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昆明理工大学学生社团会议制度昆明理工大学学生社团会议制度 第一条 学生社团代表大会 (一)昆明理工大学学生社团代表大会一般每五年举行一次,特殊情况经联合会主席团讨论并报请学校团委同意,可临时召开社团代表大会;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单位联合提议,经学校团委同意,也可临时召开社团代表大会。 (二)社团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制定、审议、修改、解释并监督实施本章程以及本会其它各项规章制度。 2.讨论通过本会重大方针、决策,整体规划全校学生社团发展。 3.听取和审议社团联合会工作报告。 4.收集代表的提案,并进行审议、通过。 5.根据提名选举产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成员。 第二条 社团干部大会: (一
2、)学生社团联合会(一下简称社团联)每学年初主持召开社团干部大会,传达上级机关有关社团工作的精神,向各学生社团汇报本学年社团发展思路,组织社团干部学习社团管理制度。 (二)社团负责人须向社团联提交社团本学年工作计划和开展活动安排相关材料。 (三)社团干部大会要求注册社团的负责人及社团联全体成员按时参加。如有特殊情况须向社团联合会请示,否则按缺席论。 第三条 社团负责人联席会议: (一)社团联按校区分会每学期定期召开社团负责人联席会议,传达上级机关有关社团工作的精神,讨论上学期各项活动的开展情况,及下学期的工作计划。 (二)社团负责人联席会上各社团负责人须向社团联提交社团本学期工作计划纲要和上学期
3、工作小结,以便于社团联了解各社团的工作和规划下段时间社团工作方向。 (三)社团负责人联席会议要求注册社团的负责人按时参加。如有特殊情况须向社团联合会请示,否则按缺席论,将取消社团及其负责人学年评优资格。 (四)社团联校区分会中心主任以上干部须准时参加社团负责人联席会议。 (五)社团负责人联席会议由社团联校区分会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考勤和会议记录。 (六)社团负责人联系会议若第一社团负责人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可由社团其他主要负责人代为参加。 第四条 社团会员大会: (一)学生社团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 (二)学生社团会员大会是学生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会员大会由全体会员组成。 (三)社团联和依
4、托单位有权监督会员大会。社团召开会员大会必须上报社团联和依托单位,届时社团联和依托单位将指派派人员列席会议,对社团会员大会予以观摩和监督。 (四)会员大会原则上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并在大会结束一周内将大会基本情况及形成的重要决议报社团联和依托单位备案。 (五)会员大会作出决议必须以无计名投票方式进行,在公平、公开的原则下进行,决议通过应超过出席会议会员数的半数票,对学生社团变更、注销和修改章程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会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六)出席会议的会员数必须达到会员总数一半以上,否则会员大会无效。 (七)会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选举和更换学生社团负责人; 2.审议批准负责人的工作
5、报告; 3.对学生社团变更、注销等事项作出决定; 4.修改学生社团章程; 5.监督学生社团财务活动; 6.其它应当有会员大会决定的事。 第五条 学生社团其他会议由本社团机构自行决定召开。 第六条 社团须及时向社团联和依托单位提交社团会员大会基本情况登记表以及其他重大会议的会议记录。 第七条 社团联及其下属机构召开的其它各项社团工作会议,各社团须积极参加。社团联视情况将会议考勤记入各社团考核中。 第八条 社团负责人联席会议和社团联组织召开的各项社团工作会议,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各社团如确实属支配不开时间者,须在会议召开前至少一天向社团联主席或相关会议负责人员请假。 第九条 昆明理工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各校区分会、各中心会议制度自行制定。 第十条 本制度由昆明理工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果博东方,果博东方娱乐 gRg0h5f65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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