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项目及开发费管理办法 科技项目及开发费管理办法1目的为促进公司的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结合xx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科技开发费管理办法、xx建筑(集团)总公司“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规定。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的各分、子公司。3科技开发费的收取3.1集团公司每年列支不少于年度计划总产值的3%作为科技开发费;其中0.25%上交集团总公司,2.75%作为公司科技开发费。 3.2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列支不少于年度计划总产值的3%作为科技开发费;其中0.25%上交集团公司。3.3公司将上交科技开发费作为各单位上交指标列入各单位年度责任状。3.4科技开发费
2、由集团公司资金中心统一收缴,各单位取得的集团总公司科技经费补贴及加计扣除减免税所得1.5%,可抵顶分公司需上缴的科技开发费。如果两项金额总和仍达不到分公司全年科技开发费的额度,次年一月由技术中心统计剩余所需上缴科技开发费后,交公司资金中心,由公司资金中心在分公司每笔回款中,按照回款的0.25%进行扣缴。4 科技开发费的使用4.1资金使用原则:4.1.1科技开发费实行收支两条线,本着有偿使用、逐步积累、不断扩大的原则,建立良性循环的运行机制。4.1.2由资金中心设立专户,严格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用。4.2资金使用范围:科技开发费除上交集团总公司外,其余资金, 包括基层上交费用、总公司返还费
3、用及争取到的省市经委等下拨的外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范围各单位开展科技活动及科技进步奖励,主要指以下几种情况:4.2.1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试验及验证。4.2.2新产品试制以及设备工艺改进。4.2.3“高”、“大”、“特”、“难”及国家、省重点及有社会影响工程的技术攻关和专项方案论证。4.2.4新型节能建筑、绿色建筑及旧建筑节能改造的前期试验及论证。4.2.5先进、适用的科技成果示范及推广。4.2.6标准规范、工艺规程编制。4.2.7 国家级工法、国家级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詹天佑奖等的申报及省级以上科技成果鉴定与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项的申报。4.2.8 专利的申报与维护。4.2.9
4、 信息化网络建设。4.2.10 对企业有影响、带全局性、综合性的技术创新项目。4.2.11科技进步奖励。5科技项目的管理5.1项目申请:科技项目的受理、审查和立项工作,由公司技术中心具体负责。科技项目立项分年度立项及日常随时立项两种。科技项目年度立项,按以下流程进行:每年3月15日前、6月15日前,各单位总工按科技开发费申请表(见附表一)的要求,向公司技术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技术中心审核后,向总公司提出立项申请,在接到总公司立项文件后,向项目承担单位下达立项文件,同时将立项文件传递到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资金中心项目承担单位总工在收到立项文件后,及时将立项文件传递至本单位技术、财务等部门公司技术中心、
5、财务管理中心和资金中心负责对项目承担单位科技开发费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对科技项目的日常随时立项,按以下流程进行:工程中标(一周内)市场开发中心填写附表五,并传递到技术中心技术中心与工程所在单位进行沟通,并根据掌握的信息,三日内对其总工提出立项建议及指导工程所在单位总工填写附表六,一周内向技术中心提出立项申请技术中心审核后,向项目承担单位下达立项文件,同时将立项文件传递到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资金中心项目承担单位总工在收到立项文件后,及时将立项文件传递至本单位技术、财务等部门公司技术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和资金中心负责对项目承担单位科技开发费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对科技项目的日常随时立项,暂按
6、公司内部科技项目对待,技术中心应择时机向上级申请年度立项。5.2项目审核、审批5.2.1公司技术中心对分公司提出的申请组织内部专家进行评审,并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按级别归类后报主管领导审批。科技项目归类:公司内部科技项目、集团(总公司)科技项目、市科技局科技项目、市经信委科技项目、省科技厅科技项目、省经信委科技项目等。审批后的科技项目,由技术中心按级别进行申报、立项,并下达项目立项文件。立项文件应传递到财务管理中心、资金中心、项目承担单位及其它有关部门。5.2.2对省、市经信委及市科技局、省科技厅等立项的项目,政府部门经过论证批准后,技术中心组织与相关政府部门签订项目目标责任书。对总公司批准立项后
7、的项目,每年五月、八月总公司以文件形式下达年度第一批和第二批科技项目经费计划,技术中心组织与总公司签订科技合同书(见附表二)。对技术中心批准的内部项目,下达内部项目计划文件,并与承担单位签订科技合同书。5.3项目实施5.3.1项目承担单位先自行投资,实施科技项目。5.3.2技术中心对各级科技项目进行过程管理;项目承担单位每月向技术中心书面汇报项目进度及资金使用情况。5.3.3 科技项目终结后,对市科技局、省科技厅、省市经信委等立项的项目,由技术中心组织项目实施单位编制效果情况说明或研究成果总结报告,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进行鉴定、验收、结算。对总公司项目,由技术中心组织项目承担单位完成科技项目结算
8、书(附表三)及相关成果材料,与总公司办理项目结算手续。对公司内部项目,由实施单位按科技项目经费计划文件的要求提供工作总结、技术报告和经费决算等资料,由公司技术中心组织验收。6 科技项目计划的更改6.1已批准的科技项目研究计划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特殊原因确需更改必须以书面形式报技术中心。7科技开发费的返还7.1费用返还方式每年末,公司技术中心应将本年各类科技项目的结算情况汇总传递到财务管理中心。对总公司的项目,按各单位结算回金额的100%即全额抵顶对公司当年上交指标;对公司内部项目,按结算金额的30%抵顶对公司当年上交指标;其他科技项目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返还比例。7.2各单位每年加计扣除减免税所得1
9、.5%,也可以抵顶分公司需上缴的科技开发费。7.3各单位应于12月底前将本年度科技经费上交集团公司资金中心;对抵顶超额部分可以顺延至下年的科技开发费,但不得以其它形式退回或抵顶其它上交指标。8科研成果申报对科研项目成果中符合申报专利、编制工法、申报各级科技进步奖的项目,由技术中心协助项目承担单位完成。9记录表格山西建工(集团)总公司科技项目申请表科技项目合同书科技项目结算书中标工程信息传递单科技项目立项信息传递单附表一 山西建工(集团)总公司科技项目申请表科技项目名称:申请单位:集团有限公司(法人单位公章) 经办人: 负责人: 主要研究内容及规模:预计经济效益:项目资金总概算:(万元)其中自筹
10、资金申请资金项目起止时间:项目负责人:科技项目名称:项目可行性简述(包括原材料、市场、技术水平、工作基础)公司技术中心意见:负责人: 年 月 日总公司意见:总工程师: 年 月 日项目资金明细表科技项目名称:序号项目明细单位数量金额备注合计附表二 编号:科技项目合同书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制说 明1本合同签约甲方为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乙方为集团有限公司,丙方为项目承担单位。2合同执行过程中,丙方必须每月向乙方书面汇报项目进度及资金使用情况。乙方必须每半年向甲方汇报项目进度及资金使用情况, 3项目完成时,丙方向乙方提交项目完结表、工作总结、技术报告、经费决算等材料,乙方审核后按程序办理
11、项目完结手续。4有关项目延期、中止的处理等事宜,按照山西建工(集团)总公司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5本合同一式3份,甲、乙、丙各1份,一律先复印后盖章。 科技项目合同书 共3页第1页项目名称项目分类起止时间项目承担单位一项目开发内容、范围和方式二项目分阶段计划进度时 间计 划 进 度 科技项目合同书 共3页第2页三项目主要参加人(第一位为项目负责人)姓名年龄技术职称工作单位及行政职务四项目规模、指标和验收内容项目规模技术指标经济指标验收内容 科技项目合同书 共3页第3页五经费一栏表项目总需资金自筹贷款部门投资拨款借款六盖章栏科技项目委托单位(甲方)项目分管人:年 月 日科技项目保证
12、单位(乙方)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科技项目承担单位(丙方)科技项目主管人:年 月 日附表三 编号: 科 技 项 目 结 算 书 项目委托单位名称 项目保证单位名称 项目承担单位名称 科技项目名称 结 算 金 额 元 审核单位(公章) 主管 编制单位(公章) 主管 编审 编审 年 月 日审定科技项目结算书 共 1 页第 1 页科技项目编号科技项目名称及费用明细计量单位数量金 额(元)合 计 附表四 中 标 工 程 信 息 传 递 单项目所在分公司项目名称结构型式项目规模项目负责人中标时间中标造价是否为标志性建筑项目概况:信息传递人: 传递时间: 信息接收时间:附表五 科技项目立项信息传递单分公司工程项目名称结构型式项目规模项目技术负责人科研项目立项名称科研项目起止时间使用部位、工程量项目资金总概算预期经济、社会效益工程难点、亮点、所选课题解决的问题:分公司总工:信息传递时间: 信息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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