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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高考精准扶贫政策

甘肃高考精准扶贫政策

【篇一:

2015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精准扶贫考生信息采集表】

2015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精准扶贫考生信息采集表

年月日

说明:

1、此表是我省精准扶贫对象信息采集的依据,填写和审查须准确无误。

2、凡不进行资格认定的考生一律不享受精准扶贫相关招生照顾政策。

【篇二:

甘肃省教育厅省扶贫办关于精准扶贫教育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

甘肃省教育厅省扶贫办关于精准扶贫教育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

来源:

甘肃日报|添加时间:

2015-06-3011:

05:

58|点击次数:

1214次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提高贫困地区教育发展的整体水平,更好发挥教育在推进精准扶贫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从2015年起,按照定点、定向的原则,对接建档立卡的贫困村、贫困户和贫困人口,努力构建到村、到户、到人的教育精准扶贫体系,落实多元扶持与资助政策,加强农村贫困家庭学生技能教育和综合素质培养,实施教育强民、技能富民的精准扶贫举措,促进贫困家庭从根本上脱贫致富。

(一)学前教育:

重点推进学前教育资源向贫困地区行政村延伸,到2017年,在全省58个贫困县(市、区)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市、区)有实际需求的贫困村依托小学新建、改扩建幼儿园,使贫困地区农村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70%,按标准配齐配足幼儿教师,配备玩教具、保教和生活设施设备,优先实现革命老区、藏区有需求的贫困村幼儿园全覆盖。

到2020年,实现全省58个贫困县(市、区)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市、区)有实际需求的贫困村幼儿园全覆盖,保障贫困家庭适龄幼儿接受学前教育。

对接受学前教育的贫困家庭子女免收保教费。

(二)义务教育:

改善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到2017年,使贫困地区农村学校教室、桌椅、图书、运动场地等教学设施设备满足基本教学需要,宿舍、床位、厕所、食堂、饮水等基本满足生活需要;到2020年,全面完成“改薄”任务,使贫困地区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全部达到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标准。

(三)职业教育:

扩大职业教育办学规模,推进职业教育资源进一步向贫困地区、贫困家庭倾斜。

到2017年,加大职业教育免费力度,提高中职助学金标准,每年有约8万名贫困家庭中职学生和约4.6万名贫困家庭高职(专科)学生接受免费职业教育。

贫困家庭初中毕业生进入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的比例大体相当。

逐步打通中高职有机衔接的上升通道,面向就读中职的贫困家庭学生加大高职单独招生和注册入学的比例,扩大贫困家庭学生进入职业院校的覆盖面。

到2020年,在每个市(州)重点办好1—2所中等职业学校,每个县(市、区)重点建设1所有特色的职业技术学校(职教中心),优先实现贫困县(市、区)中等职业学校贫困家庭毕业生接受专科层次职业教育比例不低于40%,通过多种途径确保贫困家庭的适龄学生进入职业院校学习,掌握专业技能,提高脱贫致富能力。

二、主要措施

(一)扩大贫困家庭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机会

1.扩大贫困地区农村学前教育资源。

按照有利于利用小学富余校舍和师资、有利于幼儿方便就近入园、有利于乡镇分级管理、有利于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原则,依据《甘肃省农村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试行)》,依托小学在58个贫困县(市、区)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市、区)有

实际需求的贫困村新建、改扩建幼儿园,满足贫困家庭适龄幼儿入园需求,着力解决贫困地区农村幼儿“无园上”的问题。

2.加大贫困地区学前教育免费力度,按照每生每学年1000元的标准,免除贫困家庭幼儿在当地接受学前教育的保教费。

所需资金由省财政和市县财政按6∶4比例分担。

3.加大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的财政投入力度,全面改善58个贫困县(市、区)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市、区)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

4.办好58个贫困县(市、区)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市、区)的行政村教学点,保障贫困地区农村儿童就近入学。

5.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步伐。

到2017年,宽带网络覆盖58个贫困县(市、区)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市、区)所有中小学和教学点,“班班通”建设覆盖所有班级,让贫困地区学生享受到优质数字教育资源。

6.以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为重点,所有贫困家庭中职学生享受免学费政策,按每生每学年2000元标准发放助学金,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带动家庭脱贫。

实施好藏区“9+3”中职免费教育项目。

7.对58个贫困县(市、区)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市、区)进入省内高职院校的贫困家庭学生免除学费和书本费,所需资金由省财政和生源地市县财政按6∶4分担。

为贫困家庭考入高职(专科)、本科院校的学生每生每学年解决不超过8000元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政府贴息,并提供勤工俭学机会。

(二)精准对接贫困家庭脱贫需要和贫困地区发展需求开展招生扶贫

8.积极争取国家部委所属高校和外省省属重点高校面向贫困地区的专项招生计划。

省属高校贫困地区专项招生计划、革命老区专项招生计划、地方高校农村生源专项招生计划精准到县,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贫困家庭子女。

9.实施省内高职(专科)院校在贫困县单独测试和中职应届毕业生推荐直升招生计划。

扩大高职自主招生院校范围,确保自主招生院校50%的自主招生计划面向省内58个贫困县(市、区)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市、区)实施分县定向单独测试招生,对于贫困家庭的子女单独划线、单独录取。

实施中职应届毕业生推荐直升招生计划时,将高职院校不低于30%的年度招生计划用于推荐直升招生并向贫困家庭子女倾斜。

10.积极支持省属医学院校加大定向培养农村全科医生的力度,每年面向贫困县安排300名招生计划,专门用于贫困地区乡村全科医生定向培养,相关专业招

生计划向贫困家庭子女倾斜。

依托兰州大学、省中医药大学实施好每年450名的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项目。

依托省内外医学院校,每年安排700名计划,组织58个贫困县(市、区)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市、区)的乡村医生接受全科医生培训。

(三)强化对贫困地区教师队伍培养培训的政策支持

11.落实国家《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有关要求,对58个贫困县(市、区)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市、区)的乡村学校教师在职称评聘、培训进修、评优提职等方面进行倾斜。

鼓励退休教师到贫困地区乡村幼儿园、中小学开展支教。

逐年解决贫困地区农村幼儿园教师编制问题,防止新的代课教师群体出现。

12.通过定向培养、精准招录、在职培训、专题研修、对口支援、实习支教等,每年为藏区培养、培训和补充中小学和幼儿园双语教师。

每年选派400名省内高校优秀大学生以“顶岗实习”形式赴藏区开展为期半年的双语教学支教活动。

13.向58个贫困县(市、区)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市、区)乡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发放生活补助。

14.按照省、市、县3∶3∶3的原则,为贫困地区农村幼儿园每班配备2名专任教师、1名保育员。

探索中高职一体化的学前教育师资培养模式,逐步形成以本专科为主、中高职为辅、各学历层次相衔接的学前教育师资培养体系。

省内中高职院校和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瞄准贫困地区农村幼儿园教师短缺现状,定向培养农村幼儿园教师。

15.“国培计划”和“省培计划”每年培训贫困地区600名幼儿园园长和3000名教师。

每年组织500名乡镇中心幼儿园教师到贫困地区小学附设幼儿园及教学点巡回支教。

加大对革命老区、藏区中小学教师培训的倾斜支持力度。

16.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保证城乡教师、校长合理流动。

每年选派200名城市中小学校长,到贫困地区农村学校开展不少于1学期的挂职。

每年选派1400名城市优秀教师,到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农村学校,开展不少于1年的支教。

17.加大贫困地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力度。

中职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省级培训项目向贫困地区职业学校倾斜,每年安排100名涉农专业教师参加国家级和省级培训。

每年选派100名省属学校教师到贫困地区职业学校挂职,100名贫困地区职业学校教师到省属学校挂职;每年对100名贫困地区职业学校校长、300名贫困地区职业学校专职教师开展专项培训,使有实践经验的专兼职教师占专业教师比例的60%以上。

(四)着力推动贫困地区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与劳动力转移

18.开工建设兰州新区职教园区。

进一步加快进度,建成一批社会有需求、办学有质量、就业有保障的特色专业,建设面向全省特别是贫困地区学生的公共实训基地,最大范围吸纳贫困家庭学生接受职业教育,加快贫困地区技术技能人才培训和劳动力转移。

19.围绕六盘山片区、秦巴山片区、藏区“三大片区”,以市(州)为单位,建设一批区域性的、大型开放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满足贫困地区技术技能型人才需求,提高脱贫致富能力。

20.按照“一县一业”、“一村一品”产业培育要求,在贫困地区县级职教中心开办涉农专业教学点,全省形成以8所“农”字头职业院校为龙头、80所县级职教中心涉农专业教学点为补充的新型职业农民技能培训网络,每年开展城乡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创业培训和劳务品

牌培训20万人(次)以上,实现“输出一人、脱贫一户”。

21.以5所“农”字头中等职业学校和3所农林类高等职业院校、30个涉农专业点为主体,构建覆盖全省、服务完善的现代职业农民教育网络。

依托农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组建现代农业职教集团,完善中高职贯通培养方案,培养多层次农业技术人才,参与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

创建10个左右的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县(市、区)。

22.整合甘南藏族自治州中等职业教育资源,加大对甘南州中等职业学校建设的支持力度,确保2017年9月建成并投入使用。

23.从2015年起,每年组织6万名以上贫困家庭的“两后生”接受免费职业教育,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20万名以上青壮年劳动力接受职业技能培训。

三、责任分工

(一)省教育厅根据贫困地区教育发展情况和贫困家庭子女受教育情况,负责制定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等方面精准扶贫工作方案,科学制定扶持和资助政策,统筹各方教育资源,着力改善办学条件,努力提升办学质量。

省发改委将贫困地区农村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发展纳入全省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积极争取中央支持贫困地区教育发展的各类政策和资金支持。

省财政厅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协调落实中央支持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专项资金,统筹相关财政资金,努力加大财政投入。

省编办、省人社厅负责贫困地区农村幼儿园、中小学师资配备工作,力争将“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优秀师资补充到农村幼儿园和中小学,落实好教师职称晋升和待遇保障政策。

(二)各市(州)有关部门要按照“省负总责、市级推进、县抓落实、扶持到校、资助到生”的教育扶贫工作要求,切实把精准教育扶贫纳入市(州)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建立任务台账,细化工作职责,挂图精准作业,根据各级各类教育特点,规划、落实好项目、资金,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

(三)各贫困县(市、区)有关部门负责各类教育扶贫项目的实施。

坚持“节俭、安全、实用、够用”的原则,详细清查办学条件现状,核实办学条件缺口,一一列出清单。

按照项目规划和政策要求,落实各类教育扶贫项目建设资金使用主体责任,确保各类教育扶贫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把好项目建设质量和项目资金使用关,避免重复建设、超标准建设。

四、完成时限

学前教育:

2015年至2016年,实现58个贫困县(市、区)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市、区)学前教育覆盖1000人以上的行政村;2017年,实现革命老区和藏区农村幼儿园全覆盖,幼儿保教人员满足基本需求;到2020年,实现贫困地区贫困村幼儿园全覆盖,保教设备、师资配

备到位,幼儿园保教活动正常开展。

义务教育:

到2017年,58个贫困县(市、区)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市、区)贫困乡村义务教育学校,特别是革命老区、藏区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到2020年,58个贫困县(市、区)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市、区)义务教育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生活设施设备和教学仪器设备配备任务全面完成,实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目标。

职业教育:

到2017年,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中职、高职(专科)教育全部免费,接受免费职业教育的贫困家庭子女规模达到12.6万。

到2020年,58个贫困县(市、区)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市、区)55%的贫困家庭适龄学生都能进入职业院校学习,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职业院校(职教中心)职业技能培训能力适应贫困地区技能型人才培训需求。

五、检查验收

(一)建立定期检查制度。

省、市(州)定期检查各贫困县(市、区)各类教育项目实施情况。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部门每半年对各市(州)、贫困县(市、区)教育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是资金使用、项目进展、工程质量等情况。

(二)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县级政府对教育奖补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专项资金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追究机制。

重点强化预算管理、审计监督,对弄虚作假、套取骗取或违规使用奖补资金的,一经查实,追回资金,并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追究与处理。

(三)建立信息公开制度。

各级政府按照财政预算公开的总体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县级教育部门通过当地媒体、部门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示教育发展年度资金安排、工作进展等情况。

(四)建立绩效评价制度。

聘请具备资质的第三方组织对项目开工完工率、项目管理水平、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支出情况、财务管理状况、资源配置与使用效率等进行绩效评价,及时客观反映贫困状况、变化趋势和教育扶贫工作成效。

【篇三:

甘肃省“1+17”精准扶贫方案学习提纲microsoftword文档】

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全省“1+17”精准扶贫工作方案学习提纲

在6月10日闭幕的全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会议上,省委、省政府通过深化改革、顶层设计,制定出台了《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和17个专项配套实施方案,形成了“1+17”的精准扶贫工作方案,从而用一套纲举目张、总分结合、成龙配套的“扶贫盛宴”,扭住扶贫攻坚的关键点,瞄准精准扶贫的“滴灌”口,打出精准扶贫“组合拳”,为我省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扶贫开发工作明确了任务书、作战图和时间表。

省上要求力争到2017年底,甘肃实现贫困地区农村群众人均收入达到7000元以上,到2020年消除绝对贫困,所有贫困县(市、区)实现脱贫并基本完成农村小康主要监测指标。

“1+17”的“1”指的就是《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

《意见》的总体要求是:

紧盯努力到2020年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精准扶贫的部署要求,把扶贫开发作为最大任务,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主攻方向,深化拓展“1236”扶贫攻坚行动,坚持城乡一体化与精准扶贫相融合、区域开发与到村到户扶持相结合,因地制宜、改革创新,以更加明确的目标、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有效的行动,推动

扶贫政策向特困片带聚集、扶贫资金向贫困村贫困户聚焦、帮扶力量向贫困对象聚合,做到“六个精准”,即对象精准、目标精准、内容精准、方式精准、考评精准、保障精准。

其中,

对象精准就是规范建档立卡,以58个片区县为主战场,兼顾17个“插花型”贫困县;瞄准建档立卡的贫困村、贫困户,对225个特困片带和6220个贫困村、97万贫困户、417万贫困人口,推行扶贫对象实名制管理;建立精准扶贫大数据库,做到底数清、问题清、任务清、对策清、责任清,数据准确、管理规范;实行脱贫销号,加强政策衔接,将返贫人口及时列为扶贫对象,做到有进有出、动态管理。

列出需求清单,坚持问题导向,依据建档立卡确定的扶贫对象,区分因灾、因病、因学和缺项目、缺资金、缺技术等不同致贫原因,准确掌握贫困村、贫困户的脱贫致富需求。

明确脱贫措施,找准贫困群众最期盼、经过努力可以解决的问题,因村施策、因户施法,制定详细计划、建立工作台帐、实行挂图作业、明确进度、倒排工期,确保项目资金、帮扶力量和监测评估到村到户。

目标精准要求从2015年到2020年,前三年集中攻坚,每年稳定减少贫困人口100万人以上,到2017年底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7000元以上,其中扶贫对象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000元以上;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水平显著提升;后三年巩固提高,到2020年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稳定实现“两不愁、

三保障”,消除绝对贫困,所有贫困县实现脱贫;基本完成农村小康主要监测指标,努力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内容精准包括完善基础设施、壮大富民产业、发展社会事业三个方面。

其中,完善基础设施包括村道硬化、饮水安全、危房改造、农电保障、信息网络、异地搬迁、生态环境建设、村容村貌整治;壮大富民产业包括特色农牧业、农产品加工业、劳务经济、现代服务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社会事业包括教育扶贫、卫生扶贫、文化扶贫、科技扶贫、社会救助保障。

方式精准包括改革扶贫机制、融合双联行动、创新投入方式、强化金融支持和统筹社会帮扶。

考评精准包括健全精准评估机制,对禁止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的片区县,取消地区生产总值考核;把扶贫开发成效作为考核贫困县(市、区)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的主要内容,对完不成扶贫攻坚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

健全正向激励机制,对完成减贫“摘帽”任务的贫困县给予一定奖励;对扶贫成效显著、减贫“摘帽”县的县委书记、县长予以提拔;对抓精准扶贫成绩突出的市县乡领导干部予以重用;对在精准扶贫中表现优秀的省市直部门各级干部优先提拔使用;严格执行“逢提必下”制度,拟提拔的干部必须有一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历。

健全惩戒约束机制,对在扶贫攻坚中认识不到位、精力不集中、措施不聚焦、作风不扎实、效果不明显的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组织调整或问责;对完不成阶段性扶贫

任务、在扶贫工作中弄虚作假的领导干部给予严肃处理;对挂职锻炼考核不合格的干部不能重要且要进行批评教育;对严重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严重浪费资源、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记录在案并视情节轻重追责。

保障精准包括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夯实基层基础、强化人才支撑和转变工作作风。

“1+17”的“17”指的就是有具体目标任务指标,涵盖组织、交通、住建、水务、教育、扶贫等14个部门工作,包括水、电、路、房、教育、卫生、文化、金融、电商等在内的17个专项扶贫方案。

其中,饮水安全主要涉及水务部门,要求2015年解决全省农村180.56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全面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2017年前全面解决建档立卡的1107个贫困村、118万人的饮水安排,对未通水到户的26万贫困户全面通水入户;到2020年底,贫困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水质达标率比2015年提高15个百分点以上,使贫困村居民喝上更加方便、稳定和安全的饮用水。

农电保障主要涉及供电部门,要求用两年时间全面解决尚未通动力电的891个贫困村、2404个贫困自然村动力电覆盖问题,实现贫困村户均配变电容量达到约2千伏安的目标;到2015年底全省贫困村动力电覆盖率达到93.91%;到2016年底实现全省6220个贫困村动力电覆盖率达到100%。

交通扶贫主要涉及交运部门和发改部门,要求2015年至2020年实施建制村通畅工程3万公里、“千村美丽”

示范村村组道路建设工程1万公里、农村路网改善工程1万公里,建设农村公路共5万公里;到2017年实现全省所有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比全国提前三年完成建制村通畅工程建设任务,实现“乡有等级站、村有汽车停靠点、村村通客车”的农村客运网络全覆盖;到2020年底全省农村公路基础设施网络逐步完善,养护管理能力不断增强,路网整体服务水平、安全水平和应急保障能力显著提升。

危房改造主要涉及住建部门和发改、财政等部门,要求从2015年开始,每年完成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14万户;到2017年,完成包括庆阳、平凉、会宁革命老区14.9万在内的42万户农村贫困户危房(危窑)改造任务;到2019年,全面完成建档立卡的63万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

易地搬迁主要涉及发改部门和住建部门,要求以“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为目标,力争2015—2017年完成62.4万群众异地搬迁任务,2018—2020年对符合条件和有搬迁意愿的群众实现应搬尽搬。

生态环境主要涉及国土、水保、林业、农业、畜牧、环保等部门。

一是土地整治和地质灾害综合治理。

要求到2017年,完成贫困县商标准基本农田建设255万亩,完成规划的80%以上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和搬迁避让工程;到2020年,在贫困县共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510万亩,完成规划的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和搬迁避让工程,有效预防地质灾害。

二是林业生态和林业经济。

要求到2017年,贫困群众林业纯收入达到1700元以上,贫困地区森林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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