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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09提高阶段名师精讲杨帆女三国法习题

律政09提高阶段名师精讲杨帆(女)三国法习题

三国法课后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具有强行法的性质,这表明()

A、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均具备强行法的各种条件和特征

B、国际强行法就是指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C、如改变该原则,须经联合国大会作出决议

D、国际社会主要是一些大国要接受这一原则

答案:

A

解析: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具有强行性并以各国普遍接受为前提,C、D项显然违反这一前提。

但并不能说所有强行法均为国际法的基本原则,B项错误。

2、根据国际法的相关规则和实践,甲国的下列哪项行为不属于国家内政的范围?

()

A、甲乙丙三国相邻,乙丙两国交战,甲国宣布中立

B、甲国决定在本国境内建立五个民族自治区

C、甲国以明示的方式承认丙国通过政变产生的新政府

D、甲国通过国内立法决定武装侵略邻国

答案:

D

考点:

不干涉内政原则

解析:

内政就实质而言是国家在其管辖的领土上行使最高权力的表现。

也就是说,凡是国家在宪法和法律中规定的事项,即本质上属于国家主权管辖的事项都是国家内政。

“内政”不是一个单纯的地域上的概念,一个国家在本国境内的某些行为,也可能是违反国际法的,别国对此违法行为的干预并不构成对内政的干涉。

比如一国在本国境内扣留外国外交代表作人质就不属内政的范围。

再如某国在国内实施种族隔离,也不是内政,因为这是被整个国际社会所禁止的犯罪行为。

判断某一事项是否属于内政,要看其是否本质上属于国内管辖的事项及该事项中的行为是否违背已经确立的国际法原则和规则。

3、空中劫持是指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使用暴力的行为,“飞行中”是何含义?

()

A、航空器装载完毕,机舱外部各门均已关闭起到打开任一舱门以便卸载时止

B、发动起到滑跑完毕止

C、从地面人员或机组为某一特定飞行而对航空器进行飞行前准备至降落24小时后止

D、降落后

答案:

A

解析:

《海牙公约》第1条规定:

“凡在飞行中航空器内的任何人,用暴力或用暴力威胁,或用任何其他恐吓方式,非法劫持或控制该航空器,或企图从事任何这种行为,或是从事或企图从事这种行为的人的同犯,九天考资即是犯有罪行。

”也即构成空中劫持。

并对“在飞行中”作了明确规定:

“航空器从装载完毕,机舱外部各门均已关闭时起,直至打开任一机舱以便卸载时为止,应被认为仍在飞行中。

航空器强迫降落时,在主管当局对该航空器及其所载人员和财产接管责任前,应被认为仍在飞行中。

4、下列关于领土主权取得方式和领土主权限制的判断中,符合现代国际法的有哪些?

()

A、在公海中通过人工建设而成的人工岛屿属于人工添附,是符合现代国际法的领土取得方式

B、租借是签订条约通过出租或抵押取得领土主权的方式,根据有关租借条约是否基于承租国和出租国双方的自愿和平等,租借在国际法上产生的效力不同

C、外国商船在本国领海有权无害通过,这是符合现代国际法的领土主权的限制

D、殖民地人民从前殖民国或宗主国独立出来成立新国家或加入其他国家而带来的领土变更违反了国家主权原则,已被现代国际法所废弃

答案:

C

选项:

添附必须是基于国家领土的增加领土的行为,在公海上建设人工岛屿虽然是合法的,但建设的人工岛屿不构成该国领土,选项A错误;租借不是领土的取得方式,而是领土主权的限制方式,B选项错误;领海无害通过是符合现代国际法的领土主权的一般限制,选项C正确;殖民地独立取得领土主权是民族自决原则的体现,是符合现代国际法的,选项D正确。

5、下列选项哪个不是海洋法关于船舶在公海上航行悬挂船旗的规则?

()

A.任何国家的船舶都可以悬挂其国旗在公海中自由航行

B.如果船舶在两个国家注册,则应悬挂两个国家的船旗

C.如果船舶未挂任何船旗,则任何国家的军舰都可以对其行使登临权

D.为航行方便而在航行中不断变换船旗的船舶,可被视为无国籍船舶

答案:

B

解析:

任何国家的船舶都可以悬挂其旗帜在公海中自由航行。

任何国家不得对在公害中合法航行的别国船舶加以阻碍。

在公海中航行的船舶必须在一国进行登记并悬挂该国国旗,登记国称为该船的国籍国或者船旗国。

在公海航行的船舶必须并且只能悬挂一国旗帜,悬挂两国或者两国以上旗帜的航行或视方便尔换用旗帜的,可视为无国籍船舶。

6、根据有关大气环境保护的国际法规定,下列那些表述是正确的?

()

A.在控制温室气体的排放方面,所有国家应当承担相同的责任和义务

B.在控制温室气体的排放方面,发达国家应当承担更多的责任和义务

C.在控制温室气体的排放方面,发展中国家应当承担更多的责任和义务

D.有关大气环境保护的国际公约进一步规定了各国温室气体排放量的具体减排目标

答案:

B

解析:

《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根据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将缔约国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在具体规定方面发达国家承担的义务多于发展中国家。

7、曼努埃尔·乌里韦是墨西哥驻加拿大使馆的文化参赞,在加拿大任职期间与其妻莫妮卡、儿子何塞共同居住在加拿大首都渥太华。

2007年3月曼努埃尔·乌

适用其定居国法律;如未定居的,适用其住所地国法律。

”王霞琴2006年8月获得了在加拿大的定居资格,因此2007年签订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问题应当适用定居国加拿大的法律确定。

选项C正确。

13、中国人李亮2000年到俄罗斯从事工程承包等工作,2005年取得在俄罗斯的定居资格。

2006年8月,李亮回中国从事北京的一项奥运场馆承包工作。

2007年1月31日,李亮在北京签发一即期汇票,该汇票指定的付款人为俄罗斯人普契科夫。

2007年3月20日,该汇票的持票人哈萨克斯坦人叶格罗夫在莫斯科向普契科夫提示汇票时,遭普契科夫拒付。

叶格罗夫在获得有关拒绝证明后向李亮行使追索权。

关于本案李亮是否有签发汇票的行为能力问题,我国法院应当如何适用法律?

()

A、因为汇票是在莫斯科被拒付,因此我国法院应当适用俄罗斯法判断李亮签发汇票的行为能力问题

B、我国法院应当适用中国法判断李亮签发汇票的行为能力问题

C、因为李亮定居于俄罗斯,因此我国法院应当适用俄罗斯法判断李亮签发汇票的行为能力问题

D、因此持票人因拒付而权利受损的主体,因此我国法院应当适用哈萨克斯坦法判断李亮签发汇票的行为能力问题

答案:

B

解析: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79条:

“定居国外的我国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如其行为是在我国境内所为,适用我国法律;在定居国所为,可以适用其定居国法律。

”依此规定,本题选项B正确。

14、甲乙均为俄罗斯公民。

甲定居中国,乙定居韩国,双方在北京订立了一借贷合同,其中约定有关该合同的争议由中国法院排他管辖,合同争议适用韩国法律。

后双方因执行该合同发生争议而诉至我国法院。

关于该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所应适用的法律,下列哪一个选项是正确的?

()

A.当事人双方都是俄罗斯公民,该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应适用俄罗斯法律

B.当事人在北京订立合同,该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应适用中国法律

C.当事人选择韩国法为合同准据法,该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应适用韩国法律

D.当事人选择由我国法院管辖,该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应适用我国法律

答案:

C

考点:

时效的法律适用

解析:

《民法通则》第145条规定:

“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合同法》第126条规定:

“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民通意见》第195条规定:

“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依冲突规范确定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准据法确定。

”因此,该合同争议的准据法是韩国法,诉讼时效也应当适用韩国法。

故只有选项C正确。

15、营业地在法国的美国籍A公司与营业地在中国的英国籍B公司通过往来函电订立了一份从法国进口一批机床到中国的合同,双方约定选择DDP(中国温州)作为合同的价格条件。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纠纷,B公司因此向中国某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明确排除了《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适用,但又未选择合同应当适用的法律。

那么,根据我国的司法实践,我国法院在审理本案时应当适用的法律是()。

A、法国法B、美国法C、中国法D、英国法

答案:

C

解析:

本题是关于合同法律适用的命题。

由于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排除了《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适用,但又未选择合同应当适用的法律,因此本案准据法应当按照最密切联系原则寻找。

根据我国关于最密切联系的司法实践,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原则上应当适用合同订立时卖方营业所所在地的法律。

但是,如果合同是在买方营业所所在地谈判并订立的,或者合同明确规定卖方须在买方营业所所在地履行交货义务的,则适用合同订立时买方营业所所在地的法律。

本题中双方当事人选用了DDP术语,就属于合同明确规定卖方须在买方营业所所在地履行交货义务的,因此最密切联系地为买方所在地的中国。

16、设立在中国重庆市的达德有限公司经理安军携带以泰国某银行为付款银行的汇票一张,赴香港和东南亚几国办理业务,途中在香港不慎将该汇票丢失。

达德有限公司遂向中国法院请求保全票据权利,本案票据丧失时,失票人请求保全票据权利的程序应当如果适用法律?

()

A适用中国法B适用泰国法

C适用香港法D选择适用中国法或泰国法

答案:

B

解析:

根据我国《票据法》第100条:

“票据丧失时,失票人请求保全票据权利的程序,适用付款地法律”,B选项正确。

17、新加坡一航空公司所有的一架波音777客机在新加坡登记,常年飞行于新加坡和日本之间。

因该航空公司欠中国东方航空公司债务到期无力清偿,遂于2006年3月与东航在上海签订抵押合同,将这架飞机抵押给中国东方航空公司以请求延期清偿债务。

2007年底,双方就该抵押权发生争议诉至我国某法院。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该案应适用()

A中国法

B日本法

C新加坡法

D抵押合同签订地法

答案:

C

考点:

民用航空器抵押关系的法律适用

解析:

参见《民通意见》第186条:

民用航空器抵押权适用民用航空器登记国法律。

18、美国男子迪克和英国女子米拉2000年在意大利罗马结婚,2003年共同到中国北京一美资企业工作。

2007年8月,迪克向我国北京是某人民法院提起离婚的诉讼请求。

我国法院受理本案后,在处理认定迪克和米拉婚姻效力问题时,应该适用下列哪一法律加以解决?

()

A美国法B英国法

C中国法D意大利法

答案:

D

考点:

涉外离婚关系的法律适用

解析: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涉外婚姻关系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19、中国甲公司与日本乙公司签定合同进口某数码产品,合同选用的贸易术语为CIF(青岛),约定的交货时间为2008年7月1日-10日,这意味着在此期限内任何一天卖方日本乙公司应完成下列哪项工作?

()

A.应将货物在青岛港交给承运人B.使货物装船完毕

C.开始将货物装船D.保证买方在青岛港收到货物

答案:

B

解析:

CIF术语后约定的港口名为目的港,而该术语的交货地点为装运港,选项A、D错误;CIF术语下卖方的交货义务截止于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选项B正确,C错误。

20、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分三批履行,其中第二批出现了质量问题。

请问依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只要第二批货物的质量问题构成根本违约,买方即可宣告合同对该批货物无效

B.只要第二批货物的质量问题构成根本违约,买方即可宣告合同对已交付或今后交付的各批货物无效

C.如第二批货物的质量问题构成一般违约,买方可宣告合同对该批货物无效

D.如第二批货物的质量问题构成根本违约,买方仅可宣告合同对该批货物和今后交付的货物无效

答案:

A

解析:

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对分批交付的货物无效的处理分三种情况:

(1)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任何一批货物的义务构成对该批货物的根本违约时,只能宣告合同对该批货物无效;

(2)如有充分理由断定对今后各批货物将会发生根本违反合同,则可在一段合理时间内宣告合同今后无效;(3)当买方宣告合同对任何一批货物的交付为无效,而各批货物又是互相依存的情况下,可宣告对已交付的或今后交付的各批货物均无效。

九天考资依照这些规定,本题只有选项A是正确的。

21、目前调整班轮运输的国际公约主要有《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和《汉堡规则》,关于这三个公约的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

A、三个公约都规定了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限额,其中赔偿限额最低的是《海牙规则》,我国海商法与之相同

B、《维斯比规则》要求承运人在开航前和开航时必须谨慎处理以使船舶适航

C、《汉堡规则》首次明确了任何种类的保函在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均为有效

D、《海牙规则》规定承运人货物运输的责任期间为货物在装运港、运送途中和卸货港在承运人掌管下的全部期间

答案:

B

解析:

我国海商法关于货运承运人的赔偿限额与《维斯比规则》相当,选项A错误;船舶适航是承运人最低限度的义务之一,选项B正确;《汉堡规则》只承认善意保函的效力,选项C错误;《海牙规则》下承运人的责任期间为装到卸,选项D错误。

22、2006年初,甲国X公司(卖方)与中国Y公司(买方)订立货物买卖合同。

Y公司向中国某银行申请开出了不可撤销信用证。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Y公司派驻甲国的业务人员了解到,该批货物很可能与合同严重不符且没有价值,于是紧急通知Y公司总部。

Y公司随即向有管辖权的中国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裁定止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

依照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

A.Y公司须证明存在X公司交付的货物无价值或有其他信用证欺诈行为的事实,其要求才可能得到支持

B.开证行如发现有信用证欺诈事实并认为将会给其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时,也可以向法院申请中止支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

C.只有在法院确认国外议付行尚未善意地履行付款义务的情况下,才能裁定止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

D.法院接受中止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的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

答案:

C

解析:

A选项所表述的情况指的是申请人至少需要证明出口商存在信用证欺诈行为,其请求才有可能得到法院的支持,这可以说是符合法律常识。

因此,A项表述正确。

B项涉及开证行的请求权利。

因为信用证涉及银行信用,开证行对受益人承担付款义务。

在信用证欺诈情况下,开证行是首当其冲的受害者,因此,它应有权提出相关请求,这也是该《规定》第9条的规定。

因此,B项表述正确。

在申请人证明了信用证欺诈事实的情况下,法院仍有可能不应做出中止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的决定。

相关的情形在该《规定》的第10条中有明确的规定,其主要意思是维护国际银行规则和保护善意的银行支付行为。

C项表述之所以错误,是因为议付行善意地履行付款义务的情形只是各种善意付款、议付和承兑情形中的一种,其他情形也可能限制法院做出中止支付的决定。

因此,C项是本题唯一的正确选择。

D项是关于法院做出裁定的时限,48小时的限制是该《规定》第12条的直接规定,因此也是正确的表述。

23、根据中国法律,如果中国商务部终局裁定确定某种进口产品倾销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以征收反倾销税。

下列关于反倾销税的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反倾销税只对终局裁定公告之日后进口的产品适用

B.反倾销税税额不得超过终局裁定的倾销幅度

C.反倾销税和价格承诺可以同时采取

D.反倾销税的纳税人应该是倾销产品的出口商

答案:

B

解析:

反倾销税是我国政府部门近年来采取较多的一种贸易救济措施。

反倾销税通常只对终局裁定公告之日后进口的产品适用,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追溯性地适用。

比如对于已经征收临时性反倾销税的,可以根据终局裁定的反倾销税进行多退少补。

因此,A项表述是错误的。

反倾销税税额不得超过终局裁定的倾销幅度,否则将是不合理的,与征收反倾销税的目的相违。

我国法律也正是这样规定的,所以B项表述正确。

确定征收反倾销税是在终局裁定做出之后,而价格承诺只在终局裁定之前具有意义,故两者不可同时采用。

因此,C项是不正确的。

虽然征收反倾销税最终影响的是出口商,但法律规定由进口商承担反倾销税的纳税义务,因此反倾销税的纳税人是进口商而不是出口商,故D项表述错误。

24、2006年,中国商务部决定对原产于马来西亚等八国的橡胶制品展开反补贴调查。

根据我国《反补贴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下列关于此次反补贴调查的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

A、我国商务部在确定进口橡胶制品是否存在补贴时必须证明出国(地区)政府直接向出口商提供了现金形式的财政资助

B、在反补贴调查期间,该八国政府或橡胶制品的出口经营者,可以向中国商务部作出承诺,取消、限制补贴或改变价格

C、如果我国商务部终局裁定决定对该八国进口橡胶制品征收反补贴税,该反补贴税的征收期限不得超过10年

D、如果中国橡胶制品进口商对商务部征收反补贴税的终局裁定不服,必须首先向商务部请求行政复审,对行政复审决定还不服,才能向中国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答案:

B

解析:

补贴可以由出口国政府直接或间接提供,选项A错误;反补贴措施中的承诺可以由出口国政府或出口经营者作出,选项B正确;反补贴税的征收一般不应超过5年,选项C错误;行政复审不是司法审查的必经程序,选项D错误。

25、根据2004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采取保障措施的条件之一是国内产业受到损害,具体而言是指生产同类产品或者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产业受到严重损害或受到严重损害威胁

B、保障措施调查,一律由商务部独立进行

C、保障措施和反倾销、反补贴措施一样,只能采取提高关税的形式

D、保障措施应针对特定来源的进口产品实施

答案:

A

解析:

选项A符合保障措施采取的条件,正确;保障措施调查涉及农产品的,须由商务部会同农业部进行,选项B错误;保障措施可以采用提高关税或数量限制等形式,选项C错误;保障措施不能具有歧视性,选项D错误。

26、依《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的规定,非该公约成员国的国民,其作品首次在公约某一成员国出版,或同时在某一成员国及其他非成员国首次出版,则应在一切成员国中享有下列哪一种待遇?

A.最惠国待遇B.优惠待遇

C.差别待遇D.国民待遇

答案:

D

解析:

《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第3条第1款规定:

“根据本公约,(a)作者为本同盟任何成员国的国民者,其作品无论是否已经出版,都受到保护;(b)作者为非本同盟任何成员国的国民者,其作品首次在本同盟一个成员国出版,或在一个非本同盟成员国和一个同盟成员国同时出版的都受到保护。

”所以选项D是正确的。

27、根据《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的规定,哪一类国家是合格东道国?

()

A、发展中国家会员国B、发达国家会员国

C、实行计划经济的会员国D、实行市场经济的会员国

答案:

A

解析:

根据《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的规定,合格东道国仅包括发展中国家会员国。

28、由两家或两家以上的银行依据同样的贷款条件并使用共同的贷款合同向借款人发放的由一家共同的代理行管理的贷款属于下列哪种类型的贷款?

()

A、政府贷款B、国际金融机构贷款C、银团贷款D、项目贷款

答案:

C

解析:

本题描述的是银团贷款的概念,因此选项C是正确的。

 

二、多项选择题

1、关于政府间国际组织和非政府间国际组织,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产生和活动的依据不同,政府间国际组织产生和活动的依据是政府间达成的有关协议,而非政府间国际组织产生和活动的依据则是各相关国家的国内法

B、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其成员不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成员必须是主权国家,而非政府间组织的成员可以包括非主权实体

C、非政府间国际组织一旦被联合国经社理事会赋予咨商地位,即可成为政府间国际组织

D、作为国际法主体的国际组织一般主要指政府间国际组织

答案:

AD

解析:

政府间国际组织和非政府间国际组织的主要区别就在于其成立和活动的依据是依据国际法还是国内法,选项A正确,C错误;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成员也可以是非主权国家,如WTO,选项B错误;作为国际法主体的国际组织主要指政府间国际组织,选项D正确。

2、甲乙两国相邻,两国于1960年签订边界条约约定以某条河流的主航道中心线为界。

20世纪80年代以来,甲乙两国的边民因在界河上航行和捕鱼等问题时有纠纷。

1998年,甲国派出军队封锁了整条界河,禁止乙国人在该河流上航行并捕鱼。

乙国认为甲国的做法损害了自己的利益,从其境内向甲国境内发射若干导弹摧毁了甲国的数十处军事和非军事目标。

关于本案,根据国际法相关规则和实践,下列选项哪些是错误的?

()

A、本案乙国采用的争端解决方式是反报

B、本案乙国采用的争端解决方式是报复

C、本案甲国无需承担国际责任,因为其是被害国

D、本案乙国无需承担国际责任,因为其行为属于自卫

答案:

ACD

解析:

本案中甲国先派出军队封锁整条界河的行为是违反条约的国际不法行为,乙国针对该不法行为的反措施在争端解决方式上被称为报复,A、C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乙国发射导弹摧毁甲国军事和非军事目标的行为虽然是针对甲国先行的不法行为,但该措施明显超过了甲国先行行为的损害程度,选项D错误。

3、甲国谢瑞公司与乙国阿德亚公司签订了一项进口危险化学废料到甲国的合同。

该化学废料是被《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巴塞尔公约》列为附件中的危险废物,现位于乙国境内。

甲乙两国都是公约的缔约国。

根据相关的国际法规则,下列判断哪些是正确的?

()

A.乙国政府或阿德亚公司应将拟出口化学废料事项通知甲国政府,并得到甲国政府的书面准许,才能出口

B.甲国政府应当证实谢瑞公司和阿德亚公司对该化学废料已作出无害环境的处置安排,包括详尽的处置办法和相关合同,才能准许进口

C、只要经甲国政府批准,该种化学废料就可以进行越境转移,无须有相关的保险或担保

D.如果甲国退出了《巴塞尔公约》,这种废料就不得再由乙国向甲国出口

答案:

ABD

解析:

《控制危险废物的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公约》关于越境转移的程序和其他事项,公约规定:

(1)出口国或者危险废物的生产者或出口者,应将拟出口的废物的越境转移以书面形式通知有关国家的主管部门。

进口国应作出书面的答复。

(2)出口国应当证实通知人已得到进口国的书面同意,并且进口国已证实出口者和处置者之间已订立合同,详细说明对废物的无害环境的处置办法,才能开始越境转移。

(3)如果越境转移的废物不能按照合同的条件完成,如无其他合法安排,应运回出口国。

(4)危险废物的任何越境转移都必须有相关的保险、保证或担保。

(5)公约不适用于其他国际制度管制放射性废物。

根据上述规定,本题ABD项正确,C项错误。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2008年出生于北京的李淼,其父亲是美国公民,母亲是中国公民的,具有中国国籍

B、2008年出生在美国纽约的康小满,其父母均为中国公民,2003年取得在美国(美国采用出生地主义的国籍原则)的定居资格,具有中国国籍

C、2008年出生在上海的王伟,其母亲为日本公民,父亲为无国籍人,具有中国国籍

D、2002年开始定居于德国的许明,2007年自愿加入德国国籍,其中国国籍自动丧失

答案:

AD

解析:

我国《国籍法》第4条规定: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A选项正确;第5条规定: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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