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管理制度新版.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10008027 上传时间:2023-02-07 格式:DOCX 页数:13 大小:22.7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新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新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新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新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新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新版.docx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新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工伤事故管理制度新版.docx(1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新版.docx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新版

工伤事故与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规范工伤及工伤保险管理,及时、合理地处理工伤事故,预防和控制工伤事故的发生,规范工伤事故处理程序,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和员工的工伤事故风险。

二、适用对象:

适用于通过岗前培训,在公司工作的所有员工。

三、职责

(一)、人力资源部负责全面领导公司工伤处理工作。

(二)、公司车间管理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和实施;主导工伤事故的调查和报告撰写;协作和监督工伤管理工作。

(三)、各部门(车间)领导全面负责本部门(车间)的工伤管理工作。

(四)、各部门领导(车间)应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工伤事故率。

(五)、人力资源部负责为新入职员工(正式上岗)办理工伤保险,根据各部门(车间)提供的工伤认定相关资料,按规定给予办理报销手续。

(六)、各部门(车间)不得瞒报虚报工伤事故,控制并降低工伤事故率,积极配合公司人力资源部及领导调查和处理工伤事故。

四、工伤的认定:

工伤认定以国家《工伤保险条例》为准。

(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公司利益、国家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工伤范围:

1、故意犯罪;

2、醉酒或者吸毒;

3、自残或者自杀;

4、公司明令禁止而造成伤亡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工伤事故处理

(一)、员工发生工伤,部门班/组长应保持现场并在30分钟内通知公司车间管理、人力资源部及部门领导,由人力资源部安排车辆将受伤员工送到工伤、医保定点医院治疗。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向财务部借出工伤员工医药费,办理入院、出院等手续。

(三)、公司生产管理在出现工伤当日,做事故伤害调查,了解员工受伤经过,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

并对事故责任进行界定,并在2个工作日内填写好《事故调查报告表》交人力资源部。

注意字迹工整、清晰,

事故发生经过的叙述要准确、简洁、明晰,备注一栏中要填好3名以上证明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四)、人力资源部人事助理按照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三天内为工伤人员办理工伤事故登记手续。

(重特大事故必须在12小时完成所有的申报程序)

(五)、人力资源部行政助理根据上报的《事故调查报告表》填写好《工伤认定申请书》,在员工受伤之日起

30天内交交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认定(重大事故3天内填写上报)。

(六)、工伤认定及医疗结束后的处理方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并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核。

(七)、员工发生工伤后必须到工伤医疗定点机构或公司指定的其它地点进行治疗。

如未到定点医疗机构或

指定的地点治疗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八)、员工因工致伤无残的,在“医疗终结”后第一时间将医疗证明材料和费用单据即时上报人力资源部(以

便到财务部报销);致残的在“医疗鉴定”一个月后到人力资源部询问结果。

并配合人力资源部办理所有工伤结案

手续。

六、停工留薪期:

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后,需暂停工作接受工伤治疗的时间为停工留薪期(也就是工伤医疗期)。

(一)、受伤员工的停工留薪期由各地政府劳动保障人力资源部门依据当地的停工留薪分类规定与医疗机出具的诊断证明确认。

(二)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提报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三)、停工留薪期满须进行伤残鉴定者,不论伤残鉴定结果有无报告,应恢复上岗工作。

七、工伤事故分类:

(一)、轻伤事故:

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

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负伤后休一个工作日以上,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的事故。

(二)、重伤事故:

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符合国家《人体重伤鉴定标准》所列情形之一的事故。

(三)、死亡事故:

指一次死亡一人以上、三人(不含)以下的事故。

(四)、重大死亡事故:

指一次死亡三人(含)以上的事故。

八、员工在停工留薪期内,薪资发放标准为:

当确定为因工负伤后,工伤员工在工伤停工留薪期间,发放工资标准为其发生工伤之前12月的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为标准。

公司将事故分为非本人不可抗因素所致与个人有一定操作失误责任两种情况,根据工伤的严重程度,对员工分别按以下标准给予补偿:

类别

伤情程度

医疗期(T)

公司负担的医疗费用

工资及待遇

轻伤

一般为皮外伤

T≤3天

承担100%的治疗费

无工资

3天<T≤7天

生活保障(1500元)按天折算

7天<T≤30天

T>30天

重伤

一般为头部、胸部重伤、骨折

1月≤T≤2月

2月≤T≤6月

公司一次性支付一定的费用

基本生活保障,痊愈后仍可继续回公司上班

T>6月

基本生活保障,解除劳动关系

死亡

因抢救无效而死亡

承担相应的抢救费用

参照国家工伤规定一次性抚恤补偿标准执行

(一)、事故非本人不可抗因素所致,或非本人过失所致:

(二)、事故因本人过失或操作不符合操作规程所致,鉴定为工伤的:

类别

伤情程度

医疗期

公司负担的医疗费用

工资及待遇

轻伤

一般为皮外伤

T≤3天

公司承担90%治疗费用

基本生活保障(1400元)按天折算

3天<T≤7天

7天<T≤30天

T>30天

重伤

一般为头部、胸部重伤、骨折

1月≤T≤2月

承担80%的治疗费

2月≤T≤6月

基本生活保障1400元,痊愈后仍可到公司上班

T>6月

基本生活保障1400元,解除劳动关系

死亡

因抢救无效而死亡

承担相应比例(≤80%)的抢救费用

参照国家工伤规定一次性抚恤补偿标准执行

注:

1、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鉴定评定工伤伤残等级者,依照国家及当地政府规范之相关规定办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领取。

3、死亡者依照国家《工伤管理条例》,办理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及一次性亡工补助金的领取,

上述补偿金由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其直系亲属。

4、公司负担的医疗费用是指由保险公司理赔之后的差余额部分的工伤医疗费用。

5、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

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按瑞安市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6、当确定为因本人粗心疏忽或其它主观因素所致的对他人伤害由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三)不能鉴定为工伤的,公司不承担医疗费用及工资待遇,购买意外伤害险的公司可以为其代办理赔业务,理疗费及误工费由保险公司理赔

(四)、如因员工本人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不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等原因而发生工伤事故,并且给公司造成了损失的,公司不承担工伤保险赔付以外的责任,同时根据当事人行为造成的对公司利益的损害程度,公司保留对其进行行政和经济处罚的权利。

(五)、工伤安全事故事后对事故当事人的处理:

1、公司保留追究其过失所致的财产损失的权利;

2、过失所致公司损失超过5千元人民币的员工,公司予以辞退;有总经理特批的,按总经理批示执行。

3、部门各级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工伤安全事故负有领导责任,所属员工凡出现工伤安全事故的,按后“工伤奖惩规定”处理。

(五)、工伤员工复查、换药、出院等情况不单独派车接送,公司可承担其发生的交通费用,凭发票据实报销。

人事助理处理工伤事故过程中及其他陪送工伤员工去医院的人员所发生的交通费用,由公司承担,凭发票据实报销。

九、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总经理安全职责

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具体要做到: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指示,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企业的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

要亲自主持重要的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重大决定。

2、负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督促检查各部门负责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3、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

定期听取安全监察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组织审定并批准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解决安全措施所需费用。

5、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6、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方面的重要奖惩。

(二)、分管副总安全职责

生产副总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

要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主管业务范围内的生产安全负责,并抓好以下工作:

1、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职业安全卫生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2、组织制订、修订分管部门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各级动火。

4、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5、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

6、组织分管部门对报上级安全主管部门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7、定期召开分管部门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三)、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车间主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其职责是:

1、保证国家和企业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在本车间、本部门贯彻执行,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

2、组织制订实施车间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日活动,及时处理工人提出的意见。

4、每日组织一次全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材等处于完好,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5、组织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

6、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注意保护现场,查清原因,分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7、负责组织并落实好动火时的安全措施。

8、建立和健全本车间安全管理网,配备合格的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车间和班组安全人员的作用。

9、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等发放标准和进入生产岗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

(四)、班组长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企业和车间对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安全生产。

2、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企业、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

3、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日及其它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班组级)安全教育。

5、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

做好详细记录,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6、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

督促教育员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7、搞好班组安全生产竞赛,表彰先进,总结经验。

8、抓好班组建设,提高班组管理水平。

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洁、清洁,实现文明生产,并做好班组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1、遵守劳动纪律,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听从指挥,同一切违章作业的现象作斗争。

2、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设备、工具的安全、整洁,不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不使用自已不该使用的机械和设备,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3、学习安全知识,提高操作技术水平,积极开展技术革新,提出合理化建议,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

4、及时反映、处理不安全问题,积极参加事故抢救工作。

5、有权拒绝接受违章指挥,并对上级单位和负责人忽视工人安全、健康的错误决定和行为提出批评或控告。

十、工伤奖惩办法:

1、现场管理人员督导不力而导致事故将根据员工受伤不同程度对管理人员进行记警告、小过、大过、降职等处理。

2、对未经任何上级指令私自操作机械设备或进行其它作业导致工伤的,公司将如实向社保部门填报受伤经过及原因,由社保部门对整个事件进行处理,公司将不作任何补偿。

3、对因违章操作造成工伤的员工扣罚当月奖金(计件人员奖金数额另定)。

4、安全奖(当月责任单位/区域无安全事故发生可享有)每月由安全员根据当月工伤报告进行奖惩,并做成报表交总经理审批后,交财务部算入责任人当月工资中。

职务名称

安全奖

违规操作

(次/元)

有伤无残

(次/元)

伤残十级

(次/元)

伤残九级

(次/元)

伤残八级以下(次/元)

主管副总

100

200

300

400

部长/副部长

150

200

250

350

主任/副主任

100

200

300

400

500

班(组)长

50

100

150

200

250

当事人

200

治疗额20%

理赔总额5%

理赔总额5%

理赔总额5%

5、发生工伤事故,人员工伤治疗金额在500元以内由公司承担全部费用,不予处罚;治疗金额超过500元的,相应管理人员将尊照上表对应处罚。

6、巡查员由生产副总、车间管理及以上级别人员担任,进行日常不定期巡查,如发现违章现象,开具处罚单。

则部门部长及其以下各管理人员均按章扣除相应奖金;如部门部长发现违章现象,开出处罚单,其以下人员均按规定扣除,以此类推。

九、本方案未尽事项,另行规定或参见其他规定的相应条款,解释权在人力资源部,由总经理批准通过后颁布执行,修改时亦同。

附件:

《工伤事故调查报告》

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填表日期:

_____年____月___日

部门

岗位

姓名

性别

进厂日期

身份证号码

事故日期

、时间

事故地点

现场

主管

见证人

 

伤害原因:

口机械伤害口物品伤害口刑事伤害口交通事故口其他_______

伤害部位:

口肢体口头颈口胸部口腹部口五官口肌肤口其他_______

工伤详细经过

事故责任类别:

口意外事故口违规操作口个人疏忽口他人造成口机械故障口其他_______

相关责任人:

部门准许工伤假_____天;(具体时间:

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

部门检讨·改善方案

部门主管:

区域安全负责人:

人力资源部处理意见栏

伤害状况:

口划伤口烫伤口扭伤口压伤口骨折口断指口死亡口其他_______

伤害程度:

口轻微口轻口重首次医疗费用:

1、是否有参加社会保险?

口工伤口医疗口其他_________

2、是否按工伤处理?

口是口否

3、是否住院或门诊?

口住院口门诊

4、依据《工伤事故管理制度》第条、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医嘱意见,准许工伤医疗期:

___天,准工伤假天。

(具体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5、安全责任人处罚:

审核批示栏

核准:

备注:

1、发生工伤事故部门在工伤发生后24小时内提交工伤事故报告单及相关责任人的处罚报告单交人力资源部;

2、工伤事故部门填写部分应按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填报,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

3、工伤事故报告单签核后,由人力资源部原件存档,工伤事故部门复印件存档;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人文社科 > 教育学心理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