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第一部分 协议书发包人(全称) 原阳县葛埠口乡大张寨中心小学 承包人(全称) 河南万融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原阳县2013年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第二标段 工程地点: 葛埠口乡中心幼儿园 工程内容: 建筑面积1024m2及其附属工程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1 资金来源: 财政及自
2、筹资金 2、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90 日历天4、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5、合同价款金额(人民币): 124.887586 万元。大写: 壹佰贰拾肆万捌仟捌佰柒拾伍元捌角陆分 6、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7、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3、。8、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质量保修期内承揽工程质量保修责任。9、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10、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合同订立地点: 葛埠口乡中心(春蕾)幼儿园 本合同双方约定 签字盖章 后生效。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住 所: 住 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 号: 账 号: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另附)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1、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2、合同文件及解释
4、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投标预算书、招标文件、其他合同条件(现场签证等)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中文 语言文字。3.2 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3.3 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国家现行有效版本的标准和规范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约定: 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4、图纸4.1 发包人
5、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签订合同后2日内提供3套图纸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执行通用条款相关内容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揽: 如果需要由承包人自行解决2、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5.2 监理单位委托的工程师姓名: 职务: 监理工程师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全权委托工程质量、进度 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无 5.3 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 职务: 职权: 负责工程的管理、监督和协调,签证和变更手续 5.6 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7、项目经理姓名: 职务: 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程8.1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的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
6、完成的时间: 开工前5日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的要求: 施工用水、电在合同签订日由发包人指定位置,承包人负责接至施工现场。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和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开工前5日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开工前5日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要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开工前办理质量监督、开工报告等报建手续。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以书面开工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双方协商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件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发生一切费用
7、由承包人负责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由甲方做好开工前的一切工作 6.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无 9、承包人工作9.1 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需由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无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提供月季进度及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要求: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发包人协助,承包人解决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按当地要求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揽: 承包人自行承
8、担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揽: 承包人自行承担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 承包人自己造成的施工垃圾自行清运出施工场地,费用自付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无 3、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0、进度计划10.1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时间: 开工前5日提供施工组织设计(须经发包人同意后,方可实话),每月4日前提交月度进度计划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 收到后确认 10.2 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双方协商解决 13、工期延误13.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图纸变更、增
9、加工程量、工程款不能按进度拨付 4、质量与验收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7.1 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按国家有关规定 19、工程试车19.5 试车费用的承担: 无 5、安全施工6、合同价款与支付23、合同价款与调整23.2 本合同价款采用 固定价格 方式确定。(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无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无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无 (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无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 无 23.3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设计变更等以由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变更通知单位为准,按实进行调整。 24
10、、工程预付款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无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 无 25、工程量确认25.1 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无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按工程形象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基础施工完毕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主体施工完毕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总价款的20%,余留10%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一年后,工程如无质量问题,7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7、材料设备供应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27.4 发包人供应是否也没听了国内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
11、任如下:(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无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无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 无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无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无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 无 27.6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无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28.1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承包人应按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工程所需材料设备,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并经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价格如
12、有变动由发包人认可。 8、工程变更9、竣工验收与结算32、竣工验收32.1 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32.6 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双方协商 10、违约、索赔的争议35、违约35.1 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按通用条款执行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按通用条款执行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应向发包人支付5%的违约金,并无条件返工,直至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双方约定
13、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无 35.2 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无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无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无 36、争议36.1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1)请 主管部门 调解;(2)采取第 二 种方式解决,并约定向 有关 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向 发包人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1、其他37、工程分包37.1 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 无 分包施工单位为: 38、不可抗力38.1 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自然灾害 39、保险39.1 本
14、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1)发包人投保内容: 无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 无 (2)承包人投保内容: 无 40、担保40.1 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无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2)承包人向发包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无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无 41、合同份数41.1 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共计8份 42、补充条款 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单位工程名 称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层数跨度(米)设备安装内 容工程造价(元)开工日期竣工日期附件2: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序号材
15、料设备品名规模型号单位数量单价质量等级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 原阳县葛埠口乡大张寨中心小学 承包人(全称) 河南万融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为保证 原阳县2013年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第二标段(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揽工程质量保修责任。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层面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具体质量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无 2、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
16、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1、土建工程为 设计 年,屋面防水工程为 5 年;2、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 无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无 个采暖期及供冷期;4、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 无 年;5、其他约定 无 3、质量保修责任6、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的,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7、发生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
17、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揽。8、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一般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3%,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 10 %。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额为 (大写)。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 。5、保修费用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剩余保修金和利息返还承包人。6、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无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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