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压桩监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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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压桩监理细则
豫军长基花园项目工程
静压桩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北京星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08月15日
目录
一、工程概况
二、工程特点
三、编制依据
四、监理工作流程
五、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
六、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七、安全控制
八、施工后的控制
九、桩的验收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豫军长基花园
工程地点:
郑州北三环以南、索凌路以西、博颂路以北
建设单位:
河南长基置业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河南郑州大学综合设计研究院、河南东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北京星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中建七局四公司
桩基施工单位:
河南广发基础有限公司、河南有色工程勘查有限公司
二、工程特点:
本工程分1#、2#、3#、5#、6#、7#、8#、9#楼桩基高强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桩径400mm,桩型号为PHC-A400(95),桩长根据每栋楼地质情况分9m、10m、11m、12m、13m、14m的管桩,1#楼534根,2#楼555根,3#楼228根,5#楼687根,6楼#869根,7#楼647根,8#楼492根,9#楼231根,总计4243根,
单桩竖向设计承载力特征值为1100KN,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为3300KN,持力层为8层---细砂。
三、编制依据
1、与基础工程相关的设计文件、设计施工图纸、技术资料
2、已审批的施工组织方案
3、《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其它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
4、施工合同及监理合同
5、与本工程相关的规范标准: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预应力混凝土管桩》03SG409图集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0-200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J46-88
四、监理工作流程
监理组主要按照下面工作流程开展工作
五、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
1、结合本工程具体特点,确定监理工作的控制重点:
成品桩的质量、定位放线、成桩机械、沉桩质量(包括桩机就位、桩身垂直度、接桩焊接质量、桩顶标高、最终压力等)。
1.1、复核检查轴线控制桩,水准点及桩数,要求现场水准点不少于2个,轴线检查每三天一次。
2、监理控制的目标值:
监理工作控制的目标就是使施工过程中的每一项控制点均满足施工合同、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一般项目的偏差不大于允许偏差。
本工程具体目标值如下:
2.1、桩位放样允许偏差:
群桩20mm;单排桩10mm。
编号
项目
允许偏差(mm)
1
盖有基础梁的桩:
1)垂直基础梁的中心线
2)沿基础梁的中心线
100±0.01H
150±0.01H
2
桩数为1-3根桩基中的桩
100
3
桩数为4-16根桩基中的桩
1/2桩径
4
最外面的桩
中间桩
1/3桩径
1/2桩径
注:
表中H为施工现场地面标高与桩顶设计标高的距离。
六、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监理组采用见证、旁站、巡视、平行检查等多种方法对本工程施工进行监理,以事前控制为主,辅以事中控制、事后控制,注重工序验收。
1、施工机械、测量仪器及施工人员的控制
1.1用于本工程的桩机要求性能良好,桩机的数量及配重能满足施工要求,进场后检查桩机的检验合格证明书、压力表的标定的有效期。
1.2测量用的经纬仪、水准仪及全站仪等仪器,主要检查由权威计量部门的检定证明及其有效期。
1.3施工管理人员要具有相应的资格,施工操作人员及特殊工种要经过操作技能培训的熟练工人,分别检查其资格证书、操作证和上岗证,不具备资格人员不能参与施工。
2、成品桩进场验收
2.1对进场的成品管桩资料检查,检查内容有:
桩的出厂合格证,出厂清单,水泥、骨料、钢材、外加剂、掺合料等原材料的检测报告,混凝土强度报告等,主要检查这些质保资料是否符合设计及相应的规范,是否与进场的管桩生产日期相符。
2.2桩的吊运及堆放,管桩在吊装时吊点应距桩两端0.207L处,运输过程中支点应在吊点处,并垫以楔木,防止滚动,严禁层与层间垫木与桩端的距离不等而造成错位。
现场堆放时场地应坚实、平整,并采用可靠的防滑措施,桩的堆放层数不宜大于4层。
2.3管桩的质量检查要求:
1粘皮和麻面局部累积面积≤桩总外面积的0.5%,深度≤10mm,要修补
2桩身和缝漏浆
深度≤10mm,每处漏浆长度≤300mm,累积长度≤10%L,或对称漏浆搭接≤100mm,且修补
3局部磕损磕损深度≤10mm,每处面积≤50cm2,且修补
4内外漏筋不允许
5表面裂缝不得出现环向和纵向裂缝,单龟裂、水纹不在此内
6桩端面平整度端面混凝土和预应力筋镦头不得高出端板平面
7预应力筋脱头不允许
8接头和桩套箍与桩身结合面不允许有空洞和蜂窝,漏浆深度≤10mm
2.4不合格成品桩的处理,在成品桩进场检查发现不合格的桩,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对此不合格运至场外,严禁将不合格桩用于本工程。
3、桩位放样的验收:
施工单位桩位放好后,监理对桩位进行复核验收,抽查数量不小于总桩数的30%,桩位偏差不得大于允许偏差,如有大于允许偏差的桩位,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校正。
4、沉桩过程质量控制
4.1打/压桩顺序的确定原则:
4.1.1根据桩的密集程度,由中间向两边方向对称进行,或由中间向四周进行或由一侧向另一侧进行;
4.1.2根据桩的入土深度,宜先长后短;
4.1.3根据桩的规格,宜先大后小;
4.1.4桩机就位及对中:
桩机能够准确的就位对中是保证沉桩后桩位正确的前提,对此道工序的控制非常重要。
4.2.1桩机就位前,对桩位要进行复核,如有偏差,要进行调整。
4.2.2桩机就位时,要保持桩机的平整。
4.2.3桩对位较困难时,用白灰按桩径大小划出桩的位置进行对位,对于一些精度要求高的桩,必要时采用两台经纬仪交汇对位。
4.3桩身垂直度的控制:
4.3.1桩对位正确后,要求先对桩身的垂直度进行调整,一般要用两台经纬仪在沉桩位置外15m左右成90。
方向检查,满足要求后方能施压。
4.3.2严禁没有将桩调直即开始施压,桩身进入土层>3m后不得再进行调直,如需调直必需将桩拔出后再次调直。
4.3.3沉桩至用送桩器时,一定要保证送桩器中心线与桩的中心线重合。
4.3.4终止沉桩的控制:
一般采用设计桩顶标高和最终压力值进行双重控制。
当压到设计标高时本工程已施工的47根试桩的最终压力值(1100-3300KN)可作为终止沉桩的依据。
4.4在沉桩过程出现异常情况的控制
4.4.1初压时,桩身发生较大幅度位移倾斜;压桩过程中桩身突然下沉或倾斜,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停止压桩。
能拔出管桩的,就拔出桩,分析原因,如果是施工操作造成的,应该将原沉桩留下的空洞回填夯实后,严格按操作规程重新沉桩;如果管桩不能拔出,或非人员操作造成的,应及时与设计、勘察等相关部门联系,研究处理。
4.4.2在沉桩时,如果出现桩身破损或断桩,要求施工单位停止压桩。
如果破损或断桩部位较浅,就挖出破损或断桩,重新沉桩;如果破损或断桩部位较深,不能挖出时,应汇同设计部门商量,采取补桩措施或其他办法处理。
4.4.3在沉桩过程中压力突然增大至不能继续沉桩,根据地质资料,结合具体情况分析原因:
如果是浅部地下障碍物,应排除障碍物后,再进行沉桩;如果是深部障碍物,要和设计部门商量处理。
4.4.4在沉桩时,桩顶标高已达到设计标高,而沉桩压力连续达不到预计压力时,或沉桩过程中发现地基条件与勘察报告不符,要求施工单位停止压桩,及时向设计部门联系,待设计部门拿出处理办法后,方可施工。
七、安全控制
4.5.1经常检查吊车缆绳是否完好无损,管桩捆绑起吊是否可靠,避免滑落伤人损物;
4.5.2经常检查用电安全,包括低压照明用电,三相五线制;
4.5.3经常检查限位开关,爆押开关,如有损坏必须及时更换;
4.5.4经常检查、督促工人使用安全帽、安全带,禁穿拖鞋进现场;
八、施工后的控制
4.6.1静载试验和动测工作须在管桩复压完毕15d后进行;
4.6.2审查施工方提交的沉桩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桩位平面布置图;
4.6.3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管桩验收;
4.6.4组织对桩基工程进行质量评定。
九、桩的验收
5.1、桩基检查与验收
根据设计及规范要求找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对单桩进行静载及低应变动测试验,并提交整理出有关判断桩质量的结果,对不合格的桩由设计院出处理方案,施工单位认真执行此处理方案。
因本工程桩顶设计标高低于施工场地标高时,应待开挖到设计标高后进行验收,监理根据基础垫层上所弹基础框线,验收桩位偏差,对桩位偏差超过规范的,要求设计院给出处理方案。
5.2、桩基验收资料整理
5.2.1、桩基验收应包括下列资料:
质勘察报告、桩基施工图、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单及材料代用通知单等;
5.2.2、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执行中的变理情况;
5.2.3、桩位测量放线图包括工程桩位放线复核签证单;
5.2.4、成桩质量检查报告;
5.2.5、单桩承载力检测报告及低应变动测法检测报告;
5.2.6、基坑挖至设计标高的基桩竣工平面图及桩顶标高图。
5.2.7、试桩工作的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