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本文件编号:RHD-QB-K3425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本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编辑:XXXXXX查核:XXXXXX时间:XXXXXX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内部道路交通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公司员工、外来人员的人身安全,有效实现人车分流,提高道路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范
2、围,适用于进入公司区域的所有人员、车辆。第三条 公司设立厂区道路交通管理委员会,由公司生产部、安全部、设备部、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管理;各分厂、部门负责各自区域的道路交通管理及人员通行监督管理。道路交通管理常设机构设立在公司安全部,安保人员进行日常的道路监管。公司道路交通管理委员会机构:主 任:黄辉副主任:钱军明 薛宏斌成 员:曾为鑫 陈顺桂 徐平 徐亚东张烨 郑杰 周书平 王俊华梅九瑞 丁凤林 朱兴宝 印晓晓孙世才 谢静 张建第四条 公司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毁损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第五条 公司区域内发生交通事故时,现场人员应及时向公司安全部报告,公司安全部负责交通事故处理
3、或按有关规定上报政府公安部门,进行事故处理。第二章 生产区车辆管理规定第六条 厂区内车辆一律限速5千米/小时、限高4.5米行驶。第七条 所有机动运输车辆进入生产区域必须由北门进入,其余大门不予放行。非货运、工程车辆禁止驶入生产区域。公司特殊贵宾,根据董事长、总经理安排,可临时开放相关大门。第八条 各类运输车辆货厢不得擅自带人,不准超载、超速行驶、不得人货混装。叉车除司机外,不得乘坐其他任何人员。第九条 各类机动车辆必须行驶在机动专用通道,不得占用人行通道行驶。第十条 禁止各类机动车辆带病行驶。安全设施(车灯、车刹、阻火器)不全的车辆禁止使用。特种车辆(汽车吊、工程车辆等)未定期检验,不得进入公
4、司厂区;私自改装车辆禁止进入公司生产区。第十一条 生产部负责厂区内机动运输车辆的监督管理,安排内部车辆的使用及人员调配。第十二条 设备部负责内部运输车辆驾驶人员的培训,建立内部运输车辆及驾驶人员资格档案;建立车辆管理档案,按照技术规范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检测。第十三条 行政后勤部门负责各类商务车辆驾驶人员的培训,并建立车辆及人员档案。第十四条 外来车辆入厂时,须经得相关部门同意,在北门岗经检查登记、核实装有阻火器后方可进入。第十五条 厂区内各道路,除定点装卸物料区域外,任何车辆不得随意占道停放。第十六条 起重作业车辆需要占道作业时,必须到安全部办理起重作业许可证,由安全部划定道路区域,并在
5、两边进行警示隔离。第十七条 任何外来运输车辆,必须按照公司规定要求,夜间不得在公司生产区内停放。工程施工车辆可根据施工性质,酌情予以指定区域停放。第十八条 厂内运输车辆(叉车),不得为图方便,穿行与运输无关的车间,干扰其他车间的正常生产。第三章 行政区车辆管理规定第十九条 公司为公司员工免费提供私家车停车点。私家车每年12月份到安全部进行车辆登记,办理公司出入通行证,同时缴纳通行证工本费20元。通行证每年审核办理一次,使用有效期为1年。无通行证车辆一律按照外来车辆进行管理。第二十条 私家车停放按照公司划定停车位进行停放,停放整齐,服从外保人员的监督管理。第二十一条 公司办公大楼正前方(花园北侧
6、)停车位为公司高管及外宾停车专用,其他车辆不得占用。第二十二条 公司员工不得将自己的通行证借给他人车辆使用。第二十三条 外保人员对车辆停放进行监管,对违规停放、外借通行证及不服从管理等行为进行登记。第四章 道路管理第二十四条 生产区域要保证道路畅通,在交叉路口、弯道、狭道、坡道和消火栓附近不准停车。第二十五条 生产区域道路未经许可禁止堆放物料,不得阻塞道路、不得倾倒垃圾、不得横斜马路拉起钢绳等。撤下的原料及其它物料,应及时清除。第二十六条 施工作业需临时占用路面、封路,应经施工负责单位申请,由安全部批准,并完备安全措施,设置隔离带和夜间安全警示灯。第二十七条 非机动车辆(三轮车、拖车)等应沿人
7、行道行驶,当输送物料过宽时,原则上沿人行道行驶,并可占用机动车道。第二十八条 车辆、行人在公司内行动时,要按照厂区设置的道路标识,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不准冒险抢道。第二十九条 一切公司内行驶车辆,应自觉服从道路管理委员会成员、保卫、门卫和安全人员的监督检查。第三十条 厂区道路未经安全部许可,不得随意占用和划线,或挪作他用。第三十一条 人员进入生产区内后,必须沿人行道通行,不得在占用机动车道。第三十二条 多人一同行走时,并排行走不得多于两人。第三十三条 部分道路未进行机动车道和人行通道的,原则上靠右行驶(行走),在进入有功能划分的道路时,按照划定功能区通行。第五章 责任追究第三十四条 违
8、反本管理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给予责任人50元处罚:1、在公司区域内酒后驾驶或把机动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的;2、未按指定线路在生产区行驶的;3、在公司区域内驾驶机动车辆超速、超载行驶的;4、在非停放车辆的地点停放车辆的;5、人员不按照人行道通行,且不听劝阻的;6、运输车辆违规载人行驶或人货混装的(按人头处罚)。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管理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给予责任人100元处罚:1、不接受检查,故意刁难、辱骂或出手殴打监管人员的;2、未经申请占堵道路的;3、故意破坏道路设施的;4、占道施工,但安全措施不到位,不听管理继续施工的。第三十六条 道路管理纳入现场规范管理,对各类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9、,除上述处罚外,同时纳入车间月度现场管理考核,每一项酌情扣所属单位14分。第三十七条 私家车进入公司,违反本管理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的,次年不予以办理通行证:1、年度累计各类违规超过3次的;2、未按照规定停放车辆且不听劝阻的;3、将通行证借给他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由责任方予以赔偿;因自身原因造成自身的损失,由责任者自己承担。第五章 附则第三十九条 对违反本规定行为的个人和单位的处罚或考核,由公司道路交通管理委员会执行。本制度自20xx年3月10日起实施。第四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道路交通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南通天泽化工有限公司20xx年3月1日这里写地址或者组织名称Write Your Company Address Or Phone Number He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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