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职工奖励性工资考评方案7修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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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职工奖励性工资考评方案7修订

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评方案

——东莞市桥头华立学校(2017年7月修订)

为更好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优化学校管理,激发教职工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开发教育人力资源,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同时为教职工自我提高和完善指明方向,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的因素,在考核的基础上,根据工作人员承担任务多少、完成质量好坏、教育教学效果、其他综合表现合理拉开差距,特制定华立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评方案。

本方案由考评内容和考评方法两大块组成,在权值分配上以绩效为标准,着重体现效率优先的分配原则。

第一部分:

考评内容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评内容:

(一)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包括工作量化考核奖(含加分项目)、教学成绩奖、教学成绩浮动奖励三部分构成]、

(二)超课时津贴、(三)学期各项先进奖(政府奖学校不奖,政府不奖学校奖,政府奖少学校标准高补差额,在第一期算发上一学年的奖项)、(四)行政奖励性绩效工资、(五)管理岗位津贴等五大项组成。

第二部分:

考评方法

按照量化考核、公平竞争、激励先进的原则分配奖金。

超课时津贴、学期各项先进奖、行政奖励性绩效工资和管理岗位津贴这四项奖金按实际数额发放,剩余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作为教育教学成果奖金,教育教学成果奖励以积分的方式进行计奖。

镇科教办组织的或校长的随堂听课评价纳入教育教学成果奖,被听课老师所得奖金抽出20%分值与课后评价结果相乘计算得分(如达到优质课85分以上即奖回抽取20%分值),没有被听课的老师其成果奖评分中抽出10%的分值与该校所有被听课老师的课后评价的平均分相乘计算得分。

一、教育教学成果奖(包括教师工作量化考核奖、教学成绩奖、教学成绩浮动奖励)

(一)教师工作量化考核奖

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总额中抽取50%作为教师工作量化考核奖,按教师的德、能、勤、绩进行考核积分,积分办法参照《桥头华立学校教师量化测评表》进行计算。

然后按分值和个人积分计算个人奖金。

1.个人奖金计算方法如下:

2.加分项目

以下加分内容均以奖项进行加分,不以指导教师人数计分。

(1)各类竞赛活动;

①学校组织的各类竞赛活动,对获奖得一、二、三等奖学生的指导教师分别给予5分、3分、2分的加分;(如果在同一级内有多个比赛项目,要按等级名次计算积分评出一、二、三等奖,同等次的计算平均分值。

②经学校同意,由科组或级部组织的各类竞赛活动,对获奖得第一、二、三名的班级的指导教师分别给予3分、2分、1分的加分(每级奖励前三个班);(每学期各科组及各级部的活动一般不超过2次。

③校园文化艺术节文艺汇演评选的优秀节目,每个节目可给予指导教师15分的加分;未评上优秀节目可给予指导教师10分的加分。

(艺术科负责的节目不奖分,其他教师可自由分配分数。

(2)卫生评比以每学期检查次数平均分计,按等级进行加分,优秀加10分,良好加7分,一般加3分;(班主任可酌情把部分分值分配给配班教师;学校卫生小组成员每人给予奖励5分。

(3)教师在课余时间辅导特长学生(非学科竞赛)和协助学校经常性任务(非岗位职务),经学校审核小组验收,评为优秀加15分,良好加10分,一般加5分。

(4)指导学生获得优秀个人荣誉称号,获省、市、镇级别的,分别给予指导教师加15分、10分和5分。

(5)被评为年级先进教师(每级各1人),可加10分。

(6)参加学校年度考核工作数据录入的老师,可加2.5分。

(7)发表在《桥头教育》的文章,每篇加5分。

考评方式为:

自评与考核小组评(负责领导确认后如实直接加分)。

(二)教学成绩奖(附件二)

该项奖金在教育教学成果奖总额的50%抽取90%(综合科不抽取),以科组为单位计奖。

学校按各科组的人数发下奖金到各科组(语数英科组奖金总额=教育教学奖金总额50%÷教师总人数×科组人数×90%;综合科科组奖金总额=教育教学奖金总额50%÷教师总人数×科组人数),再按科组分值(科组奖金总额÷全科组积分之和)计算个人奖金。

1.积分计算方法,参照《华立学校教师教学成绩量化测评表》

(1)每位科任教师的基础分为100分。

(2)加分部分(可依自己科组实际情况修改制定适合的算法)

①期末考试合格率保持100%,加50分;合格率达95%—100%之间,加45分;合格率未达95%,但能保持上学期合格率的,加20分。

②期末考试合格率达95%以上(含95%)且有进步,按(本学期合格率-上学期合格率)×100×2计算进行加分;

③期末考试合格率未达95%,但有进步,按(本学期合格率-上学期合格率)×100×5计算进行加分;

④期末考试优秀率有进步,按(本学期合格率-上学期合格率)×100×2计算进行加分(最多只能加20分),保持100%的加10分(一、二年级英语科除外)。

⑤期末考试平均分与级部平均分对比,高于级部平均分3分的,多出的分数×2计算进行加分。

(第一学期合格率补充说明:

一年级语、数,三年级语、数、英及五年级数学、英语的合格率,取期中与期末试的平均成绩作为参考基数。

其他年级、科目的参考基数按上学期期末成绩。

2.个人奖金计算方法如下:

(三)教学成绩浮动奖励

该项奖金在教育教学成果奖总额的50%中抽取10%(综合科公办教师抽取5%),以个人为单位计奖,综合科不参与此项评奖。

1.镇抽考科目(如果镇不提供数据,按“2.学校考核科目”计算)

①个人奖:

三率综合分(平均分占40%、合格率占30%、优秀率占30%、)排列全镇第一名,奖励(50)分,第二名奖励40分,第三名奖励30分;超过镇平均水平,获校内第一名奖30分,第二名奖25分,第三名奖20分。

(说明:

镇不排三率综合分就看平均分排列;此两奖项不重复计奖;如果备课组的平均分未达到镇平均水平,此奖项只奖50%)。

②集体奖:

备课组的三率综合分或平均分名列全镇第一名,奖励各班科老师20分,第二名奖励10分,第三名奖励5分。

2.学校考核科目

个人奖:

三率综合分第一名奖励30分,第二名奖励27分,第三名奖励24分,第四名奖励15分,(第四名奖励仅适用六个班的级部;同一老师任两班以上,奖一个最高加其他名次总和的50%;排不上名次的若合格率达95%,且三率综合分与级平均分相差在3分内(含3分),只奖5分。

3.镇、校考核科目的平均分进步奖(纵横对比)

参照各科组原定上期对比成绩,与级部平均分差距缩小的,进步第一名至进步第六名,分别奖励30、27、24、21、18、15分。

可与三率排名奖励重复计算。

(同一老师任两班以上,奖一个最高加其他名次总和的50%)

4.一、二年级英语科不参与教学成绩浮动奖励。

特殊情况的处理方法:

(1)由于学生人数变动,但不合格人数不变,则该学期按上学期总人数计算合格率和优秀率;按本学期实际人数计算的合格率和优秀率作为下学期考评基数;

(2)艺术科教师根据个人考核得分分配奖金。

艺术科教师考核由学校组织有关人员对艺术科教师所担任的课程计划任务进行测评。

(3)放产假教师的工作量化按100分计算,成绩量化按所在科组平均值的80%计算,成绩浮动按实际上班月份计算(按5个月算)。

(4)担任同年级主科2个班教学的,教学成绩得分总和除以所任班数,再乘1.4作为实得分;担任不同年级2个班以上或同年级3个班以上教学的,教学成绩得分总和除以所任班数,再乘1.7作为实得分。

(四)教育教学成果奖考评方法

(一)考评小组由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和科、级(备课小组)组长及普通教职工的代表组成;

(二)考评程序:

(1)工作量化经自评→科组(备课组)评→级组评→考评小组评,所占比例分别为10%,20%,20%,50%;

(2)教学成绩经自评→科组评→教导处评,事实求是,不占比例。

(三)考评小组对恶意评价有鉴定权和裁决权,并对考评结果有最后确定权;

二、超课时津贴(按学期内实际发生数计算)

代课补贴:

每节课8元。

三、学期各项先进奖金(按学期内实际发生数计算)

(一)学科竞赛、教研方面(根据镇的规定)(单位:

元)

1.各科竞赛、科研成果奖(奖给获奖教师或得奖学生的辅导教师,获得奖金的条件是以该活动由教育部门组办的或教育行政部门通知逐层筛选上送的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与非教育行政部门联合组办获奖的;各科竞赛非现场的将由行政会议讨论处理;相同的文章、课例、比赛项目、作品等多级获奖只奖最高级别,有跨学期获高一级奖的补回差额;获奖项目属集体完成的奖金按双倍计算。

(1)论文获奖(学校组织的,按各级奖项100%计算;自行参加的,按50%计算)

国家级一等奖1200二等奖1000三等奖800

省级一等奖800二等奖600三等奖400

市级一等奖500二等奖400三等奖300

镇级一等奖100二等奖80三等奖50

论文发表在本省、市教育正式刊物(有国际刊号ISSn,国内刊号CN)上发表教学论文,每篇分别奖励800元、600元。

其余省、市刊物发表奖励400元、300元。

(2)评优课、教育教学专题发言

①各级获奖

国家级一等奖800二等奖600三等奖400

省级一等奖600二等奖500三等奖400

市级一等奖500二等奖400三等奖300

市分片一等奖250二等奖150

镇级一等奖200二等奖100

②代表镇参加评优课奖励:

100

(3)各学科参加各级竞赛、书法、美术、作文、计算机、科技、演讲等获奖(若只有单项名次奖,奖金按该级别取一个最高奖,加另外获奖数量总和的50%,但总奖金不超过两个最高奖之和;同一份文件同一个科组参加的竞赛项目,累计奖金不超过第(4)点①集体项目最高奖金;同一份文件面向多个科组参赛的,各科组累计奖金不超过第(4)点①集体项目最高奖金。

各竞赛项目由教导处安排。

国家级一等奖800二等奖600三等奖400

省级一等奖700二等奖500三等奖300

市级一等奖600二等奖400三等奖200

镇级一等奖300二等奖200三等奖100

(4)田径、篮球、少先队检阅、乒乓球、科技等竞赛

①集体项目:

(田径项目:

总分第一名加1000,其他名次不加)

省级一等奖3000二等奖1500三等奖1000

省级第一名3500第二名2500第三名2000

第四名1500第五名1000第六名800

市级第一名3000第二名2000第三名1500

第四名1000第五名800第六名600

市级一等奖2000二等奖1000三等奖800

镇级第一名2000第二名1200第三名800

镇级一等奖1500二等奖800三等奖400

②单项获奖(与集体不能累计)

市级第一名500第二名400第三名300

第四名200第五名100第六名80元

镇级第一名300第二名200第三名150

第四名100第五名80第六名50

(田径单项第一名可与集体奖累计)

(5)文艺竞赛

①集体项目

省级一等奖4500二等奖3000三等奖2000

市级一等奖3000二等奖1800三等奖1000

镇级一等奖2000二等奖1000三等奖600

②个人获奖(与集体不能累计)

市级第一名500第二名400第三名300

第四名200第五名100第六名80

镇级第一名300第二名200第三名150

第四名100第五名80第六名50

2.教学成绩排列奖(全镇)(如全镇不排列不计奖)

单科抽考成绩奖(以全镇班额计算)

全镇第一名800第二名600第三名400

第四名300第五名200

毕业班尖子生前10名(各班科平均分配)分别:

900、800、700、600、500、400、350、300、250、200

(二)先进、优秀项目的奖励办法

1.被党、团、工会、少先队、科协等评为先进个人称号:

国家级1000元、省级800元、市级500元、镇级300元,属同一学期内有同项目不同级别获奖的取最高级别奖。

2.每学期各年级评选出“优秀班主任”1人;各科组评选“优秀教师”共7人(其中高、低语文科组每学期交替评选1人和2人、其他科组只评选1人),每人奖金300元。

3.每学期市级、片级、镇级、校级教研专题汇报(含镇级以上送课交流)、示范课分别奖励每人500、400、300、200元。

4.名师工程称号奖:

经审核确定的教师一次性给予颁发证书和奖金(教坛新秀200元,教学能手300元,学科教学骨干400元,学科带头人600元)。

四、考评结果在校务公开栏及各科组办公室公示5天;

五、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属校长室。

 

东莞市桥头华立学校

二〇一七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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