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副食品商城地块征收项目拆除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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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阳县副食品商城地块征收项目拆除工程
泗阳县副食品商城地块征收项目拆除工程
施工招标
招标文件
编制单位:
四维工程咨询管理XX
二O一八年十一月
第一章投标须知
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容
1.1.1
招标人
名称:
泗阳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
联系人:
X文燕
:
1.1.2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四维工程咨询管理XX
地址:
泗阳县众兴镇东方现代城北大门西侧
联系人:
安小芳
:
.2.2
工程名称
泗阳县副食品商城地块征收项目拆除工程
.2.2
建设地点
众兴路北侧、朝霞路南侧、繁荣路东侧、市民西道西侧
.2.2
招标容
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具体为:
拆除面积(征收项目上所有公共配电设施均不在招标围)
.2.1
发包方式
公开招标
2.1.1
工期
日历天
2.1.2
质量标准
招标围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物(另行商定的项目除外)拆除至室±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一)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企业资质: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的独立法人;
(二)拟选派负责人资格等级: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类证书,
(三)其他条件: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的;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将本人执(职)业XX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围之;
、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近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或者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官方查询或验证结果打印件为准;
、企业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服务行业协会审核备案的信用报告,且分值不低于分;(原泗阳县信用办审核备案的信用报告在有效期仍有效);
友情提醒:
自年月日起,全市第三方信用评价审核工作移交给信用服务行业协会负责,经协会审核备案的第三方信用评价报告具有原同等效力。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天前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天前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后小时
投标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时间)
1.11.1
踏勘现场
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如踏勘现场可直接与招标人联系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
元人民币(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提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代理公司统一到泗阳县招投标服务中心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
收款人:
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账号:
行号:
汇入行:
银行股份XX泗阳支行
投标人不需要换取投标保证金票据,投标截止时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财务室统一出具的保证金即时到账证明为准,所有投标保证金票据由代理公司统一换取。
1.14.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年月日时分(时间)
开标地点:
泗阳县行政服务中心附楼三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大厅)
1.14.1
需要补充的其它容
.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个月。
.凡在招标过程中弄虚作假、伪造证件谋取中标、不按规定办理项目经理押证手续等不良行为的,除按《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处理外,还将没收全部保证金,并记入不良行为予以公示。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向泗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否则取消投标资格,若被推荐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则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全额投标保证金。
2.1.4
合同价款形式
固定综合单价合同
最低限价
元平方米
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
万元(含)以下应以现金形式缴纳,万元以上的部分,可以采用现金、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担保或综合保险等多元形式予以保证。
履约保证金由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委托交易中心(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统一收、退管理,并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备案前缴纳到位。
履约担保的金额:
中标价的
履约保证金必须从中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转出。
户名:
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开户行:
银行股份XX泗阳支行泗阳农村商业银行金桥支行
账号: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
容规定
投标人不需要换取投标保证金票据,投标截止时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财务室统一出具的保证金即时到账证明为准,所有投标保证金票据由代理公司统一换取。
一、投标截止时间后,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不允许参加投标: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按时到达开标会议现场,必须提交其居民XX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接受招标人现场的资格审查,在现场审查期间如委托代理人未到场,视同未参加开标会议。
、委托代理人未提供居民XX的和授权委托书的视同未到场;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二、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提交以下证件或资料(原件)以供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按无效投标人处理。
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不再接收任何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类证书;
()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近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或者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官方查询或验证结果打印件为准;
()企业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服务行业协会审核备案的信用报告,且分值不低于分(原泗阳县信用办审核备案的信用报告在有效期仍有效);
友情提醒:
自年月日起,全市第三方信用评价审核工作移交给信用服务行业协会负责,经协会审核备案的第三方信用评价报告具有原同等效力。
未提供信用报告或信用等级(信用得分)达不到要求的(信用报告分值不低于分),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以上资料或证件供招标人审查的,视为自动弃权,开标时将按无效投标人处理,不得进行现场报价。
三、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未对招标文件条款容提出质疑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已经详细查阅招标文件全部容并全部理解且无异议,开标后投标人不得就招标文件条款容提出投诉。
四、信息更新:
项目招投标期间,所有通知、答疑、澄清等文件将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发出,投标人应经常登录系统接收、查看相关讯息。
如遇问题,应及时向泗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反映,否则后果自负。
网管科:
,工程科:
。
一、总则
招标人说明
1.1.1招标人:
泗阳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
招标代理单位:
四维工程咨询管理XX
招标围
1.2.1招标人(见本须知第款)现就本须知前附表第项所述的工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1.2.2本工程设一个标段,具体容为:
拆除面积(征收项目上所有公共配电设施均不在招标围)。
资金来源:
自筹
资格审查方式:
1.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下列证件或资料(原件)以供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审查:
()企业营业执照;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类证书;
()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近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或者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官方查询或验证结果打印件为准;
()企业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服务行业协会审核备案的信用报告,且分值不低于分;(原泗阳县信用办审核备案的信用报告在有效期仍有效);
友情提醒:
自年月日起,全市第三方信用评价审核工作移交给信用服务行业协会负责,经协会审核备案的第三方信用评价报告具有原同等效力。
未提供信用报告或信用等级(信用得分)达不到要求的(信用报告分值不低于分),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以上资料或证件(原件)供招标人审查的,视为自动弃权,开标时将按无效投标人处理。
投标费用
()投标人准备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中标人还应按宿价服【】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向泗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交纳交易综合服务费。
()招标代理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件规定标准计取,由招标人支付。
()按时签到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在开标现场均需向代理公司缴纳元招标文件工本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二、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组成
1.6.1本招标文件包含下列文件及其补充文件。
第章投标须知
第章合同条款
1.6.2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的容是否齐全,如有遗漏请于收到招标文件后向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安小芳;联系:
;联系地址:
泗阳县众兴镇东方现代城北大门西侧)索取,否则责任自负。
1.6.3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
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方式,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将被招标人拒绝。
招标文件的解释
1.7.1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等,下同)通知招标代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将以书面形式对要求澄清的问题予以答复。
答复将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系统通知所有投标人(不指明问题的来源).
1.7.2投标人应及时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获取澄清答疑文件,如因投标人原因未能及时下载澄清和修改的,由此造成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逾期不予确认的,视为已收到该澄清。
招标文件的修改
1.8.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据此发出的补充通知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效力,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该补充通知将以书面形式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通知所有投标人。
1.8.2投标人应及时登录泗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澄清答疑文件,如因投标人原因未能及时下载澄清和修改的,由此造成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投标人收到修改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逾期不予确认的,视为已收到该修改。
1..3为使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把补充通知的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开标日期(延长时间在补充招标文件中写明)。
三、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
1.9.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括按招标文件规定,拆除工程规划围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所需上缴招标人的拆除工程款和招标人在工程招标中所需的全部费用。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根据工程规划所需拆除围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的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与拟定的施工方案,在充分考虑本工程拆除方式及自身的技术装备水平、管理水平和劳动生产率及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要求、市场行情、现场安全文明措施、税金和招标人所需招标费用及市场风险因素后,合理确定工程残值,并依据招标文件要求报出本拆除工程平方米拆除综合单价。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中标人确定后,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招标人提出调整投标报价中的综合单价和项目总价。
1.9.2报价方式:
本工程采用平方米单价报价,即在开标现场采用三轮报价,第一轮报价结束后最高报价为第二轮报价的最低限价,第二轮报价结束后最高报价为第三轮报价的最低限价。
每个投标人下一轮报价不得低于上一轮有效投标报价的最高价,否则报价无效,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再进入下一轮报价。
第三轮报价最高的投标人就是本工程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如第一轮或第二轮报价结束后仅有一家有效报价的投标人,则不再进行下一轮报价,直接确定为中标人候选人。
如第三轮报价结束后,有两个以上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则现场抽签决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时签到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现场报价,开标现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得进行本项目的现场报价。
1.9.3其它
1.3投标报价的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1.3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1.3投标人不得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
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它弄虚作假方式投标。
如有,一经发现,该投标人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将按招投标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投标组成
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报价的填写、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来往通知、函件及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文件均应使用汉语。
投标保证金
1.11.1投标人在开标前须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以转帐方式向泗阳县招投标服务中心提交元人民币作为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由代理公司统一到泗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
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其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拒绝其参加投标。
收款人:
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账号:
行号:
汇入行:
银行股份XX泗阳支行
备注:
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单位的基本户打入招标文件中所指定的账户,并确保投标截止日前进入指定账户,否则不予承认。
1.1.2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所有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1.11.3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将被没收履约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
1.11.3中标人放弃中标的;
1.11.3投标人在发生XX违规行为或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一日拒签合同的或在公示结束后一日拒领中标通知书的;
1.11.3中标单位非因不可抗力未在规定期限与招标人签署合同协议。
勘察现场
1.12.1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察勘现场的费用、车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2.2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后,可将有关的疑问以书面的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通过书面的方式予以解答。
所有问题和答复作为补充招标文件随后提供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五、开标
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签名报到,逾期未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开标
1.14.1招标人在泗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会议。
投标人选派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名报到。
投标人不需要换取投标保证金票据,投标截止时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财务室统一出具的保证金即时到账证明为准,所有投标保证金票据由代理公司统一换取。
1.14.2、投标截止时间后,凡有下情况之一的,其不允许参加投标:
⑴投标人选派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按时到达开标会议现场,必须提交其居民XX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接受招标人现场的资格审查,在现场审查期间如项目负责人未到场,视同未参加开标会议。
⑵委托代理人未提供居民XX的和授权委托书的视同未到场;
⑶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1.14.3、投标人在开标现场,应提交以下证件或资料(原件)以供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按无效投标人处理。
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不再接收任何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类证书;
()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近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或者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官方查询或验证结果打印件为准;
()企业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服务行业协会审核备案的信用报告,且分值不低于分;(原泗阳县信用办审核备案的信用报告在有效期仍有效);
友情提醒:
自年月日起,全市第三方信用评价审核工作移交给信用服务行业协会负责,经协会审核备案的第三方信用评价报告具有原同等效力。
未提供信用报告或信用等级(信用得分)达不到要求的(信用报告分值不低于分),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以上资料或证件(原件)供招标人审查的,视为自动弃权,开标时将按无效投标人处理,不得进行现场报价。
.14.4在开标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在开标现场将确定为无效投标人,不予参加投标:
.4未参加本项目报名的投标人;
1.14.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4投标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的;
.4投标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未带XX的;
.4经资格审查确定潜在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
1.4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审查合格后的有效投标人,方可进行投标报价。
1.14.5开标时,有效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六、定标
定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平方米单价报价,本工程采用平方米单价报价,即在开标现场采用三轮报价,第一轮报价结束后最高报价为第二轮报价的最低限价,第二轮报价结束后最高报价为第三轮报价的最低限价。
每个投标人下一轮报价不得低于上一轮有效投标报价的最高价,否则报价无效,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再进入下一轮报价。
第三轮报价最高的投标人就是本工程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如第一轮或第二轮报价结束后仅有一家有效报价的投标人,则不再进行下一轮报价,直接确定为中标人候选人。
如第三轮报价结束后,有两个以上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则现场抽签决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本工程招标人设投标报价最低限价为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投标报价最低限价的报价;
()串通投标的报价;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要求的报价。
定标
1.16.1招标人将对报价有效的投标人,按照其投标报价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在排序中投标报价最高的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在排序中投标报价仅次于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的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依同法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有两个以上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则现场抽签决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招标人按中标候选人的排序确定中标人。
当确定中标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将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招标失败的确认及处理办法:
按《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二条和七部委号文第二十七条处理,进行重新招标。
七、授予合同
合同的授予
1.17.1定标后,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在泗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三日。
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向招投标管理机构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占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中要求中标人提交相应金额的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为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招标人委托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中标人缴纳的履约担保进行统一收、退管理。
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及形式向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履约担保。
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提交。
履约保证金必须从中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提交至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户名、XX、开户行等信息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履约保证金的退付办法按照宿招管发[]号文件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将“履约保证金退付申请单”和竣工验收报告同时提交到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经审核合格后办理履约保证金退付手续。
对于工程完工后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组织竣工验收的项目,也可凭招标人、监理单位共同出具的工程完工证明到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退付手续。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备案登记时,应一并提交中标人已缴纳履约担保的有效凭证。
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按上述要求缴纳履约担保后,领取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不按上述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七十四条等规定,招标人应依法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并予以公告。
同时,可以将原第一中标候选人列入失信企业,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以下的罚款。
中标人与招标人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签订合同。
因建设任务紧急,中标人在中标后一个工作日,必须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同时缴纳万元的残值费保证金,该残值费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无息)。
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赔偿。
第二章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
2.1.1拆除工期:
在中标工程拆除合同签订生效后,自房屋交接之日起,交付中标人房屋,中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完成拆除。
具体为:
日历天。
2.1.2拆除标准:
招标围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物(另行商定的项目除外)拆除至室±。
2.1.3分包与转包: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本工程不得进行分包与转包,否则没收履约保证金,终止合同,并对已做工程不予结算。
2.1.4拆除方式:
本工程可以采用液压剪拆除,费用自理。
2.1.5合同价款形式:
固定综合单价合同。
即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中标人确定后,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招标人提出调整投标报价中的综合单价和投标总价。
2.1.6缴费方式:
中标人中标后应向招标人缴纳万元作为工程拆除的残值费保证金,签定拆除工程协议,交房前中标人必须一次性付清所报的残值费总价,否则招标人不予交房。
拆除工程竣工后,中标人必须在个工作日与招标人结清该项目费用,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招标人降低中标价。
如中标人拖延交款时间,招标人在催款无效的情况下,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并将该地段剩余房屋发包给其他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拆除工作。
中标人中标后到县行政审批中心办理有关渣土、垃圾清运手续。
渣土、垃圾清运费用和地点由中标人自行解决。
附:
房屋拆除协议书
甲方:
泗阳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第一条因泗阳项目建设需要,现需拆除该地段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物。
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此协议。
第二条拆除物位置:
拆迁围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
第三条拆除物面积:
平方米。
第四条经公开招标,中标单价为元㎡,合计为元(大写:
元整)。
第五条乙方在协议签订后个工作日应向甲方缴清残值费,甲方对乙方履行房屋交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