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创项目申请书等.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10009860 上传时间:2023-02-07 格式:DOCX 页数:16 大小:23.6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大创项目申请书等.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大创项目申请书等.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大创项目申请书等.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6页
大创项目申请书等.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6页
大创项目申请书等.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6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大创项目申请书等.docx

《大创项目申请书等.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大创项目申请书等.docx(1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大创项目申请书等.docx

大创项目申请书等

关于申报2015年曲阜师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暨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曲阜师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校字[2013]28号)和《曲阜师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校字[2007]99号),现将2015年度我校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类型与容要求

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申报的项目可以是理论研究,也可以是调查研究或实验研究,研究容必须与申请人所学专业相符或相近。

2.申报对象

我校在校本科生均可申报。

申报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

考虑到项目周期及学生的知识储备,申报主持人以本学年二年级的学生为主,鼓励一年级学生作为成员参与。

每个项目组一般由3-5人组成(包括项目主持人)。

3.申报办法

(1)各学院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2)所有申报项目均填写《曲阜师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每个项目需提交申请书原件5份及电子稿;

(3)申报程序见《曲阜师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校字[2007]99号);

(4)校级项目评定后,学校将选拔出90项优秀的项目(其中创新项目80项,创业项目10项)推荐参加国家级大创项目评选。

国家级大创项目结项时,除研究报告外至少公开发表以主持人或项目组成员为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或者取得1项以上发明专利。

(5)限项申报。

综合考虑专业、学生数量及往年申报和完成情况,各学院限定申报项目数如下:

院系名称

限报项目数

院系名称

限报项目数

创新

项目

创业

项目

创新

项目

创业

项目

文学院

8

2

信息技术与传播学院

9

1

历史文化学院

6

2

音乐学院

2

1

外国语学院

6

2

美术学院

2

1

教育科学学院

6

2

工学院

15

2

数学科学学院

9

1

地理与旅游学院

9

1

物理工程学院

9

1

计算机科学学院

9

1

化学与化工学院

15

2

管理学院

6

2

生命科学学院

13

1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6

2

体育科学学院

5

1

法学院

3

1

书法学院

2

1

经济学院

6

2

翻译学院

4

1

4.申报截止日期

受理材料日期为2015年5月11日,过期不再受理。

5.材料报送地点

曲阜校区:

科技楼708联系4458890

日照校区:

会馆2303联系3981787

电子信箱:

fujingbo126.

教务处

2015年4月21日

附件:

1.曲阜师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2.曲阜师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3.曲阜师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

4.曲阜师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合同书

5.曲阜师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统计表

附件1

曲阜师大学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校字[2013]28号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的文件精神,按照《曲阜师大学实施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方案》,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简称“国家级大创计划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第二条实施国家级大创计划的目标是:

进一步完善我校实践教学体系,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增强我校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水平创新人才。

第三条国家级大创计划是我校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院要不断完善课程体系,切实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课程模块建设,积极开设与创新训练有关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方法课程,以及与创业训练有关的项目管理、企业管理、风险投资等选修课程。

学校的示性实验教学中心、各类开放实验室和重点实验室向参与项目的学生免费提供实验场地和实验仪器设备。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四条学校成立国家级大创计划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任组长,教务处处长、财务处处长任副组长,学生工作部、团委、研究生处、科研处、资产管理处、产业处、实验教学管理中心、校地合作与服务地方办公室等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相关工作,不断完善管理办法。

第五条学校成立国家级大创计划项目专家指导委员会,对项目提供政策建议,负责学生申报项目的评审、立项、结题审核和评优工作。

专家指导委员会成员原则上由我校教学工作委员会成员担任。

第六条各学院成立国家级大创计划项目指导小组,负责本单位项目的申报指导、初审、推荐、结题初审以及学术交流等工作;各学院安排专人负责国家级大创计划项目的具体实施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教务处具体负责全校国家级大创计划项目的组织申报、评审、立项、中期检查、结题验收、成果推广以及经验交流和培训等工作,实践教学科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项目申报与评审

第八条申报对象:

我校在校本科生均可申报。

申报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

考虑到项目周期及学生的知识结构,申报人以二、三年级学生为主,鼓励一年级学生参与。

创新训练项目可以个人申报,也可以团队申报,创业训练项目与创业实践项目只能团队申报。

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团队申报一般不超过5人,创业实践项目一般不超过7人,鼓励不同年级、不同专业的学生组团申报。

申报人不得在创新和创业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第九条项目周期:

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创业实践项目一般为2年,最长不超过3年。

第十条项目申报与评审程序:

学校每年开展一次国家级大创项目的申报与评审工作。

具体程序为:

(1)个人(团队)申请,填写申报书;

(2)教师(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推荐;(3)学院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初评筛选,并按学校下达的限项申报数排序上报;(4)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答辩,确定拟立项项目并将其申报资料在校园网上公示;(5)学校审批立项;(6)经省教育厅上报教育部备案。

第十一条项目评审原则与标准: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择优立项。

主要从以下方面对项目进行审核和评价,确定能否立项:

(1)选题的目的和意义是否明确,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是否合理可行;

(2)研究容是否具有创新之处和特色以及预期目标实现的可能性;(3)是否已有相同和类似项目并完成;(4)设备、人员等条件能否保证项目完成需要。

第十二条项目资助:

国家级大创计划项目由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与学校共同资助,学校按项目所获上级经费的1:

1匹配资助经费。

根据项目情况,确保学校匹配的资助经费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平均不低于5000元/项、创业实践项目平均不低于20000元/项。

第十三条指导教师:

国家级大创计划项目实行导师制,每个项目至少配备一名指导教师。

每项创业实践项目除配备本校指导教师外,必须聘请一名校外企事业单位的高水平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由学院选聘,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治学严谨。

每名指导教师指导项目不得超过1项。

指导教师必须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精心指导,指导容包括资料查询、研究设计、实验操作、项目研究和结题报告撰写等。

第四章项目管理

第十四条档案管理:

教务处为每个项目建立项目档案,档案容包括项目申报书、合同书、中期检查表、项目变更事项书、结题报告、项目成果等。

第十五条合同管理:

项目负责人接到审批立项通知后,应在10个工作日与教务处签订项目合同书,由教务处和财务处分阶段核拨项目资助经费。

不按时签订合同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第十六条中期检查:

各项目实施时间过半时需开展中期检查一次,教务处统一组织,学院负责实施。

中期检查主要是对项目的工作进度、各项工作完成情况、中期成果等给出评价。

如发现项目无明显进展,应提出及时终止项目运行的建议。

第十七条项目变更:

项目变更应由项目负责人向学院指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阐明具体原因,对更改项目容、更换项目成员、提前或推迟项目进度等作出详细说明。

学院指导小组应进行审核,给出意见,提交校领导小组认定并通知执行。

第十八条结题验收:

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提出结题申请,提交结题报告书,由学院指导小组对项目进行结题初审。

项目验收的必须材料为总结报告,补充材料为论文、设计、专利、实物及其他相关支撑材料。

教务处组织专家查验相关结题材料,听取项目组成员的汇报和答辩,在全面评价项目完成情况和成果水平的基础上,对项目作出成绩评定,并在校园网上公开项目结题材料。

第十九条经费管理:

学校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专项资金。

专项资金由上级部门按项目拨付经费、学校配套经费、各类企业和社会团体提供或赞助的经费、指导教师从其主持的科研项目中提供的经费等部分组成,学校配套经费列入学校财务预算。

项目经费用于与项目研究相关的各项支出,如文献资料的收集、查询、打印或复印,实验材料和试剂药品的采集和购置,调查、走访等必须的交通费等。

项目经费由承担项目的学生使用,教师不得使用。

经费报销应先由学院分管领导审核并签署意见,教务处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报销。

第五章奖励与罚则

第二十条学校对认真负责、进展顺利、按时结题、成绩突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指导教师给予表彰。

第二十一条对按时完成并通过验收的项目负责人给予6个学分的奖励,对项目组成员给予4个学分的奖励,奖励学分可以替代选修课学分;在评优、奖学金发放、研究生推免中优先考虑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

对已完成项目的指导教师分别给予30/30/60个课时量补贴,在职称评聘中优先考虑。

第二十二条对于不认真履行项目合同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立项资格,终止项目资助,追回已拨付经费,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并在校园网上公告。

第二十三条指导教师指导的项目如果未通过结题验收,不得再聘为新立项目的指导教师。

第六章附  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2

曲阜师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校字〔2007〕99号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是专为在校本科生设计的一种科研项目资助计划。

该计划是学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实践教学、实施创新教育的重要措施。

为有效开展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研训练计划的宗旨:

充分利用我校的学科优势和科研条件,发挥教师和科研人员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在大学生中营造崇尚科学、追求真知的学术氛围。

第三条科研训练计划的目的:

为学有余力的大学生提供直接参加或独立完成科研项目的机会,并通过项目的实施,引导学生进入科学前沿,了解社会发展动态,启发创新意识,培养知识应用和综合实践能力。

第二章项目申报与评审

第四条科研训练计划的申报条件:

凡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均可申报。

申请人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有强烈的求知欲望和严谨的工作作风,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

项目的申报与实施以课题组为单位,每个课题组一般由3--5人组成。

资助对象原则上为学业中期的本科学生。

第五条科研训练计划资助项目应当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创新性和实用性。

该计划注重对学生科学思维方式和科研方法的训练。

项目研究类型可以是理论研究,也可以是调查研究或实验研究。

研究题目可以是针对某一学术领域或社会热点问题,由学生独立提出,也可以是教师主持的各类研究课题的子项目或企事业单位委托的项目。

第六条 项目申报:

由各院(系)组织申请,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归口管理。

申报程序为:

(1)个人申请;

(2)教师(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推荐;(3)学院审核;(4)学校审批立项。

项目每年审批一次。

项目研究期限原则上为1年。

第七条教务处组织有关学科专业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专家,按照有关评审办法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评审论证后报主管校长审批。

第三章项目管理

第八条科研训练计划审批立项后,由教务处负责登记备案,并对研究项目实行跟踪管理。

第九条项目研究实行主持人负责制。

接到审批立项通知后,项目主持人需认真填写“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合同书”,制订科学合理、详细周密的研究计划和实施方案,保证项目的顺利完成。

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或结束时,需无条件地接受学校对项目的中期检查或结题验收,并提交工作总结和结题报告。

第十条科研训练计划项目是在导师指导下开展的科研训练,指导教师应对项目研究的全过程给予指导,包括资料查询、研究设计、实验操作、项目研究和结题报告等。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指导教师应为学生提供必要的研究条件。

第四章经费管理

第十一条经费来源:

(1)学校划拨的专项经费;

(2)指导教师从其主持的科研项目中提供的经费;(3)各类企业和社会团体提供或赞助的经费。

第十二条学校资助:

社科类600元/项,理工类1000元/项。

学校资助的经费和需要学校代管其他的经费由教务处统一管理,按项目划拨经费额度给项目组;指导教师科研项目提供的经费由所在学院和指导教师负责管理。

第十三条经费使用:

项目经费主要用于与课题研究相关的项目支出,如文献资料的收集、查询、打印或复印,实验材料和试剂药品的采集和购置,调查、走访等必须的交通经费等。

第十四条经费报销办法:

项目经费先由院(系)分管领导审核并签署意见,由教务处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报销。

第五章表彰与奖励

第十五条学校对认真负责、进展顺利、成绩突出的项目主持人和课题组给予表彰。

第十六条研究成果得到实际应用,发明专利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公开发表研究论文等,可以申请奖励学分。

实际应用的技术转让及专利所得收益,由学校、指导教师、项目组协商分配。

第十七条学校对于精心指导、认真负责的指导教师给予一定工作量补贴,补贴标准为15学时/项,项目结题验收后一次性核定。

第六章附  则

第十八条对于不认真履行项目合同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终止项目资助,并按照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3

曲阜师大学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申报书

学院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创新训练项目

□创业训练项目

□创业实践项目

负责人:

指导教师:

 

曲阜师大学教务处

二〇年月

填写须知

一、项目分类说明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校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实验方法的设计、设备和材料的准备、实验的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总结报告撰写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校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承担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申报该类项目需额外提交企业导师合作指导协议书作为附件。

二、申报书请按顺序逐项填写,填写容必须实事,表达明确严谨。

空缺项要填“无”。

三、申请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团队的人数含负责人在不得超过5人。

四、表格中的字体小四号仿宋体,1.5倍行距;需签字部分由相关人员用黑色钢笔或水笔签名。

均用A4纸双面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

五、推荐上报的计划项目由学院分管领导在申报书上签署意见、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一式五份(均为原件),报送教务处。

项目名称

项目起止

时间

年月至年月

负责人

年级

学院

学号

联系

E-mail

项目组成员

指导教师

职称

所在

单位

联系

E-mail

校外指导教师

职务/职称

所在

单位

联系

E-mail

一、项目简介(200字以)

 

二、申请理由(包括研究意义、研究条件,以及研究者的知识储备、学业特长、前期准备等)

 

三、项目方案(包括研究计划、技术路线、人员分工等)

四、项目特色与创新点

五、项目进度安排

六、项目经费使用计划(说明项目经费用途、数额等)

七、预期成果(论文级别、专利、设计、产品、服务;创业实践项目需说明公司规模、营业额等)

指导教师意见:

 

签名:

年月日

学院推荐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月日

专家评审意见:

 

组长签名:

年月日

学校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月日

附件4

曲阜师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项目合同书

甲方:

曲阜师大学教务处乙方:

项目负责人

丙方:

指导教师丁方:

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

一、项目编号、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二、研究期限

本项目自年月日立项,至年月完成。

三、预期研究成果

A、研究报告(必选):

B、研究论文篇C、其他:

四、资助金额共计元

上级部门资助元;学校资助元;

其他资助元(企事业资助、学院资助、指导教师课题费、自筹等)

五、中期检查

此项目于年月提交中期检查报告并接受教务处组织的对项目的中期检查。

六、项目结题

项目负责人保证严格执行《曲阜师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认真履行合同,按时完成项目研究,并向教务处提交上述相应研究成果与结题报告。

七、项目结项时,除研究报告外至少公开发表以主持人或项目组成员为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或者取得1项以上发明专利。

八、学院保证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指导教师保证精心安排、认真指导。

九、对于提供虚假成果(伪造数据,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等),或在经费使用中弄虚作假等,一经查实,将停止经费资助,取消项目,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于中期检查不合格或专家认定无法完成的项目,学校将停止资助;未能按期完成研究的项目将在全校通报;未能完成项目的指导教师不给予课时补助并将不得承担下一年度的指导任务。

十、此合同一式四份,教务处、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指导教师、项目负责人各持一份。

其他未尽事宜,由四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丙方丁方

教务处负责人(签章)负责人签名指导教师签名学院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5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联系人:

(不填)联系:

(不填)电子:

(不填)

高校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项目

负责人

参与

学生

人数

项目

其他

成员

信息

指导教师

项目经费(元)

项目所属一级学科

项目简介(200字以)

学号

职称

总经费

财政

拨款

校拨

不填

不填

不填

不填

不填

注:

1.项目编号规则:

2015+5位学校代码+3位流水号;

2.项目类型:

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

3.项目其他成员信息:

成员1/学号1,成员2/学号2,…;注意逗号请用英文状态下的格式填写;

4.项目所属一级学科:

3位代码,按照中华人民国学科分类与代码简表(国家标准GB/T13745-2009);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初中教育 > 语文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