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在风荷载作用下,立杆稳定性计算:
N/(∮A)+MW/W≤f
MW——由风荷载设计值产生的弯矩,按本规范(5.3.4)式计算;
W——钢管立杆的截面模量,查附录B表B:
W=5.08cm3;
⑴由风荷载产生的弯矩计算
①水平风荷载标准值
ωk=0.7μz·μs·ω0
μz——风压高度变化系数,查《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J9):
查表得:
μz=1.495;
μs——脚手架风荷载体型系数,按本规范4.2.4规定采用:
查表得:
敞开式脚手架的挡风面积为1.8×1.5×0.089=0.2403m2
密目网的挡风系数取0.5,则在脚手架外立杆里侧满挂密目网后,
脚手架综合挡风面积为:
(1.8×1.5-0.2403)×0.5+0.2403=1.47015m2
其综合挡风系数为∮=1.47015/(1.8×1.5)=0.5455
查规范表4.2.4,背靠开洞墙、满挂密目网的脚手架风载体型系数
为1.3∮,即:
μs=1.3×0.5455=0.7092;
ω0——基本风压。
根据《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J9)规定:
ω0=0.45。
ωk=0.7×0.45×1.495×0.7092=0.334KN/m
②由风荷载产生的弯矩计算
MW=0.85×1.4×ωklah2/10=0.85×1.4×0.334×1.5×1.82/10
=0.1932KN.m
⑵立杆稳定性计算
考虑风荷载立杆轴向力
N=1.2×(NG1K+NG2K)+0.85×1.4×NQK内
=1.2×(2.321+2.3828)+0.85×1.4×7.875
=5.645+9.371=15.02kN
N/(∮A)+MW/W=15020/(0.185×489)+0.1932×106/(5.08×103)
=166+38.03=204.03kN/mm2〈f=215kN/mm2,满足要求,安全。
七、连墙件计算
连墙构造对外脚手架的安全至关重要,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确保架体稳固。
连墙拉筋用Ф6.5钢筋拉到剪力墙上,顶撑用Ф48×3.5钢管,水平距离4.5m,竖向距离为3.6米,具体布置详后附图。
7.1作用于脚手架上的水平风荷载标准值:
ωk=0.334KN(同脚手架稳定计算数值)
由风荷载产生的连墙件轴向力设计值:
N1w=1.4ωkAw=1.4×0.334×3.6×4.5=7.575KN
连墙件约束脚手架平面外变形所产生的轴向力N0,对双排脚手架取5.0KN
连墙件轴向力设计值Nl=N1w+N0=7.575+5=12.575KN
2Ф6拉筋的承载力:
N=2[fy]s=2×210×3.14×3.252=13.93KN>N1w=12.575KN
所以连墙件拉筋用2Ф6筋满足要求。
7.2连墙设置的注意事项:
①确保杆件的连接可靠,扣件必须拧紧,垫木必须夹持稳固,避免脱出。
②装设连杆时应保持立杆的垂直度要求,避免拉杆时产生变形。
③连墙构造中的连墙杆或拉筋应垂直于墙面设置,并呈水平位置或稍可向脚手架一端倾斜,但不允许向上翘起。
八、脚手架作业要求及质量标准:
8.1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二步。
8.2每搭完一步脚手架后,应按下表的规定校正步距、纵距、横距及立杆的垂直度。
8.3底座应准确的放在焊在槽钢上的钢筋上。
8.4立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8.4.1相邻立杆的对接扣件不得在同一高度内,立杆上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
两根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内,同步内隔一根立杆的两个相隔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与步距的1/3。
8.4.2当搭至有连墙件的构造点时,在搭设完该处的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后,应立即设置连墙件。
8.4.3顶层立杆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采用不少于2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应少于100mm。
立杆顶端宜高出女儿墙上皮1m,高出檐口上皮1.5m。
8.4.4钢脚手架立杆垂直度应≤1/300,且应同时控制其最大垂直偏差值不大于75㎜。
8.5纵向水平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纵向水平杆宜设设置在立杆内侧,其长度不宜小于3跨。
②纵向水平杆接长宜采用对接扣件连接,也可采用搭接。
③纵向钢平杆的水平偏差应≤1/250,且全架长的水平偏差值不大于50mm。
做到横平竖直,断面呈矩形,色泽一致。
8.6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
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
横向扫地杆亦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
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
8.7连墙件、剪刀撑、横向支撑的设置符合下列规定:
①本工程外脚手架高度小于50m,连墙件每3.6m×4.5m设一根。
②连墙件宜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连墙件应从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置;宜优先采用菱形布置,也可采用方形、矩形布置;一字型、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距离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不应大于4m(2步)。
③当脚手架下部暂不能设连墙杆时可搭设抛撑。
抛撑应采用通长杆件与脚手架可靠连接,与地面的倾角应在450—600之间;连接点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
抛撑应在连墙件搭设后拆除。
④当脚手架施工操作层高出连墙件二步时,应采取临时稳定措施,直到上一层连墙件搭设完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
⑤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小于4跨,且不应小于6m,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在450—600之间;
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最多根数
剪刀撑斜杆与地面的倾角(a)
450
500
600
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最多根数(n)
7
6
5
⑥本工程脚手架高度在24m以上,必须在外侧立面上连续设置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⑦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宜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采用不少于2个旋转扣件固定。
⑧剪刀撑应随立杆、纵向和横向水平杆等同步搭设。
⑨剪刀撑斜杆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或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150mm。
8.8扣件安装符合下列规定:
①扣件规格必须与钢管外径相同;
②螺栓拧紧扭力矩不应小于40N.m,且不应大于65N.m;
③在主节点处固定横向水平杆、纵向水平杆、剪刀撑等用的直角扣件、旋转扣件的中心点的相互距离不应大于150mm;
④对接扣件开口应朝上或朝内;
⑤各杆件端头伸出扣件盖板边缘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m。
8.9作业层、斜道的栏杆和挡脚板的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栏杆和挡脚板均应搭设在外立杆的内侧;
②上栏杆上皮高度应为1.2m;
③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
④中栏杆应居中设置。
8.10脚手板的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脚手板应铺满、铺稳,离开墙面120—150mm;
②木脚手板应垂直于纵向水平杆铺设,且采用对接平铺四个角应用直径1.2mm的镀锌钢丝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
③作业层端部脚手板探头长度应取150mm,其板长两端均应支承杆可靠地固定,脚手板探头应用直径3.2mm的镀锌钢丝固定在支承杆件上。
九、脚手架的拆除
拆除脚手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9.1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9.2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2步,如高差大于2步,应增设连墙杆加固;
9.3当脚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长立杆的高度(约6.5m)时,应先在适当位置搭设临时抛撑加固后,再拆除连墙件;
9.4当脚手架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对不拆除的脚手架两端应采取如下规定设置连墙件和横向斜撑加固:
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距离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不应大于4m(2步)。
横向斜撑在同一节间,由底至顶层呈之字型连续布置,中间每隔6跨设置一道。
9.5卸料时各配件严禁抛掷至地面。
十、质量保证措施
10.1施工前要有详尽的技术质量书面交底,并全员签字做到人人心中有数,明确质量目标。
10.2质检人员现场跟踪,进行过程控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10.3施工中严格按技术规程、质量标准、设计图纸施工。
十一、安全保证措施
11.1搭设脚手架人员必须是经过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上岗人员必须定期体检,合格者方可上岗。
11.2搭设脚手架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11.3脚手架的构件质量与搭设质量应按规范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准许使用。
11.4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砼和砂浆的输送泵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11.5当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雾雨雪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
雨雪后上架作业应有防滑措施,并应扫除积雪。
11.6脚手架的安全检查与维护应按规范规定进行,安全网应按有关规定搭设或拆除。
11.7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下列杆件:
①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
②连墙件。
11.8临街搭设脚手架时,外侧应有防止坠物伤人的防护措施。
11.9工地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应按规定设置。
11.10搭拆脚手架时财面应设围护栏和警戒标志,并有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11.11脚手架的验收和日常检查按以下规定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允许投入使用或继续使用;
①搭设完毕后;
②连续使用达到6个月;
③施工中途停止使用超过15天,在重新使用之前;
④在遭受暴风、大雨、大雪、地震等强力因素作用之后;
11.12专职安全员现场巡视检查、监督指导,杜绝违章违纪现象的发生。
11.13操作架拆除作业时,设置施工禁区,并挂设警戒线、警示牌,先搭的后拆,后搭的先拆,不得整体推倒拆除,必须自上而下按顺序逐根拆除。
非专业人员不得搭拆脚手架,并且搭拆时应设警告标志,派专人监护。
11.14施工人员上下从“之”形坡道上下,严禁攀登操作架上下。
11.15长料抬运时,要步调一致专人指挥,临时道路不得堆放材料、机具、确保道路畅通。
各种材料工具,人工拉送长料,多人传递其下方不得有人。
11.16所有用电设备必须接地良好,雨天及构件潮湿的情况下禁止施焊,非电工人员严禁拆接电源线。
本工程施工负责人:
陈占勇安全负责人:
赵生华
十二、环境管理措施
12.1防止噪声
12.1.1严格执行公司《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安全部应加强施工人员环境意识教育,培养施工人员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做到按规章、程序操作,杜绝违章作业、野蛮作业,减少施工现场中人为产生的噪声,防止施工噪声对人员的伤害。
12.1.2各施工单位应按《施工机械设备管理程序》、《手持式工器具安全管理程序》对施工机械设备、工器具等定期维修保养,减少噪声的产生。
12.1.3对切割机等易产生强噪的机械,作业合理安排,合理调整作业时间,避免与其他机具同时作业,减少各种噪声源的同时影响,确实需要夜间施工的,应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严格控制夜间噪声排放。
12.1.4切割机等应按要求搭设工棚,减少噪声源对外界的影响。
12.1.5在开工前应按设计策划完善施工场门围墙及临建设施,以减少噪声对周边相关方影响。
12.2控制粉尘、烟尘
12.2.1焊接所用焊接材料必须有制造厂家的质量合格证,并在有效期内,在同等条件下,尽可能选用硫、磷成分含量低的焊接材料。
焊接场所应保证空气流通。
焊接后剩余的焊条及焊条头应及时回收,避免污染土地。
12.2.2垃圾场应按规定及指定地点设半封闭垃圾池。
能二次使用的材料应分类综合利用,不能使用的及时清运处理。
严禁私自焚烧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
12.2.3严格遵守《消防管理程序》,加强消防管理,防止和减少火灾发生,防止和减少人身伤亡事故及财产损失,防止和减少环境污染。
12.3光污染控制
12.3.1夜间施工使用的光源应尽量采用节能、日光型,安装位置应尽量避免直射眼睛,造成眩晕。
12.3.2夜间行驶的车辆不得装设眩目大灯,不得按喇叭扰民。
12.4固体废弃物处理
12.4.1施工现场产生的施工垃圾固体废弃物,按类集中堆放在相应的垃圾池或垃圾箱内或堆放在临时堆放点。
垃圾堆放或倾倒时应采取洒水、遮盖等适当措施,并整齐有序。
12.4.2在办公宿舍区各分散垃圾点设置一至两只垃圾箱,分别标识“可回收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字样。
各部门应按废弃物分类,将废弃物分别存放,集中投放到相应的垃圾箱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