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校安全管理共管协议家校安全管理共管协议 为更好地调动学生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使家长与学校各尽其责、相互配合,共同保障和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同时为了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学生健康成长,根据上级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以及中小学安全工作条例精神,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与家长、学生签订如下协议: 一、学校和家长都有义务对学生进行法纪、安全、卫生知识教育,学生有义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学生家长也应经常与学校和老师保持联系,互通情况,密切配合。二、下列情况下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学校承担主要责任。l、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有
2、关标准要求的。2、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三、下列情况下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家长及学生本人负责。l、私自到河、湖及游泳池或其他地方游泳。2、随意攀高、翻越围墙,摇晃体育器械,拆毁公共设施。3、在校外购买不合格卫生安全标准的食品,吃不清洁的食物。4、来校与回家的途中,未经学校同意,私自在外住宿的。5、违反校纪校规,不听从安排,在校内外打架斗殴,在学校重要通道故意制造事端的。6、不遵守交通规则,乘坐超载和未投保的客车、无牌无证车辆,乘坐报废车、农用车等非客运车辆。7、违反交通法规私自骑车上路的。8、放学没家长接私自逃学造
3、成事故的,统一集合没走规定的线路横穿马路的。9、私自携带尖锐利器和易燃易爆物品的。10、私自进入游戏厅等娱乐场所的。1l、在校私自使用电器的。12、侮辱她(他)人造成后果的。四、从本学期开始,我校再不组织学校教师护送学生过马路,望各位家长教育自己的子女遵守交通安全,珍爱生命。学生一旦走出校门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一切责任。学校建议各位家长按时对自己的孩子进行接送。五、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依据学生伤害处理办法依法进行处理。家长在接到通知后,要迅速赶到学校,配合学校、老师妥善处理好有关问题。六、协议书有效时间为:2018年2月26日至2018年7月18日。 高乐山镇马河坝小学学校学生安全管理共管协议家长、学生 签字表 序号 家长签字 学生签字 序号 家长签字 学生签字 序号 家长签字 学生签字 1 19 37 2 20 38 3 21 39 4 22 40 5 23 41 6 24 42 7 25 43 8 26 44 9 27 45 10 28 46 11 29 47 12 30 48 13 31 49 14 32 50 15 33 51 16 34 52 17 35 53 18 36 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