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江实验室一期文一西路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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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江实验室一期文一西路工程
之江实验室一期—文一西路工程
招标编号:
余19446
资格预审文件
招标人:
杭州南湖小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
杭州瑞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
2019年8月
备案机关: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
投标申请人须知
招标编号:
余19446
招标人:
杭州南湖小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人:
杭州瑞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2019年8月
申请人须知
一、总则
1、鉴于杭州南湖小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拟建之江实验室一期—文一西路工程的招标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已基本具备进行施工招标的条件,且已为该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并修补任何缺陷筹措了一笔足够的资金,其中的一部分将用于本次资格预审项下的合同价格的合理支付。
2、招标人将就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
3、关于本工程的基本情况,如项目所在地的气候、水文、地形、现场通道、交通与通讯设备、医疗设施、项目路线、工程规模、结构形式、主要施工设备、工程特别要求(施工工艺和措施等)、预计工期、资金来源、以及招标人提供的设施和服务及其它有关数据将在附件3中说明。
二、资审申请
1、资格预审将面向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新)壹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建造师要求为市政工程专业壹级。
2、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贸易协定且具有市场准入资格的国家的投标申请人,只要满足第1条要求的条件,均可申请参加资格预审。
3、为了通过资格预审,并在此之后参加对本工程的投标,投标申请人应向招标人提供充分和有效的证明材料,证明他们具备第1条与第2条规定的合格条件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为此,所以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资格预审申请书及所附系列的要求,用不褪色的水笔或用计算机打印,如实填写和提供有关资料。
4、投标申请人必须回答申请书及所附系列附表中提出的全部问题。
任何缺项将可能导致其申请被拒绝。
5、投标申请人须递交与其资格审查有关的资料,并及时提供对所递交资料的澄清或补充材料,否则将可能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6、按资格预审要求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使用中文。
使用其他语种的资料应附有经权威翻译机构核准的中文译文。
对资料的理解将以中文为准。
三、资格预审评审标准
1、本工程关于各投标申请人投标资格的预审,将依据投标申请人按资格预审申请书及所附资格预审评分细则和本须知的要求提供的能够被恰当证实的资料。
2、在资格预审过程中,如发现投标申请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则资格预审不合格;根据评分细则,从所有符合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的投标申请人中,按得分由高到低取前15家作为投标入围单位(并应符合余政办[2009]121号文件及杭政函[2019]27号文件要求),但如具有入围资格的最后排名得分出现2家及以上并列时则抽签入围。
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且符合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含)以下,则所有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且符合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的潜在投标人均入围。
若符合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家的,则依法重新招标。
四、利益冲突
在过去三年内以及目前,投标申请人应:
(1)未曾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的从属关系;
(2)未曾参与过本项目的设计、技术规范、资格预审或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
(3)与将承担本合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任何从属关系。
(4)本工程拒绝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资格预审。
五、申请书递交
1、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及有关资料必须经密封后在2019年8月29日9时30分前送达余杭临平南大街265号市民之家三楼,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杭分中心1号开标室,迟到的申请书将被拒绝。
2、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的交易员或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本人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建造师(项目负责人)的有效二代身份证、区交易中心核发的余杭区投标企业IC卡,交易员还应随带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书(附参加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书供投标人参考),对项目实行刷建造师(项目负责人)二代身份证、企业IC卡签到,否则其资格预审申请书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刷二代身份证及IC卡签到时,须仔细核对项目信息,若刷卡签错项目或从业人员的,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投标人须保证提供的二代身份证及IC卡可以正常读取并真实有效,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投标截止时间届满时,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刷卡签到情况出具“资格核对表”,“资格核对表”上数据以投标截止时间届满时建造师(项目负责人)的有效二代身份证、区交易中心核发的余杭区投标企业IC卡所对应的区建筑市场信用网上的信息为准,但当天审核入库的企业的资质信息、等级以及企业人员的资质信息、等级当天不予启用,隔天方可启用,企业隔天可正常参加招投标(即新入库企业当天审核入库以及已入库企业当天变更审核入库的信息隔天方可启用)。
(除系统原因外,投标截止时间后资格核对表上数据不作调整)。
4、各投标单位应对IC卡内信息真实性负责,若有变动的,须及时通过区建筑市场信用网办理变更审核手续,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有投标单位自负。
5、投标申请人递交申请书的同时,递交各类证书和资料文件的原件及原件目录清单(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各类证书和资料文件的原件及原件目录清单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招标代理单位派人收取原件时,应按目录清单进行核查,确认无误后方可签收。
6、投标申请人须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并装袋密封,正副本份数不符合要求或未装袋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7、资格预审申请书封皮上还应清楚地注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及通信地址。
8、投标申请人所递交的全部文件均按保密文件处理,并不予退还。
9、资格预审申请书应包含资格预审申请书格式及其附表等相关内容,及相关原件的复印件和投标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资料。
10、投标申请人在递交申请书的同时,应提交下列证书、资料文件及“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附件1)和“资格预审合格条件标准评分细则”(附件2)中要求的相关原件:
(1)投标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申请人的《企业资质证书》;
(3)投标申请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申请人被评为“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称号的证明资料、投标申请人被评为优秀施工企业称号的证明资料、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
(5)投标申请人业绩相关证明资料;
(6)投标申请人的财务状况相关证明资料;
(7)投标申请人的经营场所相关证明资料;
(8)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荣誉、学历及职称证书;
(9)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相关证明资料;
(10)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学历、职称证书;
(11)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业绩相关证明资料;
(12)拟派项目班子成员相关证明资料;
(13)针对本工程的有关技术措施;
(14)投标申请人根据资格预审合格条件标准评分细则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注:
1、对于不能提供上述资料原件复核的,资格预审委员会又无法通过其他途径确认该资料的有效性的,在评审时资格预审资料中相对应的内容将不予计分。
2、投标申请人所递交的全部文件均按保密文件处理,并不予退还,但原件经评标委员会审验后立即退还。
六、资格预审材料的更新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申请人须对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财务状况材料重新更新,以证明其仍满足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并且所提供的材料是经过确认的。
如果在招标时投标申请人已经不能达到资格标准,其投标将被拒绝。
七、通知和确认
1、只有资格预审通过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与投标。
2、招标人保留以下权利:
(1)修改招标工程的规模及总金额;在这种情形下,投标申请人只有达到修改后合同要求且资格预审合格,才能参与该合同的投标。
(2)拒绝或接受任何申请;
(3)取消资格预审。
招标人将对上述行为负责,亦无义务告知投标申请人其有关上述行为理由。
3、在资格预审申请递交截止日期后7天内,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申请人其资格预审申请评审结果并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招标人将不给出任何有关此决定的原因。
4、投标申请人接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即获得参加本工程投标的资格。
5、投标申请人应在收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后2天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八、附件
附件1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附件2资格预审评分细则
附件3招标项目概况
附件1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投标申请人具备
的条件或说明
1
营业执照
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2
资质等级证书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新)壹级及以上
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原件或二维码标识清晰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余杭区建筑企业信息录入表”的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
3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4
投标申请人及拟派建造师登记录入
投标申请人及拟派建造师须在“余杭区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录入通过。
区外企业必须提供余杭区建筑市场信用网上能显示该企业信息和建造师人员信息的网页打印件加盖公章
5
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
无在建工程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专业壹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提供有效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原件
6
投标申请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的刷卡签到
投标申请人及拟派建造师必须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刷卡签到情况出具“资格核对表”一致。
投标申请人、项目负责人未存在市场限制的。
注:
1、允许投标单位拟派同一个建造师参与之江实验室一期-文一西路工程、之江实验室一期-之达路工程资格预审和投标。
资格预审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不得更换。
2、之江实验室一期-文一西路工程、之江实验室一期-之达路工程允许同一家单位中标(拟派同一建造师的投标单位除外)。
附件2
资格预审合格条件标准评分细则
一、只有满足以下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方可进入合格条件的评分程序
1.企业及建造师在评审前无处于停止市场行为的;
2.区外企业及建造师须经余杭区住建局建筑业管理处登记录入。
3.在资格预审过程中,如发现投标申请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经查实则资格预审不合格。
4.投标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的。
二、评标委员会审验投标人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时认为需要补充资料或责询时,各投标单位委托人必须在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提供,否则作不得分处理。
三.根据评分细则,从所有符合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的投标申请人中,按得分由高到低取前15家作为投标入围单位(并应符合余政办[2009]121号文件及杭政函[2019]27号文件要求),但如具有入围资格的最后排名得分出现2家及以上并列时则抽签入围。
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且符合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含)以下,则所有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且符合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的潜在投标人均入围。
若符合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家的,则依法重新招标。
评分细则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满分45分)
(一)企业诚信(满分15分)
1、企业资质等级: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新)壹级及以上资质的得4分;本项最高计4分。
(提供资质证书原件进行证明并在资格预审申请书中提供相应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否则不得分)
2、投标人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时间以证书或文件落款时间为准)获得过工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省级及以上或AAA级的,得5分;市级或AA级的,得4分;区县级或A级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本项最高计5分。
(提供证书或文件原件进行证明并在资格预审申请书中提供相应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否则不得分)
3、投标人已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有一项得2分;本项最高计6分。
(提供证书原件进行证明并在资格预审申请书中提供相应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否则不得分)
(二)企业业绩(满分25分)
1、企业自2014年1月1日(含)至今(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记录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的竣工时间为准)承建过并已竣工的政府或国有投资的市政道路项目(道路长度2.0km及以上、宽度42米及以上的或单条市政道路合同金额在2.5亿元及以上的)施工的有1个得5分,本项最高计15分。
(同时提供①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记录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表;②施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原件进行证明并在资格预审申请书中提供相应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否则不得分;两者缺一不可)
2、企业自2014年1月1日(含)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承建过的政府或国有投资的城市综合管廊项目(管廊长度1.0km及以上的或管廊部分合同金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的有1个得5分,本项最高计10分。
(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原件进行证明并在资格预审申请书中提供相应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否则不得分;若不能体现工程规模及特征的,同时提供①业主证明材料原件;②相关能体现工程规模及特征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经图审后的施工图纸或工程规划许可证等);两者缺一不可;
(三)财务状况(满分5分)
流动资金大于3000万元(不含)的,得5分;流动资金为2000万元(含)-3000万元(含)的,得3分;流动资金1000万元(含)-2000万元(不含)的,得1分;本项最高计5分。
(提供公司开户银行近三个月月底平均余额对账单原件进行证明并在资格预审申请书中提供相应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否则不得分)
二、企业人员配备情况(满分37分)
(一)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等级、学历及职称(满分5分)
1、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学历: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2分;大学本科以下学历的,得1分;本项最高计2分。
(提供毕业证书原件进行证明并在资格预审申请书中提供相应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否则不得分)
2、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职称: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计3分。
(提供职称证书原件进行证明并在资格预审申请书中提供相应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否则不得分)
(二)建造师的隶属关系(满分4分)
能提供在投标单位一年以上(包括一年)养老金交纳证明的得4分;能提供在投标单位一年以下,三个月(含三个月)以上养老金交纳证明的得2分;三个月以下或不能提供的不得分。
(提供社保证明原件进行证明并在资格预审申请书中提供相应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否则不得分)
(三)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业绩(满分10分)
1、拟派建造师自2014年1月1日(含)至今(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记录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的竣工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身份承建过并已竣工的政府或国有投资的市政道路项目(标准为长度2.0km及以上、宽度42米及以上的或单条市政道路合同金额在2.5亿元及以上的)施工的有1个得5分,本项最高计5分。
(同时提供①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记录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表;②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进行证明并在资格预审申请书中提供相应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否则不得分;两者缺一不可。
提拱的证明资料必须能体现出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姓名和身份等情况,否则不予得分)
2、拟派建造师自2014年1月1日(含)至今(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记录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的竣工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身份承建过并已竣工的政府或国有投资的城市综合管廊项目(管廊长度1.0km及以上的或管廊部分合同金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的有1个得5分,本项最高计5分。
(同时提供①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记录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表;②施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原件进行证明并在资格预审申请书中提供相应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否则不得分;两者缺一不可。
提拱的证明资料必须能体现出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姓名和身份等情况,否则不予得分。
若不能体现工程规模及特征的,同时提供①业主证明材料原件;②相关能体现工程规模及特征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经图审后的施工图纸或工程规划许可证等);两者缺一不可)
(四)技术负责人学历、职称及业绩(满分10分)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得2分;大学本科以下学历得1分;(提供毕业证书原件进行证明并在资格预审申请书中提供相应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否则不得分)
2、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提供职称证书原件进行证明并在资格预审申请书中提供相应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否则不得分)
3、拟派技术负责人自2014年1月1日(含)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以技术负责人身份承建过的政府或国有投资的城市综合管廊项目(管廊长度1.0km及以上的或管廊部分合同金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的有1个得5分,本项最高计5分。
(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原件进行证明并在资格预审申请书中提供相应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否则不得分;提拱的证明资料必须能体现出技术负责人姓名和身份等情况,否则不予得分。
若不能体现工程规模及特征的,同时提供①业主证明材料原件;②相关能体现工程规模及特征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经图审后的施工图纸或工程规划许可证等);两者缺一不可;
(五)项目班子成员配备情况(满分8分)
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施工员、材料员均应有上岗证,每一人员得1分;有造价师并提供证书的加3分,本项最高计8分。
(提供上岗证书、资格证书原件进行证明并在资格预审申请书中提供相应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否则不得分;)
三、项目班子成员到位率及考核、管理制度(满分8分)
1、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到岗率(到岗天数/日历天)承诺:
90%及以上得2分,80%及以上得1分,低于80%不得分。
2、技术负责人到岗率(到岗天数/日历天)承诺:
90%及以上得2分,80%及以上得1分,低于80%不得分。
3、其它班子成员到岗率(到岗天数/日历天)承诺:
100%得2分,90%及以上得1分,低于90%不得分。
4、项目班子考核制度及管理制度:
齐全可行的得2分;基本齐全、基本可行的得1分。
四、针对本工程的有关技术措施。
(满分10分)
1、工程安全措施:
安全措施先进可靠合理的得2-3分,基本合理的得1-2分,不合理的不得分;
2、工程进度措施:
进度措施先进可靠合理的得1-2分,基本合理的得0-1分,不合理的不得分;
3、质量保证措施:
质量保证措施先进可靠合理的得2-3分,基本合理的得1-2分,不合理的不得分;
4、合理化建议:
针对本工程的合化理建议先进可靠合理的得1-2分,基本合理的得0-1分,不合理的不得分;
备注:
1.本工程资格预审满分100分,当评标委员会总人数大于或等于5人时,依据评标委员会各成员计算的合计得分值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申请人的最终得分,得分值保留到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2.资格预审入围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在投标时一律不予变更。
3.资格预审评分标准第三项的第1、2、3条请各投标单位慎重考虑后并承诺,资格预审入围后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以及项目班子成员到位率承诺(未经业主同意)不作调整,否则施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且相关承诺内容作为合同内容。
中标后项目班组成员(未经业主同意)不作调整,如有违反承诺,发包人有权给予处罚。
附件3
招标项目概况(一般包括如下内容)
A项目概况
1、之江实验室一期—文一西路工程经杭州市余杭区发展和改革局余发改中心【2019】362号文件批准建设。
工程类别为贰类市政工程。
2、项目位置:
交通、电力、水供应:
可以满足施工要求.
B工程描述
1、综述:
之江实验室一期—文一西路工程位于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余杭街道,道路长约2821米,宽约42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桥梁、排水、综合管廊、交通设施、景观绿化、照明以及其他市政附属工程等;项目总投资约86675.2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44504.76万元。
2、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及设计联系单范围内的工程。
3、建设工期:
工程总工期为360日历天。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申请书
招标编号:
工程名称:
投标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日期:
资格预审申请书目录
一、资格预审申请书
二、附表:
附表1投标申请人一般情况
附表2年营业额数据表
附表3近四年已完工程及目前在建工程一览表
附表4财务状况表
附表5类似工程经验
附表6拟派往本工程的主要人员
附表7拟派往本工程的公司人员
附表8拟派往本工程主要人员的履历
附表9现场组织机构
附表10拟定分包人
三、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一、资格预审申请书
致:
(招标人名称)
1、经授权作为代表,并以(投标申请人名称)(以下称“申请人”)的名义,基于对资格预审文件做了检查和充分的理解,本申请书签字人在此以(招标工程项目名称)的申请人身份,向你方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本函附有以下内容的正本文件的复印件:
a)申请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b)业务总部所在地;
c)申请人的所有资格证书;
d)总公司所在地(适用于申请人是集团公司的情形),或所有者的注册地(适用于申请人是合伙或独资公司的情形)。
3、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你方授权代表可调查、审核我们递交的与此申请相关的声明、文件和资料,并通过我方的开户银行和客户澄清申请书中有关财务和技术方面的问题。
该申请书还将授权给提供与申请有关的证明资料的任何个人或机构及其授权代表,按你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相关资料,以核实本申请中提交的或与申请人的资金来源、经验和能力有关的声明和资料。
4、你方授权代表可通过下列人员得到进一步的资料
一般质询和管理方面的质询
联系人1:
电话:
联系人2:
电话:
有关人员方面的质询
联系人1:
电话:
联系人2:
电话:
有关技术方面的质询
联系人1:
电话:
联系人2:
电话:
有关财务方面的质询
联系人1:
电话:
联系人2:
电话:
5、本申请充分理解下列情况:
1)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的投标,必须以投标时提供资格预审材料的更新为前提。
2)你方保留如下的权力:
更改本项目合同的规模和金额,在这种情况下,投标仅面向资格预审合格且能满足变更后要求的投标申请人;
废除或接受任何申请,取消资格预审和废除全部申请。
3)你方及你方代表将对其上述行为承担责任,亦无义务向申请人解释其原因。
6、在此声明,申请书中所提交的声明和资料在各面都是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
二、申请书附表
附表1
投标申请人一般情况
1
企业名称
2
总部地址
3
当地代表处地址(如果有的话)
4
电话
联系人
5
传真
电子邮箱
6
注册地
注册年份(请附上营业执照复印件)
7
公司资质等级(请附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8
公司是否通过任何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如通过请说明并附上相关证书复印件,提供运行良好的年审记录。
9
主营范围
1.自
2.自
3.自
4.自
10
作为总承包人经历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