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汕头海洋与渔业部门汕头市海洋与渔业部门2018年预算公开二一八年第一部分 汕头市海洋与渔业部门概况一、部门职能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第二部分 汕头市海洋与渔业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一、收支预算说明二、“三公经费”说明三、其他事项说明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第四部分 汕头市海洋与渔业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表 表1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表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表3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表4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表5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表6 部门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表7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明细表表8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表9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表10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2、第一部分 汕头市海洋与渔业部门概况一、部门职能(一)本部机构基本情况1. 部门机构设置、职能汕头市海洋与渔业局设 5个职能科室,列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有5 个,分别是:汕头市海洋与渔业局本部、广东省渔政总队汕头支队、汕头市水产技术推广中心站、汕头市海域使用动态监管中心、汕头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站;下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为汕头市海洋与水产研究所(广东省(汕头)区域性水产试验中心)。汕头市海洋与渔业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海洋与渔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制订本市海洋资源、渔业资源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方法,编制海洋功能区划、海域利用规划、海洋产业与渔业发展总体规划
3、;监督管理国家授权的海域使用,实施海域使用许可证制度和海域有偿使用制度,监督涉海工程项目;负责海洋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组织海洋环境的监测,“三合一”检验检测试验中心负责海洋资源环境常规监测、专项监测、水产品质量监测;实施辖区内巡航监视、监督管理,查处违法违规活动;依法行使海洋监察、渔船检验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权等。2. 人员情况汕头市海洋与渔业局本部及渔政支队共有行政编制72人(其中单列编制 0人),事业编制27人。核拨事业编制0人,核补事业编制0人。离退休人员共58人。在职人员行政70人,其中:在职行政人员54人,工勤16人;事业在职22人;政府性购买服务人员5人。(二)所属单位汕头市海洋与水产
4、研究所基本情况1. 部门机构设置、职能汕头市海洋与水产研究所(广东省(汕头)区域性水产试验中心)主要职责是:开展海洋与水产科研开发、技术合作、信息咨询、技术交流,进行科研项目相关的试验、表征、示范工作;负责海洋名特优品种的选育与繁殖、海洋渔业生态研究与增殖保护、渔产品加工研究开发等公益性工作;区域性试验中心建设与管理。2. 人员情况汕头市海洋与水产研究所共有事业编制11名,实有在职人员10人,离退休人员5人。二、部门预算单位预算构成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和综合预算编制原则,汕头市海洋与渔业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的编制范围包括:汕头市海洋与渔业局(本部)、汕头市海洋与水产研究所等 2 家单位,相关
5、数据包括本部及所属共 2 家单位的全部汇总收入和支出预算。第二部分 汕头市海洋与渔业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一)收入预算说明2018年收入预算2704.15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312.71万元,原因是增加了专项资金收入及退休人员、住房改革补贴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04.15万元(预算拨款2613.20万元,非税拨款90.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0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312.71万元,原因是增加了专项资金收入及退休人员、住房改革补贴支出;其他收入0.00万元。(二)支出预算说明2018年支出预算2704.15
6、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312.71万元,原因是专项资金支出、退休人员及住房改革补贴支出的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支出2704.15万元(预算拨款2613.20万元,非税拨款90.9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00 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00万元)。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1859.21万元,项目支出(含建设项目)预算844.94 万元。二、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52.4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1.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或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境)任务的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
7、费28.90万元,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和公务用车运行费28.9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0.30万元,主要原因是:市海洋与水产研究所公务用车使用量增加;公务接待费23.5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1.40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范围和标准。三、其他事项说明(一)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833.37万元 ,比上年增加254.59万元,增长43.9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专项资金收入,本年下达任务增加。其中:办公费33.55万元,印刷费5.10万元,手续费0.10万元,水费0.10万元,电费2.00万元,邮电费0.20万
8、元,物业管理费49.40万元,差旅费40.00万元,维修(护)费67.50万元,会议费22.00万元,培训费22.80万元,公务接待费23.50万元,专用材料费15.50万元,工会经费10.73万元,福利费5.00万元,劳务费38.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9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85.9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63.4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18.05万元,专用设备购置费1.50万元。(二) 关于政府采购预算说明2018年本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8.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38.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三)国有资产占
9、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其中,副处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市海洋与水产研究所用于开展科研业务工作;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情况,今年没有安排购置车辆。(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说明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2 个,主要民生项目包括:1.渔政船执法运行及检修经费,绩效目标:用于渔政船海上执法管理,主要包括日常的渔场生产正常秩序维护,查处违反休渔规定、禁渔区线内底拖网作业和“电、炸、毒”鱼作业等违法行为,开展渔船渔港安
10、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等方面工作。根据国家海洋维权任务,省统一调派该船巡航黄岩岛等海域、台湾浅滩海域执法工作;通过巡航,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开展执法,有效地打击各种违法生产行为,维护渔业生产的正常秩序; 2.海洋综合管理经费,绩效目标:为贯彻落实海域使用管理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海岛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加强海域管理工作的部署,适应海洋经济发展的要求,一直以来,汕头市海洋综合管理工作继续规范有序推进,尤其是在推动重点海湾整治,强化海域使用金征收,加强海洋执法能力和设施建设,强化海域利用保护及管理,启动海域使用动态监测中心建设等工作上,有新的举措和进展,有效推动我市海洋经济持续、健康发
11、展。通过大力实施重点海域、海岸带、无居民海岛的综合整治与修复保护,做到规范用海秩序、整体提升区域海岸景观质量和海域、海岛资源价值并有效地发展经济,实现地方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同时又不破坏其生态环境和生态平衡,环境与经济“双赢”的最终目标。实施海洋经济调查是落实国家关于开展海洋经济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摸清我市的海洋经济“家底”, 全面、系统掌握我市海洋经济基本情况,完善市海洋经济基础信息,为市委、市政府科学谋划推进海洋强市建设提供决策依据,推动本市海洋事业再上新台阶。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财政拨款收入:是指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的拨款;财政拨款支出:是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拨款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支出:是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项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是指为保障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第四部分 汕头市海洋与渔业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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