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共设施配置标准表汇编公共设施配置标准汇总表 表4.3类别 序号 项目名称 一般规模(m2/处) 服务规模(万人) 配置规定 配置级别 备注 建筑面积 用地面积 居住地区 居住区 居住小区 教育设施 1 寄宿制高中 36班 3600039600 5760063000 用地面积为3235m2/座,建筑面积为2022 m2/座。 寄宿制高中宜设36班、48班或60班,每班50座。寄宿制高中应设置400m标准环形跑道(含不小于100m的直跑道),室内体育馆1座,另至少应设46个篮球场、35个排球场(兼羽毛球场)、12个网球场,1个游泳池以及300400 m2器械场地。 48班 4800052800
2、7680084000 60班 6000066000 96000100000 2 普通高中 18班 76509450 1620018900 3.5 用地面积为1821 m2/座,建筑面积为8.510.5 m2/座。 普通高中宜设24班、30班或36班,每班50座。在人口不足3.5万人的独立地区,宜考虑设置18班普通高中。普通高中的运动场与邻近住宅有一定的间隔。运动场地应设200400m标准环形跑道(其中含不小于60m的直跑道),室内体育馆1座,另至少应设23个篮球场、23个排球场(兼羽毛球场),1个游泳池以及150200 m2器械场地。 24班 1020012600 2160025200 3.54.5 30班 1280015800 2700031500 4.55.5 36班 1530018900 3240037800 5.56.5 3 初中 18班 72008550 1350016200 3 建筑面积89.5 m2/座,占地面积1518 m2/座。 初中宜设24班、30班或36班,每班50座。初中应按其服务范围均匀布置,市区范围内初中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在人口不足3万人的独立地区,宜考虑设置18班。 24班 960011400 1800021600 34 30班 1200014300 2250027000 45