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二队班组管理17项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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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二队班组管理17项管理制度
班前、班后会制度
1、所有职工必须按时参加班前、班后会。
班前会的开始时间为早班5:
30,中班13:
00,夜班21:
00;班后会时间为早班16:
20,中班0:
20,夜班8:
20,如有急事不能来,必须提前一个小时跟队值班干部打电话说明原因方可,否则一律按旷工对待。
2、会议召开前,队值班干部对职工到达情况进行点名,无辜不按时参加班前、班后者,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处罚(5分钟)。
3、班前会由值班干部对本班职工进行每日一题或每周一课的安全培训,传达矿科会议内容和文件精神,贯彻规程措施;班后会由值班干部对职工本班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10分钟)。
4、工作安排和注意事项:
(1)班前会由值班干部对上一班工作进行总结,主要说明上班工作质量和安全情况;安排本班工作时,一定要将有关规程措施贯彻到位,主要说明,各个工作面情况、重点工作面情况、本班人员工作任务分配情况和安全注意事项,保证工作安全顺利进行(10分钟)。
(2)班前会任务安排本由班组长进行分配,班员必须无条件服从。
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与班组长和值班干部商量然后调整任务。
(3)班前会上必须进行“七个必讲”,即必讲上一班现场安全情况和存在问题;必讲现场的主要安全技术措施;必讲本班具体、明确的注意事项和处理意见;必讲当班、队干部的主要安全责任和必须把住的安全环节;必讲特殊工种的岗位要求;必讲存在问题地点的作业人员必须注意的安全事项;贯彻有关文件精神或进行其它的规章制度的学习。
(4)核实职工就班前会上的工作安排是否清楚,并征求意见,直至清楚、明白、无疑、无异。
(5)班后会由值班干部对本班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对本班存在的问题、处理程序及遗留情况进行点评,使每一个职工对本班工作情况全面了解,问题能及时处理。
5、班前会由值班干部对本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及注意事项进行安排,确定本班自保、互保、联保责任人,对上班违反劳动纪律和作业规程的人员进行处罚。
6、班前会结束后进行安全宣誓:
爱我沙曲,争做文明职工;遵章守纪,确保安全生产。
7、进行班前会时,记录员必须严格记录会议内容。
班组长随班工作制度
1、每班必须有班组长跟班工作,并做到与组员统一下井,交接班后方可升井。
2、班组长必须在重点头面进行安全检查,查出的问题必须在采取措施处理完毕后方可开工。
3、班组长进行安全检查时,班组成员要积极配合,将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4、在作业过程中,班组长要全方位组织协调好,确保工程质量以及作业过程中的各种安全注意事项落实到位,并将检查的问题及时处理落实。
5、对矿上安全检查所查出的问题,班长必须及时安排处理。
6、对于制约生产或危害人身安全的问题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7、在生产过程中,班长要配合安全员对作业环境不定期进行检查,一但发现问题必须立即进行整改。
8、班前会安排的安全隐患必须当班完成,受条件限制当班完不成时必须提前利用电话向队值班干部汇报,升井后必须当面向值班干部进行解释、汇报,由值班队干负责安排继续处理。
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1、矿井应根据《矿井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中规定的检查评定内容进行检查、评级,对标准化工作持续改进、不断提高。
2、应从设计和生产需求上考虑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工程施工,按要求及时上报需补充的通风工程计划。
3、指派专人负责本专业质量标准化的日常管理工作,实行动态、静态检查相结合,按月进行评比,对上级检查发现的问题实行双倍考核。
4、每周召开一次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讲评会议,对于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对下周工作作出计划。
5、队长是本单位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牵头负责人,负责本单位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的培训、考试、考核,按照标准进行现场标准化整治,按季度组织各副队长进行考试,并根据标准化工作情况对个人、单位进行考评。
6、每旬对本单位责任区域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自检一次,并将自检整改结果上报通风科,凡自检问题按时整改的不纳入考核。
对于上级部门下达的通风方面的标准化“隐患通知单”,应收集整理跟踪落实,三定问题要实现闭合,相关资料及时上报通防管理科,并存档,资料留存期限为一年。
7、由本队负责牵头本专业上级部门质量标准化验收工作,对检查结果中提出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实现闭合管理;
8、各单位可根据矿井实际情况提出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合理化建议,经通风部门审核采纳后在考核中定量加分,并对建议人适当奖励。
9、根据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情况每季度评比一个通风标准化区队或样板化线路,对于相关单位及个人给予一定奖励。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必须按隐患排查制度的有关规定,每周由队长组织队干部,进行一次“一通三防”隐患排查。
2、瓦斯二队每日必须对北翼的通防隐患排查一遍。
3、每次排查出的隐患要进行确认,定出级别,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时间及责任人。
4、对整改的内容要进行检查验收,暂不能解决的,必须制定出整改计划和措施。
5、对排查出的隐患,凡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追究单位负责人或有关人员的责任。
6、对于不符合本有关规定的,对有关责任人罚款50~100元。
7、现场隐患排查制度必须做到及时、有效、全面,所以,所有班组成员必须按照以上制度严格执行,一经发现有落实不到位者或没有落实者,将视情节大小进行处罚。
班组和岗位安全评估制度
1、全队所有职工认真按照“矿对井下职工安全评估标准”执行。
2、班组和岗位的现场安全评估由队长书记负总责,技术员负评估,班组长具体负责实施,跟班干部实施监督。
评估时间为每月月底,评估内容根据评估标准进行对井下职工实际操作考核。
3、各班组的安全评估由岗位班组长负责,岗位安全评估由各岗位职工负责,具体如下:
(1)王其明负责对本班组全部瓦斯检查员的安全评估负责,所属班组瓦斯员负责对本岗位的安全评估负责;
(2)高明亮负责对本班组全部瓦斯检查员的安全评估负责,所属班组瓦斯员负责对本岗位的安全评估负责;
(3)刘兵连负责对本班组全部瓦斯检查员的安全评估负责,所属班组瓦斯员负责对本岗位的安全评估负责;
(4)闫德厚负责对本班组全部风筒工的安全评估负责,所属班组风筒工负责对本岗位的安全评估负责;
5、各工种责任人在本岗位接班时,要对本岗位的一通三防情况、作业环境的安全情况进行例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每班工作前,各岗位责任人要对本岗位进行零事故活动,口述工作安全重点要有针对性。
7、各岗位责任人要对本岗位进行岗位描述、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活动。
8、跟班干部要对本班的一通三防情况进行巡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的岗位或环境要及时派人处理。
9、每班下班后,班组长和跟班队长要到值班室填写安全隐患台帐。
10、每周召开安全例会,是班组长要汇报本周班组的安全评估情况,由技术员对各班组和岗位安全进行评估。
11、每月评估不合格的职工要给予警告,对优秀的职工给予适当奖励。
根据评估结果,每位职工按照扣分原因及时整改。
12、评估时队干部必须以公平、公正的态度来考核,不得出现徇私舞弊现象发生。
13、对每月评出来的结果,要认真填写在评估表上,及时上报科安监站,不得出现延误。
事故报告和处理程序
1、当地面或井下发生事故或安全隐患时,事故地点的最早瓦斯员,应确实掌握事故或隐患的具体情况,迅速通知跟班领导和队、班长,并立即用最近的电话向通风调度和队值班室汇报,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同时根据事故或隐患的具体情况采取停止工作、断电、撤人、设置警戒、揭示警标及其他能有效处理事故或隐患的措施。
2、通风调度和值班室人员接到电话后,要先问清事故或隐患地点、原因、类型、人员伤亡等情况,详细做好记录,并根据事故或隐患情况迅速通知矿调度和上一级领导。
3、发生灾害事故后,调度和值班人员按照总指挥的命令,立即电话通知受灾害波及区域的人员沿避灾路线撤离。
4、事故处理人员应根据事故或隐患的性质和地点,按照处理计划,选择合理措施,尽快进行处理。
5、井下事故处理的原则是,积极抢救、及时汇报、妥善避灾、安全撤离。
瓦斯超限事故分析处理制度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质量标准化》要求,当井下各施工地点的瓦斯超限时,必须立即进行分析处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井下瓦斯超限事故分析处理制度。
1.凡是瓦斯超限,必须按事故进行分析追查,制定防范措施,对责任单位和责任者进行处理,追查处理结果由事故单位负责以书面材料报送公司安监处和通风处。
2.因管理不善,无计划停电停风,设备故障等原因造成计划外瓦斯超限,其浓度达到1.5%以上(含1.5%)者,24小时之内由公司总工程师召集通风副总、机电副总、生产副总、安监处、通风科、瓦斯二队、机电科、一采区、准备二队、生产技术科、施工单位负责人、现场瓦检员及有关人员进行分析,并追查处理。
3.生产过程中由于放炮、割煤造成的瓦斯超限,其浓度达到1.5%以上(含1.5%),24小时之内由公司总工程师召集通风副总、生产副总、安监处、通风科、生产技术科、瓦斯二队、一采区、施工单位负责人、现场瓦检员及有关人员进行分析,并追查处理。
浓度在1.5%以下的,由通风副总召集安监处、通风科、瓦斯二队、生产技术科、施工单位负责人、现场瓦检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追查处理,制定防范措施。
4.有计划的停电、停风或采取释放瓦斯措施等造成的瓦斯超限和公司规定的有关监测系统的瓦斯异常信息及瓦斯浓度值不超过1.1%,持续时间不超过3分钟的,均不作为瓦斯超限事故进行处理,计划停电停风工作必须提前指定安全措施和瓦斯排放措施。
5.凡计划外停风造成瓦斯超限,或生产过程中瓦斯浓度在1.5%(含1.5%)的,在超限24小时内,由总工程师召集通风副总、机电副总、生产副总、安监处、通风科、瓦斯二队、准备二队、机电科、生产技术科、施工单位负责人、现场瓦检员及有关人员进行分析。
每次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并对责任者按责任大小处于罚款或行政处分。
生产过程中瓦斯超限浓度在1.5%以下的,由通风副总召集安监处、通风科、瓦斯二队、生产技术科、施工单位负责人、现场瓦检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追查处理,制定防范措施。
6.为避免因风量不足导致的瓦斯超限,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以风定产原则,结合风量合理安排采掘工作面个数和产量。
7.加强瓦斯超限统计分析和重点瓦斯工作面的排查工作。
8.凡发现瓦斯超限、积聚和涌出时,应立即向矿调度室和总工程师汇报,矿总工程师必须立即组织分析,制定治理措施进行处理。
9.凡发现瓦斯超限、积聚和涌出,应在12小时内向集团公司通防部汇报,并在事故处理完10日内,写出书面总结材料,报集团公司通防部备案。
班组安全检查与奖罚制度
1、班组长要组织进行班前和班中班后检查。
班前检查可结合交接班进行,对一通三防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和交接,有问题要交接清楚。
各岗位班前要对所管辖区域、所用工具、一通三防情况进行检查。
班中要对工作面施工动态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是一通三防安全情况及安全设备是否有不正常现象等。
工作结束后检查内容是现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设备工具情况等。
划分责任到每个人,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事管,充分发挥集体的力量。
2、长期闲置不用的材料,必须及时回收处理;能使用的,使用前应全面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3、班组长应督促本班组人员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检查各岗位执行安全规程情况,检查各岗位查出问题整改及上报情况。
4、安全检查查出问题无论是否整改都应记入事故隐患检查、登记、整改记录本。
一时无法整改的应立即上报,并注明报告队组和接受报告人姓名。
5、对违反安全检查制度的人员按照《瓦斯二队管理制度》进行处罚,对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的人员按照制度要进行奖励。
班组学习培训制度
一、总则
学习是职工增强自身素质,提高实际工作能力的有效办法和重要途径。
班组成员要提高对理论和技术学习重要性的认识,做学习型员工,严格按照学习制度,保证学习时间,提高学习质量,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为了加大建设学习型班组工作的力度,实现学习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特订立此学习制度。
二、学习组织
队技术员负责对班组长和班组成员进行培训,班组长负责制定班组成员的集体学习计划,安排学习内容,组织学习活动,监督和跟踪学习活动的成效。
三、学习形式
1、坚持每日一题,每周一课的学习,使组成员通过大家互相讨论互相学习,总结经验,从而不断的提高自己的理论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
2、对新分配员工、复工人员、转岗人员都要进行上岗前再培训教育。
3、各班组每月要制定班组学习计划,定期组织本班组职工开展学习活动。
在职工中广泛开展“读一本书”、“写一篇心得体会”、“开展一次竞赛”、“掌握一门技术”活动,使职工在学习中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素质。
4、要求各班组成员都必须参加队周五的安全例会,由队干部传达科周四安全例会的主要内容和文件精神,进行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宣讲,并对班组成员进行岗位责任制的培训。
5、每月由职教办组织对本月所学理论知识进行考核,对不达标的职工进行再学习培训计划,直至达标在可上岗。
6、每班必须进行职工岗位手指口述培训,并定时间进行抽考。
7、包保干部要每周对包保职工进行不少于2次的安全培训。
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制度
为了响应矿、科领导的号召,搞好职工安全技能培训工作,实现通过培训定期参加安全技术技能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使本队职工在井下安全有效的工作,给公司创造更大效益,我们队在安全技术技能培训期间不得从事其他活动,否则按“三违”论处。
培训时间在每班的班前会进行,由队长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技术技能培训知识。
一、工作目标:
(1)通过岗位练兵活动,促进职工增强基础知识、基础技能,实际操作能力,保障日常操作规范性。
(2)通过技能竞赛活动,提高职工的理论知识,增强职工的工作责任感,进一步调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减少事故的发生率。
二、学习培训:
(1)结合实际岗位情况,利用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和质量标准化培训教材,由技术员按照岗位练兵活动工作计划组织培训。
(2)利用班前会、班后会培训时间,进行岗位描述、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法等为主的岗位练兵。
(3)参加矿组织的集中培训和班后自学。
三、竞赛阶段:
(1)由队长、书记作为主要评委,技术员为技术裁判,全队根据矿上的统一安排和培训计划,制订本队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规划和月计划,并在每月20日分专业、组织进行班组技能竞赛和技术比武。
工种有:
瓦检工、风筒工和爆破工。
(2)竞赛评分采用10分制,每专业取前两名进行经济奖励,以充分调动员工参与活动的积极性。
对于考试不及格的职工,给予一次补考机会,如再不及格将给予一定金额的经济惩罚,对于在平时安全技术技能培训期间,不参加或是早退、迟到的给予考试时扣分处理,并且我们要奖励在培训期间认真学习,能够积极的提出问题和考出优异成绩的职工,给予物质和经济上的奖励!
(3)每专业第一名给予推荐科“每月之星”、“岗位能手”“技能之星”的评选。
四、奖励细则
奖励细则考试成绩优异者,(90分以上的)给予经济奖励50元,日常培训学习认真的加考试成绩优异(80分以上的)给予经济奖励50元。
处罚细则考试成绩不及格(未达到60分的)并补考不及格的给予经济处罚100元,对于日常培训不认真考试第一次还未及格的给予经济处罚50元,补考再不及格的给予经济处罚200元。
交接班制度
一、交接班地点:
瓦斯员、放炮员、交接班地点均为班前会安排的各自工作面。
二、汇报时间:
1、瓦斯员向调度汇报时间为:
早班15∶00,中班23∶00,
夜班7∶00。
2、放炮员向队里汇报时间为:
早班14∶30,中班22∶30
,夜班6∶30。
3、风筒工向队里汇报时间为14∶00。
三、交接班程序:
交、接班瓦斯员、放炮员必须利用所在工作面同一部电话向队值班汇报,并在各自图表上相互签字。
四、交接班内容:
1、瓦斯员:
交班时瓦斯员必须向接班瓦斯员交接清楚当班工作面各地点瓦斯情况、通风系统情况、工作面作业情况、瓦斯预抽孔剩余进尺、防突效检孔剩余进尺、瓦斯传感器有无异常、风筒漏风及风筒出风口距离情况、防尘设施情况、通风设施完好情况、风筒堆放情况。
2、放炮员:
交班放炮员必须向接班放炮员交接清楚当班工作面放炮次数、放炮时间、放炮后的瓦斯变化情况、有无残炮、瞎炮、若放炮时间正好在交接班期间必须交代清楚已放的炮眼及还未放的炮眼情况并讲清需注意的事项。
3、风筒工:
到点后,向队值班汇报所在工作面当班续接风筒节数、风筒出风口距离、工作面备用风筒剩余节数,备用风筒的吊挂位置。
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改善地面和井下生产环境,促进质量标准化上台阶,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根据煤矿质量标准化和建设现代化矿井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各班组的各项工作必须有明确的责任人和管理制度。
2、所有上岗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上班要着工作装。
4、按章作业坚守岗位,无“三违”现象,无责任事故。
5、工程项目施工前必须有经审批的设计及作业规程。
6、工作面无重大隐患或有专项措施限期排除。
7、工作面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必须有安全技术补充措施,严格执行好。
8、无严重“三违”,无重大责任事故,消灭人员死亡事故。
9、瓦斯检查牌板吊挂、风筒序号标志必须按规定吊挂、粘贴。
10、风筒必须及时续接到位,工作面必须有备用风筒。
11、瓦斯巡回检查制度要严格执行,并及时通知现场作业人员。
安全举报制度
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及上级有关安全指示,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将广大职工依法享有的对安全工作的知情权、批评权、检举投诉权落到实处,充分调动广大职工人人关心安全、人人参与安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促进矿井安全工作的长治久安,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举报内容
(一)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二)瓦斯超限作业的。
(三)未建立监控系统,或者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四)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
(五)超层越界开采的。
(六)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七)使用明令禁止或者使用淘汰的设备、工艺的。
(八)无《规程》《措施》擅自开工作业的。
(九)作业范围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还强制职工作业的。
(十)干部违章指挥的。
(十一)隐瞒事故的。
(十二)未遂事故发生后未及时汇报、追查和统计的;
(十三)不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而违章生产的;
(十四)员工有“三违”行为的;
(十五)由于设备存在重大缺陷或工作场所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有效治理继续生产的;
(十六)未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就安排上岗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而上岗作业的;
(十七)对举报人员打击报复的;
(十八)其它需要举报的内容。
二、举报方式
对存在上述几种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下面几种方式进行投诉:
1、安监处长接待日直接反映。
2、拨打投诉电话:
安监处2536267安监处长2536211
3、矿建立安全举报箱,可用写匿名信的方式投诉。
三、有关规定
1、投诉人必须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存在的真实情况,不得借机打击报复、泄私愤。
2、如投诉情况经落实属实,将对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同时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员工安全权益维护制度
1、职工在井下有权拒绝班长的违章指挥。
2、在存在不安隐患的作业地点,隐患不处理,职工有权拒绝生产。
3、职工在井下出了工伤,跟班队长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值班室,并向调度室、安监处等矿有关科室汇报,及时把伤员送往医院治疗。
4、职工正常上班情况下,严禁无故将其除名。
5、正常上班的职工,有权领取各项福利,实行队伍公开,工资、奖金按时发放。
安全绩效考核制度
一、事故控制20分
1、发生一起微伤事故或三级非伤亡事故扣20分。
2、发生一起三级以下非伤亡事故扣10分。
二、生产指标10分
1、每发生一次瓦斯超限报警事故追究责任,扣责任队组5分。
2、对于瓦斯超限积聚等重大隐患未发现,扣当班队组5分。
3、每因为接风筒发生一次瓦斯超限报警事故,扣责任队组8分。
三、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体系建设10分
1、按要求汇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工作总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工作考核结果,经报包班组领导审核签字、盖章,按规定报队负责人,否则扣3分。
2、按规定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体系建设进行督查、考核、奖罚,未开展督查扣2分,开展督查未实施奖罚扣2分,记录不全扣2分,以查具体记录为准。
四、“三违”管理15分
1、班组出现一次严重“三违”扣10分。
2、班组出现1次三违扣8分。
五、隐患排查治理15分
1、包班组干部、班组长隐患排查,每人每月不少于10条,少一条扣2分,以查记录为准。
2、隐患闭合管理。
对于已经“三定”的隐患或班前会安排处理的隐患要按期处理完毕,发现一次未能按期处理的,扣4分,以查记录为准。
3、包班组干部每人每月现场指导处理隐患不少于10条,少一条扣3分,以查记录为准。
4、每发现一条重大隐患的,加3分,以《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为准。
六、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10分
队组根据“一通三防”治理标准化检查评比结果进行考核:
1、班组在月度安全质量标准化评比中被评比为优良品的不扣分;
2、班组在月度安全质量标准化评比中被评比为合格品的扣5分;
3、班组在月度安全质量标准化评比中被评比为等外品的扣10分。
七、持证上岗10分
1、持证上岗率达100%,不扣分。
2、持证上岗率在95%以上的,扣2分。
3、持证上岗率在90以上的,扣3分。
4、持证上岗率在90以下的,扣5分。
八、安全培训10分
1、职工安全培训率达到100%,得5分;
2、职工安全培训率在95%以上的扣2分
3、职工安全培训率在90%以上的扣3分
4、职工安全培训率在90%以下的扣5分
师带徒及培训制度
一、分配的新工人,在下井前必须签订师徒合同,师傅由队干部进行指定,要求其平时工作积极,业务水平高,爱岗敬业。
二、一旦签订师徒合同,师傅徒弟必须互相配合,互相负责。
师傅要在最短的时间内教会徒弟使用瓦斯检查仪器及瓦斯检查的一般规定,煤矿特殊规定、相关文件规定等;徒弟必须谦虚认真接受师傅的教育,在井下要与师傅形影不离;
三、师徒合同签订时间为1.5年,在此期间队每隔三个月对各师徒进行考核,对考核优秀的工人给予适当的奖励。
四、师傅必须爱岗敬业,不能出现吃、拿、卡、要现象。
五、徒弟在大型比赛获得优秀成绩时,给予师傅适当的奖励。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一通三防矿井质量标准化》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井下风筒续接质量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只适用于风筒续接时的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
二、风筒质量标准
1、工作面风筒必须吊挂平直稳,逢环必挂;风筒末端距工作面距离和出风口的风量符合规定;巷道风速符合规定。
2、两节风筒对接时,风筒接头严密不漏风(手距接头处0.1m感到不漏风),无破口(末端20m除外),无反接头,软质风筒要压反边,硬质风筒接头要加衬垫。
3、风筒拐变处设弯头或缓慢拐变,不准拐急弯,异径风筒接头用过渡节,先大后小,不准花接。
4、风筒破口必须先用针线缝补,然后贴补片;在容易刺破或者划破风筒的地方要吊挂皮带保护;及时将续接的风筒进行编号和粘贴警示牌旧风筒和暂时不用的新风筒必须放入统一的风筒库房进行存放。
。
三、监督检查和质量评定
风筒工所管辖内的风筒跑风、漏风严重有一处扣5-30分;没有备用风筒以及短节扣50分;工作面风筒续接不到位,扣除本班出出勤工分;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