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大危险源监理控制措施深圳市上洋污水处理厂配套干管工程重大危险源监理控制措施一、本工程重大危险源1.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2.顶管、拖管施工;3.人工挖孔桩(工作井、接收井)。二、重大危险源存在部位1、深基坑:WN1WN25、WN27WN32、WN32WN51、WN51WN62、WE1WE8、WT0WT6、WT30WT36-1、WT37WT43、WT43WT77。2、高边坡:WT43WT56、WT57WY64。3、人工挖孔桩:WF1、WF3、WF6、WF12、WF15、WF19、WF23、WF28、WF35、WF31、WE10、WE17、WE22、WE26、WE32、WE34、WT80
2、、WN25、WN27、WN64、WN69、WN62、WN66。4、接收井:WE15、WE18、WE24、WE27、WE29、WT77、WF2、WF4、WF9、WF14、WF17、WF21、WF25、WF29、WF33、WF34、WF37。5、顶管、拖管施工:WN25WN27、WN62WN69、WE8WE10-1、WE15WE34、WT77WT81、WT36-1WT37、WF1WF37三、对重大危险源监理的监控(一)安全监理组织机构及职责1、组织机构2、监理人员职责:1)总监理工程师对本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负总责,并根据工程项目特点,确定施工现场的监理机构的人员及其岗位,明确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人
3、员的岗位及其职责分工。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受总监理工程师委托处理日常监理事务。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并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3)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从事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并负相应的安全监理责任。4)监理员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从事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并负相应的安全监理责任。5)安全监理应实行全过程监管,采取用“事前预控,事中监督,事后总结”的工作方法。6)监理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巡查、平行检验、旁站监理和跟踪检查,发现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危险源及安全事故隐患时,应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
4、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区安监机构报告。(二)安全监理的方法1.旁站监理 本工程需旁站部位:(1)施工起重机械、旋喷桩机械、打桩机械等的安装搭设、拆除施工。(2) 大型设备、构件的起重、吊装作业:包括钢板桩的进场、转运以及施工打设过程等。(3) 深基坑支护、砼浇筑及输送时安全措施有效性的检查。(4) 有毒气体的检测与防护。顶管施工中,需要定时监测管内有毒气体含量并督促施工单位采用通风装置予以解决。(5) 其它重要的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施工,主要包括旋喷桩的施工以及机械开挖沟槽等分项的施工。2、测量:监督承包单位对模板工程系统、施工用电和漏电
5、开关、漏电参数进行检查测量,对不符合要求者,指令承包单位停止使用并及时处理。 3、试验:要求承包单位对其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提供出厂“三证”,必要时要求承包单位进行安全性能检测。 4、指令文件:安全监理人员对承包单位施工安全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等指令和要求的书面文件,责令承包单位限期予以改正。 5、利用支付手段和合同手段。 6、施工单位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落实不到位,不同意支付工程款。(三)安全监理措施1、组织措施(1)建立健全安全监理组织,完善职责分工,落实安全责任。详见安全监理人员职责。 (2) 施工过程中,对重要的施工安全部位,如重大危险源部位进行安全旁站监理和跟踪
6、检查。 (3)定期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和业主、施工专业人员对重大危险源存在的部位工程安全及专项安全情况进行联合检查,检查记录要真实有效。2、经济和合同措施(1)监督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是否有效使用,落实到位。(2)对严重危及工程和人员安全的作业和设备的使用,及时发出停工(停用)指令。3、技术措施:(1)对承包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措施及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对施工单位编制的重大危险源台帐及控制措施进行审查。(2)编制安全监理旁站部位及跟踪检查管理部位。(3)对施工用电等需检查部位及时量测,对不符合要求者,指令承包单位停止使用并及时处理。(4)试验:对承包单位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检查
7、其“三证”,必要时要求承包单位进行安全性能检测试验。(5)指令性文件:监理工程师通过书面指令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管理,如对安全隐患发整改通知书,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复查整改情况等。(四)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1、安全生产管理的安全检查监控要点。(1)审查施工总包、分包和专业承包单位是否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相应资质证书。(2)审查(批)施工单位施组中安全措施情况及各项专项施工方案。(3)审查特种作业人员资质证书。(4) 对工程中危险较大的工程,督促施工单位制定专项施工方案,监理审查后组织专家进一步改正后实施。(5)审批施工单位应急预案,并督促应急预案演练。(6)审查安全费用使用情况。(7)施工单位安全制度
8、落实情况,定期组织检查。(8)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并跟踪施工单位整改落实情况,整改完毕后进行复查。(9)对现场起重机械及施工设备装拆情况检查,安全管理。(10)对现场安全防护情况进行检查。(11)对施工单位安全教育和班前安全情况进行检查。(12)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技术交底情况。2、深基坑工程安全检查监控要点(1)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及地下设施资料,交接手续要齐全,资料要充分;(2)建设单位要有对毗邻建筑物安全签定或检查评估资料;(3)建设单位要组织深基坑支护方案的专家评审;(4)建设单位要就深基坑方案的专家评审意见进行跟踪处理;(5)深基坑设计
9、方案发生变更后,要重新进行评审和审批;(6)监理人员要制定专项的深基坑监理细则及旁站监理制度;(7)监理人员要对施工单位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应急预案进行严格审查 ;(8)监理人员要对施工单位的监测数据进行审查跟踪;(9)监理人员要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10)施工单位要编制深基专项施工方案、应急预案,是否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签字,并经项目监理审查签字后才实施;(11)施工单位要对基坑实施动态监测,是否及时将每次监测结果向监理汇报,出现预警值或报警值必须及时上报;(12)施工单位对深度超过2m以上的基坑的临边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临边防护要牢固、可靠;(13)施工单位要在基坑顶及基坑底设置有效排
10、水措施;(14)施工单位要控制基坑顶的堆料及机械设施,距离坑边的安全距离;(15)土方开挖设备的司机是否持证上岗,并且人证相符,是否按照施工方案规定的程序挖土、并无超挖现象。3、顶管施工阶段监理要点主要包括顶管施工阶段的要求、方法及顶管工作坑设置和设备的安装。(1)对施工组织设计要全面、细致地研究并分析审查;(2)对洞口构造、中继环的设置、压浆孔的布置、稳定土层的措施要做好审核;(3)对工程保护措施和环境监测做好审查;(4)对施工方法及机头的选型及采取技术措施要审查;(5).要了解施工机具性能,审查施工单位是否具有顶管施工的实际经验;(6)对采用的顶管施工方法,应检查施工单位是否预先做出分析,
11、估算应符合合同规定的保护环境的要求,当预计影响程度难以确保地面建筑物、道路、交通和地下管线的正常使用时,应督促施工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技术措施进行监测和保护;(7).检查施工现场机头和工具管,必须和经过批准的所选定机头设备一致,特别是机头直径、纠偏设备、出土装置、动力等必须匹配,机头与工具的联结必须满足纠偏的技术要求,无渗漏;(8)对顶管设备必须经维修保养,检验合作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开顶前对顶管全套设备及各类机具进行模拟操作,确保正常方可使用;(9)工作坑的平面位置应避免设置在高压电线下,在交通出入口及场地狭小处,要离开地下管线、建筑物、铁路等有一定距离;(10)工作坑与建筑物及地下管线的最小平
12、面距离,要根据土质及场地条件来考虑工作坑的施工方法。当采用钢板或沉井法施工的工作坑,地面沉陷的影响范围,一般可按基础深度的1.5倍考虑,否则应采用技术保护措施;(11)工作坑的施工机械设备或脚手架等装置,与架空输电线路之间的最小距离应满足有关电业规定;(12)顶进工作坑的后背设施和土体的最大允许反力需经计算,并满足最大顶力的需要,必须保证结构物稳定、无位移,必要时对结构物后背及土体应予以加固;(13)顶管进出预留洞的一段距离范围,通常取1020m,根据土体特性、机头类型、周围的地下管线、建筑物的情况,应采取井点降水,土体加固等保护措施,保证机头顺利进出洞口,以防止土体流失,机头下沉;(14)工
13、作坑的洞口必须设置止水圈和封门板,止水圈应在整个顶管过程中能有效防止水土和触变泥浆的流失;(15)接收坑平面位置应满足施工设计的要求,尽量避免设置在高压电线下和交通繁忙处。地下管线与建筑物要有一定距离,必要时应采取井点降水、土体加固;(16)对导轨、顶机、千斤顶、油泵站、后背的布置安装、应按顺序进行以达到导轨稳定,顶机平衡,轴线、标高坡度符合顶管设计要求,当检查操作运行正常后才可以拆除封门机头顶入土体。4、人工挖孔桩的安全检查监控要点(1)采用人工挖孔桩,要办理相关批准手续,监理单位要对施工单位人工挖孔桩专项施工方案,应急预案进行审查;(2)监理单位要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理细则及旁站监理方案;(3
14、)施工单位编制的人工挖孔桩专项施工方案、应急预案,要经本企业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审查签字后才可实施;(4)施工单位在进行人工挖孔桩时,孔内要设置应急爬梯及半月型安全挡板;(5)施工人员下井前要使用检测仪器,检测井内是否存在有毒气体,要有相应防范措施。并按广东省安全生产管理资料统一用表中的气体检测记录做好相关记录,要专门配备井下送风设备,风量不得小于25 l/s井下施工时,井上要有人监控配合;(6)挖出的土方要及时远离孔口,孔口四周1m以内不得堆载或放置零星散物,距孔口3m之内不得有机动车行驶或停放;(7)人工挖孔桩要采用砼护壁,孔壁需交出地面20cm以上,必须边挖边打混凝土护壁,如护壁出现变形或损坏,要经专业技术人员签定和补强,否则严严禁继续施工;(8)每个孔内用电要有分闸控制,通过孔口上方的电缆要架空2m以上,严禁拖地或埋入土中,井内照明用电要使用12V以下的安全用电;(9)下孔作业人员应按要求佩戴安全帽、系安全绳;(10)对现场施工人员班前要进行技术交底及安全教育,其相应资料必须符合要求;(11)要按东省安全生产管理资料统一用表中的人工挖孔桩防护验收表组织专项验收。(五)对施工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法1、对技术资料(包括各项方案)审查批准;2、每日现场检查;3、跟踪检查;4、平行检验;5、专项检查;6、定期检查。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