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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爆破安全技术知识
矿山爆破安全技术知识
第一节爆破基本知识
爆破工作是把矿岩从整体中剥落下来,并按工程要求爆破成一定的爆堆,破碎成一定的块度,为随后的采、装、运工作创造条件。
爆破工作直接关系着作业人员、采矿设备和周围建构筑物安全,影响露天边坡或地下采空区的稳定。
一、爆破方法
常用的爆破方法有:
浅眼爆破法、深孔爆破法、硐室爆破法、药壶爆破法、裸露爆破法,为控制爆破破坏作用而使用的光面爆破法、预裂爆破法、缓中爆破法,为改善爆破破碎效果而使用的挤压爆破法等。
1、浅眼爆破的孔深为4—5m以下,孔径为25—75mm。
浅眼爆破主要用于井巷掘进和浅眼崩矿,在大中型露天矿山作为辅助爆破。
2、深孔爆破主要用于露天或井下深孔崩矿以及深孔爆破成井。
孔深在10—15m以上,孔径一般为75—300mm。
3、硐室爆破主要用于露天矿基建期间和一些特殊需要,少数穿孔能力小的采石场也用硐室爆破作为生产爆破的主要手段。
4、药壶爆破用于穿孔工作困难的条件下,以减少钻孔工作量,克服较大的抵抗线。
一般与浅眼爆破配合使用,以降低大块率。
5、裸露爆破就是常说的糊炮,即在岩石的表面放一定量的炸药进行爆破的方法。
主要用于二次破碎和处理根底。
二、炸药的基本特性
(一)炸药的感度
炸药在外能作用下起爆的难易程度称为该炸药的敏感度,简称感度。
炸药起爆所需的外能小,表示该炸药敏感度高;反之,则表示该炸药敏感度低。
包括热感度、撞击感度、摩擦感度、爆轰感度。
(二)爆炸的反应形式
炸药在外能作用下,有三种化学反应形式:
热分解、燃烧、爆炸。
(三)炸药的起爆和传爆
炸药在一定外能作用下发生爆炸的过程称为炸药的起爆。
炸药在起爆后其能量以冲击波的形式在炸药内部传递称为炸药传播。
(四)炸药的爆炸性能
炸药的爆炸怀能通常指炸药的爆力、猛度、爆速和殉爆。
1、爆力:
指炸药在介质内爆炸做功的总能力,亦即炸药具有的总能量。
2、猛度:
指炸药爆炸的猛烈程度,是衡量炸药对直接接触的局部介质破坏能力的指标。
3、爆速:
指炸药爆炸时爆轰波沿炸药的传播速度。
4、殉爆:
炸药爆炸时引起与它不相接触的邻近炸药爆炸的现象叫做殉爆。
三、矿用炸药
矿山常用炸药的品种有铵梯炸药、铵油炸药、浆状炸药、乳化炸药等,另外还有铵松腊与铵沥腊炸药、水胶炸药、硝化甘油类炸药、黑火药等。
(一)铵梯炸药。
铵梯炸药以硝酸铵为主要成分,还加入一些敏化剂(梯恩梯)、可燃剂和疏松剂(木粉)等。
国产铵梯炸药有露天铵梯炸药、岩石铵梯炸药、抗水铵梯炸药和煤矿许用炸药等类。
铵梯炸药的爆炸性能不太好,但比较稳定,是我国工业炸药的主要品种之一。
既可用于露天爆破和地下爆破,添加适量的消焰剂后,还可用于地下煤矿爆破作业。
(二)铵油炸药。
铵油炸药是我国使用量较大的炸药,主要成分是硝酸铵,配适量的柴油及木粉制成。
硝酸铵是氧化剂,柴油是可燃剂。
铵油炸药不含敏化剂。
为改善爆炸性能,一般采用轻柴油配制铵油炸药。
铵油炸药不含梯恩梯,成分简单,原料来源丰富,加工简便,可以就地生产使用,成本较低,安全性好。
但铵油炸药有敏感度低,爆炸威力不够高,易吸湿结块和抗水性差等缺点。
(三)浆状炸药。
浆状炸药外观呈糊状,因此取名浆状炸药,它是以氧化剂水溶液、敏化剂和胶凝剂等为基本成分的抗水性硝铵类炸药。
浆状炸药具有抗水性强,可塑性好,装药密度大,爆炸威力大,安全性好,成本低等优点,因此在露天有水深孔爆破中应用广泛。
缺点是敏感度低,需用高能量的黑梯起爆药起爆,成本高于铵油炸药。
(四)水胶炸药。
水胶炸药与浆状炸药没有严格的区别,我国以甲胺硝酸盐作为敏化剂的浆状炸药称为水胶炸药。
(五)乳化炸药。
该炸药是一种最新的抗水性炸药,它的主要成分有:
氧化剂、乳化剂、燃烧剂和敏化剂、分散剂、添加剂等。
其优点是:
抗水性强;爆炸性能好,可用8号雷管直接起爆;机械敏感度低,安全性好;炸药不含有毒成分;爆炸生成的有毒气体量小;原料来源广泛,加工工艺简单,成本低;爆破效率较高。
(六)黑火药。
它是由硝酸钾、木炭和硫磺组成。
硝酸钾是氧化剂;木炭是可燃剂;硫磺既是可燃剂,又起到木炭和硝酸钾的黏合剂作用,有利于火药的造粒。
黑火药摩擦敏感度高,对火药敏感性强,爆发点290℃—310℃,在密闭条件下导火索的火焰即可起爆黑火药,但爆炸威力较低。
黑火药一般用于工程爆破中开采石料和石膏,大部分用于制造导火索。
第二节起爆方法及起爆器材
一般矿用炸药的敏感度比较低,必须由起爆器材引爆才能起爆。
炸药起爆方法分为火雷管起爆法、电雷管起爆法、导爆索起爆法、非电导爆管起爆法和联合法。
一、火雷管起爆法
火雷管起爆法是利用点燃导火索产生的火焰使火雷管起爆并通过火雷管引起药包产生爆轰。
火雷管起爆的操作顺序为:
(一)起爆雷管的加工
装配起爆雷管前必须检查雷管的质量。
严禁使用管件压扁、破损、锈蚀、加强帽歪斜的雷管。
雷管内有杂物时,严禁用工具掏和嘴吹,只准用手指轻轻弹出杂物,弹不出杂物的雷管,禁止使用。
选择了合格的雷管后,将导火索有垂面的一端轻轻插入雷管,不得旋转摩擦。
金属壳雷管应用安全紧口钳夹紧,纸壳雷管应采用胶布捆扎紧口或附加金属箍圈后紧口。
此项工作必须在专门的房间进行。
(二)起爆药包的加工
加工起爆药包应在爆破作业面附近的安全地点进行,加工数量不应超过当班爆破作业所需用量。
加工时,用木质或竹锥子在炸药包中心扎一个雷管大小的孔,孔深能将雷管全部插入,不得露出药包,插入雷管后,用细绳或胶布将雷管固紧。
(三)点火
点燃导火索的常用方法有导火索、点火棒、点火筒等。
连续点燃多根导火索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多人点火时应指定其中一人负责协调点火和安全;一人连续点火的根数,地下爆破不得超过5根(组),露天爆破不得超过10根(组),导火索长度不得小于1.2m;露天爆破必须先点燃信号管,井下爆破必须先点燃计时导火索,信号管和计时导火索的长度不得超过该次被点导火索最短长度的1/3;严禁用火柴、烟头和灯火点火,严禁脚踏和挤压已点燃的导火索,点火前必须用快刀将导火索切掉5cm,严禁边点火边切导火索。
当一次点燃多根导火索时,必须采用一次点火。
在竖井、斜井和吊罐天井工作面爆破时,禁止采用点火起爆。
二、导爆索起爆法
导爆索起爆法是用雷管引爆导爆索,然后由导爆索的爆轰引爆起爆药包爆轰的方法。
这种方法可以避免由杂散电流和静电引起的爆破事故。
(一)导爆索
导爆索是以副爆药为索芯,以棉、麻、纤维等为被覆材料,能够传递爆轰波的索状起爆器材。
导爆索敏感度比较低,但威力较大。
它经雷管起爆后可引爆其他炸药。
(二)继爆管
继爆管是专门与导爆索配合使用的延期起爆器材。
借助于继爆管的微差延期继爆作用与导爆索一起实现微差爆破,继爆管分为单向继爆管和双向继爆管,前者只向一个方向传爆,切不可首尾颠倒连接,否则拒爆,后者则不受连结方向的影响。
(三)导爆索起爆网路的连接
导爆索起爆网路连接有串联、并联和分段联等形式。
网路中连接继爆管可实现单排孔或多排孔的孔间微差和排间微差爆破。
1、导爆索的连接方法。
导爆索的连接方法有搭接法、水手结接法、T字形结接法和三角形接法等。
连接时,支线应顺主线传爆方向,夹角不小于90°,连接长度不小于15cm;起爆导爆索的雷管的集中穴应朝导爆索传爆方向,并用胶布绑紧。
2、导爆索与药包的连接。
3、导爆索网路的连接方法。
常用实施成组药包起爆的网路连接方法。
三、非电导爆管系统起爆法
非电导爆管起爆系统由击发、传爆、起爆和连接元件组成。
(一)非电导爆管起爆网路的连接
塑料导爆管通过连接元件组成起爆网路,连接方法用胶布捆扎,橡皮筋捆扎,塑料连接块和导爆四通连接。
爆破网路的基本形成有簇联法、串联法、并联法和加强复式网路。
(二)导爆管的起爆网路连接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传导管的雷管与簇联的导爆管连接必须是反方向,否则发生拒爆事故。
2、连接块的连接点要用碎碴或泥覆盖,以免雷管残片横向飞散损坏其周围的导爆管。
3、露天爆破需设人工掩体时,掩体应设在冲击波危险范围之外,其结构必须坚固严密,位置和方向应能防止飞石和炮烟的危害。
通往人工掩体的道路不得有任何障碍物。
4、在同一地区同时进行露天和地下开采,或在露天采场附近地下有排水或运输巷道时,每次进行露天(或地下)硐室、深孔大爆破的单位都应提前向有关单位发出通知,说明爆破时间、地点、方法、规模、危险范围和采取的安全措施。
5、露天爆破后,须经安全人员认真检查工作面安全情况。
6、塑料导爆管传递冲击波的速度为1750—1950m/s,即每米约0.5—0.6m/s,在使用时要注意除雷管段数的时间外,还应加上导爆管每米长度的延迟时间。
7、爆破前要对起爆器材进行检验,防止因器材问题而发生爆破事故,并在起爆前对网路要精心检查,防止连接错误。
8、除前几种起爆方法外,在较大规模爆破时,为了保证爆破工作的安全可靠,避免发生拒爆事故,一般同时采用两套起爆网路,即复式起爆法。
较常使用的复式起爆法有两种形式,一是用一套电雷管起爆网路和一套导爆索起爆网路;另一种是用一套电雷管起爆网路和一套非电导爆管起爆网路。
第三节爆破作业
根据国内外矿山工伤事故统计分析,爆破事故在矿山伤亡事故中所占比重较大。
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炮烟中毒和爆破后过早地进入工作面、导火索质量不好、点火方法不符合要求、盲炮处理不当以及违章打残眼等,它占爆破事故总数的70%—80%,是矿山爆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非爆破工作业、爆破工违反操作规程;
3、警戒不严、信号不明、安全距离不够;
4、炸药、雷管处理不当;
5、其他。
一、井下爆破作业的一般安全要求
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爆破器材。
凡从事爆破工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合格证。
爆破作业必须按爆破设计书或爆破说明书进行。
禁止进行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业人员穿化纤衣服。
当井下爆破作业地点有冒顶危险、通道不安全或通道阻塞、爆破参数或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工作面有涌水危险或炮眼温度异常及无有效保护措施等情况时,禁止进行爆破作业。
当井下爆破可能引起地表陷落和山坡滚石时,必须在通往陷落区和滚石区的道路上设置警戒,竖立醒目的标志,防止人员误入。
工作面的空顶距离超过设计(或作业规程规定)的高度时,不准爆破。
电力起爆时,爆破主线、区域线、连接线必须悬挂,不得同金属管物等导电物体接触,也不得靠近电缆、电线、信号线等。
井巷掘进爆破时,用贯通法掘通巷道,两工作面相距15m时,只准从一个工作面向前掘进,并应在双方通向工作面的安全地点派出警戒,双方工作面的人员全部撤至安全地点后,才准起爆。
巷道贯通后,两侧开掘面应协调放炮时间。
间距小于20m的两平行巷道中的一个巷道工作面需进行爆破时,相邻工作面的人员必须撤至安全地点。
距离炸药库30m以内的区域禁止爆破。
在离炸药库30—100m区域内进行爆破时,禁止任何人员留在库内。
独头巷道掘进工作面爆破时,必须保持工作面与新鲜风流巷道之间的畅通。
爆破后人员进入工作面之前,必须用水喷洒爆堆,并进行充分通风。
天井掘进采用深孔分段装药爆破时,装药前必须在通往天井底部出入通道的安全地点派出警戒,确认底部无人,方准起爆。
竖井、盲竖井、斜井和天井的掘进爆破,起爆时井筒内不得有人。
装药时,禁止在两个吊盘上进行其他作业。
井筒掘进时,必须使用绝缘的柔性电线作爆破导线,电雷管脚线的长度应比炮眼深度长1m以上,电爆网路的所有接头都必须用绝缘胶布严密包覆并高出水面。
起爆作业前必须打开所有的井盖门。
与爆破作业无关的人员必须撤离井口。
反井掘井时,爆破作业前将人行格和材料格盖严,放炮后应首先通风,吹散炮烟后,方准进行检查,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用吊罐法施工,爆破前必须放下吊罐,并放置在水平巷道的安全地点,刷井时必须有防止坠人的安全措施。
地下深孔或硐室大爆破时,起爆之前所有人员必须撤出危险区。
通向二次爆破地点的每一个出口都必须设置警戒标志。
井下爆破作业严禁在一个炮孔中使用两种不同品种的起爆器材和炸药;在有几个自由面的工作面爆破时,最小抵抗线的长度不得小于0.5m;爆破大块时,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3m。
在具有硫尘或硫化物粉尘爆炸危险的矿井进行爆破时,应定期测定粉尘浓度;禁止用明火起爆或导爆索等在孔外传爆;禁止用炮孔深度小于0.65m的浅眼爆破、裸露药包爆破和无填塞的炮孔爆破,炮孔填塞长度不得小于炮孔全长的1/3,且不得小于30cm;爆破作业人员应随身携带自救器和防爆蓄电池灯,不得使用其他照明。
井下爆破作业开始前,必须确定危险区的警界范围,并设置明显的标志;起爆前,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撤出危险区域的人员;炮响完后,经通风后不少于15分钟,方准进入爆破作业地点。
每次爆破后,必须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准其他人员进入工作面;如发现有盲炮,要立即上报,并设立警戒标志。
每次爆破后,爆破员应认真填写爆破记录。
二、露天爆破作业的一般安全要求
露天爆破作业必须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的爆破器材。
凡从事爆破工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合格证。
爆破作业必须按爆破设计书或爆破说明书进行。
禁止进行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业人员穿化纤衣服。
在大雾天、黄昏和夜晚,禁止进行地面爆破。
需在夜间进行时,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经主管部门批准。
遇雷雨时应停止爆破作业,并迅速撤离危险区。
当露天爆破作业地点有边破滑落危险、有涌水或炮眼温度异常、危及设备或建筑物安全而无有效防护措施等情况时,禁止进行爆破作业。
露天爆破应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立岗哨,使所有通路处一监视之下。
每个岗哨应处于相邻岗哨视线范围之内。
爆破前必须同时发出音响和视觉信号,使危险区内的人员都能清楚地听到和看到。
确认爆破地点安全,才准恢复作业。
在爆破危险区域内有两个以上的单位进行露天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
雷雨季节宜采用非电起爆法。
同一区段的二次爆破,应采用一次点火或远距离起爆。
露天裸露药包爆破时,必须保证先爆的药包不致破坏其他药包,如不能过到此要求,则只准用齐发起爆。
禁止用石块覆盖药包。
露天浅眼爆破时,采用导火索起爆或分段电雷管起爆,炮孔间距应保证其中一个炮孔爆破时不致破坏相邻的炮孔;采用导火索点火起爆,应不少于两人进行点火作业;如无盲炮,从最后一响算起,经5分钟后才准进入爆破地点检查,若不能确认有无盲炮,应经15分钟后才能进入爆区检查。
深孔爆破时,应有爆破技术人员在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深孔周围(半径0.5m范围内)的碎石、杂物应清除干净;深孔爆破必须采用电力、导爆索或导爆管起爆法;填塞时,不得将电雷管脚线、导爆索或导爆管拉得过紧;在特殊条件下,必须采取措施,方准边打眼边装药,且只准采用导爆索起爆;禁止用炮棍撞击阻塞在深孔内的起爆药包。
露天硐室大爆破时,必须有经审批的爆破设计、施工组织和安全措施;硐室大爆破所用的爆破器材,必须进行复查检验,并进行爆破网路的预爆模拟试验;施工中,必须经常检查巷道、硐室的顶帮围岩情况及支护的稳固程度;硐室的装药作业应由爆破员带领经过培训合格发给临时作业证的人员进行,装起爆体的作业只准由爆破员进行;硐室装药,必须使用36V以下的低压电源照明,照明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照明灯应设保护网,灯泡与炸药堆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
装药人员离开硐室时,应将照明电源切断。
往硐室中装带有电雷管的起爆药包,只准使用矿用蓄电池灯或安全手电筒照明,并且必须切断一切电源,拆除一切金属导体。
硐室大爆破,必须采用复式起爆网路,装药连线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爆破现场;爆破后,至少经过15分钟方准进入爆区检查,严防炮烟中毒。
用药壶和蛇穴爆破时,在深孔扩壶中,禁止向孔内投掷起爆药包,孔深超过5m时,禁止使用导火索起爆;扩药壶时,孔口的碎石杂物必须清除干净;进行扩壶爆破,用硝铵类炸药时,每次爆破后,应经15分钟才能重新装药;两个以上的蛇穴爆破,禁止使用导火索起爆。
第四节爆破安全距离
爆破时,必然产生爆破地震、空气冲击波、碎石飞散及有毒气体,因而危及爆区周围的人员、设备、建筑物及井巷等的安全。
因此,进行爆破时,必须确定爆破危害范围,指定安全距离,从而设置警戒或其他安全防护措施。
爆破危害主要考虑爆破地震效应危害、空气冲击波的危害和个别碎石飞散的危害,爆破安全距离按各种爆破效应分别计算,最后取最大值。
一、爆破飞石安全距离
露天爆破时,如果爆破参数和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有些岩石块会飞散很远,危及周围人员、牲畜和建筑物。
个别飞石的飞散距离与爆破参数、堵塞质量、岩石性质、地形条件和地质构造以及气象条件有关。
因此,在爆破工程中,必须从安全角度确定碎石飞扬的危险范围。
通常,个别飞散物对人员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下表的规定。
爆破(抛掷爆破除外)时个别飞石对人员的安全距离
爆破类型和方法
个别飞石的最小安全距离(m)
1
裸露药包爆破破碎大块岩石
400
2
浅眼爆破法破碎大块岩石
300
3
浅眼爆破
200(复杂地形条件或未形成台阶工作面时不小于300)
4
浅眼药壶爆破
300
5
蛇穴爆破
300
6
深孔药壶爆破
按设计,但不小于300
7
浅眼眼底扩壶
50
8
硐室爆破
按设计,但不小于300
9
深孔爆破
按设计,但不小于200
注:
沿山坡爆破时,下坡方向的飞石安全距离应增加50%,同时起爆或毫秒延期起爆的裸露爆破装药量(包括同时使用的导爆索装药量),应不超过20kg。
二、爆破地震安全距离
爆破产生的地震波一般对人员无较大的影响,但对建筑物、井巷及露天边坡却有破坏作用。
爆破地震强度主要与炸药量、爆源距离、岩石特性、爆破条件和方法以及地质地形条件有关。
为了减小爆破地震对露天边坡和井巷顶帮的破坏作用,主要采用控制炸药量和控制爆破技术,如采用微差爆破、光面爆破、预裂爆破、缓冲爆破等。
三、空气冲击波安全距离
空气冲击波会形成很大的噪声,对人员及建筑物都有危害。
露天爆破空气冲击波会将附近房屋的玻璃震破。
在井下,空气冲击波能沿井巷传播很远。
露天裸露爆破时,一次爆破的炸药量不得超过20kg。
设置避炮掩体要考虑空气冲击波对掩体内人员的影响。
药包爆破作用指数n<3的爆破作业,对人和其他被保护对象的防护,应首先核定个别飞散物和地震安全距离。
当需要考虑对空气冲击波的防护时,其安全距离由设计确定。
地下爆破时,对人员和其他保护对象的空气冲击波安全距离由设计确定。
第五节早爆事故预防及盲炮处理
一、早爆事故是指在爆破工作中,因受某些外界特殊能源作用造成雷管炸药的早爆。
早爆事故危害严重,必须加以足够重视。
(一)产生早爆事故的主要原因
1、矿井内杂散电流引爆电雷管;
2、压气装药时所产生的静电引爆电雷管;
3、雷电危害;
4、硫化矿内,硝铵炸药的自爆。
(二)静电及其预防
采用装药车或装药器装药时,炸药沿输送管运动,由于相互间摩擦而产生静电荷,当电雷管的脚线与带电的药流或输送管接触时,静电荷有可能在脚线上集聚达到一定值而产生火花放电,引爆电雷管,造成早爆事故。
预防静电的措施:
1、保证装药车或装药器具有良好的接地装置;
2、输送管用导电性良好的材料制作,如采用半导电塑料软管;
3、采用导爆索起爆,或孔口起爆,并在连线前将脚线短路;
4、采用抗静电电雷管;
5、采用非电起爆系统。
(三)雷电及其预防
为了预防雷电引起爆破器材意外爆炸,在炸药厂或炸药库应设置可靠的避雷装置。
在露天爆破遇有雷雨时,禁止采用电雷管起爆,如突然遇有雷雨时,应将电爆网路短路,人员撤离危险区。
大规模爆破时,最好避开雷雨季节。
二、盲炮的预防和处理
在爆破工作时中,由于各种原因造成起爆药包(雷管或导爆索)瞎火拒爆和炸药未爆的现象叫做盲炮。
爆破中发生盲炮如未及时发现或处理不当,潜在危险极大。
往往因误触盲炮、打残眼或摩擦震动等引起盲炮爆破,以致造成重大伤亡事故。
(一)预防盲炮的措施
产生盲炮的主要原因有:
一是雷管、导火索或导爆索本身在制造和保管上的缺陷。
如电雷管桥丝裂断或与硝化棉引火线接触不良;导火索断药或燃速不均;雷管、导火索和导爆索受潮;导火索和导爆索浸油渗入药芯等等。
二是操作工艺上的问题。
如电雷管个别脚线未挂在母线上,折断脚线;点炮造成漏点、带炮或点火次序错误;爆破网路短路、接地或连接错误;导火索与雷管连接不紧等。
三是起爆器材威力不够等。
预防盲炮的措施主要有:
1、改善爆破器材的保管。
包括防止雷管、导火索和导爆索受潮;发放前严格检验爆破材料,对质量不合格的应予及时处理;发放时对电雷管是否是同厂同批生产应予检查;在一条线路上使用的电雷管,其电阻差不应大于0.2欧;对不同燃速的导火索要分批使用。
2、改善爆破网路质量及连结方法,包括网路的测定或敷设质量的检查。
3、改善操作技术。
包括对火雷管要保证导火索紧密连结,避免导火索与雷管、雷管与药包脱离;对电雷管要避免漏接、错接和防止折断脚线;经常检查开关、插销和线路接头;导爆索网路要注意接法正确,加强网路的维护工作。
在有水的工作面装药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水措施,避免爆破器材受潮。
(二)盲炮的处理
发现盲炮要及时处理。
处理方法要确保安全,力求简单、有效。
不能及时处理的盲炮,应在附近设有明显标志,并采取相应措施。
处理盲炮,禁止无关人员在附近做其他工作。
盲炮处理后,要检查和清理残余未爆的爆破器材,确认安全后,方可撤去警戒标志,进行施工作业。
除裸露药包和一些很浅的炮孔可以用表面爆破外,目前,通常采用以下几种方法处理盲炮和残炮:
1、重新起爆法
经检查,盲炮中雷管未爆、线路完好时,可以重新连线起爆。
重新起爆时,应检查药包最小抵抗线是否改变,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重新起爆法适用于漏连、错连、断线等产生的盲炮。
2、诱爆法
利用竹制或有色金属制的掏勺,小心地将炮泥掏出,装起爆药包爆破。
如果是硐室爆破,需要从导硐内清除堵塞物,然后小心地取出起爆体,再妥善处理炸药。
还可采用聚能穴药包诱爆盲炮,聚能穴药包爆炸后,引爆盲炮里的雷管和炸药。
3、打平行眼装药爆破法
在距浅孔盲炮0.3—0.5m处,再打一平行炮孔装药爆破。
露天深孔盲炮,在距炮孔不小于2m处,打平行炮孔装药起爆。
4、用水冲洗法
如炮孔中为粉状硝铵类炸药,而堵塞物又松散,可用低压水冲洗,使炮泥和炸药稀释,再妥善取出雷管。
也可用高压水或高压风水管冲洗,此法必须远距离操作并设置警戒。
第六节爆破器材的运输、贮存与销毁
一、爆破器材的运输
(一)运输爆破器材的一般规定
运输爆破器材必须有押运人员,矿外运输要有武装警卫人员护送,除车上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搭乘此车。
运输爆破器材的车辆,出车前应仔细检查车况,清除车内的一切杂物。
装有爆破器材的车辆,在行驶中必须用帆布覆盖,并设明显的“危险”标志。
禁止翻斗车、自卸车、拖车等车辆运输爆破器材。
矿外运输爆破器材的路线,必须经公安部门同意。
如果必须在晚间运输,要有足够的照明。
运输爆破器材的车辆不许在人多的地方、交叉路口和桥上(下)停留。
运输硝化甘油类炸药或雷管等敏感度高的爆破器材时,车厢的底部应铺软垫。
装卸爆破器材要有专人负责在场进行监督,并设置警卫,禁止无关人员在场;装卸时严禁摩擦、撞击、抛掷、拖拉和翻转炸药箱;严禁雷管与炸药在同一地点同时装卸;装卸爆破器材时严禁吸烟和携带火种;硝化甘油炸药或雷管的装运量,不准超过运输工具额定载重量的2/3,其他爆炸材料的装运量不准超过运输工具的额定载重量。
爆破器材的装载高度不准超过车厢边缘,雷管或硝化甘油类炸药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两层。
分层装爆破器材时,不准站在下层堆(袋)上去装上一层。
遇雷雨或暴风雨时,禁止装卸爆破器材。
胶质炸药与其他炸药,雷管与炸药、导火索不得同车运输。
爆破器材和共他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同车运输。
(二)矿区内和坑内铁路运输爆破器材的规定
运输爆破器材的列车前后应设有“危险”的标志。
装有爆破器材的车厢严禁溜放;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