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代课教师聘用合同 甲方:江华瑶族自治县*学校乙方: 身份证号码:根据工作需要,甲方同意聘用乙方为临时代课教师。为了切实维护双方的权益,认真履行双方的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合同如下:一、聘用期限:2018年9月16日至2019年6月30日。二、工资待遇 :1、月工资:受聘人员工资底薪壹仟捌佰元,班主任贰佰元(担任班主任工作的享受),考核奖叁佰元。底薪工资包括五险一金;考核奖包括每月上交常规检查材料、出勤等。因事因病请假,则按30元/天(病假)、50元/天(事假)从当月工资扣除,每月累计病事假5天,奖励金不发(婚丧假除外)。2、工资发放:9月份发放半个月工资。寒假,暑假不发放工资。一个月
2、只有上旬或者下旬上班,发放月工资的三分之一;一个月三旬中有两旬上班,发放月工资的三分之二。三、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对乙方进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教育,教育教学业务培训及辅导。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3.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胜任工作,可随时解聘乙方,合同即行终止。4.在聘用合同期内,乙方如欲辞聘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将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随时解聘乙方;(1) 乙方违法、违纪、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2) 乙方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3) 乙方工作中失误,致使工作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在校内外造成不良影响。(4) 乙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造成不良后果
3、和影响。(5) 乙方因教育教学能力差,无法胜任岗位工作。(6)乙方病事假超过三个星期。(7) 乙方有无故旷工现象。(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刻苦钻研教育教学业务,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养;热爱教育事业,严格遵守师德规范,遵纪守法,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参加学校、处室、年级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活动:积极投入教研教改,参与教研活动;刻苦钻研业务,教育质量较好,深受广大师生及家长的好评。四、违约责任1.如甲方违约,支付乙方一个月的基本工资。2.如乙方因工作不负责任、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等而被解聘,解聘当月的工资及各种津贴不发放;如乙方因工作失职而导致安全责任事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五、其他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江华瑶族自治县*学校 校长: 乙方: 2018年9月 日 2018年9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