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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金融法案例

国际金融法案例

(一)国际金融机构贷款

案例:

石家庄市城市交通建设项目获世行贷款案

[案情介绍]

2001年3月27日,石家庄城市交通项目贷款,获得世界银行执行董事会的批准,该项目是世界银行在华北地区投放贷款建设的首个城市交通项目,也是石家庄市首次独立与世界银行进行合作的项目,同时也是石家庄市迄今为止利用外资金额最大的项目。

城市交通项目总投资为22.39亿元人民币,其中利用世行贷款1亿美元。

这一项目旨在通过完善石家庄市二环路以内地区的城市路网结构,加强自行车和行人系统的建设,采取相关道路交通管理、改善城市公交服务状况、提高市区道路的完好率等综合交通治理措施,实现提高城市交通系统运行效率的基本目标。

该项目分5年实施,从2001年开始,预计2006年6月30日竣工。

[问题]

世界银行的贷款有什么特点?

(二)政府贷款

案例:

北京市环保局利用法国政府贷款扩建北京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项目*

[案情介绍]

在与法国开展环境保护技术和环境管理交流的基础上,北京市环境保护局于1997年提出利用法国政府贷款扩建北京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项目的立项建议书,并经北京市计委批复正式立项。

1998年市计委批复同意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内容为:

建设16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改造数据采集系统,改造质量保证实验室等。

项目总投资4160万元,其中利用法国政府贷款2000万法国法郎(约332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2756万元,配套人民币1500万元。

该项目已于2001年底基本完成,经过半年的试运行后已进入全面连续运行,监测数据已开始用于环境管理。

[问题]

什么是政府贷款?

政府贷款有什么特点?

1

(三)国际银团贷款

案例一:

ST东北电境外银团贷款案*

[案情介绍]

ST东北电主要从事输变电成套设备及附件的制造和销售,产品包括110KV以上变压器、高压断路器、高压开关及其配套的电力电容器等,属于输变电一次设备供应商。

1998年以高于当时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大约三个百分点从以香港中芝兴业为牵头的境外银团借入了4000万美元,1999年至2000年,公司连续出现巨额亏损。

2001年6月1日,境外银团向香港高院起诉,要求公司偿还上述借款。

[问题]

1.什么是银团贷款?

银团贷款有哪些优点?

2.银团贷款中债权人应如何防范风险?

(四)国际项目贷款

案例一:

深圳沙角B电厂项目贷款案*

[案情介绍]

广东省沙角火力发电厂B厂(通称为深圳沙角B电厂)于1984年签署合资协议,1986年完成融资安排并动工兴建,并在1988年建成投入使用。

深圳沙角B电厂的总装机容量为70万千瓦,由两台35万千瓦发电机组成。

项目总投资为42亿港币(按1986年汇率算为5.4亿美元),被认为是中国最早的一个有限追索的项目融资案例,也是事实上在中国第一次使用BOT融资概念兴建的基础设施项目。

该项目已于1999年正式移交给中方。

[问题]

1.什么是项目贷款?

它与传统贷款有什么区别?

2.项目贷款有哪些类型?

对项目贷款人而言,哪一种更有利于保障自己的利益,为什么?

案例二:

A国开发煤炭资源项目贷款案*

[案情介绍]

所在地:

发展中国家A国。

企业主体:

A国煤炭厅;某发达国家煤炭公司B。

项目公司:

作为A国法人而成立的A国煤炭厅与B公司的合资企业C。

开发资金总额:

15亿美元;贷款总额:

10亿美元。

·

贷款人:

发达国家的D、E两家银行及其拥有全部股权的金融公司F

A国所需石油依赖于从国外进口。

A国正为国际收支情况恶化和能源供应不稳定而烦恼。

A国拥有丰富的煤炭资源,但煤炭品位较低,要经处理才能成为优质能源。

故该国计划将其低品位煤进行液化,作为合成燃料而灵活运用。

煤炭液化首先要生产出具有中等热量的煤气,然后再往煤气中添加氢气转换成液体。

产出煤气之前的工序过去曾以商业规模进行过生产,所以技术上是有保障的。

但从煤气到液化阶段还没有纯商业性地生产过。

以小规模的试验性的成套设备生产结果在生产成本上能够与石油价格相对抗。

但对于本项目这种日产3万桶的大规模成套设备,能否正常运转尚无把握,生产采用委托加工,原料煤由A国政府煤炭厅一揽子购入,将其委托合资公司C加工成液体燃料并向C公司支付委托加工费。

项目建成后,由A国煤炭厅供应原料煤,所生产的液体燃料由A国煤炭厅包销。

如果原料煤供应不存在问题,则风险在于液化成套设备能否按计划完成和开工。

该项目最显著的金融特征是在工厂建设方面,银行和A国政府在其每个阶段分担风险,首先由银团承担最初生产出煤气之前的工程风险。

当煤气化工程完成,经确认能够达到煤气计划生产能力时,不管实际上有没有生产,政府都要向借款人支付能够偿还此贷款部分的委托加工费。

假如在煤气化工程方面没有能按计划完工,银团将得不到加工费,这是银团的风险。

一旦液化工序完成并按计划的规格和数日在一定期间生产出液体燃料,均被视为液化设备已完工。

然后,政府须按合同协议购货付款。

当燃料价格高于预测价格时成本风险将由政府来承担。

但如果计划的规格、数量今后不能继续下去,支付足够的加工费将没有保证。

这方面的操作风险由银团承担。

因此,银团有必要对液化工序完成后的技术稳定性进行充分的评估。

一般说来,项目贷款中的新技术商业化风险不应由银行来承担。

本案例采取的形式是最关键的技术风险由第三者政府来承担,其余的技术风险则由银行承担。

[问题]·

项目贷款中一般存在哪些风险?

如何分配?

(五)国际借贷协议的法律效力

案例:

香港百粤金融财务有限公司诉香港红荔美食有限公司借款案

[案情介绍]

1986年3月,被告香港红荔美食有限公司与广州市石井商业服务公司签订合作经营广州华丽宫大酒店合同。

1986年9月5日被告为筹措资金,与原告香港百粤金融财务有限公司在香港签订贷款协议,合同约定:

(1)原告贷款780万港元给被告;

(2)借贷期限5年;(3)被告在5年内分9期还本付息,第一期还本付息日为第一次提款日后第一年的此日,此后每6个月还本付息一次,每次偿付贷款总额的1/9及利息;(4)利息以365天为一年计,每月底结付一次,未付的除自动转人本金以利计外,另加收罚息,罚息为欠息的20%;(5)利率以中国银行香港分行港元优惠利率加1%计;(6)原告按贷款总金额收取0.5%的开办费;(7)贷款的担保人为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如被告未能按时偿付全部或部分本息时,担保人在接到原告的通知书之日起,负责在15天内代为偿付所欠本息;(8)贷款协议适用香港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合同订立后,原告收取了被告的开办费39万港元。

被8日提取250万港元,9月15日提取200万港元,9月27日提取330万港元,以上合计780万港元。

同年10月2日、12月10日及1987年2月27日,被告共偿还原告利息16余万港元。

至1991年4月30日止,被告欠原告到期本金606万港元,利息与复息417余万港元和罚息83余万港元。

原告多次索偿无着,遂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为提起诉讼支付了证据

公证费1585港元,律师费人民币11万元。

[问题]

1.该案原告、被告均为香港的企业法人,贷款协议的签订地、履行地均在香港,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否有管辖权?

2.该贷款协议是否有效?

当事人约定的利率、复息、罚息以及开办费等内容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政策有无抵触?

(六)国际借贷协议的违约与救济

案例:

借款人违约案*

[案情介绍]

借款人某市纸品有限公司系一家中外合资企业,由中方两个公司与菲律宾GM机械厂合资经营。

公司成立于1985年,1987年与香港某银行签订了借款协议,由银行向该纸品有限公司陆续发放了188万美元贷款。

按规定,纸品有限公司于1990年3月开始还本付息,双方另外签订了抵押担保合同,以纸品公司全部财产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

至1988年,由于纸品公司内部合作三方矛盾激化,无法继续合作,1988年1月25日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公司宣布停产,公司面临重组甚至解散清算的局面。

公司的状况引起香港银行的高度重视。

如果矛盾不能解决,必然会影响贷款的及时收回。

为此,银行于3月、4月多次与纸品公司及合营各方联系,指出合营各方都有责任立即组织恢复生产,防止财产损失,并鼓励各方依法解决好争端,处理好对内对外关系,避免合资企业的解散。

银行表示根据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目前公司欲进行的任何解散或重组计划,均应事先征得公司最大债权人的银行的同意,由于合营各方矛盾过深而无法调和,纸品公司已不可能重新恢复,香港银行所做的调解没有见效。

银行遂根据合同于5月13日正式向纸品公司发出书面违约通知,要求纸品公司在7日内纠正违约行为,由于后者没有作出任何答复或采取任何纠正违约行为的措施,银行根据借款合同于6月14日发出通知,宣布全部贷款立即到期,要求纸品公司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纸品公司对此作出非正式答复:

合资企业不久将向有关部门申请企业清算,银行债权可届时与其清算委员会交涉。

7月7日银行向纸品公司所在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纸品公司偿还所欠全部贷款本息,同时还要求对纸品公司的财产进行保全。

法院据此于1989年11月正式判决,限令纸品公司自判决之日起10日内偿还拖欠银行的贷款本息。

由于纸品公司已无力执行判决,在期满后由法院执行庭执行,委托拍卖行对纸品公司的财产进行估价后拍卖出售,在扣减有关费用之后优先归还纸品公司所欠的银行贷款。

[问题]

1.在国际借贷协议中,借款人的违约形式有哪些?

2.在借款人违约时贷款人可采取哪些救济措施?

(七)国际证券融资

案例一:

首例H股发行案

[案情介绍]

1993年7月15日,我国内地企业第一只H股青岛啤酒在香港交易所挂牌。

自1993年在港发行青岛啤酒H股以来,我国先后挑选了4批境外上市预选企业。

截至2003年12月,已有93只H股股票在香港上市交易。

[问题]

何为H股?

境内企业到香港上市应满足哪些条件?

案例二:

山东华能电力美国上市案

[案情介绍]

1994年8月4日,中国第一家以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为第一直接上市发行的国有电力企业——山东华能国际电力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华能”)正式挂牌上市。

此次山东华能共发行11.687亿股普通股,上市采取的是国际投资者习惯的ADR形式,每50股N股折合一份ADR,共上市2337.4万股,每份ADR发行价为14.25美元,共筹集资金3.33亿美元。

山东华能在美国上市的成功,是国企继在香港发行H股以来,中国企业直接迈入国际资本市场筹资的又一个里程碑。

[问题]

1.何谓境外存托凭证?

ADR有哪些特点和类型?

2.如何到美国上市?

案例三:

可转换公司债案*

[案情介绍]

票面利率:

年利率1%。

期限:

5年(1993年12月31日至1998年12月31日)。

债券总额:

3500万瑞士法郎。

(范晓波)

转换价格:

每股0.43美元(指B股,调整后转换价格为每股0.33美元)。

转换期限:

1994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

投资者的回售权:

从1996年12月31日起,投资者可以债券面值110%的价格将债券卖给发行公司。

发行人的赎回权:

在下列情况下公司有权买回该债券:

——如果公司B股股价连续30天超过其转换价格的50%,则公司从1994年12月31日起可以以债券面值104%的价格,购回公司的海外可转换债券该赎回价格每年将向下浮动1%。

——在没有任何事情发生的情况下,公司可在1996年12月31日起以债券面值110%

的价格买回该海外可转换债券,可在1997年12月31日起以面值101%的价格赎回。

——如果由于中国内地纳税状况有改变,公司可以在1995年12月31日起以债

券面值103%的价格赎回。

主承销商:

瑞士银行。

上市地:

瑞士银行柜台交易。

遵守法律:

瑞士

[问题]

1.什么是可转换债券?

它有哪些特点?

2.发行可转换债券应满足什么条件?

(八)国际融资租赁

案例:

A租赁公司与B电子工业局融资租赁合同案

[案情介绍]

1984年9月1日和同年12月25日,中国A租赁公司与某省B电子工业局签订了两份融资租赁合同,按照两份租赁合同约定和承租人电子局的要求,出租人A公司从国外购进年产500万只充气塑料打火机全套设备和生产技术,及一台气罐车和生产零配件,租赁给电子工业局。

第一份租赁合同的租赁期从1986年1月1日至1989年1月1日;第二份租赁合同租赁期从1986年3月1日至1989年3月1日,两份合同租赁总额共约4亿日元,约定分6次还清,每6个月还一次,未能支付到期租金,应付迟延利息。

合同还约定,如电子局不支付租金,A租赁公司可要求即时付清租金的一部或全部,或径行终止合同,收回租赁物件,并由电子局赔偿损失。

合同订立后,A租赁公司从日本购入设备,经检验设备质量合格。

设备投产后,因生产原料需从国外进口,成本高,加之产品销路不好,致使设备开工不久就停产,承租人自约定偿还第一期租金起,就未能按合同约定如数支付租金,前后两次仅支付租金约4千万日元,付息约5万日元。

尚欠租金3.5亿日元及逾期利息。

原告多次催要未果,遂向某省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按合同规定偿付租金及利息。

[问题]

在融资租赁合同期内,承租人称经营情况不好,已无力偿还全部租金和利息的情况下,承租人是否可以要求退回租赁物件?

租赁公司未收回租赁物件,是否应承担责任?

(P242)

(十)金融监管

案例一:

东南亚金融危机*

[案情介绍]

1997年的东南亚金融危机是从泰国开始的。

泰国在1995年后期就出现了金融动荡,到1997年2月更开始出现大量抛售泰铢,引起泰铢汇率大幅度波动,仅3月5日、6日两天,储户就从10家有问题的财务公司提走150亿泰铢,整个金融市场受到挤兑和抽逃的强烈冲击。

5月14日,泰铢对美元汇率跌至10年来最低点,瞬间耗去泰国银行50亿美元;6月下

旬财长安南辞职,股市立即作出强烈反应,重挫4.48%,从年初1200点跌至461.32点,为8年来的最低点;7月2日,泰国银行不得不宣布实行浮动汇率制,并为此大规模动用外汇储备,外国开始削减和冻结对泰国的贷款。

这一危机使泰国经济一落千丈,而且还波及到东南亚其他国家。

7月11日,菲律宾比索比价波动,几小时内贬值近7%;缅甸甸元对美元市场兑换价降到最低点,为:

“马来西亚将利率从9%提高到50%,新加坡、印度尼西亚也受到重大冲击。

[问题]

1.试分析东南亚金融危机的成因。

2.试述东南亚金融危机对我国的警示。

案例二:

巴林银行倒闭案*

[案情介绍]

由于一名交易员在衍生金融交易中投机失败,有着233年历史的英国巴林银行于1995年2月26日宣布倒闭,在全球金融市场掀起了一场轩然大波。

巴林银行破产的直接起因是该行派驻新加坡的交易商尼克利森XX大量购进了走势看好的日本日经股票指数的期货,但没想到一场阪神大地震使日经指数不升反跌,结果巴林银行亏损了约10亿美元,一下子陷入破产境地。

本来看好日本经济是共识,作为经济晴雨表的股价自然也是如此。

故而巴林银行新加坡期货公司的总经理尼克利森将其衍生商品的目标条件定在日经股指升至2万点,购入了大批日经指数期货,不料受政局动荡和经济结构调整不力等影响,日经股价不升反降,加之阪神地震的突发性打击,日经股指迄今也尚离2万点甚远,巴林银行却早巳承受不起高达10亿美元的亏损,宣布破产。

[问题]

1.为什么要对跨国银行进行监管?

2.如何加强跨国银行监管的国际合作?

巴塞尔协议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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