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各个科室部门领导的工作职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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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各个科室部门领导的工作职责
医院各个科室部门领导的工作职责
医院各个科室部门领导的工作职责
前言
为了加强各级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实行岗位责任制,做好医院工作,特制订医院工作人员职责。
医院工作人员的职责,是根据加强医院管理,明确职责分工,提高医疗质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而制定。
各级医院应当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人员职责,认真贯彻执行。
一、医院党委(总支、支部)
书记职责
1.在上级和院党委(总支、支部)领导下,经常了解和检查党的方针、政策和医院党委(总支、支部)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
2.领导制定党的组织、宣传、统战、纪律检查、政治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定期检查总结。
3.努力学习政治和业务,带头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4.要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全院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政治思想工作。
5.充分发挥党委其他成员和院长的作用,并积极帮助和支持他们开展工作。
副书记协助书记负责相应的工作。
二、医院科室党支部书记职责:
1.组织学习政治理论和时事政策。
2.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对党员进行管理教育、发挥党员的模范作用。
3.制定支部工作计划,检查支部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大会和上级党委报告工作。
4.结合业务深入细致地进行政治思想工作,保证医疗、预防、科研教学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5.经常与支委科主任取得联系,主动地勾通情况,研究工作,紧密团结、相互配合、相互支持,作好工作。
支部副书记协助书记进行工作。
三、院长职责:
1.在上级和医院党委领导下,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全面领导医院的工作,包括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人事、财务和总务等工作。
2.领导制订本院工作计划,按期布置、检查、总结工作,并向领导机关汇报。
3.负责组织、检查医疗护理工作,定期深入门诊、病房,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证不断地提高医疗质量。
4.负责组织、检查临床教学、培养干部和业务技术学习。
5.负责领导、检查全院医学科学研究工作计划的拟订和贯彻执行情况,采取措施,促进研究工作的开展。
6.负责组织、检查本院担负的分级分工医疗工作和地段工作。
7.教育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医德,
8.负责组织、检查本院担负的分级分工医疗工作,指导所负担的机关、工厂等单位的职业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
9.组织、检查本院门诊的转诊、会诊、疫情报告及医院预防保健和卫生宣教工作。
五、行政副院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分管全院的行政、财务和总务工作。
2.负责组织拟定医院各项行政工作制度,并经常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督促财务、总务部门保证医疗所需物资供应工作。
4.负责督促检查本院治安、保卫工作。
2.每天深入门诊、病房及有关各科室收集工作日志,分别整理、核对,进行登记。
3.每月将门诊、病房及各医技科室登记好的原始资料,分别进行统计,按月、季、半年、年度等分别对比分析,并做好疾病分类统计工作。
4.每月终负责向医技科室催送月报表,分别进行登记。
5.督促各科室做好医疗登记、统计工作,给予必要的帮助。
6.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统计水平,保管好各种医疗统计资料。
六、临床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及行政管理工作。
2.制定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领导本科人员,对病员进行医疗护理工作,完成医疗任务。
4.定时查房,共同研究解决重危疑难病例诊断治疗上的问题。
5.组织全科人员学习、运用国内外医学先进经验,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6.督促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严防并及时处理差错事故。
7.确定医师轮换、值班、会诊、出诊。
组织领导有关本科对挂钩医疗机构的技术指导工作、帮助基层医务人员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8.参加门诊、会诊、出诊,决定科内病员的转科转院和组织临床病例讨论。
9.领导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意见。
妥善安排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组织并担任临床教学。
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
七、临床主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指导全科医疗、教学、科研、技术培养与理论提高工作。
2.定期查房并亲自参加指导急、重、疑、难病例的抢救处理与特殊疑难和死亡病例的讨论会诊。
3.指导本科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做好各项医疗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基本功训练。
4.担任教学和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5.定期参加门诊工作。
6.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指导临床实践,不断开展新技术,提高医疗质量。
7.督促下级医师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程。
8.指导全科结合临床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副主任医师参照主任医师职责执行。
八、临床主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医师指导下,负责本科一定范围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
2.按时查房,具体参加和指导住院医师进行诊断、治疗及特殊诊疗操作。
3.掌握病员的病情变化,病员发生病危、死亡、医疗事故或其他重要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并向科主任汇报。
4.参加值班、门诊、会诊、出诊工作。
5.主持病房的临床病例讨论及会诊,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医疗文件,决定病员出院,审签出(转)院病历。
6.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经常检查本病房的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协助护士长搞好病房管理。
7.组织本组医师学习与运用国内外先进医学科学技术,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做好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
8.担任临床教学,指导进修、实习医师工作。
九、总住院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领导下,协助科主任做好科内各项业务和日常医疗行政管理工作。
2.带头执行并检查督促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3.负责组织和参加科内疑难危重病人的会诊、抢救和治疗工作。
带领下级医师做好下午、晚间查房和巡视工作。
主治医师不在时代理主治医师工作。
4.协助科主任和主治医师加强对住院、进修、实习医师的培训和日常管理工作。
5.组织病房出院及死亡病例总结讨论,做好病死率、治愈率、化脓率、病床周转率、病床利用率及医疗事故、差错登记、统计、报告工作。
6.负责节日假日排班及书写各种手术通知单。
十、临床住院医师(士)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根据工作能力、年限,负责一定数量病员的医疗工作。
新毕业的医师实行三年二十四小时住院医师负责制。
担任住院、门诊、急诊的值班工作。
3.了解国内外本科护理发展动态,并根据本院具体条件努力引进先进技术,提高护理质量,发展护理学科。
4.主持本科的护理大查房,指导主管护师的查房,不断提高护理业务水平。
5.对本科护理差错、事故提出技术鉴定意见。
6.组织在职主管护师、护师及进修护师的业务学习,拟定教学计划,编写教材,并负责讲授。
7.带教护理系和护理专修科学生的临床学习,担任部分课程的讲授,并指导主管护师完成此项工作。
8.协助护理部做好主管护师、护师晋级的业务考核工作,承担对高级护理人员的培养。
9.制定本科护理科研、技术革新计划,并负责指导实施。
参与审定、评价护理论文和科研、技术革新成果。
10.负责组织本科护理学术讲座和护理病案讨论。
11.对全院的护理队伍建设,业务技术管理和组织管理提出意见,协助护理部加强对全院护理工作的领导。
副主任护师参照主任护师的职责执行。
十一、主管护师职责:
1.在科护士长领导下和本科主任护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督促检查本科各病房护理工作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好护理质量关。
3.解决本科护理业务上的疑难问题,指导重危、疑难病人护理计划的制订及实施。
4.负责指导本科各病房的护理查房和护理会诊,对护理业务给予具体指导。
5.对本科各病房发生的护理差错、事故进行分析、鉴定,并提出防范措施。
6.组织本科护师、护士进行业务培训,拟订培训计划,编写教材,负责讲课。
7.组织护理系、护理专修科学生和护校学生的临床实习,负责讲课和评定成绩。
8.制订本科护理科研和技术革新计划,并组织实施。
指导全科护师、护士开展科研工作。
9.协助本科护士长做好行政管理和队伍建设工作。
十二、护师职责:
1.在病房护士长领导下和本科主管护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参加病房的护理临床实践,指导护士正确执行医嘱及各项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参与病房危重、疑难病人的护理工作,及难度较大的护理技术操作。
带领护士完成新业务、新技术的临床实践。
4.协助护士长拟订病房护理工作计划,参与病房管理工作。
5.参加本科主任护师、主管护师组织的护理查房、会诊和病例讨论。
主持本病房的护理查房。
6.协助护士长负责本病房护士和进修护士的业务培训,制订学习计划,组织编写教材并担任讲课。
对护士进行技术考核。
7.参加护校部分临床教学,带教护生临床实习。
8.协助护士长制订本病房的科研、技术革新计划,提出科研课题,并组织实施。
9.对病房出现的护理差错、事故进行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十三、门诊部护士长职责:
1.在护理部主任(总护士长)、医务科或门诊部领导下,负责门诊护理行政管理,督促检查护理人员和卫生员完成所分工的任务。
2.制定工作计划,负责护理人员分工排班,经常深入各科门诊检查护理质量,复杂的技术应亲自执行或指导护士操作。
搞好传、帮、带,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3.督促护理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
并检查指导各诊室做好开诊前准备及卫生宣传工作。
4.督促教育护理人员改善服务态度,经常巡视候诊病员的病情变化,对较重的病员应提前诊治或送急诊室处理。
5.督促卫生员保持门诊的整洁,做好消毒隔离工作,并组织及时供应开水和饮具。
6.组织护士、卫生员业务学习,指导实习护士的工作。
开展护理科学研究及时总结经验。
副护士长协助护士长负责相应的工作。
十四、门诊部护士职责:
1.在门诊部护士长领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器械的消毒和开诊前的准备工作。
3.协助医师进行检诊,按医嘱给病员进行处置。
4.经常观察候诊病员的病情变化,对较重的病员应提前诊治或送急诊室处理。
7.负责管理好病房,包括护理人员的合理分工,病房环境的整洁、安静、安全,病人和陪住、探视人员的组织管理,各类仪器、设备、药品的管理。
8.负责指导和管理实习、进修人员,并指定护师或有经验、有教学能力的护士担任带教工作。
9.督促检查卫生员、配膳员做好清洁卫生和消毒隔离工作。
10.定期召开工休座谈会,听取对医疗、护理及饮食等方面的意见,研究改进病房管理工作。
副护士长协助护士长负责相应的工作。
十五、病房护士职责:
1.在护士长领导和护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认真执行各项护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正确执行医嘱,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护理工作,严格执行查对及交接班制度,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3.做好基础护理和精神护理工作。
经常巡视病房,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4.认真做好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
5.协助医师进行各种诊疗工作,负责采集各种检验标本。
6.参加护理教学和科研,指导护生和护理员、卫生员的工作。
7.定期组织病人学习,宣传卫生知识和住院规则。
经常征求病人意见,改进护理工作。
在出院前做好卫生保健宣传工作。
8.办理入、出院、转科、转院手续及有关登记工作。
9.在护士长领导下,作好病房管理,消毒隔离,物资药品材料请领、保管等工作。
十六、护理员职责:
1.在护士长领导下和护士指导下进行工作。
2.担任病人生活护理和部分简单的基础护理工作。
3.随时巡视病房,应接病人呼唤,协助生活不能自理的病人进食、起床活动及递送便器。
4.做好病人入院前的准备工作和出院后床单、铺位的整理以及终末消毒工作。
协助护士搞好被服、家具的管理。
5.及时收集送出临时化验标本和其它外送病人工作。
十七、病房卫生员职责:
1.在总务科领导和护士长的业务指导下,担任病房的清洁卫生工作。
2.担任病房的门、窗、地面、床头桌椅及厕所、浴室的清洁工作,并保持经常整洁。
3.负责清洁和消毒病人的脸盆、茶具、痰盂、便器等用具。
4.及时做好病房和病员的饮用水供应,协助配餐员做好配膳工作。
5.根据需要协助护送病人,领送物品,送病理、检验标本及其它外勤工作。
十八、助产士职责:
1.在护士长的领导和医师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正常产妇接产工作,协助医师进行难产的接产工作,做好接产准备,注意产程进展和变化,遇产妇发生并发症或婴儿窒息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报告医师。
3.经常了解分娩前后的情况,严格执行技术操作常规,注意保护会阴及妇婴安全,严防差错事故。
4.经常保持产房的整洁,定期进行消毒。
5.做好计划生育围产期保健和妇婴卫生的宣传教育工作,并进行技术指导。
6.负责管理产房和婴儿室的药品器材。
7.根据需要,负责孕期检查外出接产和产后随访工作。
8.指导进修、实习人员的接产工作。
十九、手术室护士长职责:
1.在护理部主任(总护士长)的领导下,负责本室的行政管理、护理工作和手术安排,保持整洁、肃静。
2.根据手术室任务和护理人员的情况,进行科学分工,密切配合医生完成手术,必要时亲自参加。
3.督促各级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并严格要求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做好伤口愈合统计分析工作。
4.组织护士、卫生员的业务学习,指导进修、实习护士工作。
5.督促所属人员做好消毒工作,按规定进行空气和手的细菌培养,鉴定消毒效果。
6.认真执行查对和交接班制度,严防差错事故。
7.负责手术室的药品、器材、敷料、卫生设备等物请领、报销工作,并随时检查急诊手术用品的准备情况,检查毒、麻限剧药及贵重器械的管理情况。
8.督促手术标本的保留和及时送检。
9.负责接待参观事宜。
二十、麻醉科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负责本科的日常麻醉教学、科研的具体工作。
2.麻醉前,检查手术病员,必要时参加术前讨论,与手术医师共同研究确定麻醉方法和麻醉前用药,做好麻醉前的药品器材准备。
3.麻醉中,经常检查输血、输液及用药情况,密切观察病情,认真填写麻醉记录单。
如出现异常变化,及时与术者联系,共同研究,妥善处理并报告上级医师。
4.手术后,对危重和全麻病员亲自护送,并向病房护士交代病情及术后注意事项。
5.手术后进行随访,将有关情况记入麻醉记录单,并做出麻醉小结。
6.遇疑难病例不能单独处理时,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
7.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
8.积极开展麻醉的研究,参加科研及教学,做好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
9.协助各科抢救危重病员。
二十一、麻醉科医士职责:
1.在麻醉医师指导下,参加麻醉工作。
2.做好麻醉前药品、器材的准备及麻醉后物品的整理工作。
3.负责麻醉器材及药品的请领、保管工作。
4.负责麻醉的登记、统计工作。
5.协助指导进修、实习人员的麻醉工作。
二十二、药剂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领导药剂科各项工作。
制定药剂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2.拟定药材预算、采购计划,经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3.组织领导药品调配与制剂工作,指导或亲自参加复杂的药剂调配和制剂,保证配发的药品质量合格。
4.督促和检查毒、麻、限剧、贵重药品的使用、管理以及药品检验鉴定工作,领导所属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确保安全,严防差错事故。
5.经常深入科室,了解需要,征求意见,主动供应。
得知有危重病员抢救时,组织人员积极参加,主动配合。
6.领导所属人员进行业务学习,进行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的意见。
7.督促检查各科室的药品使用、管理情况。
8.组织中草药的加工炮制和改革剂型,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
9..组织及指导药学院校学生生产实习和医疗单位药剂人员进修的技术指导工作。
10.组织实施药品登记、统计工作。
11.确定本科人员轮换和值班。
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
二十三、主任(中、西)药师职责:
1.在科主任的领导下,指导本科各项业务技术工作。
2.指导复杂的药剂调配和制剂,保证配发的药品质量合格、安全有效。
3.督促检查毒、麻、限剧、贵重药品使用管理以及药品检验鉴定工作。
4.经常深入临床科室,了解用药情况,征求用药意见,介绍新药,必要时参加院内疑难病例大会诊及病例讨论。
5.开展科学研究,配合临床开展新剂型、新技术。
6.担负教学工作,指导进修生、实习生学习。
做好科内各级人员业务培养提高工作。
副主任药师,参照主任药师职责执行。
二十四、主管(中、西)药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药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指导本科室技术人员对药品调配、制剂和加工炮制工作。
3.负责药品检验、鉴定,保证药品质量符合药典规定。
4.组织参加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配合临床研究制作新药及中草药提纯,了解使用效果,征求意见,改进剂型,提高疗效。
5.检查毒、麻、限剧、贵重药品和其他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担任教学和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组织本科室技术人员的业务学习。
二十五、药剂师(中药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管药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指导和参加药品调配、制剂工作。
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
3.负责药品检验鉴定和药检仪器的使用保养,保证药品质量符合药典规定。
4.参加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配合临床研究制作新药及中草药提纯,了解使用效果,征求意见,改进剂型,并经常向各科室介绍新药知识。
5.检查毒、麻、限剧、贵重药品和其他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6.担任教学和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指导药剂士、调剂员的业务学习和工作。
二十六、药剂士(中药剂士)职责:
1.在药剂师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2.按照分工,负责药品的预算、请领、分发、保管、采购、报销、回收、下送、登记、统计和药品制剂与处方调配等工作。
3.主动深入科室,征求意见,不断改进药品供应工作,检查科室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4.担负药剂员的业务学习和技术指导。
5.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管理毒、麻、限剧、贵重药品,严防差错事故。
6.经常检查和校正天平、冰箱、干热灭菌器及注射液过滤装置等设备,保持性能良好。
二十七、血库技师(检验技师)职责:
1.在检验科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献血队的组织和安排献血员的体检工作。
3.督促检查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严防差错事故。
4.经常检查血液质量,做好血液的储备工作。
5.指导或参加采血、血浆制备和输血器具的清洗、消毒工作,研究和改进输血方法。
6.指导或参加血型的鉴定,交叉配血试验和发血工作。
7.负责药品器材的请领和管理,并经常与药房工作人员研究改进保养液的质量。
8.主动深入临床科室,了解输血情况,密切配合临床需要,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9.领导血库人员的业务学习,搞好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
10.检查或填写血库各项登记、统计,审签献血员营养品的供应和补助费的发放手续。
28、血库技士职责:
1.在血库技师(检验技师)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填发献血证,并进行登记。
3.负责采血前的准备和采血工作。
有条件时负责血浆的制备、储备和供应工作。
4.负责血型的鉴定、交叉配血试验和发血工作,严格遵守查对制度,严防差错事故。
5.负责冰箱的管理,血液的储备,血液质量的鉴定。
6.负责药品器材及其它物品的保管工作。
7.负责采血室内的消毒工作,并定期鉴定室内的无菌情况。
8.负责采血器具的清洗和消毒工作。
9.参加血库值班,负责填写血库各项登记统计。
审签献血员营养品的供应和补助费的发放手续。
29、放射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行政管理工作。
2.制订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根据本科任务和人员情况进行科学分工,保证对病员进行及时的诊断和治疗。
4.定期主持集体阅片,审签重要的诊断报告单,亲自参加临床会诊和对疑难病例的诊断治疗,经常检查放射诊断、治疗和投照质量。
5.经常与临床科室取得联系,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6.组织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的意见。
学习、使用国内外的先进医学技术,开展科学研究。
督促科内人员做好资料积累与登记、统计工作。
7.担任教学,搞好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
8.组织领导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检查工作人员防护情况,严防差错事故。
9.确定本科人员轮换、值班和休假。
10.审签本科药品器材的请领与报销,经常检查机器的使用与保管情况。
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
30、放射科主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
2.着重担负疑难病例的诊断、治疗,参加会诊和教学科研工作。
3.主持每天的集体阅片,审签诊断报告单。
4.其他职责与放射科医师同。
31、放射科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X线诊断和放射线治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