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宁波XX金茂府一期防水分包工程合同文件宁波XX金茂府项目一期防水分包工程 合同文件合同文件目录1、合同协议书2、阳光协议3、询价往来函件4、报价函(最终版)及附录5、技术要求6、图纸目录及图纸疑问回复7、清单8、附录(变更签证制度、履约保函(样本)、工程一切险保单、HSE 管理办法)9、技术标回标文件宁波XX金茂府项目一期防水分包工程合同文件承包商: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分包商:宁波XX防水技术有限公司 雇主:XX地产(宁波)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2015 年 4 月承包商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接受雇主XX地产(宁波)有限公 司的委托承担宁波鄞奉片启动区西侧地块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工程。 鉴于承包商
2、将XX金茂府一期项目防水分包工程交由分包商宁波雨虹防水技术有限公司实施,并已接受了分包商为承担该项分包工程的深化设计、承担实施和完成这项工程及修补其中任何缺陷所提交的投标函及其后的修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 承包合同条例以及XX地产(中国)有限公司与北京东方XX防水技术有限公司签订的防水战略合同,三方经友好协商,就承包商承包的宁波XX金茂府项目一期防水分包工程分包给分包商施工事宜,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三方就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宁波XX金茂府一期防水分包工程2、工程地点:宁波市海曙区鄞奉路尹江路路口3、承包范围:地下室顶板防水工程、商业
3、及住宅部分卫生间底板防水工程、商业及住宅部分门窗洞口防水工程、屋面防水工程。4、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第二条 合同工期1、防水施工开始时间:按雇主通知日期开始施工,并满足承包 商整体工期需要;2、分包商应严格按照施工进度计划组织材料及时进场和施工, 保证每区段工作和整个分包工程按时完工,任一区段工作的延误都应 被视为工期延误。第三条 施工技术规范和施工方案1、分包商在合同签订后 10 天内向承包商及雇主提供本分包工程完整的施工技术方案。其中应包括以下内容:1.1 本分包工程施工所依据的国家技术规范、质量验收标准及其 它有关规定。1.2 分包商实施本分包工程所采用的主要施工方法或施工技术。1.
4、3 分包商根据工期要求和现场情况为每阶段施工安排的施工机 具的型号和数量。1.4 每一施工阶段进场施工的作业人员情况。1.5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可能出现的任何情况,分包商所采取的 保证工期、质量的措施或处理方法。1.6 提供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防毒害措施。2、本工程防水材料品牌:东方XX2.1 地下室顶板防水工程(采用 1.5 厚非固化涂料+4 厚 SBS 改性沥青化学耐根穿刺防水卷材);2.2 商业及住宅部分卫生间底板防水工程(底板采用 1.5 厚聚氨 酯防水涂料(单组份、环保型) ,精装修完成地面上翻 300mm 高,不 含防水砂浆保护层);2.3 住宅部分门窗洞口防水工程(采用 1.2 厚
5、 JS I 型聚合物类 水泥防水涂料);2.4 屋面防水工程(采用 1.5 厚非固化涂料+4 厚 SBS 改性沥青 防水卷材)。第四条 合同价款1、合同性质为按图纸及技术要求包干,合同总价款为:4830000元(大写)肆佰捌拾叁万元整。2、综合单价见附件。2.1 如发生设计变更或工程签证,按合同综合单价计算。2.2 本分包合同单价包含分包商完成本分包合同有关的一切工作 内容所需的全部人工费、材料费(主材、辅材、搭接、附加层以及材 料的试验检验费等)、机械费,以及分包商为完成本工程所发生的生 产工具使用费、雨季施工费、二次搬运费、各种措施费、临时设施费、 管理费、企业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3、合
6、同价款的调整:3.1除非现场发生雇主批准的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外,分包合同 价款不予调整,调整的合同价款将在工程结算后统一支付,施工过程 中不予支付。3.2变更部分结算时按实调整。3.3分包商和承包商需按照雇主的变更签证和结算制度进行变更 结算。第五条 分包工程质量要求: 1、分包工程质量达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第六条 承包商责任:1、组织雇主、监理单位、质检单位对防水进行验收;2、协调防水施工与其它工序施工之间的关系;3、监督检查分包商施工,办理验收手续;4、按照承包商和雇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向分包单位提供配合;5、其他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给予分包商的照管责任。第七条 分包商责任:1、进场前三
7、日向承包商提供防水工程施工要求的各种资质、资 格等所需资料;2、按合同约定及承包商、雇主要求的时间准时进场;3、提供第三条所示防水作业施工方案;4、按设计质量要求,根据承包商及雇主月、周施工计划组织施 工。5、施工前先做样板,经承包商、雇主和监理单位同意后方可进行 大面积施工。6、明确工地负责人、现场质量/安全/消防管理专职人员,并向承包商及雇主提供施工人员名单及防水工种上岗证、体检等卫生管理部门要求的证明证件等。7、分包商在施工中必须满足承包商关于企业形象宣传的有关要 求,自备符合承包商及雇主的 HSE 工作及安全要求的安全帽、安全带 等施工防护用品。8、负责本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并保证
8、不损坏其它施工方 的已完项目,如有损坏,分包商自费予以修复。9、分包商须负责提供施工所用的所有材料、机具及随机所用的 符合承包商要求的电线和配件,并保证所用机具性能良好,符合安全 要求及国家有关规定。10、遵守承包商及雇主现场关于安全、文明施工、后勤卫生、环 保、消防、等方面的管理规定。违反规定,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均 由分包商承担。11、分包商在施工中应做到工完场清,将自身施工中产生的垃圾 清运至现场指定垃圾点;如果分包商对自身施工遗留的垃圾不及时清 理,影响了整个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承包商有权委托他人清理,所 发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均由分包商承担并对分包商处以 2000 元/次的罚款。12、
9、负责防水工程技术资料的编制,工程完工验收时提交一套完 整的属于分包工程范围的所有资料。13、在本分包工程范围内所有材料必须符合设计文件规定的品种 或标准,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材料,若发现施工使用不合格材料,雇主将给予不合格产品货款总额 50%的处罚,并由分包商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损失。14、供应的材料,须向承包商及雇主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材料采 购前须征得承包商及雇主同意。应保证防水材料符合设计质量要求和 国家相应的行业标准,并提供进场材料的材质证明。15、按分包合同的规定提供了合格证书和其它文件后,无论何时, 当雇主对分包商已用于分包工程提供的材料的质量发生怀疑时,分包 商应无条件的对该材料或已完工
10、程进行检验,当检验结果符合分包合 同条件的要求时,雇主承担因检验而发生的费用。当检验结果不符合 分包合同条件的要求时,一切费用由分包商自行承担。16、合同签订 15 个工作日内,分包商需要提供经雇主认可的银 行开具的合同总金额 10%的履约保函给雇主。17、分包商承诺去化XX金茂府一期商品房一套,去化的方式包 含分包商推荐他人购买、分包商自行购买、分包商工程款抵房等雇主 认可的方式。18、分包商向雇主提供的防水报价文件中其他承诺的责任。 第八条 雇主责任 1、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分包商支付工程款;2、协调处理承包商、分包商之间的施工问题;3、监督分包商在施工人员、材料设备等方面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11、4、及时提供分包商施工所需指令、批文、图纸洽商等有关工程 文件;5、分包工程开始施工前,承包商负责组织图纸技术交底,审查分包商的防水施工方案及相关保证措施; 6、其他承包商和雇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职责。 第九条 工程质量与验收1、合同三方根据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进行施 工和验收。2、分包商随时接受承包商和雇主对工程质量的检查检验,为检 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如分包商施工的工程未能达到本合同的质量标 准和技术规范,应进行返工、修改并承担返工修改的费用,工期不予 顺延。3、在分包施工中,分包商应服从雇主发出的任何工作指令,因 雇主指令或其它非分包商原因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责任及经济
12、支出 或因雇主指令引起的合同外经济支出,均由雇主承担。第十条 工程款支付 本工程无预付款;进度款:每月底分包方按照本月完成工程进度申请进度款,雇主 在 56 天内,支付至审核工程量的 75。当次付款额低于 5 万元则不予支付;本防水工程完成,且经雇主验收合格后,雇主在 56 天内, 支付至已完工程的 85%,如分包商承诺去化的本项目商品房一套的承 诺未兑现,雇主可在本次付款中扣除 50 万元,如因本次支付款不足50 万,则本次扣除全部金额,不足 50 万的部分在结算款中扣除; 结算款:项目竣工验收完成进行竣工结算,雇主与分包方确认结算金额后,雇主支付至结算金额的 95%(实际支付金额为扣除购房
13、承诺押金后的金额);分包商申请各次付款时需要提供全额发票(包含 去化住宅承诺未兑现的扣款部分),分包方去化雇主商品房的承诺兑 现后(以分包商推荐的客户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为准),雇主一次性无 息返还承诺款 50 万元。保修期 8 年,保修期满 2 年,且修复所有缺陷,支付剩余 5%质保金,同时供方出具剩余 6 年的保修承诺书。 第十一条 安全及文明施工:1、分包商应按有关规定及施工技术方案,对其施工人员进行安 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 全措施不力而造成的事故责任和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并有责任避免 承包商因分包商施工安全问题而遭受索赔和损害。2、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
14、工,分包商必须按有关规定自备相应的 防护措施,费用由分包商自行承担。3、分包商负责所承包工程施工的安全防护工作,配备专职安全 员,对操作工人的安全生产负责。4、分包商在施工中所用的全部机具必须经检验合格,并符合国 家、有关规定和机具安全使用标准。若分包商违反操作规程或使用不 符合安全标准的各类机械设备及生产机具,而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 均由分包商自行负责,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第十二条 违约1、 如发生违约,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2、 分包商对本工程防水材料的质量、施工的工期、质量、安全负全责,在保修期满之前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均应由责任人无条件保修 并赔偿由此给雇主造成
15、的损失。3、分包商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不履行合同约定 的有关责任,应承担由此给雇主造成的一切损失。第十三条 生效与终止1、本合同由三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2、三方完成合同中约定的内容后,本合同即终止执行。 第十四条 质量保修: 保修期限自商品房交付消费者之日起计算,保修期 8 年。 第十五条 其他条款:1、本合同正本 3 份,三方各执 1 份具有同等效力;2、 副本 6 份,承包商、分包商各执 1 份,雇主执 3 份,监理方执一份无价本;3、如发生合同争议,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上海国际 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承包商(章) 分包商(章)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16、 法定代表人: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 话: 电 话: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 号: 账 号:雇主(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委托代理人: 电 话:阳 光 协 议 书甲方: XX地产(宁波)有限公司 乙方: 宁波XX防水技术有限公司 监督方:XX地产纪检监察室为保证甲乙双方在公平、公正、公开、诚信的原则下开展各项合作业务,避免腐败事件发生, 有效保护双方权益,利于双方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双方共同签订 本阳光协议书,作为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一、甲方(一)甲方须对本单位人员进行廉洁从业教育。(二)在甲方与乙方进行的考查、交流
17、、采购或合作过程中,甲方相关人员如有下列任何行 为之一的,请向甲方或监督方检举揭发,甲方及监督方保证为乙方保密,并不影响双方合作; 但如隐瞒类似情况,经甲方及监督方查实,将停止采购/合作或取消乙方已获得的相关资格, 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1、甲方相关人员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索取、收受乙方的各种财物、有价证券、支付凭 证以及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2、以要求乙方提供无偿服务为目的卡压、刁难;3、在工程变更中,故意提高预决算金额或降低工程质量以暗示乙方给予钱物;4、在乙方单位报销应由甲方单位及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5、用不正当手段使用乙方提供的材料、配套设备;将乙方材料和设备占为己有
18、或进行变卖 获利。(三)甲方及其相关人员在工程建设中发现乙方有不廉洁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并向主管 领导报告。如发现经济犯罪线索,应及时向XX地产纪检监察室或司法机关举报。 二、乙方(一)乙方须积极做好本单位人员的廉洁从业教育。(二)乙方及其人员禁止在工程建设中以牟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在甲方与乙方的调查、交 流、采购或合作过程中,出现下列任何行为: 1、向甲方评估、考察、管理及采购等相关人员提供回扣或任何形式的无偿服务;2、向甲方评估、考察、管理及采购等相关人员提供娱乐活动或超过标准的宴请;3、接受甲方评估、考察、管理及采购等人员介绍其家属或亲属到乙方工作;4、提供假证明或假证据,故意隐瞒企业
19、实情,蓄意欺诈;5、对甲方相关人员采取威逼或人身攻击等手段影响其公正履行职务行为。 三、监督方(一)监督方应采取合法手段对甲乙双方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和执行协议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 检查。(二)监督方应对有关工程项目进行全程监督检查,保证工程招标、采购、工程建设管理和 验收中的公平、公正。(三)监督方应受理查处甲乙双方及其人员违法、违反协议内容的投诉和举报。(四)甲方及其人员违反本协议时,监督方应按公司有关纪律规定对其进行处理;行为涉及 违法时,应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配合司法机关进行调查。(五)乙方及其人员如被查实违反本协议时,甲方及监督方须视情况采取下列一种或几种措 施:1、停止与乙方合作,终止所有业务,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2、取消乙方合格供应商资格;3、给予乙方经济处罚或拒付部分或所有未付款;4、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直至追究乙方完全法律责任。5、乙方及其人员行为涉及违法时,应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配合司法机关进行调查。(六)监督方及接受举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四、附则1、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XX地产纪检监察室作为 监督方,随时检查本协议签署和履行情况。2、本协议由XX地产纪检监察室负责解释。甲方: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乙方: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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