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AQ-001-安全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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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编号:
WH-AQ-001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威海化工机械有限公司
编制:
马明洋
审核:
曹全海
批准:
董华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编号:
WH-AQ-001
第一章 总则
安全生产是公司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生产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
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安全生产组织架构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
公司副董事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生产副总经理和安全设备部部长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生产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为部门、车间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
各部门、车间负责人任兼职本部门、车间的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
车间设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突发火情的紧急处理。
副董事长
安全设备部
生产副总经理
维修车间
信息化部
法律事务部
人力资源部
生产支援室
技术部
生产部
质检部
办公室
资材部
采购部
复合板分厂
成套装备公司
财务部
装配车间
机加车间
一铆车间
第三章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3.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组长、副组长)职责
3.1.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3.1.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1.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3.1.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3.1.5负责对本公司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1.6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3.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员的职责
3.2.1负责组织执行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落实本部门的具体安全工作和方案。
3.2.2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车间)人选。
3.2.3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3.2.4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并督促实施。
3.2.5协助和参与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3.2.6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3.2.7在每月检查公司6S管理工作的同时检查本部门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区与6S管理工作责任区的责任人相同),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做好安全总结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3.3安全员岗位职责
3.3.1具体负责相应区域(车间车辆、设备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传工作。
3.3.2巡查相应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维护生产设备、消防器材、电路,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3.3.3掌握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3.3.4及时汇报突发事故,协同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处理事故,维持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亡人员,制止事故事态发展。
3.4义务消防员岗位职责
3.4.1接受车间安全员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体区域的消防检查、急救工作。
3.4.2由车间安全员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消防演习,确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4.3对车间消防安全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车间安全员汇报。
3.4.4协助车间安全员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3.5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3.5.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3.5.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5.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3.5.4及时向公司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 安全会议
公司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的工作总结要求各部门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
公司级:
公司每月组织召开安全会议,汇总当月安全问题和安全落实情况,相关内容汇总到《公司安全会议记录》中,由安全设备部存档。
部门级:
各生产车间、部门每周组织召开安全会议;每月汇总当月安全问题和安全落实情况,相关内容汇总到《车间安全会议记录》中,交到安全设备部存档。
班组级:
各班组于每天早会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各项安全工作落实到员工。
第五章 安全培训
5.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三级安全教育),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
新员工入厂必须接受厂级安全教育;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和班组级安全教育;员工在公司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5.2厂级安全教育:
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安全设备部负责,教育内容包括: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工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知识、劳动纪律、常规安全生产知识等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公司级安全教育记录由人力资源部存档备案。
5.3车间级安全教育:
由车间主任负责,教育内容包括:
车间生产特点、工艺及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规程和制度、事故教训、职业病及劳保防护用品的使用及安全注意事项等。
并且各部门、车间必须建立、完善本部门安全培训资料。
车间级安全教育必须做好记录交到人力资源部存档备案。
5.4 班组级安全教育:
由班组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
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技术规程、事故安全及预防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
车间级安全教育必须做好记录交到人力资源部存档备案。
5.5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焊工作业、起重机作业、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由人力资源部存档备案。
第六章 安全生产检查 、考核
6.1公司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6.1.1公司级:
由安全设备部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相关内容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通知单》的形式通知各生产车间、部门;由各部门把相关内容汇总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报告》中,每月28日前报安全设备部备案。
6.1.2车间级:
由各车间每月组织两次本车间内安全隐患排查,并且把相关内容汇总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报告》中,每月28日前报安全设备部备案。
班组级:
由各班组每日落实本班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6.2公司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
具体要求是:
1、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员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
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2、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3、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6.3安全检查考核
序号
检查、考核项目(三级管理负责人)
人次项
1
违反公司6S现场管理的
100元
2
未按《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
100元
3
违章作业(违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违反安全管理相关规定、违反工艺安全相关规定等)
100元
4
违章指挥作业的
200元
5
违反劳动纪律的(忽视安全和警告,违反劳动纪律等)
100元
6
相关人员未执行安全管理各项制度(表单缺相、表单未按时上报、相关工作、规定未上报、未落实、无结果等)
50元
第七章 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7.1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员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
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经营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2、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生产、使用、储存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7.2公司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3、公司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7.3特种设备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性能检验。
第八章 职工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8.1公司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8.2公司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发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8.3公司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8.4公司应通过卫生部门防疫站对生产工人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九章 伤亡事故管理
9.1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公司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等管理工作。
9.2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职工本人、在场人员或直接领导必须在第一时间通知安全设备部和部门负责人,公司相关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
9.3工伤事故具体工作参照《工伤管理制度》中相关规定。
第十章附 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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