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控系统技术协议详情书22 辽宁天利金业自控系统技术协议书甲方:辽宁天利金业有限责任公司乙方:黑龙江亿隆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五日 1、总则2、供货范围3、技术要求4、技术服务5、质量保证和试验6、包装、运输和存储附:DCS测控点清单1 总 则1.1.2 本技术协议书适用于辽宁天利金业有限责任公司DCS系统工程,它提出了DCS系统工程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1.1.3 本技术协议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乙方应提供符合本协议书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1.1.4 如果乙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
2、协议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乙方提供的设备(或系统)完全符合本协议书的要求。如有异议应在报价书中以“对协议书的意见和同协议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1.1.5本技术协议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乙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1.1.6 本技术协议书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1.7 本技术协议书未尽事宜,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1.2 乙方工作范围乙方应提供符合本协议书要求的硬件、软件和各项服务,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2.1 DCS集成系统和配套设备的技术方案设计及供货,以及这些设备的现场安装指导、调试、参加验收、投运
3、及售后服务等。1.2.2 DCS集成系统的设计联络会、工厂试验及验收、设备包装、运输、现场安装调试和投运、现场试验及验收、对甲方技术人员的培训、保修期的维护等。1.2.3 与其它厂家智能设备的数据通信,根据甲方提供的规约实现信息接入,保证数据接收及传送的正确性,并在验收前通过联调。1.2.4 提供必要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1.2.5 施工前及施工期间陆续提供技术资料,包括:1.2.5.1 技术协议书;1.2.5.2 施工措施;1.2.5.3 各单项设备产品说明书及原理图;1.2.5.4 各控制对象的逻辑框图;1.2.5.5 I/O清单及信号报警清单;1.2.5.6 屏柜布置及端子排安装接线图(
4、图集及CAD电子图);1.2.5.7 试验及测试报告;1.2.5.8 用户使用及维护手册。1.3 甲方工作范围1.3.1甲方将提供下列设备和服务:1.3.1.1 积极配合乙方进行与本控制系统工程有关的调查及数据收集工作。1.3.1.2 提供与本工程相关的测点类型、数量及安装位置。1.3.1.3系统所需的交、直流电源。1.3.1.4按乙方要求提供DCS控制系统接地位置。1.3.2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特殊要求的技术文件。1.3.3 设备安装过程中,甲方为乙方现场派员提供适于工作的便利条件。1.3.4 设备制造过程中,必要时甲方可派员到乙方进行监造和检验。2 供 货 范 围乙方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提供
5、计算机DCS系统、通信电缆和系统运行、维护的全部技术文件。2.1 DCS系统配置DCS系统订购的设备主要包括DCS系统集成柜、工程师/操作员站、网络附件、打印机和系统软件等设备组成 。 2.2.1 DCS系统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型 号规格参数数量 (个/台)制造厂商产地1网线以太网线1套200米和利时中国2系统主机柜非标定制800*650*2175mm1和利时中国3系统扩展柜非标定制800*650*2175mm2和利时中国系统卡件部分4主控单元FM8022和利时中国58槽主控机笼FM3011和利时中国624VDC电源模块FM9102和利时中国78路电流(电压)型模拟量输入模块FM148C12
6、和利时中国88路电流型模拟量输出模块FM151A4和利时中国916路触点型开关量输入模块FM161D1和利时中国1016路继电器开关量输出模块FM1713和利时中国11普通端子底座模块FM131A20和利时中国12DP总线有源终端匹配器模块FM192A-TR2和利时中国软件部分:序号软件名称型号及版本软件功能数量制造厂商产地13系统软件14控制站软件HOLLiAS RTS控制器运行2和利时中国15工程师站软件HOLLiAS ConMaker系统组态、编程1和利时中国16操作员站软件HOLLiAS PlantView系统监控2和利时中国2.1.2现场测控设备一览表序号名 称作用安装位置数量备注1
7、流量计监测浓密底流矿浆流量浓密底流管线62矿浆浓度计监测预处理槽出口矿浆浓度预处理槽至氧化槽管线13流量计监测预处理槽出口矿浆流量预处理槽至氧化槽管线14流量计监测预处理槽加回水流量预处理槽加回水管线15流量计监测预处理槽加清水流量预处理槽加清水管线16电动调节阀调节预处理槽加回水流量预处理槽加回水管线17电动调节阀调节预处理槽加清水流量预处理槽加清水管线18PH计监测氧化槽pH值氧化槽上方79氧化还原电位计监测氧化槽氧化还原电位氧化槽上方710温度传感器监测氧化槽温度氧化槽上方711电动调节阀调节氧化槽冷却水流量冷却水分支管线712压力传感器监测冷却供回水母管压力冷却供回水母管213温度传感
8、器监测冷却供回水温度冷却供回水母管214电动调节阀调节冷却塔补水流量冷却塔补水管线215液位计监测大冷却塔液位大冷却塔116液位计监测小冷却塔液位小冷却塔117流量计监测氧化槽充气量充气分支管线718矿浆浓度计监测浓密机底流浓度浓密底流管线219电动调节阀调节氰化加药量氰化加药管线420液位计监测氰化浸出槽液位氰化浸出槽221流量计监测贵液流量脱氧塔前贵液管线122流量计监测白钢槽加回水流量白钢槽加回水管线123电动调节阀调节贫液流量贫液管线124液位计监测贵液液位贵液缓冲池125液位计监测贫液液位贫液池126压力传感器监测压滤机入口压力置换压滤机贵液入口管线227压力传感器监测压滤机入口压力
9、净化压滤机贵液入口管线228负压变送器监测脱氧塔负压脱氧塔顶部129电流变送器监测电机电流氧化配电室配电柜830电流变送器监测电机电流浓密机顶部配电箱63 技术要求3.1 本工程遵循的主要现行标准过程监测和控制流程图用图形符号和文字代号 GB2625-81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93-86自动化仪表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J131-9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8173-92工业控制计算机系统验收大纲 JB/T5234-91自动化仪表选型规定 HG20507-92仪表供电设计规定 HG20509-92仪表接地设计规定 HG20515-92分散控制系统工程
10、设计规定 HG/TL0573-923.2 使用环境条件3.2.2 环境温度最高温度:+40C 最低温度:-25C 3.2.2 环境相对湿度:平均相对湿度:90%3.2.3 海拔高度:1000m3.2.4 地震烈度:7度3.2.5 防护等级:室内IP30级,室外IP65级3.3 电源、接地与抗干扰3.3.1 电源交流电源电压:AC220V,变化范围-15%+10%,频率:50 Hz ;直流工作电压:DC24V,变化范围-15%+10%;3.3.2 接地DCS系统不设置单独的接地网,遵照“一点接地”原则,接地线连接于工厂的主接地网的一个点上。DCS系统应满足接地电阻小于等于4的要求(若有特殊情况,
11、双方协商解决)。DCS系统的机箱、机柜、以及电缆屏蔽层均应可靠接地。3.3.3 抗干扰设备安装于无电磁屏蔽房间内,设备自身应满足抗电磁场干扰及静电影响的要求。在雷击过电压及操作过电压发生及一次设备出现短路故障时,乙方设备均不应误动作。所有设备均应满足下列抗扰度试验等级要求:3.3.3.1 对静电放电符合GB/T17626-4-2 4级3.3.3.2 对辐射、无线电频率符合GB/T17626-4-3 3级(网络要求4级)3.3.3.3 对电气快速瞬变符合GB/T17626-4-4 4级3.3.3.4 对浪涌符合GB/T17626-4-5 3级3.3.3.5 对传导干扰、射频场感应符合GB/T17
12、626-4-6 3级3.3.3.6 对电源频率磁场符合GB/T17626-4-8 4级3.3.3.7 对脉冲磁场符合GB/T17626-4-9 5级3.3.3.8 对衰减振荡磁场符合GB/T17626-4-10 5级3.3.3.9 对振荡波符合GB/T17626-4-12 2级(信号端口)3.4 工程情况3.4.1设备概况:本次工程所涉及的主要设备如下7台氧化槽、6台浓密机,预处理槽、白钢槽、氧化槽通风系统及氧化槽冷却系统等。3.4.2主要监控对象:氧化槽温度、PH值、ORP值,浓密机底流流量、密度,预处理槽相关矿浆及水的流量、密度,氧化槽通风系统流量,氧化槽冷却系统阀门开度、压力、温度等相关
13、数据。3.4.3监控目标:系统调试完成后应实现以下目标3.4.3.1氧化槽前预处理槽 1#浓密机底流浓度监测、控制;1#浓密机底流流量监测;进入氧化槽的矿浆浓度监测、控制; 进入氧化槽的矿浆流量监测;3.4.3.2氧化槽参数监测(共4个内容相同)氧化还原电位监测(ORP计) ; 氧化液酸碱度监测(PH计); 进入氧化槽的风量监测;3.4.3.3生物氧化冷却系统 氧化槽内恒温控制(共7个内容相同); 冷却水循环泵转速控制; 冷却塔风扇转速控制; 大小冷却塔补水控制;氧化槽冷却水出口压力监测;3.4.3. 4#浓密机4#浓密机排矿浓度控制;4#浓密机排矿浓度监测;3.4.3.5、氰化浸出 加入氰化
14、钠计量;氰化钠加入量控制;浸出槽液位控制; 3.4.3.6、贵液缓冲池、贫液池、滤液箱; 贵也缓冲池液位监测、控制;贫液池液位监测、控制;3.4.3.7、浓密机提耙超限报警 上位报警;就地闪光报警;3.5 系统要求:乙方应根据自身产品的结构,作出满足本技术协议书要求的系统配置。RTU按本期工程规模配置,扩充方便。3.5.1系统结构系统硬件设备主要有模拟量采集单元、开关量采集单元、系统供电单元、控制单元、操作员站、网络附件等设备组成。 3.5.2操作员站 操作员站是直接提供运行人员的操作界面。它为运行人员提供了所有功能入口:显示画面、表格和管理信息;具体功能如下: 1)氧化工艺流程可作在同一幅画
15、面里,可分层、变焦显示,并有实时信息同步显示功能。4)可多窗口显示不同画面,能对图形放大或缩小。5)画面制作简单方便,用户可根据需要自由生成各种图元,大小任意。6)画面美观大方,各种标志含义明了,界面友好,操作简单。7)可在线制作、修改、生成各种报表,报表格式任意,制作简单。8)可根据需要选择时间、开关、采集量和计算量后,系统自动生成报表并显示或打印。9)报表最大值、最小值不仅能统计整点数据,而且还可以每5分钟比较一次,并记录每日出现时刻。10)日报表中的数据能被月报表及年报表使用。11)能对日报表中一条线路的数据或整张表的几个时段的数据加以覆盖修改。12)报警次数的累计及分类。13)用户可自
16、行定义任意公式进行计算,计算包括逻辑和条件计算。另外,操作员站还兼有工程师站的功能,主要有完成整个系统数据的建立和修改、画面建立和修改、报表生成、数据库的管理等。还具有对系统运行状态的实时监视及系统诊断等工作. 3.5.3 控制单元控制单元的主要功能是:负责接收各种数据,处理和存储各种速率的数字信号和模拟信号,完成与调度端的数据交换.3.5.4 信号采集单元:直接采集现场数据,传达给控制单元.信号采集系统分为模拟量采集,开关量采集等.信号采集单元按本期工程规模配置3.5.5 软件系统实时监控系统应采用国际上流行的先进的、标准版本的工业软件,应为模块化结构、开放性好、可靠成熟、方便适用。用户能对
17、软件系统进行安装和生成。3.5.5.1 系统软件各工作站应采用成熟的、开放的多任务操作系统,它包括操作系统、编译系统、诊断系统以及各种软件维护、开发工具等。编译系统应易于与系统支撑软件和应用软件接口,支持多种编程语言。操作系统能防止数据文件丢失或损坏,支持系统生成及用户程序装入,支持虚拟存储,能有效管理多种外部设备。3.5.5.2 支撑软件支撑软件主要包括数据库软件和系统组态软件。数据库软件系统应满足下列要求:实时性:能对数据库快速访问,在并发操作下也能满足实时功能要求;可维护性:应提供数据库维护工具,以便用户在线监视和修改数据库内的各种数据;可恢复性:数据库的内容在实时监控系统的事故消失后,
18、能迅速恢复到事故前的状态;并发操作:应允许不同程序(任务)对数据库内的同一数据进行并发访问,要保证在并发方式下数据库的完整性;方便性:数据库系统应提供交互式和批处理的两种数据库生成工具,以及数据库的转储与装入功能;安全性:对数据库的修改,应设置操作权限;开放性:允许甲方利用数据库进行二次开发。系统组态软件用于画面编程,数据生成。应满足系统各项功能的要求,为用户提供交互式的、面向对象的、方便灵活的、易于掌握的、多样化的组态工具,应提供一些类似宏命令的编程手段和多种实用函数,以便扩展组态软件的功能。用户能很方便的对图形、曲线、报表、报文进行在线生成、修改。3.5.5.3 应用软件应用软件应满足本协
19、议书中各项功能要求,模块化结构,具有良好的实时响应速度和可扩充性。具有出错检测能力,当某个应用软件出错时,除有错误信息提示外,不允许影响其它软件的正常运行。应用程序和数据在结构上应互相独立。3.6系统功能和技术要求DCS系统应具有如下功能:1)实时数据采集与处理.2)数据库的建立与维护3)画面生成及显示4)在线计算及制表5)远动的功能6)时钟同步7)人机联系8)系统自诊断与自恢复9)运行管理功能 3.7 机柜的技术要求计算机DCS系统设备安装在主控制室中时,所采用的机柜应符合下列要求:(1) 机柜的外形尺寸: 800*650*2175mm ,外壳防护等级为IP30。(2) 柜体选用高强度钢组合
20、结构。柜应前后开门,门在开闭时,不应造成DCS系统误动作。应提供由柜门开启控制的柜内照明设备,电源电压为交流220V。 柜内应有横向和竖向导线槽,所有设备安装的位置都应方便外部电缆从柜的底部进入。柜内设备不应影响柜的前后门的正常开关。(3) 机柜及所有安装在柜内的成套设备或单个组件,应保证有足够的结构强度以及在指定环境条件下满足本协议书对电气性能的要求,柜上设备应采用嵌入式或插件式安装和背后接线。乙方应对内部接线的正确性全面负责,并对所供应设备的特性和功能全面负责。柜内设备及端子排的布置,应保证各套装置的独立性,在装置进行检修时不影响其它任何装置的正常运行。(4) 柜内应有足够截面的铜接地母线
21、,它应连接到主框架的前面、侧面和背面。接地母线末端应有可靠的压接式端子,用于接到变电所的接地网上,监测柜应有良好的防电磁干扰的屏蔽功能。(5) 柜中内部接线应采用耐热、耐潮和阻燃的交联聚乙烯绝缘铜线,一般控制导线应不小于1.0mm2.接到端子排上的导线应有标志条或标志套管标明。端子排应保证足够的绝缘水平,端子排应根据功能分段排列,至少应留有10%的备用端子,并可根据需要增加。所有端子的额定值为10A,1000V,压接型端子;电流回路的端子应允许用户接6mm2的电缆芯线;每个端子只允许接一根导线,直流电源的正负极不能接在相邻的端子上;端子排前应保留足够空间,便于电缆连接。(6) 柜的内部和外部必
22、须清洁,并刷一层底漆和二层面漆,以防止在运输、仓储和运行中的腐蚀和锈蚀。(7) 柜上的所有设备均应有铭牌或标签框,以便于识别。4 技术服务4.1 项目管理合同签定后,乙方应指定负责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负责协调乙方在工程全过程的各项工作,如:工程进度、设计制造、图纸文件、制造确认、包装运输、现场安装、调试验收等。4.2 技术文件4.2.2 乙方在订货前向甲方提供一般性资料:鉴定证书、报价书、典型说明书、硬件配置图、系统原理图和主要技术参数等。4.2.2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进度要求,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向甲方提供下列技术文件各2份,但不限于下列图纸和资料:(1)DCS系统配置图及其说明;(2) I/O
23、单元原理接线图及其说明. (3) 电气设备监测逻辑框图(按单元划分);(4) 设备内部接线及其说明;(4) 设备布置和安装图,包括设备尺寸和安装尺寸,网络的连接及安装;(6) 设备组屏图、端子排接线图,包括与用户设备接口的端子排;(7) DCS系统所有设备清单,包括设备型号、技术参数、性能数据及参数;(8) DCS系统各种硬件的功能说明书;(9) DCS各种软件程序的说明书;(10) DCS系统设备运行环境及场地的要求;(11) 与其它智能设备的接口规范及要求;(12) 乙方认为必须提供的图纸和说明。4.2.3 设备供货时提供下列资料:设备的开箱资料,除了4.2.2所述图纸还应包括安装、运行、
24、维护、修理说明书、部件清单资料、工厂试验报告、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等。4.3 技术服务4.3.1 为便于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和投运,乙方应派出熟练的技术人员或专家到合同现场进行技术服务,指导现场安装、调试和运行。并解答合同设备制造及性能等方面的有关问题,详细解答合同范围内甲方提出的问题。4.3.2 由甲方安排适当时间,由乙方技术人员对设备的正确安装、使用和试验给予技术讲课,并在现场调试阶段,对甲方系统管理员进行培训。4.3.3 在产品质保期内有制造质量问题的设备,由乙方负责修理或更换,对非乙方责任造成的设备损坏,乙方有优先提供配件和修理的义务。4.3.4 对甲方选购的与本合
25、同设备有关的配套设备,乙方有提供技术配合的义务,并不因此而增加任何费用。4.3.5 由于乙方的错误指导或建议所致的损失,由乙方负责。5 质量保证和试验5.1 质量保证5.1.1 订购的新产品除应满足本协议书外,乙方还应提供产品的鉴定证书。5.1.2 乙方应保证制造过程中的所有工艺、材料等(包括乙方的外购件在内)均应符合协议书的规定。若甲方根据运行经验指定乙方提供某种外购零部件,乙方应积极配合。5.1.3 乙方应遵守本协议书中各条款和工作项目的ISO900_或GB/T1900_质量保证体系,该质量保证体系经过国家认证和正常运转。5.2 试验5.2.2 总则5.2.2.1 乙方在制造过程中,应对设
26、备的材料、连接、组装、工艺、整体以及功能进行试验和检查,以保证完全符合本协议书和已确认的设计图纸的要求。5.2.2.2 甲方有权在任何时候对设备的质量管理情况,包括设备试验的记录进行检查。5.2.2.3 在试验、检查过程中,如发现任何不符合本协议书要求的硬件和软件,乙方都必须及时更换,由此引起的任何费用都应由乙方承担。更换后的硬件和软件还必须满足本协议书5.2.2,5.2.3和5.2.4章节规定的试验要求。5.2.2.4 应进行工厂试验、工厂验收试验和现场试验。5.2.2 工厂试验5.2.2.2 为保证工程进度,确保系统满足标书的性能指标要求,甲方将保留参加乙方的工厂试验的权力,乙方应予配合。
27、5.2.2.2 工厂试验应包括装置试验、组屏后的屏柜试验、系统功能试验至系统指标试验,应包括以下试验项目,且不仅限于以下试验项目: (1) I/O单元的性能试验(包括信号输入检查、命令输出检查和模拟量监测精度测试等)。 (2) 屏柜试验(包括耐压试验、绝缘电阻监测、屏内接线检查等)。 (3) 系统功能试验(包括标书描述的各项功能检查)。 (4) 系统CPU和网络负荷率试验。 (5) 时钟同步系统对时精度试验。 (6) 事件顺序记录分辨率试验。 (7) 与系统调度通信模拟试验。 (8) 根据实情经双方协商认为需进行的试验。5.2.2.3 在工厂试验期间,乙方应根据标书的技术要求,完成工厂试验报告
28、。试验报告应包括以下项目,且不仅限于以下试验项目: (1) 设备的编号、数量和出厂序号。 (2) 试验日期和试验地点。 (3) 试验条件(包括环境温度、湿度、试验电源等)。 (4) 试验方法和试验仪器仪表(对于精度试验,应标明所使用的测试设备的精度)。 (4) 试验依据的标准。如为厂家标准,应提交标准文本供甲方确认,是否满足标书要求。 (5) 试验结果,包括试验数据,试验点,打印数据和示波器图形等。 (7) 试验者和审批者的签名。5.2.2.4 乙方完成工厂试验后,应及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安排工厂验收试验。5.2.3 工厂验收试验5.2.3.1 乙方应在适当时候,向甲方提交全厂计算机DCS系统详细的工厂验收试验大纲,该大纲至少应包括:试验日期、试验接线、试验项目、试验方法,以及监测仪器和仪表等。该大纲在联络会上讨论,经甲方确认后执行。5.2.3.2 乙方应确认提供的系统满足标书要求。5.2.3.3 乙方应按本协议书5.2.2条款的要求,向甲方提供工厂试验报告,有关设备的型式试验报告(包括EMC试验报告),同时提供设备和软件的使用和测试说明书。5.2.3.4 在工厂验收试验期间,乙方应向甲方参加试验的工作人员提供检查、测试和记录设备。5.2.3.5 甲方参加工厂验收试验的工作人员将不签署任何有关系统性能的证明书,甲方参加工厂验收试验并不意味着解除乙方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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