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高中学校岗位设置及聘用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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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高中学校岗位设置及聘用方案

白城市第一职业高中学校岗位设置及聘用方案

(讨论稿)

为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制度,实现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白人社联发[2010]97号《关于转发<吉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白人社联发[2010]98号《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中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白人社联发[2010]99号《关于转发<吉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白人社联发[2010]100号《关于加强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备案管理的通知》和白人社联发[2010]96号《关于印发<白城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岗位设置及聘用方案。

一、岗位聘用的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公正公开、择优聘用、统筹兼顾”的原则,以考核成绩高低为序竞争上岗。

具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双向选择的原则。

竞聘应当遵循学校和教职工“平等自愿、协调一致”的原则,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学校可以聘用或不聘用教职工,教职工也可以应聘或拒聘,学校与教职工经过双向选择,签订聘用协议。

(二)按需设岗的原则。

按照人社部门核定的指数,结合教育教学专业设置情况及工作量,设置相应的工作岗位。

(三)按岗竞聘的原则。

教职工所竞聘的岗位必须是本人目前所从事的岗位,在竞聘前学校不得更换教职工的岗位。

(四)择优聘用的原则。

竞聘以德、能、勤、绩全面考核成绩为依据,优秀教师优先聘用。

(五)统筹兼顾的原则。

要力争做到合理,优势互补,提高整体效益。

学校既要任用年富力强的中年教师,又要重视青年教师的培养使用,同时也要维护好老教师的利益。

(六)契约化的原则。

聘用期为3年,学校和教职工签订聘用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并严格履行。

二、人社部门核准的岗位

白城第一职业高中是正科级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编制数202个,设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共202个,实行岗位分类管理。

其中管理岗位15个(其中4人兼职),最高岗位级别为7级;专业技术人员177个,最高岗位级别为副教授级[5级];工勤技能人员14个,最高岗位级别为技师[2级]。

学校现有在编职工179人,全部签定聘用合同。

三、岗位设置情况、任职条件及岗位职责

(一)各岗位任职基本条件:

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务条件,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设置情况、任职条件、职责:

1、管理岗位

(1)岗位设置情况:

设置管理岗位7—10级职员岗位。

领导班子正职为7级职员岗位,副职为8级职员岗位,承担领导职责的职员岗位设置,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准的学校领导职数确定。

(2)任职条件

A1:

七级职员领导岗位:

领导班子正职

A2:

七级职员非领导岗位:

本科以上学历或高级以上职称;任八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丰富的管理工作经验、协调能力。

B1:

八级职员领导岗位:

领导班子副职

B2:

八级职员非领导岗位:

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任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管理工作经验、熟悉管理业务。

C:

九级职员岗位:

任十级职员三年以上或本科学历;熟悉业务工作;符合相关岗位从业资

格要求。

D:

十级职员岗位:

专科学历;符合相关岗位从业资格要求。

(3)岗位职责:

①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努力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技能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按职业教育规律办学,致力于改革、开拓、创新,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②组织教师学习政治与钻研业务,提高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文化业务水平及教育教学能力。

培养中层干部、班主任、中青年教师和业务骨干,依靠党组织,积极做好教师和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

充分发扬民主,重视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发挥广大教师和职工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③.校长主持学校全面工作,各副校长按照领导班子分工各负其责。

2、专业技术岗位

(1)岗位设置情况:

专业技术岗位最高级别为副高级[5级]。

具体分为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初级岗位。

高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十三级为员级岗位)。

(2)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新岗位任职条件按国家和省文件规定副高级、中级、初级基本任职条件。

A1:

副高级五级岗位

取得高级职称资格4年以上(含4年,以下同);教学能力强、水平高、质量好,在教育教学中能起到示范作用;具有较强的教研能力,取得了一定的教育教学创新成果。

A2:

副高级六级岗位

取得高级职称资格2年以上;教学能力强、水平高、质量好,教育教学效果明显;具有一定的教研能力,取得了一定的教育教学创新成果。

A3:

副高级七级岗位

取得高级职称资格;教学能力较强,教育教学效果反映较好;积极开展教学科研工作。

B1:

中级八级岗位

取得中级职称资格4年;教学经验十分丰富,效果好。

B2:

中级九级岗位

取得中级职称资格2年;教学经验丰富,效果好。

B3:

中级十级岗位

取得中级职称资格;有教学经验,效果好。

C1:

初级岗位十一级岗位

取得初级职称资格1年;本科学历,每学年均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

C2:

初级十二级岗位

本科学历且见习期满,或具有任助理职称所规定的工作年限;每学年均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

(3)专业技术岗位岗位职责:

①、教师应在接受学校分配的教育教学任务后,熟悉教学计划,了解所任学科在教学计划中的作用与地位,钻研教学大纲,掌握教材的内在联系,并根据大纲要求和学生实际制定好学期授课计划。

②、按照教学常规和备课规程要求,认真进行单元备课、课时备课,写好教案,设计教法,指导学法,体现德育,全面贯彻教育方针。

③、教师要精心搞好课堂教学,上好习题课、实验课、复习课、技能课,做好指导实习等工作,努力提高每一节课的教学质量。

做到教学目的明确、讲授正确、教法得当、语言清晰、板书工整、组织严密、理论联系实际,有效地利用课堂45分钟。

④、要重视课堂教学实效,认真做好学生调查,掌握学生对知识的吸收率和巩固率,收集教学信息和反馈信息,做好课后回顾。

针对学生实际做好辅导、补课、答疑,因材施教,加强教学的针对性,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⑤、用先进的教育思想指导教学,寓思想教育于教学活动之中,有机地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认真执行课堂教学常规和学校对学生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教师施教行为规范,不断提高学生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

⑥、精心布置作业,对作业要及时收发、认真批改,讲求实效,搞好讲评活动。

作业的留、收、改、评都要严格要求,做到规范化,要加强课堂练习、认真指导,努力做到当堂巩固,提高教学效果。

⑦、加强对学生平时考核的单元测验,严格考试制度,严肃考场纪律,杜绝作弊行为,保证成绩的真实性。

期中、期末考试前,一定要认真上好复习课,考试后做好质量分析,制定改进措施。

⑧、要按时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组内的教研活动,如听课、试讲、观摩、集体备课、研究教材、学术讨论、经验交流、召开学生座谈会、学习理论等,努力提高政治业务水平。

⑨、学期结束后,要对本学期教学工作做出书面总结,并交教务科存档。

⑩、完成学校交给的临时任务。

3、工勤技能岗位

(1)岗位设置情况:

工勤技能岗位分为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最高岗位级别为[2]级。

分别设置技师岗位、高级工岗位、中级工岗位、初级工岗位。

普通工人岗位不分等级。

(2)工勤技能岗位的任职条件

1.按国家要求,具备相关工作岗位的资格条件。

2.每一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相应技术等级的考核;

(3)工勤技能岗位职责

①根据各自承担责任,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

②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

四、竞聘的程序、形式及择优的办法

竞聘上岗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制定方案。

成立领导小组,健全组织机构,核编定岗,拟定方案材料。

(二)公布方案。

召开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组织学习相关文件,讨论并完善方案材料,经教代会通过后公示,并上报有关部门审批。

(三)公开报名。

采用个人自荐的形式,参加竞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向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请。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四)资格审查。

领导小组对申请人员应具备的任职资格和岗位任职条件进行初审,确定竞聘人选。

(五)测评考察。

由领导小组根据竞聘人员提交的书面申请及该人员的日常工作表现,按照竞聘上岗工作办法,分别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民主评议、量化考核。

(六)确定聘任。

根据个人提供的材料及考核结果,经领导小组研究后,提出初步聘任方案并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有关部门审批,按规定由学校主要领导实施聘任,签订聘任合同。

竞聘办法

(一)管理岗位竞聘办法

1.竞聘条件:

竞聘人员必须具备基本的任职资格和管理岗位的具体任职资格。

2.竞聘办法:

根据学校内设机构、干部职员状况及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岗位结构控制比例聘用。

(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竞聘办法

1、竞聘条件:

竞聘人员必须具备基本的任职条件和专业技术岗位的具体任职条件。

2、竞聘办法:

符合岗位竞聘条件和任职年限要求者,可申请竞聘一个岗位。

不申请的教师视为不参加竞聘,学校不做考核。

以总分从高到低依次按指标控制比例聘入专业技术相应岗位。

3、出勤情况:

三年中其中一年有事假累计15个工作日、病假累计1个月,只能被聘为现任职的最低档。

4、计分项目如下:

(1)工作经历(截止时间:

2010年12月31日)(20分)

①工作年限(15分):

从事教育工作满一年得分(以实际教龄计算),超过15分的按15分计算,超出部分分值算作附加分,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考虑。

②任职年限(7分):

任现职满一年得分,超过7分的按7分计算,超出部分分值算作附加分,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考虑。

计算时间为任该职务起薪时间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以学年或年度整年计算)。

(2)学历层次(4分)

教师学历须是国家或者地方认可的学历文凭。

研究生计4分,本科计3分,专科计2分,中专计分;

(3)工作质量(30分)

以近三年考核分值的平均分值为计算分数,最高分数30分,最低分数25分。

(4)获奖加分(10分)

①先进个人或荣誉称号

近三年来获国家、省、市、校全口径先进个人的分别按4、3、2、1加分,单口径的分别按3、2、1、加分(同一项被几级表彰按最高级别加分,但在同等条件下可加附加分或优先考虑)。

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按国家、省、市分别加3、2、1。

“五评”活动获科称号的加分。

②优质课(技能大赛)

优质课、说课按国家、省、市、校级分别加:

3、2、1、分。

省技能竞赛按获奖等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1分。

③科研成果

结题课题按国家、省、市级加3、2、1分。

课题未结题的根据课题层次每年加应得分数的1/2(说明:

加分人员仅限于学校明确参与课题主要研究成员),个人的课题论文按论文获奖处理。

前面四项未列入的奖项不加分,获奖计分年限从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

获奖得分超过10分的按10分计算,超出部分分值算作附加分,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考虑。

个别奖项不能确定的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同一项活动或同一个项目不累计加分,只记最高分值。

以上加分以文件、出版书刊或证书原件为依据。

(5)职务加分:

(4分)

校级领导4分,中层3分,教研组长2分,班主任2分。

(在现任职务工作满三年者加以上分数,否则每少一年减以上标准的三分之一)。

(6)民主测评(12分)

测评方式:

民主测评采取不同职称分别打分的方式进行,不按规定打分的视为费票。

(最高分数12分,最低分数8分)。

(7)竞聘领导小组评议(18分)

测评方式:

领导小组测评采取不同职称分别打分的方式进行。

不按规定打分的视为费票。

(最高分数18分,最低分数12分)。

(8)综合考核

每一位竞聘人员以上七项分值的总分为该竞聘人员的综合考核得分,综合考核得分是岗位设置竞聘的最终得分。

(9)正式竞聘

根据综合考核的得分,对符合竞聘条件且申请竞聘该岗位的人员从高到低进行聘用,分值相同的情况下,按工作年限附加分、任职年限附加分和获奖加分附加分的先后高低进行聘用。

五、管理与待遇

1、经核准备案同意的拟聘用人员,根据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由学校校长与其被聘用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明确岗位职责。

2、对竞聘上岗人员按照新任职务的管理权限进行管理,聘用人员在聘期内按照所聘岗位及相关规定兑现相应的工资待遇。

3、对被聘者原则上一年考核一次,对考核“不合格”或“不称职”的教职工作为待聘或不予聘任处理。

聘期满,经考核、考察“合格”或“称职”方可续聘。

六、监督管理

1、竞聘上岗工作的纪律和监督,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凡竞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一律按规定严肃惩处,并上报主管部门。

2、竞聘上岗工作应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3、开展竞聘上岗工作过程中,如遇本人或亲属,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实行回避制。

七、附则

1、本方案经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审议通过,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后实施。

2、本方案由本校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白城市第一职业高中

2011年4月22日 

 

白城市第一职业高中

教职工竞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赵云桐

副组长:

刘晓航黄松民王新利张辛为张伟

成员:

吕英杰赵春程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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