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育证明模板 婚育证明通用模板婚育证明模板 婚育证明通用模板 婚育证明(21条1款) 我村(居、单位) 同志,男,生于 年月日,身份证号: ,该同志系独生子女,于年月日与同志初婚,婚后于年月日合法生育壹胎壹男(女)孩,该同志未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至今只生育一个孩子,未再生育和抱养过子女。 特此证明。 村(居、单位) (公章) 计生主任(签字):年 月 日 镇(办)审核意见:(公章)经办人(签字):年月日 区(县)审核意见:(公章)经办人(签字):年月日 注:如该同志工作单位或户籍地在_市以外的,应到县级人口计生部门盖章。 婚育证明(21条1款)B 我村(居、单位) 同志,男,生于 年月日,
2、身份证号: ,该同志系独生子女,于年月日与同志初婚,婚后于年月日合法生育壹胎壹男(女)孩,该同志于 年 月 日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现已收回并停发独生子费。该同志至今只生育一个孩子,未再生育和抱养过子女。 特此证明。 村(居、单位) (公章) 计生主任(签字):年 月 日 镇(办)审核意见:(公章)经办人(签字):年月日 区(县)审核意见:(公章)经办人(签字):年月日 注:如该同志工作单位或户籍地在_市以外的,应到县级人口计生部门盖章。 婚育证明(21条2款)A 我村(居、单位) 同志,身份证号码: 性别:(男、女),与 同志(身份证号码: )于 年 月 日初婚,于 年
3、月 日合法生育(收养)一孩(男、女),其子女 于 年 月经市计划生育技术鉴定组鉴定为病残儿。该同志未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至今只生育(收养)一个子女,没有违法生育(收养)的情况。 特此证明。 村(居、单位) (公章) 计生主任(签字):年 月 日 镇(办)审核意见:(公章)经办人(签字):年月日 区(县)审核意见:(公章)经办人(签字):年月日 注:_区内的需盖村(居、单位)公章,_区外省内的需加盖镇(街道)计生办公章,省外的需加盖镇(街道)计生办、区县人口计生部门公章。 婚育证明(21条2款)B 我村(居、单位) 同志,身份证号码: 性别:(男、女),与 同志(身份证号码: )于 年 月
4、日初婚,于 年 月 日合法生育(收养)一孩(男、女),其子女 于 年 月经市计划生育技术鉴定组鉴定为病残儿。该同志于年 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现已收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停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至今只生育(收养)一个子女,没有违法生育(收养)的情况。 特此证明。 村(居、单位) (公章) 计生主任(签字):年 月 日 镇(办)审核意见:(公章)经办人(签字):年月日 区(县)审核意见:(公章)经办人(签字):年月日 注:_区内的需盖村(居、单位)公章,_区外省内的需加盖镇(街道)计生办公章,省外的需加盖镇(街道)计生办、区县人口计生部门公章。 婚育证明(21条3款)A 我村(居、单位) 同
5、志,身份证号码: 性别:(男、女),与 同志(身份证号码: )于 年 月 日初婚,因曾患不育症,于 年 月 日合法收养一孩(男、女)。现经 镇服务站(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查体,该同志现已怀孕 周,至今未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只收养一个子女,没有违法生育(收养)的情况。 特此证明。 村(居、单位) (公章) 计生主任(签字):年 月 日 镇(办)审核意见:(公章)经办人(签字):年月日 区(县)审核意见:(公章)经办人(签字):年月日 注:_区内的需盖村(居、单位)公章,_区外省内的需加盖镇(街道)计生办公章,省外的需加盖镇(街道)计生办、区县人口计生部门公章。 婚育证明(21条3款)B 我村
6、(居、单位) 同志,身份证号码: 性别:(男、女),与 同志(身份证号码: )于 年 月 日初婚,因曾患不育症,于 年 月 日合法收养一孩(男、女)。现经 镇服务站(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查体,该同志现已怀孕 周,该同志于年 月 日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现已收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停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至今只收养一个子女,没有违法生育(收养)的情况。 特此证明。 村(居、单位) (公章) 计生主任(签字):年 月 日 镇(办)审核意见:(公章)经办人(签字):年月日 区(县)审核意见:(公章)经办人(签字):年月日 注:_区内的需盖村(居、单位)公章,_区外省内的需加盖镇(街道)计生办公章
7、,省外的需加盖镇(街道)计生办、区县人口计生部门公章。 婚育证明(21条4款)A 我村(居、单位)同志,身份证号码: 性别:(男、女),系 族,于年 月 日与 同志(身份证号码: )初婚,婚后于年 月 日合法生育(收养)一孩(男、女),该同志未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至今只生育(收养)一个子女,没有违法生育(收养)的情况。 特此证明。 村(居、单位) (公章) 计生主任(签字):年 月 日 镇(办)审核意见:(公章)经办人(签字):年月日 区(县)审核意见:(公章)经办人(签字):年月日 注:_区内的需盖村(居、单位)公章,_区外省内的需加盖镇(街道)计生办公章,省外的需加盖镇(街道)计生办、
8、区县人口计生部门公章。 婚育证明(21条4款)B 我村(居、单位)同志,身份证号码: 性别:(男、女),系 族,于年 月 日与 同志(身份证号码: )初婚,婚后于年 月 日合法生育一孩(男、女),该同志于年 月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现已收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停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至今只生育(收养)一个子女,没有违法生育(收养)的情况。 特此证明。 村(居、单位) (公章) 计生主任(签字):年 月 日 镇(办)审核意见:(公章)经办人(签字):年月日 区(县)审核意见:(公章)经办人(签字):年月日 注:_区内的需盖村(居、单位)公章,_区外省内的需加盖镇(街道)计生办公章,省外的需加
9、盖镇(街道)计生办、区县人口计生部门公章。 婚育证明(21条9款)A 我村(居、单位)同志,身份证号码: 性别:(男、女),于年 月 日与 同志(身份证号码: )初婚,婚后于年 月 日合法生育一孩(男、女),于年 月 日离婚(丧偶),婚生(子、女)由(男、女)方抚养,于年 月 日与 同志(身份证号码: )再婚。该同志未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至今只生育一个子女,没有违法生育(收养)的情况。 特此证明。 村(居、单位) (公章) 计生主任(签字):年 月 日 镇(办)审核意见:(公章)经办人(签字):年月日 区(县)审核意见:(公章)经办人(签字):年月日 注:_区内的需盖村(居、单位)公章,_
10、区外省内的需加盖镇(街道)计生办公章,省外的需加盖镇(街道)计生办、区县人口计生部门公章。 婚育证明(21条9款)B 我村(居、单位)同志,身份证号码: 性别:(男、女),于年 月 日与 同志(身份证号码: )初婚,婚后于年 月 日合法生育一孩(男、女),于年 月 日离婚(丧偶),婚生(子、女)由(男、女)方抚养,于年 月 日与 同志(身份证号码: )再婚。该同志于年 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现已收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停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至今只生育一个子女,没有违法生育(收养)的情况。 特此证明。 村(居、单位) (公章) 计生主任(签字):年 月 日 镇(办)审核意见:(公章)经办人
11、(签字):年月日 区(县)审核意见:(公章)经办人(签字):年月日 注:_区内的需盖村(居、单位)公章,_区外省内的需加盖镇(街道)计生办公章,省外的需加盖镇(街道)计生办、区县人口计生部门公章。 婚育证明(1) 我村(居、单位) 同志,身份证号: , 于年月日与同志结婚,身份证号: ,该同志系初婚,从未生育和抱养过子女。 特此证明。 村(居、单位) (公章) 计生主任(签字):年 月 日 镇(办)审核意见:(公章)经办人(签字):年月日 区(县)审核意见:(公章)经办人(签字):年月日 注:如该同志工作单位或户籍地在_市以外的,应到县级人口计生部门盖章。 婚育证明(2) 我村(居、单位)同志
12、,男(女),身份证号 ,于 年月日与同志初婚,婚后无子女,于 .年月日离婚(丧偶)。年月日与 同志再婚,该同志系再婚,从未生育和抱养过子女。 特此证明。 村(居、单位) (公章) 计生主任(签字):年 月 日 镇(办)审核意见:(公章)经办人(签字):年月日 区(县)审核意见:(公章)经办人(签字):年月日 注:如该同志工作单位或户籍地在_市以外的,应到县级人口计生部门盖章。 婚育证明(3)A 我单位 同志,男(女),身份证号: ,于年月日与同志初婚,婚后于年月日合法生育壹胎壹男(女)孩,于年月 日离婚(丧偶),婚生男(女)孩由男(女)方抚养,该同志未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年 月日与 同志再
13、婚,婚后未生育,至今只生育一个孩子,未再生育和抱养过子女。 村(居、单位) (公章) 计生主任(签字):年 月 日 镇(办)审核意见:(公章)经办人(签字):年月日 区(县)审核意见:(公章)经办人(签字):年月日 注:如该同志工作单位或户籍地在_市以外的,应到县级人口计生部门盖章。 婚育证明(3)B 我单位 同志,男(女),身份证号: ,于年月日与同志初婚,婚后于年月日合法生育壹胎壹男(女)孩,该同志于 年 月 日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二人于年月日离婚,孩子由男/女方抚养,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女(男)方单位现已收回并停发独子费。年月日与 再婚,婚后未生育,至今只生育一个孩子,未再生育和抱养
14、过子女。 特此证明。 村(居、单位) (公章) 计生主任(签字):年 月 日 镇(办)审核意见:(公章)经办人(签字):年月日 区(县)审核意见:(公章)经办人(签字):年月日 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应提供离婚协议书、离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法院判决离婚的,应提供离婚判决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死亡的,应提供公安派出所的死亡注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各种证明材料一律用钢笔或碳素笔书写,字迹工整、清楚,涂改无效。 各种表、证明上的姓名、出生年月日、结婚时间等要与身份证、结婚证等有效证件一致。 个人申请(申请书背面)由申请人亲自填写,申请书的内容应包括夫妻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婚姻状况,结婚时间)及婚育史,最后由申请人签字并按手印。 如果婚育证明是由市外出据,必须由县级计划生育部门的审核意见。 放弃(退)二胎指标后,违反合同要求再生育的,如果已享受子女上学加分,照顾分房等无法返回的奖励,不能再批。 今后要把是否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写入婚育证明,如果已办理了独生子证的,申请二胎时应收回独生子证,停止享受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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