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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粮库平安生产守那么

 

国家粮食局

2016年10月

为了增强粮食行业

粮食行业平安生产工作遵循“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平安进展”的理念,贯彻“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本守那么是粮库作业与治理必需遵守的行为准那么,适用于各类粮油仓储单位。

第一章粮食进出仓

1.平安检查

粮仓必需由相应资质单位设计。

粮仓应制作和安装粮仓设计说明标牌,标明粮仓的设计单位、年份、储粮品种、贮存形式、装粮高度、仓容、利用年限等,用于指导和检查储粮,严禁超限装粮。

粮仓第一次装粮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压仓实验。

非经相应资质单位设计的粮仓,必需委托相应资质设计单位论证是不是符合结构平安和储粮工艺的要求,严禁不经论证直接储粮。

超过设计结构利用年限的粮仓,必需委托相应资质的衡宇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依照鉴定结论确信可否继续装粮。

粮仓装粮前或日常检查,应检查仓顶有无漏水,仓房墙壁、地面有无裂痕,地面有无沉降,门窗有无损坏,扶梯等附属设施是不是完好;应检查钢板仓防锈漆是不是剥落,检查螺栓、垫片等是不是松动,检查与土建相连的支座部位有无异样,地面有无沉降。

如有异样,须进行有效处置。

油罐装油前或日常检查,应检查油罐焊缝是不是完好,罐顶盖、人孔、测量孔、通气孔等是不是正常,罐底螺栓有无松动,垫片是不是完好,罐区、管线阀门施封情形是不是牢靠。

如有异样,须进行有效处置。

2.作业机动车辆

粮库应按要求设置交通指示标识,驾驶员应严格按库内交通指示标识行驶,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入库;机动车在粮库道路行驶限速10千米/小时,车辆上下地磅、生产作业区行驶、倒车限速5千米/小时,严禁超速行驶;严禁剐蹭仓储设施;车辆行驶时,严禁作业人员在车上作业;严禁铲车、叉车载人。

驾驶员应听从粮库治理人员的指挥,严格依照指定线路行驶,严禁驶入粮库非指定区域自行装卸,严禁驾驶员进入,禁止驾驶员赤脚、赤身、穿拖鞋、穿凉鞋等不平安行为。

人工扦样或接发油时,应配平安扶梯,穿防滑鞋,避免跌落。

同时,严禁作业车辆移动。

机动车辆过磅时,应直线行驶并停在秤台中心,缓刹车停稳后并制动手刹,发动机必需熄火。

机动车辆装、卸车前,应放好车轮停位器,以防车辆移动伤人。

作业人员应检查作业空间、车辆、设备、设施状况,确认无平安隐患后方可作业;液压翻板周围应设置警戒线,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警戒区。

卸粮时,应有专人指挥,严禁卸粮坑、车辆及液压翻板上站人。

严禁车辆偏载或超载。

自卸车应在车斗完全复位后,方可移动车辆。

机动车辆倒车时,必需有人指挥,指挥人员必需站在车辆的侧后方并与车辆维持平安距离,严禁站立在车辆可能行驶的轨迹上。

铲车作业时,严禁人员站在驾驶室外的踏板处指挥作业。

作业区域内,严禁非作业停车和无关人员停留。

粮库仅在库区利用的自备车必需按期查验,保证车辆平安合格;驾驶员必需持有相应的机动车驾驶合格证。

3.粮仓清理

清理平房仓时,作业人员应开启仓房门窗或排风扇;清理浅圆仓、立筒仓前,作业人员应检查并确认通风换气系统运转正常,并在运行10分钟后开始打扫。

清理浅圆仓、立筒仓的上下通廊和工作塔时,严禁利用紧缩空气吹扫尘埃。

打扫仓房时,作业人员应佩带防尘口罩。

尘埃较多时,应采取负压或湿式作业等方法,避免粉尘飞扬及二次扬尘;尘埃较少时,可采纳一般打扫方式。

4.粮食烘干

作业人员应佩带平安帽。

在烘干塔及露天堆场周围应设置平安警示周界,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现场。

现场必需配备消防器材及设施。

烘干机周围严禁堆放各类易燃品。

初始烘干时,应维持烘干机内粮食流动,严禁长时刻闷塔。

突然断电时,应打开紧急排粮门排粮,避免塔内糊粮和着火。

燃油、燃气炉在不同季节利用的燃料,必需按说明书的规定执行,严禁利用非雾化燃油;燃烧器燃烧时,严禁往油箱加油。

烘干机进出粮的水分监测装置、进出风温度监测及调剂装置、料位操纵等完整有效,烘前仓(烘后仓)上下料位完整有效。

粮食入烘前仓前应进行清理,烘前仓入粮应与烘干作业同步,随进随烘。

禁止烘前仓进完粮后再烘干,以防烘前仓结拱;烘干作业期间,严禁人员进入烘前仓和烘后仓。

应每一个月检查换热器,避免换热器破损将火种随热风管进入烘干塔内;利用燃煤或生物质热风炉时,应每半月或每周清理燃烧炉的沉降室和换热器中烟气侧的尘埃;烘干机利用30天内必需清理烘干塔一次。

5.卸粮

烘关连统卸粮、工作塔卸粮坑卸粮、铁路专用线卸粮坑卸粮,生产部门应在卸粮作业区设置警戒线和标识。

烘关连统地沟卸粮时,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作业区,严禁作业人员擅自进入粮堆。

作业人员处置板结的粮堆时,应做好监护,避免人员跌落进粮口被粮食掩埋。

夜间作业时,作业人员工作服上应设置反光警示标识。

工作塔卸粮坑(液压翻板卸粮、汽车自卸)卸粮时,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卸粮作业区域;牵引火车时,严禁人员进入专用线卸粮坑作业区域;所有进粮口必需安装合格的钢格栅,并设置平安警示标识。

6.平整粮面

平整粮眼前,粮库带班负责人应付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平安交底,并提出平整粮面作业要求;作业人员应先开启仓房排风扇或窗户。

平整粮面时,应安排很多于2人同时作业,并在仓门或进人口安排专人监护。

作业人员应佩带防尘口罩,必需从粮堆顶部自上而下摊平粮食,严禁站在粮堆低凹处摊平粮食。

平整粮面时,应在粮食入仓达到预定数量后平仓。

粮面高差较大时,作业人员应避免跌落粮堆被粮食掩埋。

7.出粮口排堵

出仓进程中,出粮口堵塞或出粮不顺畅时,应执行出粮口排堵作业应急预案,严禁擅自入仓排堵。

出粮口排堵应优先采纳仓外作业排堵方式,作业人员开大闸门,利用长杆通过出料闸门、扦样孔、排堵孔等扰动粮堆,实施排堵。

关于有多个出粮口的粮仓,应先从未堵塞出粮口出粮,但应严防不对称出粮。

关于立筒仓和浅圆仓,可在仓底设计安装空气炮清堵器用于排堵。

8.粮食结拱(挂壁)处置

必需严格执行粮食结拱(挂壁)处置作业分级审批制度,严禁擅自进行处置作业。

粮食出仓前,仓储部门应先检查粮面是不是结顶,如有,应进行处置;出仓中,发觉仓内粮食结拱(挂壁)时,作业人员应先报告出仓作业现场负责人。

关于粮食有结块现象的立筒仓或浅圆仓,严禁一出到底。

作业人员应在粮面每下降1米左右时,先关闭出仓闸门,后进入仓内检修平台观看粮面,如发觉明显挂壁或结块露出粮面,在保证平安前提下,入仓清理露出粮面的结块或壁挂,避免结块粮形成挺拔柱状,或挂在仓壁高处,乃至形成大规模结拱。

作业人员及作业工具全数出仓后,再开启闸门出粮。

平房仓挂壁时,作业人员利用长杆或高空作业车处置;立筒仓挂壁时,作业人员必需通过仓顶吊篮入仓利用长杆等方法处置;浅圆仓挂壁位置较低时利用装载机处置,较高时通太高空作业车处置。

严禁作业人员位于挂壁下方作业,以防挂壁坍塌砸伤或掩埋作业人员。

立筒仓结拱时,应通过向立筒仓入粮,或作业人员通过仓顶吊篮入仓利用长杆等方法进行处置,还可通过向烘前立筒仓吹热风进行处置;浅圆仓结拱时,应通过向浅圆仓入粮,或开启浅圆仓挡粮门等方式进行处置。

严禁作业人员站立粮面进行处置。

处置作业终止后,作业人员必需全数撤出仓外,移出全数工具和设备。

9.平房仓挡粮板拆卸

仓储部门应研究和制订平房仓挡粮板拆卸方案,严禁作业人员擅自入仓拆卸挡粮板。

拆卸挡粮板时,应优先采纳仓外作业方式。

作业人员应很多于2人,且应将平安带有效系在系留装置上,通过移动起落机或扶梯拆卸挡粮板。

出仓作业时,作业人员应先关闭挡粮板上出粮口闸门,在粮面稳固的前提下,一一拆除粮堆以上的挡粮板,严禁拆除粮堆以下的挡粮板。

作业人员出仓并带出全数工器具后,方可开启闸门继续出粮。

作业进程中,如发觉粮面流动,作业人员应当即停止作业并迅速撤离至平安地址。

粮食出仓作业进程中,如显现粮堆埋人,作业人员应当即关闭出粮闸门并报告现场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当即组织紧急救援。

第二章粮食简易仓囤

10.简易囤

简易囤选址应有利于防汛,地面应平整,基础应知足装粮后承载力要求;简易囤应由符合伙质要求的单位设计和建造;每组简易囤不该超过5000吨,组间距应大于25米。

简易囤应安装有效的避雷装置。

粮食入囤前,应付粮囤的内外结构进行平安检查,检查各焊接口、入粮口及平安爬梯是不是焊接牢固,检查囤身是不是倾斜,防潮防雨性能是不是完好等,确认平安后方可入粮。

进粮作业应从简易囤中心入粮,严防偏心装粮。

出粮时,应采纳对称出粮口同时出粮,严禁偏心出粮,以防偏载造成倒塌。

初始出粮50~60吨后,应换另外一组对称出粮口出粮,幸免囤身显现倾斜倒塌。

后续出粮时,应及时依照囤内粮食情形调整出粮口。

出粮后,人员进入囤内清理资材应系平安绳,且很多于2人。

应按期检查简易囤,如显现胀囤、倾斜等现象时,应在保证平安的前提下,当即实施倒囤或从头制装囤,严防简易囤坍塌;简易囤出粮后,应采取有效方法,避免大风将简易囤吹倾斜或倒伏。

11.罩棚

罩棚内既能够用麻包袋装粮码垛包储,也能够围包散储,本节要紧介绍围包散储。

仓储部门应先制订作业方案;必需用合格麻袋堆码挡粮墙,麻袋装粮三分之二,以平放高度17厘米左右为宜,四角和过道等关键部位及外层麻袋必需缝口;严禁利用塑料编织袋装粮作挡粮墙。

围包散储装粮高度不该高于5米;挡粮墙米以下部份应采纳三横一竖、每层错位堆码麻袋墙;米以上部份可采纳两横一竖,并确保挡粮墙堆码整齐;转角处挡粮墙,码放必需层层错位咬死,严防胀开。

麻袋口应朝内堆叠。

严禁利用塑料布等易滑资材铺垫在麻袋墙底层。

移动钢制爬梯(带扶手)应平安靠得住。

采纳麻袋码放的爬梯,应确保牢固靠得住。

仓储部门应按期检查粮堆周围,如发觉胀垛、坍塌、漏粮等情形,应及时处置;拆粮堆时,应先从粮堆顶部拆挡粮墙,严禁人员进入粮面。

拆包与出粮同步,严禁出完粮食再拆挡粮墙;严禁在围包散储粮堆周边从事阻碍粮堆平安的施工作业。

12.钢结构散装房式简易仓

钢结构散装房式简易仓必需由符合伙质要求的设计单位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必需由符合伙质要求的施工企业建设;必需在完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装粮压仓实验。

严禁超设计装粮线装粮;严禁把钢结构罩棚当散装仓或违规改造成散装仓装粮;严禁机动车辆和机械输送设备剐蹭、碰撞钢结构散装房式简易仓。

第三章熏蒸和气调

13.药剂治理

应严格执行化学药剂“五双”治理;药品库应安装防爆排气扇和防爆灯具,人员进入前应先开启排气扇,佩带平安防护器具,并用便携式报警仪检测有害气体浓度。

粮库应将购买药剂情形报上级单位;药剂入库时,治理人员应填写《药剂入库单》;药剂应寄存在高于地面米以上的空间,不同种类的药剂应别离寄存,液体和固体药剂应隔离寄存。

领取药剂时,必需先填写《药剂领用单》,按程序审批后方可出库;领用人员应很多于2人;领用前后应及时记录药剂台账。

利用后的药剂空瓶空罐要及时收回药品库,统一依照规定销毁处置。

14.熏蒸

必需严格执行熏蒸作业审批制度,严禁擅自开展熏蒸作业。

施用空仓杀虫剂和粮食熏蒸剂,仓储部门必需制定空仓杀虫作业方案和粮食熏蒸作业方案,经粮库负责人批准,并报所在地粮食行政治理部门备案后方可实施。

严禁利用非储粮化学药剂和超剂量利用储粮化学药剂杀虫。

实施空仓杀虫和粮食熏蒸,仓储部门负责人应安排很多于2名作业人员同时作业,同时应安排1名监督警戒人员站在仓门或仓口位置,保证观看到所有作业人员。

作业人员应具有相应职业资格,佩带平安有效的防护用具。

施用空仓杀虫剂,每人每次不该超过90分钟,每人天天不该超过3小时。

磷化氢熏蒸杀虫时,每人每次不该超过30分钟,每人天天不该超过2次。

在分药、投药、熏蒸、散气和药渣处置进程中,作业人员必需佩带空气呼吸器,穿工作服,戴橡胶手套;清理药渣很多于3人,药渣应按国家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置;空气呼吸器的储气瓶应按国家规定进行检定。

开启磷化铝瓶盖时,人员应位于上风向。

在粮面利用磷化铝片剂、丸剂、粉剂熏蒸时,应放置在直径30~50厘米的药盘中,药盘应由阻燃材料制作,如铁盘、铝盘或瓷盘等。

利用磷化氢空仓杀虫、粮食熏蒸及散气期间,应在距离粮仓至少20米处设置平安警示标识和警戒线;利用非磷化氢空仓杀虫及散气期间,应在仓门设置平安警示标识。

值班人员应增强巡查。

房式仓、筒式仓熏蒸通风散气后,作业人员必需检测仓房中的磷化氢和氧气浓度,磷化氢浓度小于毫升/立方米和氧气浓度不小于%时,方可进入。

不然,必需佩带空气呼吸器。

钢结构散装房式简易仓、钢罩棚和简易囤熏蒸时,应在周围覆盖帐幕,并在帐幕上加盖防风网罩或防风固定绳。

覆盖前,要对帐幕进行检查,发觉孔洞及时修补。

散气时,熏蒸人员应戴空气呼吸器,先揭开帐幕一边,小时后揭起其它部位的帐幕,1小时后卸下帐幕,通风散气24小时。

熏蒸前,平安员应清点人数,做好记录;作业人员应认真检查所用空气呼吸器是不是平安有效;熏蒸终止时,平安员负责清点人数,查明进仓人员已全数出仓后,方可封门。

磷化氢熏蒸前后,作业人员禁止饮酒、吃牛奶、鸡蛋和其他油脂食物;作业人员在熏蒸进程中感觉躯体不适,应当即停止作业。

禁止在夜间和大风、雨天、雷电等情形下进行熏蒸和散气。

15.气调

必需严格执行气调作业审批制度,严禁擅自开展气调作业;应安排专人治理空气呼吸器和空气紧缩充气泵等设施。

应在气调仓外悬挂警示牌,严禁擅自操作气调系统的阀门;人员进入气调仓检查粮情或进行膜上作业,不得少于2人,1人负责监督警戒。

严禁单人、酒后或躯体状况不佳者进入气调仓。

其他外来人员需要进入气调仓时,必需有粮库专业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方可入仓。

进入粮堆气囊内取样化验或检查粮情时,必需佩带空气呼吸器,确认呼吸器能够正常利用,并能正确、熟练利用空气呼吸器。

空气储气罐的压力必需充至产品说明书规定的压力值,并保证有3人及以上方能进仓作业。

人员躯体感觉不适或听到报警声应当即出仓。

第四章粮库防火防爆

16.火灾预防及处置

必需严格执行国家和所在地消防平安治理制度,制定粮库(油库)消防平安制度、消防平安操作规程和粮食消防应急预案,依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平安标识,组织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粮库(油库)必需配置专职或兼职的救火员,负责按期检测、维修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并存档备查;负责检查并保障疏散通道、平安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粮库(油库)必需增强火灾隐患防范,严禁烟火,严禁在储粮区、油罐区、作业区及其他禁烟区抽烟。

严禁堆放易燃、可燃材料,及时清理堆场内的杂草、垃圾,及时排查处置粮库周边环境火灾隐患。

严禁擅自动火作业,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分级审批制度。

发生火情时,现场作业人员应当即报告粮库(油库)带班负责人,并当即灭火,灭火人员应采取平安防护方法。

粮食着火,用水灭火;油脂着火用泡沫灭火;磷化铝着火,应用干粉、干燥砂土或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严禁用水、泡沫和酸式灭火剂灭火;烘干塔着火时,应当即关停风机,同时加速入潮粮和排粮速度,避免加大火情;电气着火,应先切断电源,后用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灭火;电气焊作业时周边着火,应先切断电源,移走氧气瓶、乙炔瓶;交直流电焊机冒烟或着火时,应第一断开电源,用二氧化碳灭火;乙炔钢瓶发生火灾,应先关闭阀门,用干粉灭火器或带喷嘴的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

发生火灾时,现场作业人员应当即报告粮库(油库)带班领导,同时拨打119,报告单位名称、地址、火灾情形、着火物资、联系等,并派人在路口接应消防车。

在不危及人员平安情形下,现场作业人员应开展自救,无法自救时,应当即疏散人员。

如有人员受伤,应当即拨打120。

17.粉尘爆炸预防及处置

粮库必需按标准、标准利用防爆电气设备,落实防雷、防静电等方法,保证设施设备平安有效接地,严禁作业场所存在各类明火和违规利用作业工具。

必需严格执行尘埃打扫制度,幸免产生二次扬尘,确保场地无积尘、扬尘;作业时,应采取降尘方法操纵粉尘。

粮库应保证仓房及设备泄爆装置平安有效。

严禁拆除通风除尘、防爆、卸爆、接地等平安设施;应按期检查和保护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和防爆装置,确保设备和装置完好。

进入粉尘防爆区,人员应穿防静电的工服,严禁穿着化纤、丝绸衣物和带铁钉的鞋,避免产生火花;严禁利用铁器敲击墙壁、金属设备、管道及其他物体。

筒仓输送系统检修时,应采取方法隔间与明火作业相连的管道、孔洞;筒仓清仓作业时,必需利用防尘防爆照明灯具,清仓车辆必需装配火星熄灭器,装载机铲斗接触地面的部位必需安装避免摩擦起火的非金属材料,装载机尾端应安装防撞橡胶材料,避免产生火花。

发生粉尘爆炸时,现场负责人应当即疏散所有人员至空旷平安地址,幸免二次粉尘爆炸造成人员伤亡,然后报告粮库带班领导;粉尘爆炸造成火灾,应当即拨打119,有人员受伤,应当即拨打120;造成生产平安事故时,粮库应按规定上报。

第五章租仓储粮和外包作业

18.租仓储粮

承租企业与出租企业应签定租赁合同和平安生产治理协议,明确两边平安生产职责,落实平安生产设施、设备、器材等。

承租企业必需安排本企业在职人员对租仓储粮及仓储设施进行治理,对租仓储粮平安生产承担相应责任;承租企业的平安生产治理制度在租仓储粮中必需取得执行。

租赁库点所处位置应符合防火、防汛、防污染等平安要求,不得位于低洼易涝、行洪区,库区及周边1000米内无易燃、易爆、迫害危险品和污染源。

库区封锁,院内布设监控设施,实现监控全覆盖且功能正常。

仓储设施设备和附属设施设备应符合国家平安标准。

消防、用电、排水及建设手续符合国家相关要求,通过有关部门验收。

承租企业负责人对租仓储粮平安生产承担直接领导责任,承租企业派驻的专职或兼职平安员应履行平安生产的职责。

承租企业应保障和落实租仓储粮必需的平安生产设施及其经费,因未能保障和落实而造成生产平安事故的,承租企业负责人及其平安生产部门负责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承租企业平安数门负责人每两周、企业分管负责人每一个月、企业负责人每季度应付租仓储粮进行平安生产检查,及时发觉和排查平安生产隐患,责令限期整改。

关于拒不整改的,应追究租仓储粮点负责人及平安员的责任。

承租企业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对租仓储粮点应进行平安生产监督检查,发觉存在平安生产问题和隐患的,应当即责成承租企业采取有效方法,确保平安生产。

造成生产平安事故的,应依法依规追究承租企业有关人员的责任。

19.外包作业

必需严格执行外包作业人员审批制度,严禁外包作业人员擅自作业;粮库(油库)应成立外包作业单位和劳务人员治理档案。

外包作业单位应具有相应的经营资质或作业许可证,应为所有参与作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或意外损害保险,外包作业单位负责人是外包作业人员平安治理的第一责任人。

粮库(油库)与外包作业单位签定外包作业合同时,应同时签定《外包作业平安治理协议》;劳务人员应提交躯体健康合格证,粮库应与劳务人员签定《外包作业人员职业健康平安告知书》。

外包作业前,粮库(油库)应组织对外包作业人员的平安交底,催促和配合外包作业单位对外包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前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和考核,外包作业人员应在平安交底或平安生产作业许诺书上签字。

粮库(油库)应付外包作业单位及其人员进行作业前检查,要紧内容包括平安资质和业绩是不是符合要求,平安协议是不是签定,职业健康平安要求是不是充分告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是不是符合要求,检查外包作业人员是不是把握平安生产要求,平安技术方法是不是可行,平安资源配置是不是合理等。

检查合格后,许诺外包作业。

粮库(油库)应按期与外包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沟通,把握平安情形、强调平安要求并留存记录。

按期检查外包作业的平安情形,发觉隐患时,当即责令其整改,并形成记录,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作业。

重大隐患应报本地安监部门。

发生生产平安事故,外包作业单位应当即告知粮库(油库)。

外包作业验收前,应付作业现场进行清理,粮库(油库)有关部门负责人负责验收;验收中发觉平安隐患的,应形成记录,并落实整改。

第六章其他专项作业

20.设备移动

移动前,作业部门应明确采纳车辆牵引仍是人工推移,落实移动线路,躲开高压线、建构筑物,对移动线路上的临时用电线缆进行爱惜或拆除,将设备重心和高度降至最低点,检查移动轮,收好电缆线,收起支撑脚;严禁移动正在运转的机械设备。

移动中,必需设专人统一指挥,紧密关注设备移动、人员状况和周围环境;严禁设备前方、下方站人;严禁把设备当梯子进行登高作业;严禁人员站立或坐在设备上,严禁以人的重量平稳机械;设备上下坡时,必需采纳拖车方式,严防设备失控。

移动中,应维持方向,调头或横向移动应确保周围无电线或其他设施,幸免碰刮。

设备停放时,必需放下支撑脚或固定制动装置,避免设备移动、倾倒。

21.设备检修

必需严格执行设备检修分级审批制度,严禁擅自开展设备检修。

应严格依照设备产品说明书检修,严禁机电设备带病运行,严禁设备带电或运行中进行检修;应设置检修警示标识,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检修现场;应确保设备传动部位平安防护装置牢固;对设备支撑部件进行维修时,应提早采取防垮塌支撑方法;筒仓输送系统检修作业时,应采取方法隔间与明火作业相连的管道、孔洞。

油罐区检修,必需严格执行作业审批程序,对毛油罐动火作业时,严防燃爆;关于采取浸出工艺的油脂,还要检测罐体上部空间的溶剂含量;关于罐体老化或因其他缘故结构受损的,应及时处置或弃用,确保罐体平安。

应确保电气设备接地装置、漏电爱惜装置、过电流爱惜装置完好;电气设备接头、插座等不准显现袒露和松动。

作业后,必需认真清点工器具,严禁将工器具、废弃物遗留在设备内或检修现场。

22.临时用电

必需严格执行临时用电分级审批制度,严禁擅自开展临时用电作业。

应在现场设置平安警戒区域和标识,开关箱必需具有漏电、过载、短路爱惜装置,漏电爱惜器利用前应启动漏电实验按钮试跳一次,试跳不正常的严禁继续利用。

铺设临时用电线路,在验收合格前严禁送电;临时用电执行挂牌、上锁和摘牌、解锁;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严禁“一闸多控”。

作业前,现场负责人应检查临时用电审批相关手续;应付作业人员进行平安教育和平安技术交底,告知作业中存在的风险、现场环境和作业平安要求,和作业中可能碰到意外时的处置和救护方式。

送电操作顺序:

总配电箱→分派电箱→开关箱,要求上一级过载爱惜电流应大于下一级;停电操作顺序:

开关箱→分派电箱→总配电箱,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形除外。

配电箱、开关箱检修作业时,必需将前一级电源隔离开关断电,上锁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识牌,钥匙由断电的电气人员保管,严禁带电作业。

临时照明应知足所在区域平安作业照度、防爆品级、防尘、防水、防震等要求。

作业中,发觉临时用电作业的平安技术设施有缺点和隐患时,应及时报告;危及人身平安时,应停止作业,撤离现场,并按现场处置方案规定的程序及时进行处置。

作业后,应清理打扫现场,现场负责人确认无隐患后,作业人员撤离作业场所。

23.高处作业

必需严格执行高处作业分级审批制度,严禁擅自开展高处作业。

雨、雪、大雾、雷电及风力超过5级的天气,禁止室外高处作业;严禁夜间高处作业。

应安排躯体条件符合要求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必需配备现场监护人;作业人员应佩带平安帽和平安绳作业,应穿软底防滑劳保鞋,严禁穿硬底、带钉易滑的鞋。

高处作业利用的扶梯、起落平台和临时架设的作业平台应符合平安要求,严禁把设备当扶梯进行高处作业;应在高处作业区域设置隔离警示标识,严禁人员穿行。

作业时,平安绳应系牢在系留装置或固定的设施上,严禁作业人员向下抛扔物体;作业后,应清理工器具和物品,严禁留存高处。

24.有限空间作业

必需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分级审批制度,严禁擅自开展有限空间作业。

必需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

应先打开人孔、料孔等进行自然通风,必要时,可采取强制通风。

检测有限空间氧气和有害气体浓度,氧气浓度不该小于%,磷化氢气体浓度不该高于毫升/立方米。

氧气浓度小于%,磷化氢气体浓度高于毫升/立方米时,作业人员必需佩带空气呼吸器。

严禁向有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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