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学测考务细则328修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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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学测考务细则328修改

江苏省2016年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

考试考务工作细则

(征求意见稿)

为切实做好我省2016年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职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安全、规范地实施,制定本细则。

第一部分考试实施机构职责

2016年全省中职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由省教育厅统一领导,省中职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指导委员会统一组织和管理。

省教育考试院具体负责题库建设、考试组织协调、软件开发维护等工作。

考试组织工作由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招考机构和各考点学校负责具体实施。

一、省教育考试院职责

1.编制经费预算方案。

此项考试不收取报名考试费,所需经费由省教育厅立项、省财政专项安排,经费支出包括命题审题费、考务管理费、阅卷费、软件开发维护费等;

2.负责制定《江苏省中职学业水平考试考务细则》和考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负责题库建设指导与标准制定、试题审验与题库组卷;

4.负责研制和维护报名、考试、评卷和机考软件管理系统;

5.指导各市、县(市、区)招考机构和考点的考务工作,组织进行市级考务与软件培训;

6.负责试卷(光盘)、答题卡的印制、分装、保密等工作;

7.协调处理考试过程中的偶发事件。

二、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招考机构职责

1.负责设置、审批并上报本地区报名确认点、笔试和机考考点;

2.负责本地区考务工作的组织实施与管理;

3.组织进行县级考务与软件培训;

4.指导、督察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招考机构和考点的考试工作;

5负责本地区试卷(光盘)、答题卡的接送、保管及安全保密工作;

6.负责考生考试违规记录和考后材料的汇总、上报工作;

7.上报及处理考试过程中的偶发事件。

三、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招考机构职责

1.负责本县(市、区)考务工作的组织实施与管理;

2.负责对辖区内考点进行考务与软件培训;

3.负责本县(市、区)试卷(光盘)、答题卡的接送、保管及安全保密工作;

4.组织做好辖区内各考点的巡视、督查工作;

5.上报及处理考试过程中的偶发事件。

四、考点职责

1.接受上级招考机构考务、技术培训和考核;

2.按照考务细则的规定,成立考点组织机构,做好考点与考场的设置、布置工作;

3.组织实施报名工作,负责审核考生报考信息,打印报名信息确认表、准考证等;

4.严格按照考务细则的规定组织实施考试,做好考务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与考核工作等;

5.考试遗留问题的汇总、上报;

6.宣传考试政策、接受考生咨询等。

五、评卷点职责

1.成立由评卷学校领导、学科负责人和省考试院有关人员参加的评卷领导小组,下设学科评卷组,由具有高级职称的老师任组长,负责组织本学科的阅卷工作。

2.选聘相关学科的专业教师参加评卷工作。

3.在统一的网上评卷平台上完成评卷、登分工作,并对数据的完整性进行核对;

4.按照《全省中职学校学业水平考试信息标准》规定的数据库文件格式,将考生数据报送省教育考试院。

5.各学科评卷组在评卷结束后,撰写学科评卷工作总结和试题分析报告.

第二部分报名

一、报名对象

1.2017届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三年级的在籍生,均须参加中职学业水平考试。

2.2017届技工学校三年级的在校生,可自愿报考中职学业水平考试。

3.2016届及往届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允许报考中职学业水平考试。

4.五年制高职学生、中职学校二年级及以下年级的在校生不允许报考2016年中职学业水平考试。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

各考点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考生个人自行网上报名与集体组织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报名及现场确认时间

2016年9月22日至28日为考生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阶段。

现场确认截止时间为9月28日17时,逾期不得补报名与补确认。

3.报名及现场确认地点

报名网址:

考生须登录报名网站,凭本人身份证号码进入网上报名页面,按提示操作,进行网上报名。

确认地点:

中职学校三年级在校生到就读学校确认,往届生凭身份证和中职学校毕业证书到原毕业学校确认,技工学校学生到当地招办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4.报名及现场确认流程

(1)自然信息采集

自然信息: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所在学校(毕业学校)、学校代码、班级名称(其他考生填往届生或技工学校)、专业名称、专业代码、联系电话、考生照片。

报名开始前,中职学校三年级学生学籍库直接导入报名库中,在籍考生凭设定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登录后及时修改密码,核对个人自然信息,如发现某项信息有误,个人不可修改,在报名确认时由学校负责审核修改。

往届生及其他类型考生需要登录系统注册,通过直接录入文字形式采集自然信息。

(2)核对考试类别

分为42个考试类别。

系统会自动列出与考生所学专业相对应的考试类别,专业名称与考试类别的对应具有唯一性(专业对应情况表详见附件)。

(3)选定考试科目

2016年我省首次开考中职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类型考生报名时必须选定语、数、外、德育和一门专业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即为专业所对应的考试类别)共五门考试科目。

如果考生第二年再次申请参加考试,则可以选择其中一门或几门科目参加考试,相同科目多次考试以最高等级计算。

(4)上传电子版照片和证书

上传本人照片:

在籍生照片由学籍库直接导入,其他类型考生根据要求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具体格式要求见附件)。

上传计算机考试和专业技能资格证书:

上传后选择[证书名称]、选择[证书等级],系统会根据规则自动填写A级、B级或C级。

(教育部门认可的证书种类及等级对应规则详见附件)

(5)报名信息提交

认真核对填写的信息,无误后提交信息,才能显示报名成功。

(6)报名信息的现场确认

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就读学校、毕业学校或市招办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通过刷考生二代身份证,校验、审核考生报考信息,经核对无误后,由考生本人在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签字确认。

采取集体组织网上报名的考点,应设有专用计算机和专人接待考生现场报名,报名信息确认表当场录入并打印生成。

其他工作步骤同以上报名流程一致。

三、编排考籍号

中职学业水平考籍号是考生网上报名时建立考生电子档案的编号,具有衔接笔试和机考准考证号、与对口单招考籍号通用等功能与作用。

考籍号按照“一人一号,一号到底,多次使用,动态管理”的原则编排和使用,中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5年有效,考生在报名考试有效期内只能用同一个考籍号。

考籍号由12位数字组成:

首次参考年份(2位)+报名点代码(6位)+流水号(4位)。

四、编排准考证号和考场

1.考务编排方案由各市制定,全省统一进行准考证号和考场的编排。

编排原则:

以考点学校为单位,准考证号通过计算机随机编排产生,考场编排采用机器与人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笔试每考场编排30名考生,尽量减少尾考场数量;机考每考场考生人数根据机房可使用的机器数确定,若机器数不能满足同一场次考试,可分多场次编排。

2.准考证号为考生参加考试时标识考试座位的编号。

考生在试卷、答题卡以及机考考试界面指定位置上均须填写准考证号。

笔试和机考准考证号均由15位数字组成。

笔试准考证号:

年份(2位)+报考类别代码(2位)+考点代码(6位)+考场号(3位)+座位号(2位)。

机考准考证号:

年份(2位)+报考类别代码(2位)+考点代码(6位)+场次号(1位)+考场号(2位)+座位号(2位)。

五、打印、发放准考证

随机编排的准考证号等数据经市、县(市、区)招办核对无误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印在《准考证》上,在校生由报名点统一打印准考证,其他考生登陆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第三部分考试管理

一、考试科目、形式与时间安排

(一)考试科目

中职学业水平考试采取“公共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技能测试”的考试模式。

本次考试科目共设五门:

语文、数学、英语、德育和一门专业基础课。

其他考试科目采取由相关证书替代免考的形式进行。

(二)考试形式

语文、数学、英语采取笔试形式,德育和专业基础科目采取机考形式。

全省统一命题。

笔试采用答题卡答题、网上评卷的方式。

机考建立题库,每场、每考生的试题由机考系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生成,考生在局域网环境下独立上机操作,考试完成后,由考试系统自动评卷。

(三)免考办法

1.如果考生已取得计算机考试证书、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大赛获奖证书,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和专业技能测试两门课程。

具体免考办法、成绩转换以及评定办法详见附件。

2.没有取得相关资格证书或技能大赛获奖证书的考生,可以通过现场实际操作或应用信息化综合实训平台进行技能测试。

此项测试工作由各市职教部门组织,具体测试时间安排由职教部门依据专业特征予以确定。

(四)考试时间安排

我省2016年中职学业水平考试于2016年11月12日至14日举行。

考试时长:

语文90分钟,数学、英语75分钟,德育和专业基础科目为60分钟。

考试时间具体如下:

时科

间目

11月12日(周六)

(笔试)

11月13日(周日)

(机考)

上午

数学

(8:

30-9:

45)

第一场

专业基础课(8:

00-9:

00)

英语

(10:

45-12:

00)

德育(9:

30-10:

30)

第二场

专业基础课(11:

00-12:

00)

下午

语文

(14:

00-15:

30)

德育(13:

30-14:

30)

第三场

专业基础课(15:

00-16:

00)

德育(16:

30-17:

30)

二、考前准备工作

(一)考点的设置

1.各市、县(市、区)招考机构应按照相对集中、有效管理、方便考生的原则,根据本地区具体情况,将考点优先设置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并组织对拟设考点学校进行认真考查和验收,确保符合考点设置各项要求,批准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

2.考点必须设有符合《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规定》的试卷、答题卡保管室,并就近于考务室,用于临时存放当次考试科目的试卷、答题卡。

考务室应能满足监考员领取试卷、装订密封等工作需要。

3.考点须在校门口悬挂红底白字“江苏省2016年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考点”的横幅,以及标语、彩旗等,营造既庄重又和谐的氛围。

4.在考点醒目处放大张贴《考场平面示意图》、《考场安排示意图》、《考生守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中职学业水平考试计算机网上评卷答题卡考生作答须知》、《中职学业水平考试机考科目答题须知》(详见附件)等。

5.考试所需设备、物资,在考前要逐一检查落实。

要确保考试进行时的电力供应与电力稳定。

考前须组织由考务负责同志和技术人员组成的设备检查组,对考点及每个考场的考试设备逐个检查、验收,确保考试万无一失。

6.机考考点机器设备须满足省教育考试院制定的设备验收标准各项要求(见附件)。

7.在距考场周围三米以外划定警戒线,考前考生不得进入禁区。

考试期间,严禁一切与考试无关的人员进入考点。

8.根据考场的分布情况,设置监考员从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后到考场的规定行走路线或通道。

9.考点学校还须配备一定数量的2B铅笔、空白垫纸板、0.5毫米的黑色墨水签字笔以及空白草稿纸等,供考生应急之用,以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10.考点必须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并有专人值守,以便及时收集有关情况和处理有关问题。

(二)考场的布置

1.考场须设在通风、采光、桌椅条件良好,有足够使用面积,外界干扰少,有利于安全保卫的教室。

机考考场应采用通风、采光、条件良好的计算机教室,并确保安全、安静。

2.单人单座(原则上要求考桌背向考生)、单行排列,桌贴应贴在靠走道一侧的桌面上角。

机考考场应根据考场的实际情况,合理摆放监考机与考生机,要使考生座位之间前后、左右间距合适,考生座位标签须张贴在醒目位置。

3.机考考场的要求。

每个机考考场须预留至少一台备用监考机及10%的备用考生机。

每个机房要附设一个候考室,候考室能容纳每场进入机房考试的学生。

机房和候考室入口处要张贴统一标志。

考试前两天,学校要清理好机房和候考室,检查并确保机房内机器及电源能够正常使用。

要对考试机器统一编号,做好查、杀毒工作,安装考试系统,准备完毕后封闭机房。

4.考场内必须干净整洁,除必备物品、文字外,不得留有其它物品,与测试有关的文字、画、图表等须加以覆盖。

5.考场门口应张贴考场编号和准考证号起讫号,门外应设置物品摆放处,供考生摆放携带的书包、资料等物品。

(三)考点组织机构

1.考点设考点主任1人,由校长担任,考点副主任1人,由校长指定。

考点主任负责本考点的全面工作,考点副主任协助考点主任工作,并根据考点主任的安排,分管有关方面的事务。

具体职责见附件。

2.考点设立考务组、系统管理组、监考组、纪检监察组、保密保卫及试卷(光盘)运送组、宣传后勤保障和卫生防疫组、巡视组等若干职能组,各组职责如下:

(1)考务组负责本考点试卷(光盘)的清点、分发、回收、验收等具体的考务管理工作。

(2)系统管理组负责本考点的设备安装、调试、维护,负责数据的管理与回收等工作。

(3)监考组设考场内监考员和考场外监考员,其中场内监考员根据规定和要求,按照考试工作程序负责考场的监考工作,场外监考员负责考试管理和场外联络工作。

监考人员的安排实行考点学校之间交叉监考制度。

(4)纪检监察组负责本考点考风考纪和安全保密的检查、监督工作。

(5)保密保卫及试卷(光盘)运送组负责本考点试卷(光盘)的安全保卫工作,协助考务组、系统管理组做好保管、运送、交接工作。

(6)宣传后勤保障和卫生防疫组组负责本考点环境布置宣传、考点设施及物资准备、卫生防疫等工作。

(7)巡视组负责检查、督促考点考试准备与考试实施情况。

3.各考点必须在考前对考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纪律教育和业务培训,培训要保证时间、内容和质量。

所有考试工作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经培训合格才能上岗。

(四)考试巡视

考试期间,省、市、县(市、区)均派出督察巡视组,代表省、市、县(市、区)到各考点监督、检查考试准备与考试实施情况。

其要求如下:

1.以市为单位,向所辖县(市、区)考点统一选派巡视组。

2.巡视组由两人以上组成,对考点的各项测试工作、考场纪律进行监督检查。

3.巡视员上岗前须进行培训,培训要求学习本细则,熟悉和掌握考试工作有关规定、要求和工作程序;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各项制度;熟悉和掌握考试巡视的工作要求和职责。

三、考试实施

(一)试卷(光盘)与答题卡

试卷(光盘)与答题卡在制作、包装、分发、运送、保管等各环节中,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制度,做到绝对安全和保密,严防失(泄)密或其他事故发生。

1.制作:

试卷(光盘)与答题卡的制作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实施。

2.包装:

试卷按考试科目分袋包装,每袋试卷为30份;答题卡30份和1份《考场情况记录表》单独装袋,共31份,试卷袋和答题卡袋上均要注明科目名称,在封袋前须认真核对,严防差错。

密封后加盖密封专用章。

机考用光盘分袋包装,每袋试卷光盘为2张,试卷光盘袋上注明考点名称、光盘编号,在封袋前须认真核对,严防差错。

3.分发:

各市根据确认的试卷(光盘)、答题卡统计数量,在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分科目按市、县(市、区)领取。

各市招考机构接卷运回后,清点试卷并分发到各县(市、区)招考机构。

各市、县(市、区)、考点试卷分发场所必须安装视频监控终端,进行全过程、全覆盖的监控录像。

4.运送:

试卷(光盘)、答题卡运送环节的安全保密必须符合《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第三章有关规定。

使用密封车运送试卷、答题卡,运输车辆要具有防潮、防盗性能,车况良好。

押运人员由有关招办负责人、公安或武警组成,四人以上押运。

运送途中,在任何情况下,试卷、答题卡押运现场不得少于两人看管。

严禁搭乘与试卷、答题卡运送工作无关的人员,或搭载与试卷、答题卡运送工作无关的物品。

运达目的地后,应及时向上级招办报告试卷运送情况。

测试当天(路途远的提前一天),须在开考前2小时内,由县(市、区)招考办派2名工作人员将试卷(光盘)、答题卡送达考点,交考点主任保管,并负责于考试结束后将试卷(光盘)、答题卡全部收回。

如由考点领取,须考点考务人员、市或县(市、区)巡视员等工作人员共同随车押运直达至考点试卷保管室,且任何情况下不得少于2人。

5.保管

试卷(光盘)、答题卡的保管必须符合《保密规定》第四章有关规定。

试卷保密室的硬件设施必须符合《保密规定》中的要求。

市、县(市、区)试卷保密室须经上级招办、同级教育、公安、保密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才能启用。

试卷保密室墙上醒目处应张贴《试卷保密室负责人职责》、《试卷保密室工作人员守则》以及省教育考试院、市招办、公安局、保密局值班电话号码等,并建立、健全值班制度。

市、县(市、区)试卷保密室监控必须与省级考试机构联网。

从试卷、答题卡进入保密室开始,到考试结束期间,保密室的录像监控设备必须不间断使用,且监控范围须覆盖保密室各个角落,不留监控盲点。

考试结束后,录像监控资料必须妥善保存半年。

有条件的考点应设置保密室;无条件的考点,须设有符合保密条件的试卷、答题卡及问卷的存放点,用于暂存试卷、答题卡及问卷,并派2名专职保密人员值守。

如发生泄密事故,必须立即报当地教育、公安、保密部门负责人和省教育考试院,同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防止扩散,并迅速查明原因。

对徇私舞弊或玩忽职守者,应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惩处。

试卷保密室使用期间,保密室必须每班4人昼夜值班。

任何情况下,保密室值班人员不得少于2人。

要严格履行交接手续,认真填写《试卷、问卷、答题卡及磁带接收和发放表》(见附件),并由市、县(市、区)招办封存备查。

(二)考试过程管理

1.答题卡和《考场情况记录表》的使用要求

每个答题卡袋内有答题卡30张,另有1张相同规格的《考场情况记录表》(详见附件)。

每个考场有两张考场条形码,分别粘贴在答题卡袋和《考场情况记录表》右上角规定的条形码粘贴处。

考生条形码的使用:

监考员在分发完答题卡后,在实到考生的答题卡上粘贴考生条形码。

开考15分钟后,缺考考生的条形码粘贴在《考场情况记录表》缺考考生条形码粘贴处。

尾考场空白条形码不需粘贴。

2.考试注意事项

(1)监考员必须严格遵守《监考员职责》(详见附件)。

(2)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生守则》。

(3)备用试卷袋、备用答题卡袋不得无故拆封,如确须启用备用试卷、备用答题卡,须填写《备用试卷、备用答题卡启用审批表》(详见附件),并报市或县(市、区)招办批准,由考点主任、考点副主任两人签字后方可启封。

(4)考点要严格考试信号的管理,统一信号种类和信号鸣响时间要求,如因信号未听清而延误考试时间的,须立即请示省教育考试院。

未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任何人无权推迟考试开始时间或延长考试结束时间。

(5)考试期间,考场发生意外情况,按《中职学业水平考试考场偶发事件处理办法》(详见附件)以及《中职学业水平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详见附件)相应条款处理。

发生重大意外事故,应立即报上级招办和省教育考试院,并按照上级指示及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应急处理。

(三)机考考试备考(根据实际机考软件确定)

1.备考数据由考试系统根据考试数据的完整性校验情况自动生成。

2.考试系统生成的“备考数据”包含“备考申请表”和加密的“备考考生名单”。

“备考申请表”由考点逐级上报至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备考考生名单”由考点直接上报至省教育考试院。

3.省教育考试院根据申请的备考开考时间及“备考考生名单”生成备考数据包下发至考点。

4.备考需在备用监考机进行,导入备考数据包与正考题库包,插入考场加密狗,在规定的时间内开考,开考时,不需要输入备考密码。

5.备考时间由各市招办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

(四)笔试考后材料回收

1.每场考试结束后,监考员均应认真填写试卷袋、答题卡袋封面规定的内容及《考场情况记录表》。

按规定将30张答题卡(含缺考考生和尾考场空白答题卡)按照小号在上,1至30号顺序整理好,再将《考场情况记录表》放在最上面,一并装入答题卡袋,立即送交考点主任验收后当面密封。

考点主任在答题卡袋密封前,应认真检查《考场情况记录表》缺考考生条形码的粘贴情况和本场考试异常情况记载情况,监考员和考点主任均须签字确认。

若《考场情况记录表》中“异常情况记录”一栏有监考员的笔录记载,监考员和考点主任均须再签字确认。

《江苏省中职学业水平考试考场违规情况记录表》(简称《考场违规情况记录表》,下同)(详见附件)由考点发放给有违规现象发生的考场,监考员按表中要求详实填写有关情况记录,签名并附相关证据一并上报考点主任审核认定。

试卷和草稿纸清点无误后一并装入试卷袋密封,由考点集中后交县(市、区)招办按国家秘密级材料保管,保存期为半年。

2.答题卡在当天最后一科考试结束后,交县(市、区)招办统一保管。

考试结束后,由各市统一将各县(市、区)答题卡及《考场违规情况记录表》集中,并按规定进行整理、清点,于11月14日送至省教育考试院评卷点。

3.试卷、答题卡的保管、运送、交接等工作按《保密规定》有关要求办理。

(五)机考数据回收(根据实际机考软件确定)

1.每个考试科目考试结束后,主监考员认真检查统计本科目考试交卷情况,进行统一收卷、单机收卷或备份收卷,检查数据一致后,进行“数据校验”并认真填涂《2016年江苏省中职学业水平考试考场情况记录表》(以下简称《考场情况记录表》,详见附件),监考员、系统管理员、考点主任应认真检查《考场情况记录表》的情况和异常情况处理、记载情况,并均须签字确认。

《江苏省中职学业水平考试考场违规情况记录表》,由考点发放给有违规现象发生的考场,监考员、系统管理员按表中要求详实填写有关情况记录,签名并附相关证据一并上报考点主任审核认定。

2.考试结束后,各市统一将各县(市、区)、考点的考生签到表、考试结果光盘、试卷光盘、加密狗、《考场情况记录表》、《考场违规情况记录表》回收,按规定进行整理、合并。

考试结果光盘由系统自动导出两份数据:

一份是上报数据包,通过系统逐级上报至大市,大市刻盘上报至省教育考试院;一份是完整的作答文件包,由县(市、区)直接刻盘,以县(市、区)为单位,大市不需合并,直接逐级上报至省教育考试院。

第四部分评卷与成绩通知

一、评卷

评卷工作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

有关评卷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和规定另文下发。

二、通知成绩

1.考生答题卡按国家秘密级材料管理,保存期为半年。

考试成绩在发布前,按国家秘密级材料管理,任何人不得泄露。

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考试成绩只通知考生本人,不公布、不查卷。

2.省教育考试院于月日后将考生成绩下发至各市、县(市、区)招办,并由市、县(市、区)招办打印考生成绩通知单。

市、县(市、区)招办、各学校负责及时通知考生领取成绩通知单,同时考生也可以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查询成绩。

3.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疑问,须由考生本人在月日前向报名地招办提出查询考试成绩的书面申请,该申请须由考生所在中学签署意见并审核盖章,由报名地招办汇总,并逐级报至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核。

复核结果由报名地招办答复申请人。

4.中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从参考年份起算,五年有效。

5.中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只通知等级,不通知原始分。

未参加相关科目考试的,没有成绩等级。

本细则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附件:

1.2016年中职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日程表(略)

2.2016年中职学业水平考试考点机房设备标准(略)

3.2016年中职学业水平考试信息标准(略)

4.2016年中职学业水平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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