂物清理情况。

27

露天开采应遵循自上而下的开采顺序,分台阶开采,并坚持“采剥并举,剥离先行”的原则。

严禁采用扩壶爆破、掏底崩落、掏挖开采和不分层的“一面墙”等开采方式。

不应从下部不分台阶掏采。

采剥工作面不应形成伞檐、空洞等。

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采用台阶式开采。

不能采用台阶式开采的,应当自上而下分层顺序开采。

现场检查开采顺序是否与设计相符,有无掏采等现象,工作面有无伞檐、空洞。

28

台阶高度、平台宽度、台阶坡面角、最终边坡角等采剥要素应符合批准的设计要求。

现场检查采场各要素。

29

矿山穿孔设备、铲装设备、运输设备和推土机等主要设备的型号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现场检查各设备型号。

30

开采境界内的废弃巷道、采空区和溶洞,应及时标在矿山平面图上,现场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至少提前一个台阶进行处理。

现场检查有无废巷、采空区、溶洞。

如有,检查图纸有无标明,现场有无标志。

31

设备的走台、梯子、地板以及人员通行和操作的场所,应保持整洁和通行安全。

现场检查所述部位。

检查

内容

序号

检查依据及要求

检查方法及注意事项

存在问题及检查结果

备注

*采剥

作业

32

使用采掘、运输、排土和其他机械设备应遵守下列规定:

—设备运转时,不应对其转动部分进行抢修、注油和清扫。

—设备移动时,不应上下人员;在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地点,不应有人通行和停留。

—终止作业时,应切断电力电源,关闭水、气阀门。

现场检查有无违规作业。

33

检修设备,应在关闭启动装置,切断动力电源和设备完全停止运转的情况下进行,并应对紧靠设备的运动部件和带电器件设置护栏。

在切断电源处,电源开关应加锁或设专人监护,并应悬挂“有人作业,不准送电”的警示牌。

查阅相关制度及检修记录。

现场检查有无备用警示牌。

34

露天采掘设备的供电电缆,应保持绝缘良好,应不与金属管(线)和导电材料接触,横过道路、铁路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现场检查电缆绝缘是否完好有无与金属管线和导电材料接触,横过道路有无防护措施。

35

电力驱动的钻机、挖掘机和机车内,应备有完好的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工具和器材等。

现场检查有无配备绝缘物资。

36

露天开采应优先采用湿式作业。

产尘点和产尘设备,应采取综合抑尘技术措施。

浅孔凿岩必须有供水设施,中深孔穿孔设备无供水设施的必须配备干式捕尘器。

37

采石场上部需要剥离的,剥离工作面应当超前于开采工作面4米以上。

现场检查剥离工作面与开采工作面之间的超前距离

38

在坡面上进行排险作业时,作业人员应当系安全带,不得站在危石、浮石上及悬空作业。

严禁在同一坡面上下双层或者多层同时作业。

不允许单人作业。

现场检查

■39

同一山坡不得在垂直方向上划分为上下两个或多个矿山企业同时开采。

现场检查

■40

饰面石材开采台阶参数应符合GB16423中5.5.2及JC/T1081-2008中4.2.17的规定。

现场检查

检查

内容

序号

检查依据及要求

检查方法及注意事项

存在问题及检查结果

备注

*采剥

作业

■41

钢索锯石机锯切大理石锯割中应定期检查钢丝绳是否有裂纹及磨损情况,如有断绳迹象应及时更换。

现场检查

■42

锯割钢丝绳的锯槽磨平时,应立即按规定更换新绳。

现场检查

■43

钢索锯石机进行锯割作业时,锯割绳两侧10m范围内,不应有人进入。

现场检查并查阅作业规程

■44

锯割过程中应始终保持供水量。

现场检查供水设施

■45

使用手持式凿岩机作业时,操作工不应用身体推压凿岩机。

在凿岩工作面,不应一人同时操作多台凿岩机

现场检查并查阅作业规程

穿孔

作业

46

穿孔作业及穿孔设备行走应符合下述规定:

(1)钻机稳车时,应与台阶坡顶线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千斤顶中心至台阶坡顶线的最小距离:

台车为lm,牙轮钻、潜孔钻、钢绳冲击钻机为2.5m,松软岩体为3.5m。

千斤顶下不应垫块石,并确保台阶坡面的稳定。

钻机作业时,其平台上不应有人,非操作人员不应在其周围停留。

钻机与下部台阶接近坡底线的电铲不应同时作业。

钻机长时间停机,应切断机上电源。

穿凿第一排孔时,钻机的中轴线与台阶坡顶线的夹角应不小于45°。

 

现场检查

46

(2)钻机靠近台阶边缘行走时,应检查行走路线是否安全;台车外侧突出部分至台阶坡项线的最小距离为2m,牙轮钻、潜孔钻和钢绳冲击式钻机外侧突出部分至台阶坡硕线的最小距离为3m。

 

现场检查

穿孔

作业

序号

检查依据及要求

检查方法及注意事项

存在问题及检查结果

备注

47

(3)钻机移动时,机下应有人引导和监护。

钻机不宜在坡度超过15°上行走;如果坡度超过15°,应放下钻架,由专人指挥,并采取防倾覆措施。

行走时,司机应先鸣笛,履带前后不应有人;不应90°转弯或在松软地面行走;通过高、低压线路时,应保持足够安全距离。

钻机不应长时间在斜坡道上停留;没有充分的照明,夜间不应远距离行走。

起落钻架时,非操作人员不应在危险范围内停留。

 

现场检查

48

(4)移动电缆和停、切、送电源时,应严格穿戴好高压绝缘手套和绝缘鞋,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缆钩;跨越公路的电缆,应埋设在地下。

钻机发生接地故障时,应立即停机,同时任何人均不应上、下钻机。

打雷、暴雨、大雪或大风天气,不应上钻架顶作业。

不应双层作业。

高空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

 

现场检查

49

(5)挖掘台阶爆堆的最后一个采掘带时,相对于挖掘机作业范围内的爆堆台阶面上、相当于第一排孔位地带,不应有钻机作业或停留。

 

现场检查

序号

检查依据及要求

检查方法及注意事项

存在问题及检查结果

备注

*爆破

作业

50

爆破作业应符合GB6722—2003规定。

爆破作业现场应设置坚固的人员避炮设施,其设置地点、结构及拆移时间,应在采掘计划中规定,并经主管矿长批准。

避炮设施设置地点的选择要考虑的因素有:

离主爆区有一定的距离(在爆破冲击波危险范围之外),避开因爆破可能导致滑坡的地段,其方位要能防止飞石和炮烟的危害(如尽量避开爆破最小抵抗线方向,爆量设在主爆区常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通达避炮设施的道路无任何障碍(包括无须爬陡坡).离主爆区的距离要确保起爆人员来得及撤人避炮设施内等,

避炮设施的构筑应坚固紧密,既能抵抗大块飞石的冲击,又能挡住小块飞石的进入。

 

现场检查

*爆破

作业

51

爆破作业应符合GB6722—2003规定。

爆破作业现场应设置坚固的人员避炮设施,其设置地点、结构及拆移时间,应在采掘计划中规定,并经主管矿长批准。

避炮设施设置地点的选择要考虑的因素有:

离主爆区有一定的距离(在爆破冲击波危险范围之外),避开因爆破可能导致滑坡的地段,其方位要能防止飞石和炮烟的危害(如尽量避开爆破最小抵抗线方向,爆量设在主爆区常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通达避炮设施的道路无任何障碍(包括无须爬陡坡).离主爆区的距离要确保起爆人员来得及撤人避炮设施内等,

避炮设施的构筑应坚固紧密,既能抵抗大块飞石的冲击,又能挡住小块飞石的进入。

 

应重点检查企业与民爆服务单位的服务协议,爆破方式、用药种类。

现场有无避炮设施,要求企业提供由主管矿长批准的避炮设施设置地点、结构和拆移等采掘计划资料

52

爆破前,无关人员应撤离到爆破危险范围之外并应将钻机、挖掘机等移动设备开到安全地点,并切断电源。

对其它不能移动的设备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检查企业安全制度有无规定,爆破记录有无落实痕迹

53

对爆破后产生的大块矿岩应当采用机械方式进行破碎,不得使用爆破方式进行二次破碎。

检查企业二次破碎作业方式

■54

采矿爆裂(破)作业只允许采用导爆索爆裂法和使用黑火药、金属燃烧剂、膨胀剂、导爆索等材料,严禁采用硐室爆破等破坏石材整体性的爆破方法和使用烈性炸药。

查阅资料,了解矿山采矿方法及选用的爆破器材,查阅设计要求

*铲装(吊装)运输作业

55

挖掘机汽笛或警报器应完好。

进行各种操作时,均应发出警告信号。

夜间作业时,车下及前后的所有信号、照明灯应完好。

现场检查挖掘机汽笛或警报器、信号、照明灯情况

56

挖掘机作业时,悬臂和铲斗下面及工作面附近,不应有人停留。

现场检查并查阅作业规程

57

铲装作业和铲装设备行走移动应符合GBl6423—2006中5.2.3的规定。

现场检查并查阅作业规程

58

2台以上挖掘机在同一平台同时工作时,挖掘机之间间距应不小于其最大挖掘半径的3倍,且应不小于50m。

现场检查并查阅作业规程

59

上、下台阶同时作业的挖掘机,应沿台阶走向错开一定的距离;在上部台阶边缘安全带进行辅助作业的挖掘机,应超前下部台阶正常作业的挖掘机最大挖掘半径3倍的距离,且不小于50m。

现场检查并查阅作业规程

60

挖掘机、前装机铲装作业时,铲斗不应从车辆驾驶室上方通过。

装车时,汽车司机不应停留在司机室踏板上或有落石危险的地方。

现场检查并查阅作业规程

61

深凹露天矿运输矿(岩)石的汽车,应采取尾气净化措施。

现场检查

62

山坡填方的弯道、坡度较大的填方地段以及高堤路基路段,外侧应设置护栏、挡车墙等。

现场检查

63

卸矿平台(包括溜井口、栈桥卸矿口等处)应有足够的调车宽度。

卸矿地点应设置牢固可靠的挡车设施,并设专人指挥。

挡车设施的高度不小于该卸矿点各种运输车辆最大轮胎直径的2/5。

现场检查

64

露天矿场汽车加油站,应设置在安全地点。

不应在有明火或其他不安全因素的地点加油。

现场检查

65

夜间装卸车地点,应有良好照明。

现场检查

■66

汽车起重机、履带起重机的停放、作业场地,应根据作业要求和环境条件,选择稳固、便于操作的地方。

现场检查

■67

采场进行牵引、吊装作业时,与作业无关人员不应进入作业区。

现场检查并查阅相关制度及作业规程

■68

吊装荒料时,开车前应鸣笛;吊运中接近人员时,应发出断续笛声,吊臂下不应有人;吊装荒料不应从载重汽车驾驶室上方和人员头顶上面越过,不应碰撞车体,荒料不应冲砸车箱底板和车帮。

现场检查并查阅相关制度及作业规程

■69

不应超载起吊,重量不清的荒料或与掩体未完全分离的块石不应起吊;起吊不应斜拉、拖拽。

现场检查并查阅相关制度及作业规程

*破碎

作业

70

破碎站卸矿平台应有足够的调车宽度,卸矿地点应设置牢固可靠的挡车设施,高度应不小于该卸矿点各种运输车辆最大轮胎直径的2/5。

现场检查

71

破碎站应设受料仓。

受料仓的有效容积应不小于2辆卡车的卸料量。

现场检查

72

应设有降尘设施或除尘设备。

现场检查

73

需离地面2m以上操作设备或阀门时,应设置固定式平台。

有跌落危险的平台、通道、走梯、走台等,均应设置护栏或扶手。

 

现场检查

*排土场

74

矿山排土场应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

查阅设计资料

75

排土场场址应符合批准的《安全专篇》要求。

现场检查

76

排土场位置选定后,应进行专门的地质勘探工作。

排土场软弱土层处理和底部排渗应符合批准的《安全专篇》要求。

查阅地质勘探资料,及相关施工资料。

77

排土场设计,应进行排土场土岩流失量估算,设计拦挡设施。

查阅排土场设计资料

78

排土场排土工艺、排土顺序、排土场阶段高度、总堆置高度、安全平台宽度、总边坡角、废石滚落可能的最大距离、相邻阶段同时作业的超前堆置距离、反坡及车挡等参数应符合批准的《安全专篇》要求以及AQ2005-2005第6条和GB16423-2006中5.7的规定。

 

现场检查

79

排土场截洪、排水设施应符合批准的《安全专篇》要求。

山坡排土场周围应修筑可靠的截洪和排水设施拦截山坡汇水。

排土场内平台设置2%~5%的反坡,并在排土之前采取措施将水疏出。

 

现场检查

80

处于地震烈度高于6度地区的排土场,应制订相应的防震和抗震的应急预案,

查阅应急预案

81

排土场应圈定危险范围,并设立警戒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现场检查

82

排土场监测监控设施应符合批准的《安全专篇》要求。

现场检查

83

汽车进入排土场内应限速行驶,距排土工作面50~200m时速度低于16km/h,50m范围内低于8km/h;排土作业区设置一定数量的限速牌等安全标志牌。

现场检查

84

排土卸载平台边缘,有固定的挡车设施,其高度不小于轮胎直径的1/2,车挡顶宽和底宽分别不小于轮胎直径的1/4和3/4。

排岩时必须有专人指挥,夜间排岩要有良好的照明。

现场检查

供配电及通讯

85

矿山电源线路及供配电系统应符合批准的《安全专篇》要求。

现场检查

86

矿山主变电所主变压器运行方式应符合批准的《安全专篇》要求和GB50070-2009第3.0.8的规定,电气设备不应超过额定值运行;电气设备继电保护整定要与实际负荷匹配并定期校验。

现场检查

87

有淹没危险采矿场的排水泵或用井巷排水的排水泵应由双重电源供电。

两回路供电线路中,当任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的供电能力应能承担最大排水负荷。

现场检查

88

电气设备可能被人触及的裸露带电部分,应设置保护罩或遮拦及警示标志。

现场检查

89

在电源线路上断电作业时,该线路的电源开关把手上,应加锁或设专人看护,并悬挂“有人作业,不准送电”的警示牌。

现场检查,应有备用的警示牌。

90

露天矿山电气设备的防护应符合批准的《安全专篇》要求和GB/T9089-2008的规定,并应取得“产品合格证”。

户外高压电气设备应在2.6m以下的裸露带电部分设置不低于1.7m高的围栏。

现场检查

91

移动式电气设备,应使用矿用橡套电缆。

现场检查

92

(1)配电室的位置应靠近用电负荷中心设置在尘埃少、腐蚀介质少、干燥和震动轻微的地方,并宜适当留有发展余地。

(2)落地式配电箱的底部宜抬高,室内宜高出地面50mm以上,室外应高出地面200mm以上。

底座周围应采取封闭措施,并应能防止鼠蛇类等小动物进入箱内。

(3)配电室屋顶承重构件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其它部分不应低于三级(4)配电室长度超过7m时应设两个出口并宜布置在配电室的两端。

当配电室为楼上楼下两部分布置时,楼上部分的出口应至少有一个通向该层走廊或室外的安全出口。

配电室的门均应向外开启但通向高压配电室的门应为双向开启门。

(5)当严寒地区冬季室温影响设备的正常工作时,配

电室应采暖;炎热地区的配电室应采取隔热通风或空调等措施。

有人值班的配电室宜采用自然采光在值班人休息间内宜设给水排水设施附近无厕所时宜设厕所。

(6)有危险电位的裸带电体应加遮护或置于人的伸臂范围以外。

当采用遮护物和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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